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晚上,我們再次靠主的恩典,來領受祂的恩惠,靠著祂的恩典,來領受祂的恩典,實在是恩上加恩。
神的話語真是奇妙!祂的話一出來就有能力,一解開就有亮光;祂的話是我們生活的力量,盼望和喜樂。我們要專心仰望祂,讓祂的話真正進到我們裏面,溶化在我們生命中;叫我們的生命豐富,人生充實,在主前更有榮耀的盼望。
本章是極重要的以西結信息,也可說是以西結對以色列民族,信仰,思想,非常重要的貢獻。他提及公義的神,祂的公義是報應的公義;人若犯罪,祂就刑罰;人若回轉,祂就使人有豐盛的人生。這是我們每人在神前應負的責任,這責任是值得我們重視和正視的。本章說明極重要的生命定律。
亞當夏娃犯罪之後,神給他們知道罪惡的後果(創二17)從新約我們清楚知道,罪的工價乃是死亡(羅六23)。在整本聖經中,已澈底說明神公義的原則;神是公義的神,萬不以有罪為無罪(鴻一2)。神雖不喜歡刑罰人;但因祂的公義必須有審判。本章論以西結曾屢次說,神不願意人受刑罰,祂不喜歡人死亡,祂願望我們回頭而存活。可以享受祂的恩惠,在祂面前得著赦罪的恩典,得享天上各樣屬靈的福份。
在整部聖經中,讓我們清楚明白神公義的原則;如果說是生命的定律,就無人可以破壞。
摩西曾在摩押平原特別忠告以色列人須有所抉擇,若聽從神的話,順服在神面前,澈底悔改就必蒙福;相反地,若悖逆祂,不肯信祂,不肯遵行祂的話,不順從祂命令,就受咒詛。申命記清楚反覆地,說明這個主題,一邊是祝福,一邊是咒詛;以色列百姓在曠野,他們遠望基利心山和以巴路山;摩西吩咐基利心山宣告祝福的話,也在以巴路山宣告咒詛的話。
弟兄姊妹!我們人生中常有一連串的選擇與決定,如果選擇決定錯誤,將遭受很大,很多,且很深的損失;如果選擇決定得對,我們將蒙福無盡。舊約的以色列人如何蒙神賜福,同樣也遭受神的咒詛,這都不是偶然的。我一直強調,恩典是有條件的;我們如不符合恩典的條件,就不可能蒙神的恩典。並非神不給,乃因我們不肯好好地領受。
在聖經中,我們常發現罪惡的後果極其可怕;因一人犯罪,罪的惡果也要別人承擔。十誡中,神藉摩西告訴以色列人,必須尊重神也必須愛神;神必追討他的罪直到三、四代。在約書亞記,我們看見亞干犯罪,不但他一人被治死,連他家人也被治死。撒下廿一章,掃羅與基遍人所立的約破壞了,基遍人要掃羅的後裔七人,要把他們處死,這七人並沒有犯罪;但是他們卻要擔當掃羅的罪。王上廿一章載亞哈王犯罪,他不但作了很多壞事,且奪取拿伯的葡萄園。先知以利亞責備他,定他的罪,且宣佈他的子孫必承擔他流人血的罪。這些歷史指出,如果上一代犯罪,後代也要承擔。是否神不公平?神是公義的,不單對個人,也與家庭社會民族有關,犯罪的必受連累。有句俗語說:「父親吃了酸葡萄,兒子的牙齒被酸倒。」意即父親犯罪,兒子要承擔。以西結說不是神不公平,最要緊者是著重個人的責任;不是說兒子該擔當父親的罪,而是因父親犯罪,必影響兒女。他整個論調看到這個真理。個人當在神前直接負起責任,無法推諉,否認,掩飾。我們個人,不論直接或間接受別人連累,受家庭罪惡影響,最重要個人須在神前負責任。
以西結之所以傳講這信息,是因當時以色列人面臨敗亡,多人被擄外邦;耶路撒冷即將陷落,人心徨徨,前途渺茫,不知所措;他們歸咎祖宗犯罪以致於此。以西結說他們錯了,固然因祖宗犯罪,但每個人應承擔罪的責任;也許已往沒犯罪,現在也沒犯罪;但是將來呢?意即個人所作所為隨時要在神前,直接負其個人責任。神召我們,叫我們有個人向神負的責任,那是無法推諉的。該隱把亞伯殺了。神問該隱:「你的兄弟在哪裏?」神問亞當:「你在哪裏?」「那裏」非指何處,乃指當時的情況,並與神的關係如何?我們在神面前都有屬靈的責任,我們向神負責;神向我們施恩,我們不拒絕;我們領受之後,要珍貴神的恩典,要在恩典中長進,勿在恩典中墮落。該隱回答神說:「我豈是看守我兄弟的麼?」我們應看守兄弟,這是人對人的責任,是道德的。至於屬靈的責任是對神的;或者可以說是宗教另一方面的道德。神創造人,叫人有回應;祂愛我們,我們也接受祂的愛,我們也愛祂。祂施恩典給我們,我們領受了,並要在祂的恩典中長進。祂命令我們,我們應當聽從;祂賜給我們話語,我們要充分得著且實行在生活中。我們須有回應,並且要負責任。向神負的責任,是屬靈的責任。向人負的責任,是道德的責任。
