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本篇所有經文均採用新漢語譯本。)
引言
之前幾堂主要講到神與亞伯蘭的關係,包括怎樣呼召亞伯蘭、亞伯蘭怎樣回應,以及他怎樣一步一步認識神。從今天開始,我想轉換角度,看看亞伯蘭怎樣與身邊的人相處,或者在神的引導下怎樣對待身邊的人。
祈禱
天父,我們多謝祢。祢透過亞伯蘭的故事向我們說話。求聖靈今日臨到我們當中,打開聖經的話,讓我們能夠聽得明白,也翻轉、更新我們的生命,讓我們衷心跟從祢。禱告奉耶穌基督的名,阿們。
呼召,不得任意妄為
亞伯蘭和撒萊這對夫妻最困擾的問題,是他們沒有孩子,也沒有繼承人。神應許亞伯蘭有後裔,並提到:「從你腹中所出的,才能承繼你。」(創15:4) 也許就是這句話,導致創世記第16章發生了今天的事情。
「亞伯蘭的妻子撒萊沒有為他生子;她有一個埃及婢女,名叫夏甲。撒萊對亞伯蘭說:『看哪,上主阻攔我生育,請你與我的婢女結合,也許我能從她立後。』」(創16:1–2上)撒萊覺得自己不育,拖累了丈夫,就為丈夫出了一個計謀,鼓勵他與自己的婢女生孩子,當作自己的孩子。聖經說夏甲是埃及婢女,很可能是亞伯蘭早前因饑荒到埃及避難時,法老送給他們的。
當年,在埃及的時候亞伯蘭曾經輕看他和妻子撒萊的關係,所以他的妻子差一點就跟埃及人發生了關係。這次就輪到妻子撒萊輕看她跟丈夫的關係,讓丈夫真的跟一個埃及的女子發生關係。留意撒萊的說話,反映出她的心態。她說神「阻攔」她生育,不是說「我生不到孩子」,也不是說「神沒有賜下孩子」;她認為是神主動阻止她生孩子,所以向丈夫投訴。另外,她覺得自己受到不公平對待,是一個受害人。這樣,她後來對婢女夏甲所做的事,就顯得合情合理。
第二,她稱夏甲為「我的婢女」。夏甲沒有名字,只是屬於撒萊的婢女;撒萊沒有考慮她的意願和感受,也不認為需要詢問她的意見,就為她作了一個極其重要的決定。撒萊又說「我能從她立後。」這句話很奇怪。明明是亞伯蘭和夏甲生的兒子,生理上撒萊沒有分,為甚麼她說「我」可以立後?可見撒萊沒有想過,孩子的母親其實是夏甲;她完全認為夏甲是屬於自己的財產,夏甲的一切都是自己的。若撒萊真正是為丈夫着想,她應該說:「也許你能從她立後。」由此可見,這句話背後,撒萊只是為自己的利益着想。
「立後」這個字更加反映撒萊的心態。原文是「建立」或「建築」的意思,創世記11:4建築巴別塔,使用的也是同一個字。對撒萊來說,夏甲只是用來建立自己的工具,是被自己踩上去的磚頭。從這句話也看得出,撒萊的目的始終是「建立自己」,不是為丈夫、為神,甚至不是為孩子——她沒有想過把孩子從母親夏甲那裡硬生生搶走,會對孩子帶來甚麼影響;當然,她更加沒有考慮夏甲的感受。
我們看看亞伯蘭如何回應妻子的感受。「亞伯蘭聽從了撒萊的聲音。」(創16:2下),這樣的字眼在聖經中往往是指某人聽從神的聲音;但這裡是說亞伯蘭聽從了妻子的聲音。丈夫聽從妻子的聲音,其實也在伊甸園曾出現。神責備亞當「聽從你妻子的聲音」(創3:17),亞當就犯罪了。「於是亞伯蘭的妻子撒萊把她的婢女埃及人夏甲,給了她的丈夫亞伯蘭為妻;」(創16: 3上)其實與伊甸園的犯罪記載相似,都有妻子看見、認為好,把東西給丈夫,丈夫聽從,結果就犯罪的相似結構。兩處經文雖然沒有明說「犯罪」二字,但所用的字很明顯:撒萊和亞伯蘭就像夏娃和亞當一樣,他們聽從的其實是撒但的聲音。
