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屆 奮興會 第6講

第六講 激情為主:以善勝惡

經文: 羅馬書 12:1417-21

誰會從未被人傷害過?我們全部都是「受傷的人」。對於曾傷害我們的人,一群經歷上帝的憐憫和救贖的人應該怎樣做?

 

愛仇敵之難,難在……

對於傷害我們的仇敵,我們要愛他們、饒恕他們,保羅說:「逼迫你們的,要給他們祝褔;只要祝福,不可咒詛。」(羅馬書 12:14)這件事其實知易行難。要做到這事恐怕必需要有神蹟。

 

我們不能寬恕仇敵、愛仇敵,原因有三。首先是我們認為自己是公義的代言人。一個人欺凌我、傷害我,他的行為就是無理的,錯的,所以他需要為自己的行為承擔後果!不論後果如何,也是那人配得的,因為他傷害我。

 

其實,這是自義的表現。

我們也常抱有受害者心態。我是受害者,我便怎樣反應也天經地義,因為「你不仁在先,休怪我不義」。受害者是無可指摘的。於是,報復心態便產生了。

 

我們也很顧自尊。有人傷害我,我不反擊便顯得懦弱、無能,試問顏面何存?有仇不報非君子!結果,報復便等同於餵養自尊。

 

要神蹟才能做到!神蹟從何來?

折毀報復的心,是一個神蹟。然而,我們本身的經歷就是一個神蹟。成為基督徒,本身就是接受了最大的神蹟─—耶穌的寶血為我的罪而流。保羅說:「世人都犯了罪,沒有義人」。我們本應配得上帝憤怒的審判,活在絕望的光景當中。然而,上帝是公義的上帝,也是慈愛的上帝。祂愛我們,為我們開出救恩之路。在整個過程中,人類是沒有參與的,全是上帝的作為。相信救恩,相信基督犧牲的恩典便可得救。神蹟是神自己的作為,若他在我們生命裡面行神蹟,便是我們的生命中行祂自己的作為!

保羅說:「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以弗所書 2:8)。上帝厭惡憎恨驕傲,所以要提醒我們信也是祂所賜的。信耶穌本來就是神蹟,我們應靠著耶穌對付內裡的憎恨和復仇的心。

 

信耶穌就是信耶穌很愛我、信耶穌為我的罪被釘死。對愛你的人,人自有愛的回應。耶穌愛我們,我們希望學效祂的生活方式。

 

耶穌在世時有仇敵嗎?祂被釘在十字架時,受盡百姓侮辱,同時在承受極大痛楚。換了大家是耶穌,可能會求神擊殺那些恥笑你的人。但耶穌還要原諒這些百姓,他相信「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耶穌赦免仇敵,我們也要效法耶穌。

 

信耶穌是指耶穌憐憫我,為我的罪而死. 是第一身的。我們都是軟弱,不虔不敬的罪人,按自己的私慾做事。我們傷害了神的心,但祂仍赦免我們。經歷神憐憫的人,也應對人有憐憫的心!

 

保羅在羅馬書首十一章已對上帝的慈悲有清楚的論述。以慈悲、憐憫的心待人,是基督徒的基本生活態度。我們要知道自己本也不配接受上帝的慈悲,但上帝愛我們。因此,我們要寬恕傷害我們的人。否則,就會像「惡僕比喻」中王的僕人一樣,因不肯饒恕欠債的同僚而被王收監。

 

信耶穌,就要信他赦免像我們這樣的罪人。正如惡僕欠王一千萬兩,那位同僚只欠他十兩。沒有任何一件做在我們身上的壞事,比得上我們得罪上帝的行為來得多、來得嚴重!我們先經歷了神的憐憫,以憐憫待人也是天經地義的。

 

信耶穌,就要信他不單為我死,也為我復活。耶穌是復活的主、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天上地下所有權柄都在他手。所以,靠賴耶穌是穩妥的,因為祂的愛常與我們同在。我們常認為,報復等於反擊,不對傷害我們的人反擊,他將變本加厲。而且,這個人可能不是「街外人」,而是教會的弟兄姊妹!但這在耶穌不離不棄的愛之下又算甚麼?剷除了他你便有好日子過嗎?真正穩妥的生活,建立在耶穌手上!

 

或許你說,那人想要我的命!但耶穌教導我們,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要怕那個能殺你身體,又審判你靈魂的(馬太福音 10:18)。早期教會成員不斷被送往鬥獸場,但仍無懼色,手拉著手唱詩歌—─前景在耶穌手中,何需懼怕?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羅馬書 12:19)

 

你不報復,罪惡能逃之夭夭嗎?

公義的上帝不會以有罪為無罪。我們所犯的罪,不論大小,都必定會受到神的審判和懲罰:在火湖中受罰或在十字架上受罰。到時,沒有一件傷害你的事不會受到制裁。我們不需急於報復,因為神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若有人加害於你,地獄的火湖在等著他!若這人信了主,他的罪就會釘在十字架!

 

你或會想,若果我的仇敵信了主,上帝豈不要赦免他對我的傷害?千萬不要有這種想法!神說:「你仇敵跌倒,你要歡喜;他傾倒,你心不要快樂;恐怕耶和華看見就不喜悅,將怒氣從仇敵身上轉過來。」(箴言 24:17‐18)我們要祝福逼迫我們的人。仇恨一個人是一件痛苦的事:你的胃壁變薄、千萬細胞會因此而死,多麼不值!放下仇恨,求耶穌釋放我們,讓我們愛其他人!

 

你或會說,我只憎恨他,我可是很愛其他人的!這種愛是不完整的!不能愛的基督徒,比不信的人更可憐。我們要放下仇恨,靠著上帝愛的神蹟,如釋重負!


講員: 羅祖澄牧師




版權聲明
大會現場速記只供信徒溫習用,全文未經講者過目,版權屬港九培靈硏經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