有人說,舊約單講整體,集體的思想。但是,到了耶利米和以西結書,卻特別注重個人與神的關係。(耶卅一31)論及神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神的律法要寫在每個人的心靈裏,不再寫在石板上;所以個人與個人之間不需互相教導,乃是個人直接與神交往。神赦免人的罪,不是集體的而是個別的。耶利米書特別著重個人向神的責任,以西結書特別注重道德的責任。
本章詳述道德方面的責任。個人生活,家庭生活要聖潔;社會生活要互相關懷,對民族要負責任。以色列人要向他的民族國家負責任。
剛纔提及神如何施恩給人,我們也看到神的公義,叫人遭受很多苦難和管教;所以以西結清楚地說,父親的罪也要兒子承擔的。每一個人應向神負責,也要向人負責;向神負責是表明自己沒有犯罪,也要擔當;但若向人負責,罪惡的後果對別人就不可能沒有影響。個人所犯的罪,不可能沒有影響到家人或所接觸的人。如果我們了解這是生命的定律,我們就不難明白神為何叫一代代的受刑罰。亞干犯罪,兒子被殺;因神不能不對付這個家庭,恐這家庭留下後遺症,而禍患無窮。所以神忍痛除掉犯罪的家庭。讓我複地說,個人犯罪,別的人雖不擔當,但一定會受到影響。換言之,當我們犯罪時單獨向著神,這還較為簡單;因神是施恩的神,祂要赦免;神雖赦免,但很多罪惡的後果,會影響到我們的家人,教會,社會,民族,我們怎能擔當?我們多麼需要神的憐憫!雖然神會幫助我們,但我們必須要謹慎!
例如,大衛犯罪,他所犯的罪不堪設想!他是個合神心意的人,竟軟弱墮落到此地步!誰能說我站立得住呢?自以站立得住的,務要謹慎,免致跌倒!大衛跌倒後在神面前切實澈底悔改。神是施恩的神,祂的怒氣不過是轉眼之間;但祂的恩典,乃是一生之久。神實在赦免了大衛的罪,但罪惡的結果仍然存在。好像一顆釘子釘在木頭上,釘子拔出來後,痕跡仍留存。大衛雖蒙神赦免,但家庭中仍遭患難,有背叛,亂倫,刀劍,死亡的事發生。為甚麼神使他的家受那麼多苦難呢?難道神不饒恕他嗎?神實在饒恕了他,但罪惡的果他必須吃。我們在神面前必須謹慎!我們多麼需要神的光照,使我們可以看見自己的污穢,罪惡,虧欠,不潔;讓主的寶血在我們身上生效,纔不致繼續墮落,不致因罪影響連累了別人。教會也是如此,何等需要彼此認罪,讓主的寶血隨時潔淨我們;因為我們擔當不起那麼大的責任。
現在讓我們細思個人責任。個人須在神前負責任,任何罪都不可推諉,任何軟弱都沒有解釋的理由。世人很輕易怪責別人,當失敗時就推諉說是家庭的錯社會的錯!當成功時,一切歸功於自己的纔幹本事努力這些都是罪人的心態,但我們屬神的人,須在神前負完全責任,不可怪責別人,要完全仰望神;有時環境不夠理想,家庭背景不夠圓滿,所受的教育不夠完善。我們所處的是病態社會,但當主的恩典拯救了我,勝過了所有的一切;因祂的生命在我裏面,祂的寶血隨時潔淨我,我成了全新的人心靈更新,不再受環境,家庭,社會,學校,各方面的影響;因我們在基督裏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既是如此,我們的觀念,態度就應該要更新。神要我們負完全的責任,我們每天須在神前省察,要親近祂。為善必須下工夫,付上時間的代價,多多親近神。信心不是一種觀念,而是一種關係──乃是與神的關係,這重要的事。我們無論作甚麼,必須在神面前作;因神不是單看我們的外表,也看我們的裏面。祂知道我們的內心,知道我們的動機。神是輕慢不得的,我們種的是甚麼,收的也是甚麼。神公義的報應,是我們生命的定律。我們每個人當直接向神負責,無法向神作任何推諉;不要逃避神,要面對神,要預備迎見神。