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討論過:「神的命令就是叫我們信祂兒子耶穌基督的名」,我們所信的是神的兒子,是耶穌,是基督,也因信祂而要彼此相愛。今晚,我們要進一步討論:神的兒子既是神自己,那麼神自己是誰呢?「耶穌」既是「耶和華的拯救」,耶和華是誰呢?換句話說:我們為甚麼要信?因為我們的神是神,也是耶和華!
神
我們都知道,聖經一開始就提到神,「起初神創造天地。」神這個字(共三式),在舊約提了二千八百多次,可知它的重要性了。我們個人所信的是神,教會所敬拜的是神;聖經是神的話,宇宙是神所創造的,那麼我們所信的神是怎樣的呢?
神字在中文,是由一個縮寫的名詞和一個動詞合成的。左邊是縮寫的「神」字,右邊是「申」字,引申的意思。照說文,神的意思就是「天神引申萬物」。這樣在創世記第一章用神字再合適也沒有了,因為這一章告訴我們,神怎樣創造萬物。當我們每次提到「神」字的時候,讓我們記得,宇宙萬物是祂創造的啊!
神字在有些聖經譯作上帝。上帝這名稱,在四書五經裏約提過一百五十次,那麼上帝是甚麼意思呢?根據說文:「帝者,諦也,謂天上審判者也。」從前有皇帝管理人民,宇宙中也有一位審判者審判萬民。因他是高高在上,所以稱為上帝。這樣,說到創造萬物,用神字比較合適;說到管理萬物,上帝就比神字更貼切。無論如何,神太偉大、廣大,地上沒有一個名稱能把祂表現得完全!
那麼,聖經中的神到底是何所指呢?普通研究舊約的人,把這神字歸納成以下三個意義:
(一)極有能力,如經上記著說:「我手中原有能力害你,只是你父親的上帝昨夜對我說,你要小心,不可與雅各說好說歹。」(創卅一29;參箴三27;彌二1)
在這裏,「能力」二字原是與神同字。這名詞在舊約中有時是複數,有時是單數。單數時,若是個專有名詞,就是神;若是個普通名詞,便是能力。例如「我是伯特利的神」(創卅一13),「築一座壇給神」(創卅五1-3),這二神字和能力是同字的。當希伯來人要表示一個名稱偉大或無限時,常把單數變成複數。所以舊約神字十分之九是複數字。如果有人對你說,希伯來人是信多神的,因為神字在舊約是複數。說這話的人,不過顯他的無知而已,他不知道希伯來文複數的意義有十多種啊!
我們所信的神是大有能力的,祂創造宇宙,創造奇妙的人。我們也知道,祂肯施恩給我們,那麼為甚麼我們這麼軟弱可憐呢?我常說,真理是有客觀和主觀兩方面的,客觀能成為我們主觀的有多少,是在乎我們能支取多少而定。例如,宇宙間充滿了空氣,肺大的便多吸些,肺小的便少吸些。神是大有能力的,為甚麼我們不能得祂的大能力呢?是因我們的信心小。為甚麼我們的信心不夠大呢?恐怕是因我們對神的認識不夠多吧!神是大有能力的,祂能創造宇宙,祂能興國亡國,也能使亡了二千年的以色列國家重建,在祂沒有難成的事,這是我們所信的神!
(二)極其偉大。神字在舊約有時也作形容詞用,好像我們有時把天字當作形容詞說:「天大的事有我擔當!」在聖經中,例如:「他們便起行前往,上帝使那周圍城邑的人都甚驚懼,就不追趕雅各的眾子了。」(創卅五5)這裏的「甚」字原是「神」字,意思是「極其」!「約拿便照耶和華的話起來,往尼尼微去,這尼尼微是極大的城,有三日的路程。」(拿三3)這裏的「極」字也是「神」字,形容「大」字。在中文有一次把「神」譯作「高」字:「你的公義,好像高山,」(詩卅六6)原是「好像神的山」。(英文譯作偉大。)新約也有一次把「神」譯作「非凡」。司提反說:「那時,摩西生下來,俊美非凡……」(徒七20)「俊美非凡」原是「神美」。這樣,神字第二個意思,就是極其偉大,或說至大。