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屆 講道會 第5講

第五講:秉行公義

經文: 創世記 18:16-33

(註:如沒有另加標明經文出處,則本篇所有經文均採用新漢語譯本。)

引言

        創世記12章記載神呼召亞伯蘭,要他離開地、親族、父家,同時應許給他七個祝福,第一個祝福是「我要使你成為大國」。「大國」的意思是甚麼?對亞伯蘭有甚麼意義,有甚麼要求?

禱告

        親愛的天父,我們感謝祢賜下祢的話語,在聖經裡,我們認識被祢呼召的人,求祢今天帶領我們進入祢跟亞伯拉罕的對話之中,讓我們認識祢是怎樣的一位神,幫助我們懂得怎樣在世上跟從祢。禱告奉耶穌基督的名祈求,阿們。

進入世界,帶來更新

        「國」這個字在17和18章再次出現。先看17章,「國」這字在17章4、5、6節都有。「亞伯蘭九十九歲的時候,上主向亞伯蘭顯現,對他說:『我是全能的神,你要在我面前行走,要做完全人。』」(17:1)自從12章神呼召亞伯蘭,這是第二次神給他吩咐。在12章,神吩咐他「你要去/走,離開你的地」,英文是go,指身體去某地方;而1章1節的「行走」,英文是walk,意思是如何生活,就是下面那句「要做完全人」。「完全」的意思不是「完美不犯罪」,而是「一心一意」,只跟從上主,願意放下自己,完全順服神。為甚麼神給亞伯蘭這個要求?「『我要在你我之間賜下我的約,我要使你的後裔大大增多。』亞伯蘭臉伏於地。」(17:2–3上)

        我認同環球聖經譯本把第1節和第2節連接起來:「你要行在我面前,為人正直,好讓我確立我和你之間的約」。這樣,這兩節整體的意思是:神呼籲亞伯蘭要按祂的意思生活,一心一意跟從神。若亞伯蘭願意,神就確立他們之間的約。前兩堂我們讀了第15章,神與亞伯蘭立約,應許亞伯蘭要賜他土地,神做了個「劈開動物」的儀式,意思是不守約的一方要被劈開。當時只有神行走在劈開的動物中間,亞伯蘭只是在旁觀看,沒有參與儀式。來到第17章,神就告訴亞伯蘭,要與他立約,與神立約的要求就是要一心一意跟從神,行在神面前,為人正直。

        亞伯蘭是否願意進入這約?「亞伯蘭臉伏於地,」(17:3上)他用行動表達「我願意」,願意順服在神的旨意中。之後,神告訴他立約的內容,提及「國」:「神告訴他說:『至於我,看哪,這就是我與你所立的約:你要成為多國之父,你的名不要再叫亞伯蘭,你的名要叫亞伯拉罕,因為我已設立你做多國之父。』」(創17:3下–5)

        神與亞伯蘭立約的內容是:亞伯拉罕「要成為多國之父」,神將亞伯蘭改名為亞伯拉罕,意思就是「多國之父」。所以「多國之父」的身分對亞伯蘭極之重要,連名字也要改。而這不單是名字而已,更是他的任務,就是6–8節的意思:「我要使你繁衍,極其增多;我要使國家因你而立,君王也要從你而出。我要使我的約立在我和你,以及你世世代代的後裔之間,成為永遠的約,使我成為你和你後裔的神。我要把你的寄居之地,就是迦南全地,賜給你和你的後裔,作為永遠的產業,我也要做他們的神。」(創17:6–8)

        這裡有豐富的內容:「我要使你繁衍,極其增多;」(6上)即是國家有很多人民;「君王也要從你而出。」(6下),即是國家有管治者,按著神頒布的律法來管治;「你世世代代的後裔」(7中)即是國家存在很長時間,一代一代承傳;把寄居之地「賜給你和你的後裔,」(8中)即是國家有土地。所以,「多國之父」的「國」,不是抽像的比喻,是地上真真實實的國家、一個政治實體,有人、有組織、有法律、有承傳。這國家的特色,就是第7節說的「與神永遠立約」,整個國家一心一意跟從神,在地上實踐神的心意。

