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兄姊妹平安!今天分享第三個求死的聖經人物。前幾天分享過兩個曾求死的人物:第一個是摩西;第二個是以利亞;今日我們講約拿的求死。
偏見容易帶來衝突
約拿講了兩次:「我死了比活著還好」(拿四3,8),這句話的背後其實是表達了約拿的怨氣,這些怨氣是向耶和華而發的。他論到耶和華時,說:「你是有恩典、有憐憫的神,不輕易發怒」(拿四2)他說耶和華你不輕易發怒,但我很容易發怒,因祢在我身上所做的事,實在太難了,祢令我沒有面子,我情願死了,因為這樣我就不用再面對別人對我的取笑,耶和華祢把我當成什麽?!祢不輕易發怒,但我很容易發怒!
經文看到約拿心裡的怨氣。我們也曾向神發怒過,我們何時會發怒?發怒的意義是何在?我們同情約拿,我覺得他發怒似乎有理,但也是無理的,是個很怪的現象。檢視自己的生命,我們對一些事情的看法很多時候也是帶有偏見的。一有偏見,就容易與人有衝突。偏見來自於我們的認知,因我們認為我們所知、所做、所講的都是對的,覺得自己能夠在真理中生活,有真理作為後盾,就會覺得自己所作的都是對的,那別人就是不對的了。這樣就產生偏見感,偏見造成人的衝突,衝突帶來大家的混亂。為何會有戰爭?多數是因為兩邊都執著於自己的意見而產生,結果就產生毀滅。所以這段經文對我們是很大的提醒,約拿的確是心中有所執著地來生活,他很願意在生活中活出真理,也因此他的身心靈產生很大的矛盾。因他所認識的神,並不會做出這些事。
一、約拿不服 : 背後的前因後果
約拿是以色列人公認的先知,他特別憎恨亞述,亞述是以色列大敵,以色列列正面臨亞述的攻打,國家被亞述所吞食。約拿在耶羅波安執政期間,聖經曾記載這樣一段話:「他(耶羅波安)收回以色列邊界之地,從哈馬口直到亞拉巴海,正如耶和華-以色列的神藉他僕人迦特希弗人亞米太的兒子先知約拿所說的。」(王下十四25)約拿曾發出預言:神會將失去的疆土從亞述的手中奪回來。亞述是以色列人公認的公敵,所以,神不可能對它有任何的憐憫,我們要求神消滅亞述。而亞述的首都就是尼尼微,若要消滅亞述,首先當然就是要滅尼尼微。所以,當神呼召約拿到亞述向亞述人宣判時,他是不能接受的,他認為自己若踏足亞述境,會弄髒了自己的腳,「我怎麼能去呢?神怎麼能向我的敵人說話?」所以他就拒絕這個呼召。
他拒絕呼召的背後聽起來是有一點道理的。他第一次的拒絕是因為:「祢若要讓我向他們宣判,宣判背後會有兩個選擇: 一,他們不聽,若他們不聽,那神消滅他們是應該的;二,萬一他們聽了,那就麻煩了,他們若悔改了該怎麼辦?有審判就有悔改的機會,這樣亞述豈不是有悔改的機會。這絕不能發生,他們是我的眼中釘,怎麼可以讓他們有這樣的機會?!」約拿似乎分析得有道理,他怕自己去的話,就給他們機會,因他已經斷定亞述是公敵,怎麼能將機會給敵人?一定要讓他們滅亡!所以約拿立刻就逃跑了。
二. 對神的做法產生激憤
但約拿在魚腹中悔改,起來去了尼尼微。他到了自己所不恥的地方,去宣講神的審判。聖經記載:「於是神察看他們的行為,見他們離開惡道,他就後悔,不把所說的災禍降與他們了。”(拿三10)約拿就生氣了:「我就說了,如果我去,他們選擇悔改的話,那祢是不是就不再審判他們了?現在他們真的悔改了,那祢是否還會降災了?沒有了!」所以約拿就更加發怒了,他第二次拒絕,證明自己所說的是對的,逃離是有道理的:「現在事情真的如我所預期的發生了,我現在無地自容,我為何這樣傻呢?我明知事情會這樣顛倒過來,現在果真發生了。」所以他向神說:「耶和華啊,現在求你取我的命吧!因為我死了比活著還好。」(拿四3)一個人發脾氣到為自己求死的地步,表明發怒到了極點。
「這事約拿大大不悅,且甚發怒」(拿四1)約拿發怒背後代表甚麼意思?「這不就是我仍在本國的時候所說的嗎?我知道你是有恩惠,有憐憫的神,不輕易發怒,有豐盛的慈愛,並且會改變心意,不降那災難。我就是因為這樣,才急速逃往他施去的呀!耶和華啊,現在求你取走我的性命吧!因為我死了比活著更好。」他發怒的原因,我們慢慢思考。這裡說的意思是:「我寧願死,因我死了,我就不需要看到我的身份(先知)被別人取笑。」再讀下去時,也發覺他講得似乎有幾分道理。他以為自己聆聽並順服去做一些事,但得到的結果卻與想像的不同。他覺得如果神要他去宣告審判,神就必須要審判,不能再有另外的可能。