我們所信的神是極其偉大的,可惜我們常把祂縮到極小!我們都知道馬利亞在以色列女子中是最蒙福的,她有甚麼特長作我們主的母親呢?是因她的「我心尊主為大」(路一46-47)。這句話中文譯得太文雅些,原意是「我魂把主放大」。這是馬利亞的秘訣,她知道怎樣在她情感,心思,意志裏把主放大,所以她的靈能在神她的救主裏為樂。我們不能在神裏享受喜樂,是因我們把神縮得太小,沒有把神放大!願主憐憫我們,叫我們能把神放大,就能以神為樂。請放心,我們把神無論怎樣放大,斷不致把神放得太大!祂是充滿萬有的,毋怪大衛說:「我若升到天上,你在那裏;我若在陰間下榻,你也在那裏!」(詩一三九8)
(三)極其可畏。神本名為「可畏者」,如雅各對拉班所說:「但願亞伯拉罕的神,和拿鶴的神,就是他們父親的神,在你我中間判斷;雅各就指著他父親以撒所敬畏的神起誓。」(創卅一53;參上章四十二節,神字旁亦應有三點,惜譯者遺忘。)在中文聖經裏,凡一字旁邊有三點,指該字並非原文,乃譯者為使讀者容易明白加上去的。有時加上去確使原意更明顯,有時反叫原意更暗昧,讀者要留意。本節應是「雅各就指著他父親以撒的可畏者起誓。」這「可畏者」並非和「神」同字,也不是和「神」字同根;但神字本身有「畏懼」的意義。我們知道亞拉伯人稱神作「亞拉」,「亞拉」這字和「神」字同根,由動詞「畏懼」轉出來的。這樣,「神」本有「畏懼」的意思,所以聖經用另一字稱祂為「可畏者」。有時我們單注意神的慈愛,忘記了神的可怕,甚至有人說:「在舊約我們要怕神,在新約我們只要愛神。」這樣的話,是一知半解的說法,最容易使人上當!讓我們查一查新約,是否我們不需要怕神?「你們既稱那不偏待人,按各人行為審判人的主為父,就當存敬畏的心,度你們在世寄居的日子。」(彼前一17)本節「當存敬畏的心」應是「在敬畏裏」。「所以我們既得了不能震動的國,就當感恩,照神所喜悅的,用虔誠敬畏的心事奉上帝。」為甚麼要敬虔呢?「因為我們的神是烈火。」(來十二28)神是我們的慈父,也是背逆之子的烈火,惟有智慧之子知道,愛父和怕神應雙方並重!
以上是根據字根所歸納的三個意義。現在讓我們查一查這三個意義是否合聖經的定義。在申命記記著說:「因為耶和華你們的神他是萬神之神,萬主之主,至大的神,大有能力,大而可畏,不以貌取人,也不受賄賂。」(十17)這裏告訴我們:神是至大,大有能力,大而可畏。在尼希米書也有同樣的語法:「我們的神阿,你是至大,至能,至可畏,守約施慈愛的神。」(九32)這裏告訴我們,我們的神是「三至」;至大、至能、至可畏。
末世的教會不像教會,就是因為忘記了神的三「至」。神是至大的,教會卻把祂縮小到甚麼都無祂份!神家裏的事情,甚麼都憑善惡果的知識來斷定是非,把神的法令丟在腦後,甚至把祂關在門外,讓祂在門外叩門!(啟三20)神是至能的,教會卻以為祂甚麼不能:祂不能行神跡,祂不能聽祈禱,祂是垂死的老人;甚至有人說祂已死!教會這樣褻瀆神,怎能希望祂顯大能呢!神也是至可畏的,教會卻對祂視若無睹,造成末世危險的日子,叫人專顧自己,貪愛錢財……違背父母,忘恩負義,無親情,不解怨……賣主賣友,任意妄為,自高自大,愛宴樂不愛神,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提後三1-5)這等人,神叫我們都要躲開,怎能希望祂自己和這等人同在呢!毋怪末世教會越過越死,許多傳道人的眼睛也越過越瞎!他們走遍洋海陸地,勾引一個人入教;既入了教,卻使他作地獄之子,願主憐憫我們,叫我們知道為甚麼要信?並所信的是誰?我們的神是至大、至能、至可畏,所以我們要信!