在伊甸園,犯罪的動詞是「吃」;在這裡,犯罪的動詞不同。「亞伯蘭與夏甲結合,她就懷了孕。」(創16:4上)「結合」這個字在創世記16:2、4都出現。新漢語譯本的註腳說,「結合」直譯是「進入」,原文有 go in、enter 的意思,好像打針一樣,很不人性。舊約聖經一般用「認識」來形容男女之間的性關係,但這裡卻使用了「進入」;亞伯蘭的行為雖然可以帶來生育,卻沒有把夏甲當作一個人,也不尊重性行為應該在彼此認識的夫妻關係中發生。(參創4:1)
這樣看來,無論對亞伯蘭或撒萊來說,夏甲只是達到自己目的的工具。夏甲沒有權為自己作決定,所以不需要考慮她的意願和感受;夏甲基本上不是一個人,而是一件物件,是一部「生孩子的機器」。正因如此,撒萊才會讓夏甲與丈夫發生性關係。試想想,有誰會主動建議自己的丈夫和另一個女人發生性行為?如果夏甲只是一部生孩子的機器,就沒有問題;而孩子生下來以後,撒萊也可以把他據為己有。
撒萊這樣對待夏甲,亞伯蘭又與她「同流合污」。聖經的意思很明顯:他們犯罪了,聽了撒但的聲音。他們所犯的罪有三方面:第一,聽從撒但,不聽從神,也沒有求問神應該怎樣面對困境;第二,違反夫妻內性關係的原意,把彼此認識的關係變成工具;第三,不把夏甲看為人,只把她看作「生孩子的機器」,沒有詢問她的意願,反而把她最私人、最需要受保護的性關係和生孩子這件事,變成建立自己的途徑。
有趣的是,神沒有責備他們這次犯罪有問題。就像之前亞伯蘭在埃及讓妻子假扮妹妹一樣,神甚至讓這個計謀很順利:夏甲順利懷孕,而且懷得很穩。故事繼續發展下去,撒萊的計劃雖然順利,問題卻很快出現;「亞伯蘭與夏甲結合,她就懷了孕。夏甲見自己懷孕,就輕看她的女主人。」(創16:4)惡果不用神出手,已經出現了。夏甲告訴亞伯蘭和撒萊,她不是一件工具,而是一個有尊嚴、有自主;她會「輕看女主人」。在這個情況下,撒萊又向丈夫投訴「撒萊對亞伯蘭說:『我受的屈辱都是因為你。我把我的婢女放在你懷中,她見自己懷孕,就輕看我。願上主在你我之間評個理!』」(創16:5)
在撒萊眼中,沒有孩子是因為神阻攔,受婢女的氣則是因為丈夫的原因;我們很感受到撒萊的性格。她認為婢女輕看自己非常不合理,就要亞伯蘭評理。為甚麼夏甲會有這樣的反應?她是不是一個很反叛的人?如果我們代入夏甲的處境,就會明白多一點:她一生作奴隸,還要服侍一個很難服侍的女主人;剛剛又被要求生孩子,受了很多冤屈。她一有機會,就用同樣的方法對待別人,其實也不難理解。
看看亞伯蘭怎樣回答撒萊的投訴。「亞伯蘭對撒萊說:『看哪,你的婢女在你手中。你看怎樣好,你就對她怎樣做吧!』於是撒萊苛待夏甲,她就從撒萊面前逃走了。」(創16:6)亞伯蘭像許多丈夫一樣,覺得家裡女人的事不用管 那麼多,妻子說怎樣就怎樣。他繼續認同和縱容撒萊做她「看怎樣好」的事,沒有尊重夏甲,容許撒萊任意對待她。在受惡待之下,夏甲就逃走了。撒萊想找夏甲替自己生孩子的計劃失敗了。她不單失去一個婢女,更傷害了夏甲,危害她肚裡的孩子,也影響家庭中各人的關係。不用神出手,惡果已經出現。
亞伯蘭這次碰壁。他以為可以用自己的方法生孩子,成就神的旨意;但他的方法錯誤,就犯了罪。這件事提醒我們:呼召不能亂來,不得任意妄為。做神的工作,不等於最重要,不可以逼人遷就自己,也不可以使用錯誤的方法。