我們的生命也是與他一樣,會認為發怒有理,我順服了從神所領受的信息,但他們不聽。因此向神發怒:「我講了祢要我講的話了,但他們不聽;但祢卻改變心意 …… 」所以心裏就產生很多不滿,先是以為自己聽錯、做錯了,但後來就開始質疑神是否改變了主意,漸漸地產生一種羞辱感,懷疑別人在他背後笑話他,又對他自己領袖的職位發生質疑,覺得非常沒有面子,就向上帝發脾氣,將矛頭指向上帝,認為自己開始的推理是對的,現在是神在戲弄他:「我不應該聽祢的話,我寧願去死!」大家是否曾說過類似的話?我就說過!我們當中可能也有人說過。只是我們可能不敢像約拿這麼大膽地講,因為害怕有後果。
三. 憤怒之言的背後
約拿在這個事件中很痛苦,面臨這件事情,他講出心裡話:「不論怎樣,我也算是一個正直的先知,我不是預言過亞述要將疆土歸還以色列人,祢也知道亞述人有多壞,祢明知他們不好,為何要再給他們機會?」從約拿的角度來看,他說的每一句話也都是對的。我們也來看看自己的生命,我們常以原則論事,原則才是最重要的,覺得只要抓住原則,就能完全服侍上帝。在約拿口中,他所說的都是正規的神學 -- 神所定的原則,不應該有任何更改。我們知道國與國的爭戰,社會與社會的衝突,也是因為原則的問題,國家、社會、教會以及我們個人,都覺得自己是站在正確的原則上,所以就認為自己造反有理,這就是約拿憤憤不平的原因,他不是覺得神沒有慈愛,而是覺得愛總是有限制,他不質疑神的愛與憐憫,只是質疑神太博愛了。亞述人罪不可赦,是以色列大敵,也是祢的敵人。祢怎麼能毫無原則地愛他們呢?祢失去了原則,我就不一樣!祢給他們機會,他們悔改,祢不是說要對他們審判嗎?為何出爾反爾?這就是約拿心中的氣憤。
四. 神的回應:從經歷到改變思維
現在神要解決約拿心裏的憤怒,用何方法呢?神的回應很幽默,祂透過約拿的經歷來改變他的思維。這是很熟悉的經文:神安排一棵蓖麻樹生長,讓約拿有得遮陰。這是神一個很好的輔導方法 -- 你生氣,我來安撫你;今天天氣太熱,我給你一棵樹為你遮蔭。當然約拿當下很高興,覺得神原來還是很愛他的,雖然自己發脾氣,但神仍然用樹為我遮蔭。但接著突然神又安排一條蟲來咬這蓖麻,讓它枯乾。又安排炎熱的東風,日頭曝曬約拿的頭,使他發昏,他就為自己求死。這故事既幽默又諷刺,約拿的反應很傳神,他一會兒高興一會兒求死,神對他的舉動回應得很有意思:你看你所做的事,你看到小小的蓖麻樹,你都顧惜它,因為這棵樹幫助你,但對於你的敵人,你卻一點愛心都沒有。所以神教導他說:「這蓖麻不是你栽種的,也不是你培養的;一夜發生,一夜乾死,你尚且愛惜;何況這尼尼微大城,其中不能分辨左手右手的有十二萬多人,並有許多牲畜,我豈能不愛惜呢?」(拿四10)這是神給約拿重新演繹他的信仰的過程。
我相信約拿非常熟悉以色列的律法,律法講到神願意作他們的神,他們也作他的子民 ,神願意帶領他們,給他們律法過生活。但律法背後是甚麼意思呢?神要讓他們重新理解律法的意義,律法本身就是「神慈愛的吩咐」,神給人律法,是想讓人了解祂的慈愛,律法不是捆綁人的思維,而是釋放人的思維,更重要的是履行慈愛就是成全律法。以色列民曾經違背、背逆神,神把他們拉回來,以愛來愛他們,然後為他們頒佈律法,讓他們從律法中體會神的愛。但他們的問題在哪裡呢?問題就在於他們認為律法只是單給以色列民,其他人沒有機會得到神的愛,這就是當中最大的難題 。
五. 約拿的求死: 我們求生的警剔
約拿書很短,在舊約中屬於非典型的文獻,其他的書卷都是表達「神如何愛以色列人,如何給他們有第二次機會,讓他們悔改。」而約拿書卻說,當外邦人願意悔改時,神也願意赦免,給他們機會。有時我們也會這樣想:我們是神的子民,是神所揀選的子民,所以神的慈愛和恩典只會屬於我們這班被揀選的人,其他的人不被神揀選,所以不可能得到神的慈愛。我們的偏見也會越來越大,會說:「你要來教會領受神的慈愛,如果你不到教會就必定滅亡。」整個事件就形成二分:愛神的人會得著神的恩惠,外面的人只會得著神的審判而已。是,聖經雖有這樣講過,但聖經更多的地方讓我們看到,如果有人願意悔改,這個愛同樣會臨到他,這個愛會延續在他身上。但我們可能有偏見到一個地步 -- 若要原諒那些我們已決定不能原諒的人,就很難過得了自己的心理關口。從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來講,當決定了某個人是我們的敵人,他就永不得生。不過,他後來信了耶穌,站在你身邊 ,你心裡就特別矛盾,當你見到他,心中就充滿憎恨:「神哪,你不可能會救這個人。」我們可能都做過這些事:教會中有不同意見,我們總會說這是「神給我的意見」!
