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屆 講道會 第6講

第六講  喜樂

經文: 使徒行傳 2:46-47, 13:4852

描寫喜樂的字眼在使徒行傳中出現了十四次。初期教會的信徒,即使生活在患難及壓迫中,也能充滿喜樂。事實上,快樂在人生中非常重要,現在香港政府正推行一個禮貌運動,口號是:「笑一笑,世界更美妙。」可見,笑一笑,整個社會都可改變。世人的笑也許是裝作的,惟有我們基督徒,因為有了主,而有真正的喜樂。但願初期教會留下的腳蹤,今日也成為我們學效的榜樣。至於有何事情發生,令初期信徒時常流露喜樂呢?

 

(一)(徒二46)經文提及信徒們存著歡喜誠實的心用飯。吃飯有快樂,基本原因是因為有飯吃。大概我們天天吃飯,已習以為常,不覺其可貴。常言道:「幸福不是必然的」。能夠吃飯實在是出於神的憐憫,但願我們在香港這美好的社會,每餐有飯吃,真要吃得快樂。根據聯合國的公佈,世界上有四份一的人口正處於飢餓中,今天我們得以享受飯食,真是神恩待了我們。聖經又同時提到,他們存著歡喜誠實的心用飯。加上「誠實」字眼,大概講明一個道理,就是有時候我們謝飯感恩、歡喜並非發自內心。初期教會的信徒吃飯很歡喜,他們的感恩是發自內心的。弟兄姊妹!但願我們每天用飯,都能存著誠實、歡喜的心感恩,這是見證。

 

(二)(徒二46)論到信主的人聚在一起用飯,這是個美麗的場面,也是一件樂事。正如詩篇說:「弟兄和睦同居是何等的善,何等的美。」初期教會信徒所以吃飯如斯快樂,因為屬主的人彼此相愛,一起用飯。因此,我要重申第二講所提出的;弟兄姊妹們必須追求相愛,否則吃飯也不甚快樂,沒有見證可言。末世的教會常出現一個危機,就是弟兄姊妹不單不願意付出,更彼此爭奪,因此教會中常有紛爭。事實上,教會裏沒有何物值得爭奪的;只是有時候我們會爭奪名譽、地位。我誠實地對大家說,我愈來愈感到名譽、地位沒有味道。不要以為得到很多人認識,便洋洋得意,事實不然。

 

舉個例子,我常看到弟兄姊妹在路邊吃冰棒,令我羨慕不已;那種無拘無束,真是寫意。這我可無法消受,我怕被別人看見,留下壞印象。其實,我已不甚出名,若果像在座幾位出名的牧師,相信他們連走路也要格外小心。可見,名譽、地位並不是那麼值得爭奪的。但願所有的弟兄姊妹,以後在教會裏真的無所爭;這樣就能夠和睦同居,因而產生見證,非信徒看見,也會被吸引。

 

(三)他們能吃飯如斯喜樂,最主要的原因是他們有了引導。有主的同在,就是在危難臨到時,也能快樂地用飯。(徒廿七33-36)記載,他們十四天沒有吃飯,因為嚥不下,只有保羅一人照常吃飯;並告訴我們,神的使者站在旁邊。求神開我們的眼睛,要記得主是與我們同在的,有主在船上,我們就能笑於暴風。

 

(四)(徒十一21-24)經文明明記載,巴拿巴見到有人信主就歡喜快樂。然而,那些人信主不是由他帶領的。這使我們感到慚愧;我們常感到由自己親手建立的,才是神的恩,別人所作的,與我們無關,難怪我們沒有喜樂。事實上,神有很多恩典,有時我們看不見,是因為看的不夠積極、正面,只看到消極、負面的東西,因此就沒有喜樂。

 

我聽過一個故事:一婦人有兩子,一個耕田,一個賣雨傘。兩個都有正業,她理應無牽無掛才是。然而,她一年三百六十五日,竟沒有一天快樂;原來,在下雨的日子,她擔心耕田的兒子,晴天又擔心賣雨傘的兒子。後來有人教她,要反過來想積極的一面,下雨天想起賣雨傘的兒子,晴天則想起耕田的兒子,為他們高興。人因為常看到事情的負面,便看不見恩典。神的恩典到處都是,求主開我們的眼睛。

 

田原美子,這位日籍信徒寫了一書──《三根指頭》,值得推薦,一次她來神學院講道,見面之前,我還擔心怎樣迎接她,跟她握手。見面時,她卻大方地主動伸出僅有三根指頭的手跟我相握,全無不自然的神色;使我很有感觸,整個講道的過程,她流露出從內心湧溢出來的喜樂。她的腳斷了,手只有三根指頭,還能快樂呢?因為她的思想積極,仍能在困境中見到神的恩,所以她仍有喜樂。她有一句話很值得我們深思的。她說:「感謝神,我還有三根指頭。」感謝神,我們還有生命、還有健康、還有人生、還擁有佷多日子,弟兄姊妹可以自由地作工......這全是恩典。

 

從刊物裏讀過一個見證:有一個新兵,即將投入正規軍隊,心裏害怕,便與一老兵傾談。老兵叫他不必怕,因為軍人只有兩個崗位;一是留在後方,二是派往前線。前者沒有可怕之處,後者則不同。一是作戰而安全無恙,這便不用怕;二是受傷,但透過治療而復元,這不可怕!另外就是治不好而身亡,既然人已死,又何怕之有。各位,這是個積極的思想;若果我們對神的恩典有這種積極的看法,便真的無所懼怕,任何時刻,都能安詳、快樂。詩篇說得好──但願我們能信在活人之地得見耶和華的恩惠,否則就早已喪膽了。今天仍有很多信徒喪膽,沒有喜樂,是因為我們屬靈的眼睛,看不見耶和華的恩惠,求神開我們的眼睛,讓我們看見祂的恩典是多而又多的。

 

最後,參考徒(五40-42)。他們有喜樂,因為他們感到自己配為這名受苦。他們因信仰而受壓迫,身體受苦,卻仍然歡喜快樂,難怪保羅說信徒是世界不配有的人。同時,為主的名受苦,(西一24)記載肉身受苦是要補滿基督患難的缺欠,意即補足基督在世未受之苦難。我們這些罪人,那配參與主所作的救贖之工。因此,昔日的信徒體會了一個寶貴的真理,他們看見自己能受苦,是因為主看他們配得上,因而充滿喜樂。事實上,耶穌曾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要背起十字架。耶穌沒有隱瞞我們,十字架是我們奔向天家的路,這受苦的路是為每個基督徒所預備的。既是這樣,求主幫助我們,反正都要背這十字架;但願我們看這是為主的緣故,是因為主青睞我們。因此能背得輕省,充滿喜樂。當我們背十字架受苦又有喜樂,就能夠吸引人歸向主。


講員: 劉銳光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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