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我們今天會看創世記第15章。之前幾章講到神呼召亞伯拉罕,吩咐他離開他的地、親族和父家。我們看見亞伯蘭雖然沒有完全跟從,不過神奇妙地帶領他,所以神的吩咐都完全成就了。到了第13章結束的時候,他和妻子撒萊住在迦南。我簡單講一講第14章發生了甚麼事,才進入第15章。
那裡講到有四個王的聯盟和五個王的聯盟打仗,五個王的聯盟被打敗,裡面包括所多瑪王。那時亞伯蘭的侄兒羅得住在所多瑪,也被人擄走了。亞伯蘭為了救羅得,帶了幾百人去打仗,竟然打贏了,他把所有財物包括羅得,都救了出來。所多瑪王說:「你這麼厲害,可以把你搶回來的財物留下來。」(創14:21)不過亞伯蘭堅決不要。這就是創世記15章的背景。
神掌管命途
「這些事以後,上主的話在異象中臨到亞伯蘭,說:『亞伯蘭啊,不要懼怕!我是你的盾牌,你的獎賞非常多。』」(創15:1)「這些事以後」,就是戰爭以後。亞伯蘭剛剛打仗,神告訴他,無論是在埃及還是在迦南打仗,神都保護他;亞伯蘭剛剛拒絕了所多瑪王那些財物,神就說:「你的獎賞很多。」
我們看看亞伯蘭怎樣回應:「亞伯蘭說:『我主,上主啊,你要給我甚麼呢?我一直都沒有子女,我家產的繼承人是那大馬士革人以利以謝。』」亞伯蘭又說:『看哪,你沒有賜給我後裔,看哪,那生在我家裡的兒子就成了我的繼承人。』」(創15:2-3)亞伯蘭的回應反映了他的關心。他說了兩次:「我沒有兒子。」又說:「神啊,你沒有把後裔賜給我。」按照那時候的習俗,若沒有自己的兒子,生在自己家裡的人就成為兒子;那個不是親生的、大馬士革人以利以謝,就是繼承人。大馬士革人就是外人,亞伯蘭的意思是:「神啊,你給我多少東西都沒有用,我都沒有兒子,最後那些東西都要給了外人。」
「看哪,上主的話又臨到他,說:『這個人不能成為你的繼承人,惟有從你腹中所出的,才能繼承你。』」(創15:4)神第一次說,亞伯蘭將來的後裔是從他腹中出來的,是他親生的,所以大馬士革人不是他的後裔。神再給他一些東西看,使他相信。「上主把他帶到外邊,說:『你仰望天空,數算群星,你能數算得清嗎?」又對他說:「你的後裔也要如此。』」亞伯蘭相信上主,上主就把這算為亞伯蘭的義。」(創15:5-6)
或者大家對第6節都很熟悉,因為新約裡面也有出現這一節。這是聖經裡第一次出現兩個很重要的字,就是「信」和「義」。這裡也是第一次神對亞伯蘭作出評價,稱讚他「相信」。我們看見保羅也有這樣的話:「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他就有可誇的,但是在神面前,他一無可誇。經上說甚麼呢?『亞伯拉罕信了神,這就算他為義。』」(羅 4:2–3)保羅用這句話,就是「因信稱義」的意思。不過,在創世記裡面,亞伯蘭所相信的,是相信神給他的應許:他的後裔將會從他腹中而出。神給他看了甚麼呢?給他看天上的星星,他就相信了。
為甚麼聖經在這裡說亞伯蘭相信上主呢?故事來到這裡,亞伯蘭知道神是大有權柄的那一位;連埃及的法老都賜他財富,神也幫助亞伯蘭打勝仗。不過這一章開始的時候,亞伯蘭仍然沒有相信神會給他腹中的兒子。一定是第5節神給他看星星,使他相信。