約拿說我聽到神一定會審判尼尼微人,那他們就不應該再有轉機。但約拿卻發現神又給尼尼微人第二次機會,所以他非常憤恨。我們要原諒那些不能原諒的人是非常艱難的,但我們必須做,因為神做過,因為我們都是不可愛的人。如果神決意不接受我們這些不可愛的人,那我們也滅亡了。但我們從來沒有學習用神的眼光來看世界,我們看世界,只是非黑即白 -- 這些是與我同黨,那些不是 ! 我想如果耶穌要講比喻來指斥法利賽人和文士的話,最好就用約拿的故事,一講就明白當中要講的道理了。
六. 約拿不經意的神學偏見
約拿有一個不經意的神學偏見,當他一發脾氣時,開始會講:「我知道你是有恩典、有憐憫的神,不輕易發怒,有豐盛的慈愛,並且後悔不降所說的災」(拿四2)其實這些話中帶有很多偏見和諷刺。約拿覺得神的這些屬性只屬於以色列人擁有,神只是不輕易向自己的子民發怒,但這句話卻不應該應用在亞述身上。這句話是以色列人經典的語句,就如同現在我們有基督教的信經。對於以色列人來說,這些語句就如同信經一樣,用來描述他們所信的上帝是怎樣的。
這句話是源自出埃及記的一個故事,當以色列人見到摩西上西乃山久久未下出,他們就造了一個金牛犢,摩西就發怒,摔碎法版,後來摩西再上山,到他下山時,神給了以色列人第二次機會,他們就在神面前跪拜,向神歡呼宣告:「耶和華,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為千萬人存留慈愛,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出卅四6)約拿的口中正是重複這句話。他其實是在強調這是我們的神學,這是屬神揀選子民的神學 -- 我們的神是不輕易發怒的,我們的神是慈愛的。當我們一起來誦讀,就明白這就是我們的上帝。如果這是我們的上帝,那祂就不可能是別人的上帝。我們把神圈在自己的神學觀念中了,這是很危險的!把自己立在高位,認為只有我們才是神揀選的人。但其實揀選不是這回事,揀選是一個恩典的道理,我們不配得神的揀選,所以我們不應把此當作特權將神圈在當中,不能將神的主權放在我們的手中,我們要小心自己的理念。
聖經把《約拿書》擺放在十二小先知書中,以色列人每次講到小先知書時,都會講十二小先知,所要表達的意思很簡單,就是要表明這些小先知書是屬於同一卷書。何時十二小先知被編成現在的書卷?我們知道最後一卷書是以色列被擄回歸後的書卷。所以從這個角度來看,十二小先知書是由以色列有國家到沒有國家、到亡國、到被擄,直到回歸時才形成的一卷書。他們留下來這些書卷,也將約拿書放在裡面。順著這個角度,我們也透過這個理念,來了解應如何讀約拿書。《約拿書》是放在《俄巴底亞書》之後,《彌迦書》之前,再前面有《阿摩司書》,再後面有《那鴻書》,這幾卷書有什麼特別?《阿摩司書》主張神要審判外邦人。但漸漸地開始說神不單要審判外邦人,也要審判以色列人,所以每一個犯罪的人都是神要審判的人。
所以,以色列並沒有特權。以色列曾被別人背叛過,當受到外邦人侵略時,以東人本來是有親戚關係的,但也取笑他們,不願意幫助。所以《俄巴底亞書》表達神已定意要審判以東人。《彌迦書》則將焦點放在以色列的罪過中,神讓外邦人觀望以色列的罪過。《那鴻書》所說的是神要審判尼尼微人,就是約拿故事中所講的敵人,而約拿的故事就是放在這幾卷書的中間。這值得我們反省,從《阿摩司書》到《那鴻書》,表達要認識這位神是誰 -- 這位神是全地的主!雖然神有揀選過以色列人,但祂揀選的原因就是要將神的慈愛在這個世界中發揚出去,而不是給他們特權 -- 神只是愛以色列人,而不愛外邦人。
七. 越過偏見 ,神愛世人 !