        神這樣對亞伯拉罕說話,我們就明白神呼召亞伯拉罕「成為大國」的意思。雖然這應許吸引亞伯拉罕跟從神,但同時也給了他一個任務,就是他和他的後裔要建立一個國家,永永遠遠的與神立約,遵行神的旨意,這樣,神的教導、神的心意就可以遍及全地,世世代代承傳下去。

        我們看整本聖經,神呼召亞伯蘭是神救贖世界計劃的一部份。聖經開始時說神創造美好的天地,只是後來人犯罪,世界就墮落。在亞伯蘭之前,有挪亞洪水,又有巴別塔等等的記載,之後,亞伯蘭出現了,究竟亞伯蘭的位置是甚麼?舊約學者萊特(Christopher Wright)這樣解釋神拯救的工作:人犯罪之後,在亞伯蘭之前,神拯救的方法是在罪和墮落中,保存沒朽壞、美好的事物,免受罪惡破壞。挪亞是個例子:「挪亞是個義人,在當時的世代是個完全人。挪亞與神同行。」(創6: 9)

        聖經說挪亞是義人,是完全人,他沒有跟隨世界墮落,神就用方舟保存了挪亞這義人的一家,並其他的活物。但是保存這些美好事物是有代價的,是要審判墮落世界,於是神用洪水毀滅這些墮落的事物。洪水後,神應許不會再以洪水毀滅整個大地,但人仍然在犯罪,到11章巴別塔時,人犯罪、悖逆神到了高峰,世上已沒有義人,但神仍然想救贖這世界,只是用了不同方法:之前是「保存美好和無罪的」,神改變方法是「進入世界,呼召罪人,改變罪人,並差遣他們去更新世界」。所以在創世記12章那裡沒有說亞伯蘭是「義人」,聖經也記下他很多軟弱不足、很多犯錯的地方,及至神與亞伯蘭同行了一段日子,到創世記17章才要求他「做完全人」,神又與他立約,還要他成為「多國之父」,透過他在地上建立國家,使這些國家都遵行神的旨意。這個就是神用來救贖世界的方法:呼召罪人,饒恕他們,更新他們的生命,再差遣他們進入世界、改變世界。

        耶穌也是道成肉身進入世界,接觸罪人、擁抱罪人、饒恕罪人,同時呼召他們進入世界,作鹽作光,傳揚福音。教會就是耶穌基督所設立的,所以我們的使命都是一樣:進入世界,帶來更新。這樣看來,教會不是方舟,不能夠獨善其身、不管世界的,一定要進入世界,更新這世界。用一個比喻來形容教會,是蠻適切的。這比喻用兩樣組織分別來比喻教會:「俱樂部」(club),和「非政府組織」(NGO)。這比喻說:教會不應是俱樂部。俱樂部只歡迎合資格的人做會員的地方,看人的身分背景,做個好人生活聖潔、又有事奉和奉獻才讓他「入會」。其實神不是呼召義人,而是呼召罪人,所以教會不應該因著自己的喜好和為了自己的存在,而篩選人進教會;另外,俱樂部會要求會員交會費,但不要求他們服侍其他人和外面的世界,在俱樂部裡大家關上門自己開心消費,出錢請傳道人和同工服侍自己。教會不應該是這樣。

        這比喻說教會應該像非政府組織,意思是每個人都是要服侍、作有貢獻的同工,眾人聚集的目的是要訓練自己,彼此造就,一起成長,到外面服侍世界;若不出去服侍世界,這群體就沒有存在的意義和價值。所以教會必須要訓練信徒成為門徒,更新有罪的生命,成為聖潔的人,還要差遣門徒出去傳揚福音,祝福世界。如果做不到這些,教會便不需要存在。弟兄姊妹想一想:我們參與的教會,像俱樂部還是像非政府組織?問問自己,究竟像俱樂部會員呢﹖還是在教會成為同工在當中服侍世界?我用甚麼心態來參與教會呢﹖