如果這件事發生在今天,立約的人又是熱戀中的男女,男朋友指着天空的星星,跟女朋友說:「我愛你一輩子。」這樣很浪漫,女朋友應該會相信。不過你知道亞伯蘭不是因為這樣相信神。神給他看天上的星星,為甚麼會令他相信呢?中世紀的猶太拉比Rashi給我們一個很好的解釋。他說,那時代的人看星星不是浪漫的意思,而是迷信,好像今天觀星象、算命那樣。古代近東的文化認為星星都是神明,有主宰人的力量。
我們之前講過,亞伯蘭一家來自吾珥,他們不認識真神,受那時候的文化影響,所以他相信星象也不為奇。他年紀很大仍然沒有兒子,可能覺得是自己的星座令他沒有兒子。不過神跟他說:「你仰望天空的星星,數算群星。」跟着神就向他解釋天上星星的意義是甚麼:天上的星星不是主宰你的命運,而是代表你的後裔有多豐富。於是他明白,向他說話的那位神原來是創造星星的那一位,是掌握宇宙萬物的那一位;神才是解釋星象的那一位。原來人生不是被命定的,而是掌握在神的手裡。當他明白這個道理,聖經就說他相信上主。亞伯蘭相信的是神掌握他的命途。換句話說,亞伯蘭知道他所相信的神,不是眾多星星、眾多神明其中一位,而是創造主、主宰一切的神。他相信神只有一位,這就是他的相信。
今天信耶穌的人,不是很多會同時信其他的,例如觀音、拜佛,我們不多是這樣。不過我們也可能相信,我們一生有一些事情是「註定」的。可能我們的文化裡有很多「註定」的東西:可能是「我出身基層,沒有人尊重我」;「我唸書少,一生都沒有甚麼成就」。有時在我們的成長裡面,也可能有一些「註定」的感覺。小時候,父母或者老師會跟我們說:「你看那個同學、那個親戚多麼厲害!」其實我們聽到的是:「我很沒有出息。」這件事可能進了你的心,一生一世都擺脫不了,成為你的主宰。
這些「註定」未必是負面的,也可能是正面的。有些人會想:「我的父母都是醫生,我這一生註定要做醫生。」又或者以前有個算命師傅說:「你一定有一子一女。」就算我還沒有結婚,我一生的努力也要朝着那目標進發。當然,有兒有女、學業優異,這些都是好的事情。不過,當這些事情成為「註定」,就阻礙了神在我們生命裡面的計劃。這些東西可以捆綁我們,使我們覺得:「命中註定我就是這樣了。」而這些東西也有機會阻礙神在我們生命裡面的計劃。
所以值得我們思想一下:我們的生命裡面會不會覺得有些東西是「註定」的?我們認為這些是真理,還是會尋找那位活着的神的聲音?
神突破了亞伯蘭心裡那種「註定」的想法。他多年覺得自己沒有兒子,也沒有兒子,但他願意相信自己的命途在神的手裡。聖經就第一次說有人相信神。他的經歷也值得我們學習。
神信實守約
「上主又對亞伯蘭說:『我是上主,曾將你從迦勒底的吾珥領出來,為要把這地賜給你,好讓你得為業。』」(創15:7)上主跟他說,要把這地賜給他。留意「我是上主」這句話,我們更加熟悉的就是「我是耶和華」。這是聖經裡第一次神用自己的名字「耶和華」稱呼自己。神把自己啟示讓亞伯蘭認識。神說要把地賜給他的後裔,我們看看亞伯蘭怎樣回應。
「亞伯蘭說:『我主,上主啊,我怎麼才能知道我要得這地為業呢?』」(創15:8)這句話會不會有些奇怪?聖經剛剛才說他相信神,這一句好像說亞伯蘭不相信。不過我們留意,他的問題不是「我如何相信」,而是「我如何知道」。他問的是:我和神賜給我的這塊土地有甚麼關係?我怎麼知道這件事會發生?在甚麼情況下、甚麼時候我們才會得到這塊地?亞伯蘭這樣問,神就給了一幅圖畫讓他看。
