末世教會有一個非常嚴重的危機,很多信徒對救恩的真理都有錯誤的觀念;他們對耶穌基督的救恩只接受一半,就是只讓耶穌成為他們的救贖主,卻沒有成為生命的主。他們只領受主的救恩,但不願意讓主在他們的生命中居首,所以雖然信了主,生活仍和以前一樣,這是非常錯誤的。今天我們要從約翰福音廿一章內看看有關奉獻生活的真理。
很多解經家都認為約翰廿一章是附加的經文,並不重要,二十章31節已經是整本書的總結,證明了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但我並不同意這個看法,約翰廿一章非但不是附加的經文,更是不可缺少的。沒有約翰廿一章,就好像羅馬書只有前面的十一章,而沒有十二章和以後的記載一樣。前十一章很清楚的講到,我們接受耶穌做救贖主,同時也要接受祂做生命的主;第六章把這真理講得特別清楚,我們不能再過犯罪的生活,乃要將肢體獻給神作義的器皿。但到十二章的時候,保羅再特別強調奉獻的生活,耶穌基督是生命的主的真理,並勸勉信徒要把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意思是把整個人奉獻給神,毫無保留的獻在壇上;為主燒盡,還要心意更新而變化,過一個新的,屬主的生活。同樣,使徒約翰在說過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是救主這些真理之後,便再次將祂要求我們完全跟隨祂,完全被祂得著的真理闡釋清楚,所以第廿一章的記載是同樣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