公義需要察看、知道

        在18章開頭,神跟兩個使者去找亞伯拉罕,那時他在幔利的橡樹那裡的帳棚。亞伯拉罕熱情的接待他們,神就告訴他明年和妻子撒拉要生一個兒子。之後神和兩個使者起行,才是今天的重點:「那三人就從那裏起來,朝所多瑪的方向觀看。亞伯拉罕也和他們一起走,為他們送行。」(18:16)

        我們都熟悉之後發生的事,是神和亞伯拉罕在整本聖經裡最多來回對話的段落。亞伯拉罕為所多瑪代求,跟上帝「討價還價」,說若那城有多少個義人,神就不會毀滅那城。亞伯拉罕把義人的數目由開始時的五十個減到最後只剩下十個。不少人解釋這經文,都讚賞亞伯拉罕充滿憐憫,為所多瑪代求,和他跟神「討價還價」的勇氣。但當我們細心研讀整段經文,會發現其實是神教導亞伯拉罕如何進入世界,如何建立屬神的國度,遵行神的心意。因為在亞伯拉罕「討價還價」前有17–21這幾節:「上主說:「難道我所做的事要向亞伯拉罕隱瞞嗎? (18:17)

        為甚麼上帝不能向亞伯拉罕隱瞞祂要作的事呢?是否因為他們是「朋友」?「亞伯拉罕必成為又大又強的國,並且地上各國都要藉着他得祝福。」(18:18)。既然亞伯拉罕和他的子孫要「成為又大又強的國」,在地上遵行出神心意,帶來世界的更新,他必須知道神要做甚麼、祂背後的心意是甚麼,所以神不能向他隱瞞所要做的事了。

        「因為我認識他,為要讓他吩咐他的子孫後裔和家眷謹守上主的道,秉行公義,好讓上主把對亞伯拉罕所說的話應驗在他身上。」(18:19)。神的心意是「讓他吩咐他的子孫後裔和家眷謹守上主的道,秉行公義」。所以接下來,神就是用一個實在例子教導亞伯拉罕甚麼是「秉行公義」,就是所多瑪和蛾摩拉的例子。「上主說:『所多瑪和蛾摩拉的哀號實在多,他們的罪也極深重。我要下去看看,他們所做的是不是與傳到我這裡的一樣,如果不是,我也要知道。』」(18:20–21)

公義的起始點,是受苦者的哀號

        神的教導在這裡開始:祂向亞伯拉罕這樣說,故意帶出所多瑪和蛾摩拉這話題,是要透過對話,要他學習甚麼是神的公義。神說「所多瑪和蛾摩拉的哀號實在多」(20上)。是誰在哀號?是受惡人傷害的人、受害者的哀號,所以神說:公義的起始點,是受苦者的哀號,他們的苦況必須聆聽和認真處理。我們學到的是:公義和審判,不是我們看到某些人「不順眼」,就求神出手審判他們,而是我們首先有神的眼光和憐憫,看到和聽到受苦者的苦況,為他們爭取公義。對神而言,人間公義,首要關注的,就是要幫助那些受害者,不是針對罪人的。

要細心分辨,勿道聽途說

        「我要下去看看,他們所做的是不是與傳到我這裏的一樣,如果不是,我也要知道。」(18:21)神的公義的第二個重點,是細心分辨,必須弄清楚事情,不能單靠道聽途說,不要太多假設。這給我們很好的提醒。今天的教會必須認真聆聽受害者的聲音,也必須弄清楚事情的實況。不過在教會內,弟兄姊妹的相處不一定如此。我們常說:耶穌教我們饒恕。只是我們往往誤會了耶穌說「要饒恕」的意思,以為饒恕等於隨隨便便、不用弄清楚事情,不用分辨對錯,我們又會把饒恕淪為縱容,縱容那些有權有勢的人,對強暴有勢力的人就憐憫,倒過來對無權勢受欺壓的人就要求他們饒恕別人,逼他們饒恕有權位的人,但這不是神的公義。這段經文告訴我們甚麼是公義,對受害者的苦況要認真的對待。