「上主對他說:『你要為我取來一頭三歲大的母牛犢、一隻三歲大的母山羊、一隻三歲大的公綿羊、一隻斑鳩、一隻雛鴿。』亞伯蘭取來這一切,把牠們從中間劈開,每樣一半對着另一半擺放,只是鳥沒有劈開兩半。鷙鳥下來,落在那些屍體上,亞伯蘭就把牠們趕走了。太陽落下的時候,沉睡臨到亞伯蘭,看哪,可怕的大黑暗落到他身上。」(創15:9-12)這是古代近東的一些風俗,兩個彼此立約的人起誓時做的儀式,就是把動物劈開,兩邊分開、對着放。這個血淋淋的圖畫也很震撼。
「太陽落下,漆黑一片的時候,看哪,有冒煙的火爐和燃燒的火把從這些肉塊中穿過。」(創15:17)我們看見這個儀式:動物劈開,分兩邊擺放,有冒煙的火爐和燃燒的火把從中間經過。接着神和亞伯蘭立約:「就在這一天,上主與亞伯蘭立約。」(創15:18) 立約的內容就是神把地賜給他和他的後裔。
這個立約儀式的意思是甚麼呢?就是說,立約的人如果不守約,他的下場就好像那些被劈開的動物一樣。「那些違背我約的人,就是不遵守在我面前立約之話的,我要使他們成了那劈成兩半的牛犢,使人從切塊中經過;猶大的領袖、耶路撒冷的領袖、官員、祭司,和從牛犢切塊中經過的這地的眾百姓,我必將他們交在仇敵和尋索其命的人手中;他們的屍首必給空中的飛鳥和地上的走獸作食物。」(耶34:18–20)
我們看見,耶利米書第34章那些立約的人要成為劈成兩半的牛犢。在舊約希伯來文裡,「劈」這個字和「立約」這個字是同一個字。所以訂立盟約,其實就是「劈開」盟約。所以發誓不是「食生菜」(意思是「小菜一碟」),可以隨便去做,而是劈開動物。如果不守諾言,還要劈開自己,有嚴重的後果。
我們看看,當神和亞伯蘭立約,是誰在劈開的肉裡面走過?第17節講到有冒煙的火爐和燃燒的火把,就是象徵神自己,好像曠野裡面的雲柱和火柱,是神在這些肉塊中間經過。神給亞伯蘭看的這個儀式,意思就是說,如果神不守約、不把這地賜給亞伯蘭,神自己就會被劈開,好像劈開的動物一樣。神讓亞伯蘭知道,祂是這樣認真地守約,用自己的生命作保證,一定把地賜給亞伯蘭。亞伯蘭就知道,他一定會得這地為業。
亞伯蘭問的問題是:「我怎樣才可以知道這塊地和我的關係?我怎樣知道我能夠得到這塊地為業呢?」但神要他知道的,首先不是關於那塊地的事情,而是關於神自己守約和信實。
上半章講到神給亞伯蘭看星星,代表神掌管一切,祂的能力、祂的權柄。到這裡,神給亞伯蘭看那劈開的肉塊,是指着神自己的守約、自己的承諾。神當然掌管世界,有能力做任何事情,有能力把迦南地賜給亞伯蘭和他的後裔;但更加重要的是,神必定守這個承諾。神說過的話一定算數。
其實這種認真對待自己所說的話、使所說的話算數的態度,到了耶穌基督仍然延續。耶穌說過:「天地都要廢去,我的話卻絕不廢去。」(太24:35) 耶穌也對跟從祂的人有同樣的要求。祂教導我們:「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太5:37)神呼召的人一定要行在真理裡面,對於承諾、守信,也一定要同樣重視。亞伯蘭從這個意象裡面學習。
不過,在今天的世界裡,不誠實、說謊變得很正常;由國家首領、公司老闆,到夫妻關係,可能都是這樣。說過的話很多都不算數,國家之間的協議、商業服務的承諾,甚至婚盟,都可以隨便放棄。難怪我們說「發誓當是食生」了。