有時基督徒會覺得服侍神是很重要的事,其他事情都可以讓位。我聽過一個基督徒老闆的訴苦:他有一個也是基督徒的下屬,大家都知道彼此是基督徒。那個下屬在教會很熱心事奉,每個週末都很忙、很疲倦;到了星期一,卻總是遲到或請病假。上司覺得,下屬知道自己也是基督徒,就認為基督徒應該體諒基督徒。但是,拿服侍作借口,對自己的工作不負責任,也是失見證。基督徒不要以為做神的工作就是最重要,便忽略其他責任,例如工作和家庭。其實我們週末回教會,不是把自己弄得很疲倦,反過來影響工作;我們應該在教會好好預備自己,好讓星期一可以透過工作見證神。
更嚴重的是,撒萊所做的表面看似是在幫神工作,內裡卻是想建立自己。這比「成功神學」更糟糕。成功神學認為神必定幫助人得到世俗上的好處,例如財富、成功和健康。但表面做神的工作,內裡渴望建立自己,把神當作石頭踩上去,就更加糟糕。
在耶穌的年代,祂指責當時的宗教領袖正是這樣:表面做神的工作,實際上建立自己。所以耶穌責備他們「假冒為善」、「毒蛇的種類」。我們看見耶穌對罪人很憐憫,但這樣責備宗教領袖,可見問題多麼嚴重。
今天,越多事奉的人,越要留心自己;我們這些站在台上的人,真的要很小心,不要自己跌倒,不要用我們的服侍建立自己。我們的服侍應該清心地為神,求神保守我們。
患難中認識神
我們回到故事裡。夏甲很無辜地落入很大的困難;她懷孕,還要離開自己的家庭、離開保護,離開所有可以依靠的東西。「上主的使者在曠野的水泉邊,就是在書珥路上那泉源的旁邊,找到了她。」(創16:7)夏甲逃走了,沒有人從她的家鄉埃及找她,也沒有人從亞伯蘭的家族找她,只有神的使者去找她。使者對夏甲說:「撒萊的婢女夏甲,你是從哪裡來?要往哪裡去?」夏甲說:「我是從我女主人撒萊面前逃出來的。」(創16:8)神的使者對待夏甲,和亞伯蘭、撒萊很不一樣。使者呼叫她的名字「夏甲」;在亞伯蘭和撒萊的對話裡,他們卻從來沒有稱呼她的名字。使者知道她的身分是「撒萊的婢女」,也知道她的故事。
使者問夏甲:「你是從哪裡來?要往哪裡去?」這個問題鼓勵她說話,也表示使者願意聆聽。神的使者知道夏甲是一個有思想、有感情的人,就邀請她說話。在使者邀請之下,聖經記載夏甲第一次說話;之前沒有人讓她說話。她第一次被尊重,第一次被認真對待。
「上主的使者對她說:『回你女主人那裡去吧!順服在她手下。』上主的使者又對她說:『我必使你的後裔多多加增,多到無法數算。』」(創16:9–10)神的使者對夏甲說了兩句話,我們先看第10節:「我必使你的後裔多多加增。」這句話對夏甲來說是很大的肯定。首先,她知道自己一定不會死,還要生孩子;另外,使者說的是「你的後裔」。自從撒萊要求亞伯蘭與她生孩子以來,夏甲一直沒有想過孩子會屬於自己;使者卻說後裔是她的,給她很大的肯定和盼望。
上主的使者接着對她說:「看哪,你懷孕了,你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以實瑪利,因為上主聽見了你的苦楚。」(創16:11)夏甲知道,原來自己懷孕的是一個兒子——那個時代沒有超聲波,她本來不知道孩子是男是女。她還可以自己為兒子起名,不是亞伯蘭起名,也不是撒萊起名;所以這個孩子真的屬於她。以實瑪利的意思是「神聽見」。日後夏甲每一次叫兒子的名字,就提醒自己一次:神聽見我的苦楚。