耶和華
神既是至大無邊,至能無比,也是至可畏無雙,要給祂自己一個適當名字,實非易事!雖然這樣,祂還是設法給我們知道祂的尊名。當摩西請問祂大名的時候,祂對摩西說:「我是自有永有的,又說,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那自有的打發我到你們這裏來。」(出三14)
這裏中文又是譯得太文雅,反叫原意不明。當摩西問神叫甚麼名字時,神說:「我是自有永有,」直譯應是「我是就是我是」;他又說:「那自有的,」直譯應是「那我是」。這樣,神的大名就是「我是」。
「我是」是神的大名,卻不是「耶和華」的意思!所以若有人問你「耶和華」的意思,你說「我是」,你就錯了。因為「我是」和「耶和華」,雖然是同一動詞,卻不同身;「我是」是第一身,耶和華是第三身。當神稱祂自己時當然應說「我是」,當我們稱祂時便要說「他是」了。所以耶和華的意思是「他是」。這意思大衛很懂得,因為他曾說:「耶和華是(他是)我的巖石,我的山寨,我的救主,我的磐石,我所投靠的;他是我的盾牌,是拯救我的角,是我的高臺。」(詩十八 2)這樣,耶和華的大名很像一本支票簿已簽上了存款人的名,只要我們在「他是」下面填上我們的需要去支取,我們一切的需要都能獲得。所以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要有這支票簿,正如希伯來書所說:「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十一6)本節的「信有神」原文是「信他是」。所以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他是!這是我們祈禱的秘訣,我們要信「他是……」,不疑惑祂能否幫助我們。耶和華甚麼都有,甚麼場合都在!你要能力嗎?祂是你的能力;你要智慧嗎?祂是你的智慧;你要平安、喜樂、自由嗎?祂是你的一切!讓「我們只管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憫,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來四16)
我常感覺到,神為自己取名「祂是」,真是一件絕頂智慧,深入淺出的啟示。因為人類文字中,除此以外,實無其他能啟示祂的真相。祂若說自己名叫「慈愛」,祂就沒有啟示祂的公義:祂若說自己是智慧和能力,祂就沒有告訴人祂的聖潔和信實。所以祂必須是「祂是」,才能啟示祂一切,也能讓祂救贖的人支取一切。
祂的大名是「他是」,不是「他曾是」,也不是「他將是」。因為在祂沒有過去和將來,只有現在,正如希伯來書告訴我們:「耶穌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十三8)「他是」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一樣的偉大,一樣有能力,一樣可畏。祂在舊約時興邦亡邦,今天祂是;祂在新約時醫病趕鬼,今日他也能。在祂沒有改變,也沒有轉動的影兒,所以我要信祂!
我們討論聖經文字的時候,我們要注意兩方面的意義:一是文字的意義,一是聖經的意義。有時一個字兩方面的意義是相同的,有時文字有文字的意義,聖經又有聖經的意義。當我們研究神字,我們發現兩方面的意義是相等的;但「耶和華」的兩方面意義卻不是相等,乃是相成的。耶和華的字義是「他是」,聖經中的定義是把「他是」甚麼摘要地舉出來。耶和華說:「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為千萬人存留慈愛,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卅四6-7)
這裏清楚告訴我們,耶和華是怎樣的神。當我們研究「神」的時候,我們看不見神的全面,現在藉著「耶和華」,神就把祂另一面啟示給我們。在這兩節聖經裏,神啟示了三點關於耶和華的特性;一,耶和華是慈愛的;二,耶和華是信實的;三,耶和華是公義的。
憐憫和恩典是神愛兩方面的表顯;憐憫是消極方面,我有罪,祂赦免我;因典是積極方面;我有軟弱,祂剛強我。憐憫是拯救我脫離死亡,因典是賜給我新生命。因為祂憐憫我,祂把我的苦杯倒盡;因為祂恩待我,祂叫我的福杯滿溢。我們一而再,再而三地能得到神的憐憫和恩典,是由於祂不輕易發怒。這一切都因為祂的名是耶和華,祂是慈愛的神。
耶和華不但是慈愛的神,也是「有豐富的慈愛和誠實」的神。這裏「慈愛」二字,譯文不很準確。這字在舊約共用了二四七次,中文常譯作「慈愛」實際是「共同責任,休戚相關,利害與共」的意思。所以本字常和「誠實」或「信實」(參創廿四27,書二14,詩八十九2,24,33,49)或「守約」(參申七 9,代下六14,尼一5)同用,這裏譯作共同責任,諒和原意相近些。耶和華是富於共同責任和誠實的,祂說了怎樣,就是怎樣。天地要廢去,祂的信實卻存到萬代。我們縱然失信,祂仍是可信的;因為祂是耶和華,祂不能背乎自己!可惜末世的教會不負責任,說是認識神,行事卻和祂相背;說是事奉主,為人卻以自己為中心,毋怪耶穌寫信給老底嘉教會時,說自己是「那為阿們的,為誠信真實見證的」,反映教會在末世時代的不誠實,說假阿們和作假見證,那麼我們為甚麼要信!不是因為教會的可靠,也不是因為信徒的可愛,乃是因為耶和華向我們的信實和可靠。耶和華是應當讚美的!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是祂「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我們常注意的慈愛,忽略了神的公義,以致我們的信心失去了平衡。我們有時會錯想,以為神既是慈愛的,對於我們一些思想上的錯誤,生活上的不正軌,祂一定滿不在乎,姑息寬容的。這是我們自己欺騙自己,祂的訓示是:「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你斷不能從那裏出來!」相反地,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無論我們的罪多大,多深,祂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弟兄姊妹們:你聽到這裏,你的良心有否指責你所隱藏的罪呢?不要學取巧,不要想僥倖,我們騙不了神,祂斷不以有罪為無罪!請你在聚會後找個安靜的地方,好好地同神算一算賬,不要遲延,因為明天不一定是你的!請聽主對推雅推喇教會說的話:「我曾給他悔改的機會,他卻不肯悔改他的淫行。看哪,我要叫他病臥在床,……同受大患難!」(啟二21-22)
講員: 林道亮牧師
速記: 戎子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