其實詐騙也成為一個行業。不知道大家知不知道,在南亞一些地方有一些詐騙中心,整間公司有幾十位員工,日以繼夜打電話給西方國家的人,騙取他們的退休金,整個行業就是詐騙的行業。其實香港也好不了多少。我曾經在工程界工作,見過很多人不認真寫報告、不認真檢查、不認真簽名;不誠實已經成為一種文化。或者大家覺得:「簽名而已,不會死人、房子不會倒塌。」不過,大埔宏福苑的災難讓我們明白誠實的重要。
在一個誠信破產的年代,基督徒重視誠信和真實,顯得特別重要。我認識一位基督徒,他在工作的環境裡堅持誠實,甚至曾經因為這件事選擇辭職。我其實很欣賞他,能夠做到神所指引的忠誠。
神大愛深厚
神給亞伯蘭看一幅劈開動物的圖畫。我們想深一點,會發覺神在那些肉塊中間行過這個儀式,實在很不合理。神對亞伯蘭說:「我應承給你一塊地,是免費給你的;我會守這個承諾。如果我不守,我就劈開我自己。」這是極之不合理的。
其實我們看見,神和亞伯蘭所立的約,其實是一個極之不平等的條約。經文沒有說神要求亞伯蘭走過那些肉塊。從第12章神呼召亞伯蘭開始,到今天第15章,神沒有要求亞伯蘭做任何事情;再過兩章才開始有要求。但從神呼召人的那一刻開始,神一路都在跟人立一個不平等的條約:神會虧本,但是人會得到益處。
不過我們發覺,即使神要求我們遵行祂的心意,也是想我們得福。神跟人交往,一直都是神得不到益處;從創世到亞伯蘭,到今天都是這樣。為甚麼神願意和我們立一個不平等的條約呢?亞伯蘭開始的時候未必明白,但這段經文給了我們一些線索。
第12節說有可怕的大黑暗落到亞伯蘭身上;第17節又說太陽落下,漆黑一片。聖經裡面,哪裡再有形容這種漆黑的來臨呢?就是,耶穌被釘十字架時,聖經同樣說黑暗籠罩整個大地。在這可怕的黑暗裡面,亞伯蘭看見血淋淋的景象:神在血淋淋、劈開的肉塊中間經過。
到了耶穌降生、被釘十字架的時候,我們同樣在黑暗籠罩的大地上,看見耶穌血淋淋地被釘在十字架上,為世人擘開身體,捨去祂的生命。到了耶穌的時候,神更加清楚啟示這個儀式的意義:黑暗中的十字架所啟示的,就是神的愛。保羅說:「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5:8)
其實同樣的愛,一早已經讓亞伯蘭看見一點點。亞伯蘭看見那位神,因為約的緣故願意犧牲自己。神和人立約的背後,是神對人極之深厚的愛。亞伯蘭很想知道他和迦南地的關係,但神讓他知道更加重要的事情,就是神對人的愛,是那種很不合常理、令人驚怕的愛。神向亞伯蘭啟示最重要的事情,愛就是神和人立約的核心,是神最想我們明白的事情。
我們也和神交往、和神建立關係。我們很多時會為自己的需要去求神,可能是健康、成功、順利、豐盛等等。其實亞伯蘭也是一樣,他也是求後裔和地,這些都很正常的。但我們要知道神渴望我們怎樣:祂渴望我們在人生旅程裡,認識、經歷祂對我們的愛。
我認識一位姊妹,她是我神學院裡面的學生,現在她已經回到天家。她在世的時候,大半生都在癌症中反反覆覆。在這個過程裡面,她當然有求神醫治她;不過她在患病的路上沒有埋怨,還很積極地到處傳福音、作見證。她生前寫了一本自傳,最後的總結令我很感動。「雖然我的身體軟弱,我個人沒有甚麼才智,但我知道神仍然愛我、使用我,把我當作貴重的器皿。所以我要珍惜神對我的愛,用盡最後的力量為神去做神的工作。」