使者接着就以實瑪利發出預言:「他為人必像野驢,他的手要攻擊眾人,眾人的手也要攻擊他,他要與所有兄弟相對而居。」(創16:12)這句話聽起來好像不太舒服,似乎形容以實瑪利性情粗野,會與人爭鬥。不過,對夏甲來說,這句話也可以有另一個意思:她和她的後裔不會再繼續作奴隸,他們會懂得為自己站起來,在世界上有自己的位置。我們當然不覺得攻擊別人、與人相爭是好事;但在受壓迫或被歧視的環境中長大的人,有這種反應也是可以理解的。
夏甲經歷神的使者這樣尊重、肯定和理解她,她的反應記載在第13節:「於是夏甲把對她說話的上主稱為『你是看顧我的神』,因為她說:『甚至在這裡,我都能看見那背後看顧我的啊!』」(創16:13)夏甲為神起了一個名字『你是看顧我的神』。她是聖經中第一個為神起名的人,竟然是一個外邦的奴隸女子為神起名!夏甲認識神是一位看顧人的神;這位神不單看顧祂所呼召、所揀選的亞伯蘭,也看顧一個地位低微的女子。夏甲在困苦和絕望中,世界上沒有人看見她;但神看見她,她也看見神,認識祂是「看顧我的神」。
我們當然沒有人想落入患難和困境,但這樣的處境有時反而可以幫助我們更加認識神。當我們遇到很大的困難,落入極大的壓迫中,或者更容易聽到神的聲音,更深刻地認識神。
基督徒作家魯益師 ( C. S. Lewis,小說《納尼亞傳奇》作者)一生經歷過很多苦難。他年幼時母親很早離世,父親也忽略他;一生有很多病痛,參與第一次世界大戰時受了傷;到年紀很大才結婚,但妻子在結婚不久後因癌症離世。在這些痛苦中,他寫了《痛苦的奧秘》(The Problem of Pain)。他說:「神在我們的痛苦中向我們大聲呼喊:痛苦是神用來喚醒耳聾世界的擴音器。」魯益師不是嘗試簡單地為痛苦尋找正面意義。他的意思是:我們在痛苦中,神仍然擁抱我們、看見我們、對我們說話;在苦痛中,神的聲音往往是我們最大的安慰。
被神看見,已經足夠
剛才我們看見,神的使者找到夏甲時,先對她說了兩句話;我們回頭看第一句,「回你女主人那裡去吧!順服在她手下。」(創16:9)我們要問:夏甲為甚麼肯回去?她不怕回去以後再被女主人惡待嗎?她不怕孩子又被女主人搶走嗎?最簡單的答案,是她和孩子孤苦無依,必須依靠亞伯蘭才能生存,無可奈何也要回去。不過,我覺得還有一個更重要的原因。
留意夏甲懷孕以後,這段經文出現了很多「看」和「見」的字。第四至第六節所出現的,都是看見自己、輕看別人:「夏甲見自己懷孕,就輕看她的女主人」;撒萊也不甘示弱,向亞伯蘭投訴說:「她見自己懷孕,就輕看我」;亞伯蘭則說:「你看怎樣好,你就對她怎樣做吧!」(創16:4–6) 而撒萊看為好的,就是不想再看到夏甲。
但當神的使者遇見夏甲,經文又出現了「看」和「見」的字眼。第13節的「看」出現三次:兩次是神看見夏甲,一次是夏甲看見神。夏甲知道神看見她,她也看見那位看見她的神;他們彼此看見。夏甲發現自己被神看見,就已經足夠。她知道,如果神看見她,女主人就不能對她做甚麼;因為知道自己被神看見,她的生命就有力量。因此,夏甲的經歷告訴我們:當我們被神看見,就有力量和勇氣繼續走困難的路。