更重要的是,神在審判以色列人,同時也給機會悔改。如果神給以色列人有機會悔改,同樣祂也會給外邦人有悔改的機會。所以,《約拿書》必須在存在,神的慈愛並沒有讓我們用任何的偏見去看事物,我們要有這樣的使命。難怪很多人讀約拿書時,認為這是一種宣教的情懷,因為神不只愛我們,也讓我們要把信息傳給外邦人。這在保羅的生命中,就清楚地彰顯出來:他覺得自己是被差派向外邦人傳福音的使者,他完全明白神是誰。
我們在教會的牧養或團契的生活中,是否存有太多的偏見?不要將其他人當作我們的敵人。不論弟兄姊妹如何有過錯,他依然是我們的弟兄姊妹,這就是約拿書要大家理解的事,我們要有很清楚的信仰操守。我們很容易像約拿這樣發怒,他這樣發怒是否有道理?我們必須要再好好思想。我們是否執著於不應該執著的神學道理?我們要重新整理自己與神與人的關係。
我也曾經作過這樣的整理,我的生命也是被神修理過的生命。今天要請大家原諒我:我是在馬來西亞長大的華人,在我們地區中只有一兩個是廣東人,其他全部都是講福建話的華人。我們都向人說,講廣東話的人很粗俗,如果你要駡人的話,就用廣東話駡他,所以我自小就對講廣東話的人有特別的偏見的,覺得廣東話是很差的,只有福建話才是優雅的。直到我信主時,神呼召我讀神學,竟然預備我要來香港讀。對我來說,這好像是「敵人」的地方,覺得這個地方的人一定會排斥我的,因我不知在當中詛咒過多少次廣東人,現在我卻要在他們當中過生活,還要在當中讀神學?!我要重新學習廣東話,在我學廣東話時,別人就笑我,覺得我講得不標準,讓我還是講普通話,這令我不敢再講廣東話。直到我認識一個女孩,她是廣東人,現在她是我的妻子,我們已一起生活了四十年,而且我們在家只講廣東話,連我的孩子都不太懂得講普通話 ! 所以神給我很大的諷刺,我發覺自己漸漸愛上了廣東話,特別是唐滌生的粵曲,特別優美。
回想自己是何時開始轉變的呢?是因為我的一位屬靈導師,他是福州人,他來香港時廣東話也是很差,他來香港七十幾年,但他的廣東話依然不好。當我完成神學進修後,他讓我留在香港牧會,我即時的反應是:我如何能在「敵人」的地上事奉呢?我要回家!屬靈導師就給我兩個勸告:1. 不要讓別人對你的偏見成為你的偏見;這是給我很大的提醒。我們很容易站在自己的偏見之下,看事情就會戴這個有色眼鏡。他說牧會時,別人對你有很多意見,但你要注意,不要因你受到的偏見而成為你的偏見;2. 你要愛你所牧養的人。因為愛能克服一切,包括你的偏見。所以我現在愛我的妻子,是因為我克服了自己的偏見。
約拿的故事告訴我們,其實我們常會活在這樣環境當中,即便我們是堂堂正正的基督徒,覺得自己是非常可愛的人,又覺得自己是神所愛的人,但我們也要分外小心,我們是否有帶著偏見呢?這些偏見會成為毀滅我們生命的。約拿求死之後,神再一次給他有生命。願意我們從約拿的思想中,轉移我們對人的看法。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神不是只愛廣東人、福建人,而是愛世人!
講員: 陳廷忠牧師
傳譯: 李慶宏傳道
速記: 林海虹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