公義拒絕私心,關心社會整體

        「其中兩人從那裡轉身,朝所多瑪走去,亞伯拉罕卻依然站在上主面前。」(18:22)。神提到要去所多瑪和蛾摩拉察看,就吸引亞伯拉罕留下,聖經說他「依然站在神面前」,因為有一個他關心的人住在所多瑪,就是他的姪兒羅得。亞伯拉罕發聲與神討論:「亞伯拉罕近前來,說:『你真要把義人與惡人一起滅絕嗎?如果那城裡有五十個義人,你還要滅絕嗎?不因為其中的五十個義人放過那地方嗎?你絕不會做像這樣的事,把義人和惡人一起殺死,讓義人像惡人一樣,你絕不會這樣!全地的審判者難道不秉行公義嗎?』」(18:23–25)

        最後一句:「全地的審判者難道不秉行公義嗎?」亞伯拉罕說得鏗鏘有力,甚至讓我們覺得他比神更公義。不過亞伯拉罕的這句話,顯露他真正關心的是甚麼。留意他說神要「滅絕」那城,但神從頭到尾都沒這樣說,祂只是要「下去看看」,沒有說審判懲罰的事;另外,神說要去「所多瑪和蛾摩拉」兩個城,亞伯拉罕卻說「那城」,一個城;還有,神關心「所多瑪和蛾摩拉的哀號實在多,他們的罪也極深重。」亞伯拉罕沒關心那地方有的罪惡,只關心「那城裡有多少個義人」,明顯的,他有私心,只關心所多瑪中他姪兒羅得這「義人」的安危,怕他也與其他在所多瑪城的惡人一起被滅絕。亞伯拉罕很聰明,他沒有提羅得這名字,可能他覺得這樣說未免太明顯了,所以他提出「如果那城裡有五十個義人又如何﹖」

        神沒有馬上拆穿亞伯拉罕,繼續與他討論:「上主說:『如果我在所多瑪城裡找到五十個義人,我就因他們的緣故放過整個地方。』」(18:26)

        亞伯拉罕說「那一個城」,神不與他猜謎,直接指出他說的「所多瑪」。神說若所多瑪有五十個義人,就不滅城。說實話,神不是因為聽了亞伯拉罕的討價還價才這樣承諾。其實我們的神一向都不會這樣做,只是亞伯拉罕見神這樣承諾,又擔心所多瑪城連五十個義人也沒有,就降低數目:「亞伯拉罕回答說:『看哪,雖然我是塵埃灰燼,也斗膽向我主說句話。或許這五十個義人中少了五個呢?祢也要因這少的五個毀滅全城嗎?』祂說:『假如我在那裡找到四十五個,我也不毀滅。』亞伯拉罕再一次對祂說:『或許那裡只能找到四十個呢?』祂說:『因這四十個的緣故,我也不會做。』」(18:27–29)

        留意亞伯拉罕和神的對話有一個微妙的分別,反映兩者的關注有所不同。當然,亞伯拉罕的關注是「義人」,所以28節他說「少了五個義人」,神的回應是四十五個,不是因為祂幫亞伯拉罕計算50–5=45這條數,而是神原來關心城市的整體,所以神說祂會「放過整個地方」(18:26下),由始至終,神都是說整體數字。或許亞伯拉罕漸漸明白神關注整體,才用整體數字繼續「討價還價」。

公義拒絕私心,關心整體

        原來神要透過討論所多瑪,來校正亞伯拉罕心中的「公義」,亞伯拉罕心中的公義是公義,但是很狹窄。他只關心自己的姪兒羅得,只問所多瑪,不理會蛾摩拉,也不理所多瑪中的惡人如何作惡。亞伯拉罕知不知道所多瑪人作惡呢﹖一定知道的,要不然神說要去所多瑪,他也不會擔心神要毀滅它,但他一直沒有為所多瑪的事擔心,直至神要去察看,他關心羅得才開始關心所多瑪。所以我們看見亞伯拉罕很多的私心。神教導亞伯拉罕,神的公義不能只有私心,要關心整體。「秉行公義」不能只關心那些影響到自己的事情,也要關心整體社會、整個世界的公義,因為人活在社會中一起興旺,也一起墮落,無人能獨善其身。今天世界的氣候很多轉變,可能我們有空調、生活得不錯,覺得溫度上升與我無關。其實我們關心世界,不能單看自己。

