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作一事,必先有動機,故傳道人亦必有其傳道的動機在。考傳道人的動機,大概可分三種:最上乘的,就是保羅這裏所說的,也就是本文所要討論的。中乘的是由環境的催促和親友的勸勉。最下乘的,是為解決飯碗和地位的問題而去做傳道。
茲依保羅所言,分論於下:
(一)因基督之愛激勵(十四節上半)保羅豈不知傳道的困難麼?所以不因難而止的,是由於基督之愛所激勵吧了。記得某青年初因怕傳道艱難,不願獻身為主,後讀到這一節聖經而大受感動,卒捨去一切,入聖經學校讀書。
凡為基督之愛所激勵而作傳道的人。雖備嘗艱苦,亦必甘心,這是當然的。且甘心確是傳道人的要件。保羅說:『我若甘心作這事,就有賞賜;若不甘心,責任卻已經託付我了。……然而我甘心作了眾人的僕人,為要多得人。』(林前九章十七至十九節)舊約祭壇的四角,有捆綁牛羊的地方,這是表明死祭是出於勉強的;惟新節獻的不是死祭,而是活祭,故當先得基督之愛所激勵,而後能收美滿的效果。因此保羅對羅馬教會的信徒說:『弟兄們!我以上帝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了。
(二)因明白基督代死之理(十四節下半)信徒所以無力勝過罪惡,是因不明代死之理。若能明白耶穌在一千九百年前被釘十架,那時,即是我們同釘十架的奇妙原理,則必向罪是死,向義是活,不敢輕於犯罪,抑且能不犯罪。
加拉太二章廿節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上帝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哥羅西三章三節說:『因為你們已經死了,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上帝裏面。』這兩節聖經,就是解明代死,同死的原理的。我們一明白這個原理,則不得不作傳道,好像保羅所說:『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因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
這個代死的原理,是基督教獨有的,和實際的,寶貝,我們有此寶貝,怎能秘而不宣?
(三)因明白為主而活的利益(十五節) 為主而活,是傳道人的本分,也是傳道人的利益。我們得救後的生命,是屬主的,而非屬我的,故我們的生活,當完全為主。惜多人與世界攜手,妥協,致為世界為自己而活,在主前一些兒價值都沒有。
腓立比一章廿一節說:『因我活著,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處。』反過來說:若我活與,就是自己,或就是世界,那末,我若死了,就必有損害了。
平常人總是誤會獻身是作傳道,其實我們若為主而活,就是獻身。國民黨的黨員,尚有人能真正獻身黨國,難道我們不能真正獻身於天國麼?
(四)向耶穌的認識(十六節) 保羅這裏說他從前曾『憑著外貌,認過基督。』這是真的,他從前認耶穌是破壞摩西律法的大罪魁,猶太教的叛徒,法利賽黨的仇敵。……後得聖靈光照,即從外貌的認識,轉到內心的認識;從錯誤的認識,轉到真正的認識去了。
我常常說:傳道人對於耶穌,要比平信徒有更深的認識,不然,則不能得耶穌更深的生命,為耶穌作更深的工夫。
(五)因明白重生的實在(十七節) 『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這是重生的話。舊人必須重生,才能作個新造的人,否則不過是改善的人吧了。重生之道,也是基督教的特色,為他宗教所無的。既然明白重生要在基督裏,若不宣傳基督,怎能使人重生呢?
(六)因明白與神和好的必要(十八九節) 福音使者的重責,是勸人與神和好。世界的人,通都是與神為敵,倘若不是靠賴耶穌與神和好,就必成為沉淪絕望的人。我們睹此,必怎能忍?其必發起熱誠,獻身作主之工也明矣。
以上六個動機,非敢謂概盡一切,然亦可想見其一斑了。故我們要做好的傳道人,必先有好的動機,蓋動機好,目的必好;目的好,結果也必好,這是一定的阿!
講員: 黃原素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