因為我們終必要站在基督審判台前,特別我們信主的人,所以我們務須謹慎!我們是屬於主的,我們不在短暫的時間裏,乃活在永生裏面。有人以為死後上天堂纔得永生,其實不然;我們何時蒙恩得救,我們的永生便開始了;所以無論作甚麼,價值是存到永遠的。我們雖在地上,也學習過天上的生活;雖在短暫裏生活,但也影響直到永遠。弟兄姊妹!我們當正視重視這現實的生活,個人須向神負自己,負家庭的責任。我們要孝敬父母,可惜今日社會,孝道不再重視;但「教父母」,正列於十誡中之第五誡。有人說,應把十誡分為對神和對人兩部分。我曾說過,第五條誡是對神不是對人的。對父母不是對人;而是對神;但並非我們把父母當作神,不過在神的計劃中,父母是神在地上的代表。當然,如果我們的父母尚未信主,怎能代表神呢?但作兒女的仍然要尊敬他們。我們若在地上代表神教養兒女,這是多重大的責任;是在神面前向祂負上教養兒女的責任。如果我們失敗了,他們就會擔當我們的失敗,如果我們犯了罪,就會叫他們來擔當我們的罪惡;所以我們的失敗和罪惡,都會影響他們。有些做兒女的婚姻失敗了,其實是因父母的婚姻不美滿。我們有時因自己軟弱,無法帶領丈夫,妻子,兒女信主,還錯怪家人太硬心。在某次聚會中,有一位姊妹說:「我實在無法帶領家人信主,因為我的家庭亂七八糟。我來到教會心纔平安,把一切都忘記了,也不再想到家,我歡喜到主面前。」表面看,她很屬靈;其實,她是逃避責任;對家人不負責,逃避責任。主耶穌曾說:你獻祭之前,要先與你弟兄和好。華人教會對這方面,很不理想,因為我們信了主,對家庭卻沒有完全負起責任。小家庭不行,大家庭(教會)怎能興旺呢?教會(大家庭)不興旺,小家庭怎能有幸福呢?
很多基督徒很著重個人主義,以為個人蒙恩得救就夠了;至於有沒有參與教會聚會,有沒有在教會事奉,都無關重要。神設立教會,是要叫蒙恩得救的人結合起來,成為基督的身體,合力建立基督的身體。所以個人必須向神負責,我們不可忽略個人對團體的責任,和對教會的責任。一個亞干能使整個以色列會眾失敗,被期教會,亦因一對夫婦的奉獻不誠實,而使整個教會蒙受虧損。請記得!我們不只是個人,乃是整體,由許多個人結合起來的整體而成為教會,成為基督的身體。教會是基督的道成肉身,很具體很真實地將神表達出來。教會是很具體,很實際正確地叫人看到的。我們怎能失敗呢?當我們失敗時,福音就受到擱阻,神的真理受阻礙,我們怎能擔當起呢?
神是公義的神。人種的是甚麼,收的也是甚麼;因我們都要站在基督的審判台前。求主憐憫!求主幫助我們知道,神不喜悅我們受苦,滅亡,受管教,犯罪又影響別人;神所喜悅的是我們回頭,認罪,親近祂,在個人生活中榮耀祂。在家庭方面要負完全的責任,在教會中要忠心。以色列人要向他的民族負責任,華人教會也要向國家負責任。香港教會,許多人都沒有民族意識,我認為這並非神的旨意。在海外我常對華人弟兄姊妹說:第一我們成為神的兒女,我們蒙恩得救一定是神的旨意,因神拯救了我們。第二,你我都是華人,一定是神的旨意。我們應有民族意識。神叫我們做華人,神使全世界眾多華人;幾千年來,神保守我們這個民族;相信神的旨意要我們負起責任,正如以色列民族負起他們的責任一樣。我們要愛同胞,如同保羅愛同胞一樣,他們是骨肉之親,保羅為了福音的緣故情願被咒詛,甚至與基督分離也願意,他付上了這個代價。各位有沒有這樣的心志?有沒有愛同胞的心呢?
香港的環境,人與人之間,似乎漠不相關;但我們是華人是屬神的人,在神面前,我們應當向華人負責任,把福音帶給他們。要保持神要我們保持的文化傳統,別以為文化是世俗東西與屬靈無關。是的,文化部份是錯誤的;但部份乃是正確的。今日基督徒受了西方文化的影響,西方文化有很多世俗,阻礙我們對神的信心。
整個世界在混濁潮流中。難道我們隨波逐流嗎?不,因我們是神的兒子,是中華兒女;我們應當作中流砥柱。在神面前,我們負個人的責任,負家庭、教會、社會、民族的責任。這是神給我們之生命的定律。
講員: 唐佑之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