這位姊妹很感動我。她在短暫、艱苦的人生旅程裡,即使經過很多患難、很多疾病,但她最清楚看見神怎樣愛她,並用她軟弱的生命去見證神的愛。弟兄姊妹,我們的生命裡面可以有順有逆,每個人有不同的經歷;但神最渴望我們在這些經歷裡,深刻地體驗、明白祂的愛。
與神同行,踏上苦路
我們回到亞伯蘭的故事。「上主對亞伯蘭說:『你一定要知道,你的後裔要在不屬於自己的地上成為寄居者,他們要服侍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苦待他們四百年。他們所服侍的那國,我必審判;後來他們必帶着大財富出來。至於你,你要平安地歸到你先祖那裡,在美好的晚年得到安葬。到了第四代,他們必回到這裡,因為亞摩利人的罪孽到現在還沒有滿盈。』」(創15:13-16)
第13節神說:「你一定要知道。」「知道」這個字在原文出現了兩次。所以這裡神回應了亞伯蘭的問題:「我怎麼知道?」這裡真的講到亞伯蘭和那塊地的關係:在遙遠的未來,他的後裔才會得到這塊地,亞伯蘭自己一生不會看見。他也知道,他的子孫要在一個不屬於自己的地上飄蕩,更加被當地的人苦待四百年,才回到迦南,得到應許之地。神要亞伯蘭知道的是,被呼召的人在地上要成為寄居者、客旅,不會舒舒服服,甚至會被人苦待。後來我們看見歷史的確是這樣。以色列人經歷很多苦難,有時是因為他們悖逆神而被懲罰,好像被擄的時期;有時他們被其他民族歧視和排擠。其實神揀選的人在世上受苦,到今天仍然是這樣。
為甚麼被神呼召的人要在地上成為客旅、要受苦呢?其實這樣的信仰很不吸引。我認識一位神學家,叫T. F. Torrance,他有一個很好的解釋。他說神揀選亞伯拉罕和以色列民,是把他們放在一個很尷尬的位置。在歷史裡面,他們去埃及,出來再進入迦南;在過程中,神和以色列人的確越走越近。不過人始終有罪,有罪的人和聖潔的神越走越近,衝突反而越來越大;以色列人就要受苦。
另一方面,以色列人跟從神也越來越聖潔,就和那些有罪、屬世的人越來越遠。其他民族的人開始歧視、排擠他們,說:「這班人很奇怪,做的禮儀很奇怪,又有很多東西不能吃;又敬拜一位看不見的神,又不肯跪拜地上的君王。」這些差異令他們在世上受苦。所以這就是被神揀選的人的旅程。
我們和神越走越近,就越看見自己的罪;我們越敏銳聖靈的聲音,內心的掙扎就越大。保羅也這樣說,他面對自己的私慾時說:「我也知道,住在我裡面的,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羅7:18) 跟着他又說:「我真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必死的身體呢?」(羅7:24)
我們和神越近,生命裡面的掙扎就會越大。不過另一方面,神呼召我們成為聖潔,我們和世界就越來越不同。身邊的人覺得我們很奇怪,輕微的就取笑我們,不太歡迎我們進入他們的圈子。今天的基督徒,堅持結婚前沒有性行為,也會被人取笑;在職場上堅持自己的道德立場,就會被人排擠。更加嚴重的是,世界逼迫基督徒;到今天仍然有很多人因為信仰而殉道。被神呼召不是一個舒舒服服的旅程。
這是也是為甚麼神要亞伯蘭一定要清楚知道:他繼續跟從神,是要踏上一條苦路。今天我們做基督徒,是不是有時做得太舒服了?當耶穌在馬太福音16:21告訴門徒祂要上十字架,被釘死時,誰是第一個跳出來回應的門徒呢?就是彼得。聖經說彼得「責備」耶穌:「千萬不可如此!這事絕不可臨到你身上。」(太16:22) 彼得這樣回應其實很合理;我們想深一層,舒舒服服跟從主不好嗎?但耶穌怎樣回答他?第一句是甚麼?「撒但!」祂說:「你不體會神的心意,而是體會人的心意。」(太16:23) 所以舒舒服服做基督徒,是撒但的意思,不是神的心意。