不知道你現在是不是也在走一條困難的路,面對一些不知道怎樣處理的事情,害怕遇見一些很不想遇見的人,覺得自己很無助、沒有人可以幫助你。感恩的是,神看見最微小的夏甲,也看見我們每一個人;祂給我們力量走人生的道路。
我認識一位姊妹,她在一個很傳統、重男輕女的家庭裡長大。在成長過程中,她一直覺得父母和兄弟姊妹完全看不見她──除了家務需要她做,有困難的事情要她解決,但任何好事都沒有她的分。她感到非常難受,也覺得自己被忽略。她讀中學時,有一位基督徒老師帶她信主。她明白原來神愛她、看見她,就得到力量去改變自己的生命。很多年後,她開始了解家裡過去曾經發生過一些事情,才令父母忽略她;她因而有更大的力量去諒解和接受,化解心裡的結。
我們在世上也常常有不被看見的經歷——在工作裡、家庭裡,甚至教會裡,都可能有這樣的時候。讓我們提醒自己:神看見我,成為我們的安慰和力量。
被神看見,勇敢作見證
夏甲因為被神看見,就有力量回到女主人那裡。不過,既然神看見她,無論她到哪裡神都會照顧她,為甚麼還要她回去繼續受苦?線索在第14節:「為此,這井被稱為庇耳.拉海.萊,看哪,就在加低斯與巴列之間。」(創16:14)新漢語譯本的註腳說,庇耳.拉海.萊的意思是「那位看見我的永活者之井」。這口井因夏甲而命名,可以說是一個地標,可能有人去那裡「打卡」。明顯地,夏甲被神看見的事情不是私人故事;整個地區的人都聽過神怎樣看見她、改變她的故事。
這樣看來,神要夏甲回去,是要她在亞伯蘭和撒萊面前作見證,讓他們知道,那個他們看不起的婢女,神看見她,也重視她;因此,他們也要學習善待每一個人。夏甲在整個亞伯蘭的故事中,是最微小的人物:她從埃及來,是離鄉別井的外族人;她是女子,更是一個奴隸,社會地位最低,但她是整本聖經中第一個說「神看顧」的人。神要她回去,讓她勇敢地為神作見證,告訴人:只要被神看見、被神改變,就可以勇敢作見證。
做見證不一定要大人物,故事也不一定要轟轟烈烈。教會不一定需要藝人或成功人士去講見證;好的見證也不一定是放棄高薪厚職去做傳道人、離鄉別井作宣教士,或為傳福音殉道。這些當然都是很重要的見證,但任何平凡人,生命無論多麼微小,做了多麼微小的事情,只要生命被神觸摸、被神改變,都可以成為神的見證,就像夏甲一樣。
想一想:你的生命怎樣被神觸摸?可能只是很平凡的一段經歷;只要我們被神改變、被神看見,就可以見證神。
看見身邊的人
亞伯蘭想利用夏甲生孩子的計劃失敗後,他怎樣才可以再有後裔?到創世記第17章,神再向他說話,清楚告訴他怎樣有後裔。「神又對亞伯拉罕說:『你的妻子撒萊,不要再叫她的名為撒萊,她的名要叫撒拉。我要祝福她,我也要賜你一個從她而出的兒子。我要祝福她,她要成為多國之母,百姓的君王要從她而出。』」(創17:15–16)神清楚告訴亞伯蘭,他的後裔是由妻子撒萊所生的。而且,神對撒萊和對亞伯蘭是一模一樣的:神為她改了名字,就像神為亞伯蘭改名為亞伯拉罕,意思是「多國之父」;撒萊的新名是撒拉,意思是「多國之母」。神告訴亞伯蘭,只有妻子撒萊才是生應許之子的那一位;這件事讓亞伯蘭明白甚麼是夫妻,就是「二人成為一體」的終身伴侶,不容許第三者介入。
神讓撒萊改名「多國之母」,還有另外一個心意。剛才第15章談到,經文有很多「看見」的字眼;這裡也出現了兩次「輕看」,而且特別放在撒萊身上。在創16:4-5當撒萊向亞伯蘭投訴夏甲輕看她的時候,聖經說了兩次是「撒萊被輕看」。當然在經文裡,夏甲也被輕看。不過原來撒萊也是一個被輕看的人,最主要是被她的丈夫亞伯蘭輕看。在古代近東的文化裡,男女之間很不平等,女人往往沒有地位,也不重要。