        我們留意教會這群體很重視愛,固然注重關係,只是我們會隱藏一點私心,只想「自己人」好,不理會其他人。當災難發生,我們往往問其中的基督徒如何,仿彿那些不信耶穌的人不重要;我們有時評價一個國家的好壞,往往只緊張是否逼迫教會,其他事情不管了。緊張自己人是自然的事,亞伯拉罕也是這樣,只關心自己所愛的羅得,神就教導他,這不是「秉行公義」。我們必須像亞伯拉罕一樣虛心學習甚麼是神的公義。

公義鼓勵辯護

        亞伯拉罕繼續砍價,最後講到十個就停下來了。為甚麼不繼續﹖或許亞伯蘭領略到神關心整體,就不再繼續砍價。更有趣的問題是,為甚麼神容許亞伯拉罕跟他討價還價,由五十個砍到十個,而不早點停止呢?我贊成一種解釋:神容許亞伯拉罕跟祂辯論,還為邪惡的所多瑪來辯論,是因為無論多邪惡的人,都應該有人為他去辯護。所以,亞伯拉罕懷著私心來為所多瑪辯護,神都容讓他來辯護,所以公義是鼓勵彼此辯論、進行辯護。因此,「秉行公義」不是一開始假設我一定對、別人一定錯,而是讓雙方都有機會去辯論,這就是「程序公義」,讓人人在審判面前都平等。這種客觀的討論很重要,因為我們容易有很多假設,因為可能有不良記錄,因為我對某人感覺不好,「不用審就知道他有罪」。更甚者,我們容易看見某人的外表就覺得他是對或錯。

        某教會在社區做嘉年華會,為了服侍鄰里。嘉年華會結束執拾時,發現一個攤位有一件擺設的玩具不見了,一個在攤位幫忙的姊妹,她一口咬定是某個她認識的鄰舍的兒子偷的,因為她知道那家庭很窮,她又看到那孩子來過攤位,對那玩具愛不釋手。那姊妹還說要打電話給那鄰舍問問。幸好負責人比較清醒,在問清楚發生甚麼事,原來是玩具的主人提早來,取走了玩具,只是一場誤會,否則那鄰居以後都很難會回到教會。弟兄姊妹,我們容易戴「有色眼鏡」看人,用私心、評價來下結論。我們都需要好好學習神的公義。

公義保護無辜者,不以懲罰為樂

        使者和亞伯拉罕對話後就離開了,亞伯拉罕返回自己的帳棚。第19章說到兩個使者到了所多瑪的經歷。使者發現所多瑪當地的人果然行大惡,神就決定滅絕那城,卻拯救了羅得和他兩個女兒。亞伯拉罕見到所多瑪的下場,「亞伯拉罕清早起來,到了他曾經在上主面前站立的地方,觀看所多瑪和蛾摩拉,以及平原的整個地面。他看見,看哪,那地濃煙直冒,好像窰中的濃煙一樣。當神毀滅平原眾城的時候,神記念亞伯拉罕;當他傾覆羅得曾住過的那些城時,他打發羅得出來,讓他免於覆滅。」(19:27–29)所多瑪被滅了,原來那裡連十個義人都沒有;或許在城中還有一些義人,只是也許都被惡人害死了──這更加顯露神為何要審判他們,阻止惡人繼續作惡。神也救了羅得一家──可能是僅有的「義人」。

        之前我提及萊特提出的理論,說:神的救贖不用毀滅罪人的方法,祂渴望更新這個世界,神卻毀滅所多瑪和蛾摩拉,究竟發生甚麼事讓神要毀滅那城呢?神的確渴望更新所有罪人,也給所有罪人悔改的機會,只是有罪人在,也會有很多無辜的人受傷害,但神也要保護無辜的人,要審判惡人,到了逼不得已時,惟有毀滅不肯悔改的罪人,免得無辜的人也受害。這樣,我們看到神的公義是保護無辜者,神的審判和懲罰是逼不得已的。祂不以懲罰為樂。