接着耶穌說了最重要的選擇:「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跟從我。」(太16:24) 我們每個人都要作這個選擇。
回顧與回應
我們回到創世記第15章。這一章裡面,亞伯蘭和神的關係有很大的突破:亞伯蘭第一次和神說話,神第一次用自己的名字「耶和華」稱呼自己,聖經又第一次說亞伯蘭相信神。不過,聖經更加讓亞伯蘭知道,他要踏上這條受苦的路。神要求亞伯蘭去回答這個問題,不過第15章就停留在神的說話裡面,亞伯蘭沒有回應。我想神是要他清清楚楚考慮,讓他甘心樂意地跟從神。
所以其實神也呼召我們,祂也讓我們想清楚:是不是甘心樂意跟從祂?是不是願意踏上苦路跟從祂?弟兄姊妹,我們每個人都被神呼召。我們無法逃避的選擇,就是是否回應這個問題;我們每個人都必須回應神的問題。但是神不會逼我們回答,也不會逼我們一定要受苦跟從祂,這是我們自由的選擇
潘霍華的見證
結束的時候,我想用潘霍華的故事來鼓勵大家。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前,德國的國家教會已經完全墮落,因為他們完全擁抱了納粹主義。潘霍華和其他基督徒帶領認信教會,去對抗當時的國家教會。1939年,納粹的勢力如日方中。潘霍華有機會去了美國,很多人勸他:「你不要回去。你回去可能會被人抓住,甚至可能會死。」但潘霍華決定回到德國,因為他希望在德國的土地上,仍然有真正屬於神的教會。
他回去之後,他果然因為信仰的緣故殉道。潘霍華很愛神的國,也很愛自己的國家;不過他的生命告訴我們,跟從神是要作出犧牲的。潘霍華最清楚神對他的愛。他知道這個愛要帶他進入苦難。他寫了一本很出名的書Cost of Discipleship《追隨基督》,更加直接的翻譯是《門徒的代價》。這本書對我有很大影響,其中有一句話說:「當基督呼召人,是要求人跟從祂去死。」
潘霍華願意這樣做,因為他生命裡面經歷神的愛。他清清楚楚知道,神因為愛的緣故,願意為我們受苦、願意為我們犧牲;就是這份愛激勵他,願意用他的愛、用他的生命回應神的愛。弟兄姊妹,我們的決定是怎樣呢?我們每一個都經歷過神的愛,我們願不願意也這樣去愛神呢?
祈禱
愛我們的神,我們很感謝祢。今天我們在聖經裡看見祢對我們的愛是何等深厚。祢因為愛我們的緣故和我們立下很不平等的約;是祢自己願意付出自己去愛我們。即使我們悖逆、我們不守約,祢仍然堅守祢的約。
求祢激勵我們,以我們的愛、我們的生命去回應祢。求天父祢這樣更新我們,求聖靈在我們的心裡幫助我們,讓我們深刻地體會祢的愛是何等的長闊高深,就好像亞伯蘭看見的圖畫一樣。也求祢幫助我們,願意放下舒適的生活,願意踏上苦路,一生跟從祢,讓我們的生命成為榮耀祢的故事。聽我們的祈禱,禱告奉耶穌基督的名祈求,阿們。
講員: 黃國維牧師
傳譯: 劉銳鋒牧師
速記: 梁逸軒博士 編輯:姚鳴德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