我們記得,神呼召亞伯蘭時,一直只是對亞伯蘭說話。所以亞伯蘭可能很自然地覺得,神只呼召了自己,因為自己是男人,妻子只是附屬品。於是在埃及的時候,法老把妻子帶走,他覺得無所謂;他可能也覺得女人只是用來生孩子,不論是撒萊或者夏甲,只要能生孩子就好了。但神告訴亞伯蘭,妻子撒萊是「多國之母」,他也要看見她,要看見妻子撒萊是與自己完全平等的人。神呼召亞伯蘭成為多國之父,也呼召撒萊成為多國之母;他們要一起承擔使命,是同行者。亞伯蘭要學習真正看見自己的妻子,也真正看見身邊的同工,才配得上被神揀選。
今天的經文提醒我們很多「看見」的字眼,人很容易看不見身邊的人;即使是常常出現在眼前的人,也可能看不見。有一位主任牧師想更多關心教會的弟兄姊妹,就開放自己的時間,讓弟兄姊妹在接待處登記報名,和他一對一見面。第一個報名的是誰呢?是師母。我希望這件事不是真的,不過也可能真的會發生。無論如何,被神呼召的人不能只看見自己服侍了很多人,卻看不見身邊的人。
除了教會裡,我們也很容易看不見社區裡的鄰舍。我認識一間教會,他們作了很好的榜樣,特別關心從事服務行業,例如餐飲和零售業的人。這些人常常出現在我們眼前;崇拜後去飲茶,也是他們服侍我們。不過,很多教會往往看不見他們,因為他們的工作時間和一般人不同:別人放假時他們上班,他們放假時別人又上班,所以一般教會聚會的時間,對他們並不適合。
有時教會可能太關心自己的事工,就看不見這些鄰舍。我認識的這間教會很想服侍這些看不見的人,所以在一些很奇怪的時間舉行崇拜和聚會;出席的人真的很少,但他們仍然堅持下去。這一點也不容易,因為只要是正常的執事都一定會查詢:究竟有多少人出席?是否值得投放資源?我欣賞這間教會的地方,是他們問的不是「我們的教會可以怎樣興旺起來」,而是:「我們究竟有沒有看見神也看見的人?」
弟兄姊妹,在我們身邊——在教會、家庭、工作環境和社區裡——有沒有我們看不見的夏甲?會不會是替我們送外賣的少數族裔、替我們清潔的工友,或者家裡幫我們做家務的女傭?這些人可能離我們很近,但我們卻看不見他們。願我們像神一樣,張開眼睛,看見那些不被看見的人,也把神給我們的恩典和福氣,與所有人分享。
祈禱
親愛的天父,我們很感謝祢。我們其實都是軟弱卑微的人,是祢首先看見我們,不嫌棄我們的渺小和軟弱;所以祢向我們說話,把救恩賜給我們。
在我們身邊,也有很多不被看見的人;在社會裡,人覺得他們不重要,所以沒有人看見他們。天父,祢給了我們一個使命,讓我們可以看見那些不被看見的人,因為每一個人都是祢所造,都有祢尊貴的形象。
求祢張開我們的眼睛,更重要的是張開我們心裡的眼睛,讓我們看得見,讓我們心裡能夠感受,能夠理解不同人的處境,好讓他們感受到被看見——不單被我們看見,更是被祢看見;讓他們看見祢是一位看顧人的神。求祢幫助我們,更新我們。聽我們祈禱,禱告奉耶穌基督的名祈求,阿們。
講員: 黃國維牧師
傳譯: 劉銳鋒牧師
速記: 梁逸軒博士 編輯:姚鳴德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