        事情的開始,是「所多瑪和蛾摩拉的哀號實在多」,神是關注那些無辜受害的人,所以神是仍然很關心所多瑪和蛾摩拉的。當神的使者去到所多瑪時,羅得努力呼籲所多瑪人不要犯罪,其實已給了他們足夠的悔改機會,但他們仍傷害人。聖經創世記19章記載所多瑪人威逼要強姦凌辱他們;當我們讀到那件事,都會認為必須制止那些惡人繼續傷害無辜。所以神惟有出手毀滅,免得他們繼續傷害其他人。其實神審判要滅絕所多瑪,不是因為祂喜悅毀滅罪人──神不是虐待狂。神的用意是要保護無辜的人免受傷害。當亞伯拉罕不關心一個地方的罪惡,只關心自己的侄兒羅得安危,這就不是神吩咐他的「秉行公義」,所以公義的社會不容許惡人作惡傷害別人。

神掌管最終的審判,聽憑上主旨意

        亞伯拉罕關心羅得的安危,一早就去看神審判的結果。亞伯拉罕最後見到的,是所多瑪被毀滅,這事以後,亞伯拉罕再沒有見到羅得,也再沒有收到羅得的消息,不知道神原來救了他,神也沒告訴他關於羅得的事,亞伯拉罕會以為羅得一家也滅絕了。他會想:或者在神眼中,羅得都不是義人,或許那地方也不夠十個義人,神都要毀滅那城。他體會到:神掌管最終的審判,神也不用向他交代祂如何審判。

        弟兄姊妹,今天在不公義的世界生活,事情往往不如我們期望發生,心中會充滿憤怒。聖經說神鑑察世上的不義,我們也相信神必定按祂的公義審判惡人。但神最終的審判,對我們今天來說是隱藏的:我們不知神如何審判,也不是祂何時審判。我們要做的,是相信神的公義必定會彰顯。

        「神掌管最終的審判」,也提醒我們:我們心中的「公義」並不一定是絕對的。亞伯拉罕也有他心中的「公義」,他認為羅得是義人,神是「不應滅絕義人」的。原來亞伯拉罕都受他自己的經驗影響;直到神向他顯明,他才明白甚麼是公義。弟兄姊妹,我們也會有自己對公義的感受,所以當我們追求公義的時候,要心存謙卑,不要一開始就覺得我一定對。然而這種謙卑,亦不等於我們可以放棄追求公義。神去幔利橡樹亞伯拉罕的帳棚找他,告訴他撒拉要生孩子,但神沒有容讓亞伯拉罕停留在自己的家中,而是帶他進入社會的事情、世界的局勢中,跟他討論世界的公義。這是神呼召我們的一部份。

        今天的世界裡,我們要面對很多不義的事情,基督徒在社會中彰顯神的公義十分重要。或許我們華人教會受到傳統影響,不覺得公義是我們使命的一部份,今天的經文提醒我們,神呼召亞伯拉罕成為多國之父,在世界裡謹守神的道、秉行公義,神對我們有同樣的要求。教會有沒有看重公義會直接影響別人怎樣看我們。當教會在世界不義前沉默,又不會為受欺壓的人爭取公義,或是當公眾人仕看見教會領袖屈枉正直、依附權貴,其實阻礙我們去傳福音的。留意到近年有不少對教會的評價越來越低,覺得我們看不過眼的事去批評,卻沒有勇氣站起來指正社會上的不義。當我們面對這些指責的時候,或許不應急著去抗辯,因為神透過很多事情來教導我們,就好像祂教導亞伯拉罕一樣,叫神的公義在地上得以彰顯。

禱告

        神啊,我們感謝祢,因為祢是那位公義的主。祢將美好的國度帶來這世界,公義在這世界十分重要;謝謝祢今天提醒我們,其實我們心裡有不認識祢公義的地方,求祢改正我們,求祢教導我們。求祢也激勵我們在地上秉行公義,特別關心、看顧那些受壓受害的人,看得見、聽得見人的哀號,為他們爭取公義。也求祢幫助教會成為公義的群體,細心分辨,耐心聆聽,好讓我們成為祢公義的見證。謝謝祢聽我們祈禱。禱告奉耶穌基督的名,阿們。


講員: 黃國維牧師
傳譯: 李慶宏傳道
速記: 湯鎮華先生 編輯:姚鳴德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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