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屆 研經會 第2講

第二講 三等人

經文: 哥林多前書 2:14-3:7

基督教與其他宗教最主要的分別,乃是信的人,與不信的人,基本上生命的不同。哥林多教會分爭的最主要原因,是因為他們依照世人的生活方式,卻不像基督徒的樣式;所以保羅在本章要講及這個基本的分別。他提及兩大類三種不同的人。基本上世人可分為兩類:第一類是「屬血氣的人」(二14),這是未信主,沒有主生命的人。第二類是「弟兄們」(三1),顯然這是基督徒,但在弟兄們中,又可分為「屬肉體的」基督徒,他們信主耶穌後,仍過屬肉體的生活;另一種是「屬靈的」基督徒,信主後,他們的生活可以見證他們正是跟隨主的人。

 

(一)屬血氣

 

屬血氣可說是生來自然的人,看似與基督徒沒有多大分別,但他們整個生活目標是按自己所定;因為他們沒有新生命在內,故此沒可能有另外的標準。他們是屬於世界的,所以仍不是基督徒。這些人生活的表現可能很有愛心、謙卑,受人尊敬;在商場可能是個誠實的好人,生活不像世人的污穢罪惡。有時他們也到教堂聚會,覺得倚屬教會是一種身份和地位;甚至願意對教會負上一些責任,捐錢給教會,在教會圈子裏很有名望,受人尊敬。但是他們沒有被主改變,沒有主的生命,主耶穌對尼哥底母說:「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約三3),這些人沒有重生的經驗,整個人的生活按自己本性來表現,這是屬血氣的人;他所有的生命,永不能帶他到神的面前。

 

(二)屬肉體

 

保羅稱他們為弟兄們,但他們是屬肉體的。這些人是重生得救的,有真正屬靈生命;但仍按照自己的肉體過生活,生命與生活沒有發生關係;表現像不信的人,不像真正的基督徒。保羅形容屬肉體的人在基督裏為嬰孩,他不能用飯喂他們。嬰孩有很多地方很可愛,家中有了新生命,全家都喜樂感謝神;但過了幾年,嬰孩仍未長大,家長會很憂愁擔心。照樣很多基督徒信主五年十年,表現仍是嬰孩一樣,令天父擔心。

 

嬰孩有以下的表現:

 

a.嬰孩不會餧養自己 嬰孩餓的時候會哭,但絕不會用奶餧養自己;你需要放奶入他口中,他才會吃。有很多基督徒就是這樣;不知道用屬靈的糧食來餧養自己,一星期做一次禮拜,聽到一篇信息很快樂,待下星期再來聽,他永不知道怎樣讀神的話,怎樣把神的話應用在自己生命裏,不會照顧自己的生命。以前我剛到一個教會事奉,有一位弟兄來找我,問我如何處理家中的問題,我便幫助他明白聖經的教訓。他便很高興地離開了,但下星期再來,又是問同樣的問題,我又幫他去解決。以後他每星期來一兩次,問同樣的問題,但他自己不知道如何應付;起初我很高興他來找我,但後來我就覺得有點煩了。

 

b.嬰孩不理會別人 家裏正忙碌的時候,嬰孩不會明白,到吃奶的時候,便會哭,絕不肯延遲兩個小時才吃。家裏經濟困難,他也不會替媽媽擔心,吃飽了便安安靜靜睡覺,別人捱餓,與他無關,他只想及自己,不會關心別人。有很多人屬靈生命正是如此,只會滿足自己的願望。教會中有不滿意的事,便會立刻發怨言,絕不理會這事的因由與後果,只想及自己的需要,得不到便不高興了。整個生命目標只為自己,從未想到弟兄姊妹的需要;更不會用禱告關心,或以物質幫助有需要的人。

 

c.嬰孩喜歡表現自己 嬰孩有機會表現自己便快樂,否則便不開心了。有一次我去探訪一對傳道人夫婦,他們有兩個四五歲的兒女,大的是哥哥,小的是妹妹。我便請這位哥哥唱歌,待他唱完後,那位妹妹躲進房去;原來她在房裏哭起來,我覺得很奇怪,她為甚麼會哭?做媽媽的就最知道兒女的心情,媽媽說:「因為你請哥哥唱,沒有叫她唱。」有很多基督徒,只要有機會表現自己,出多少錢,做多少;也願意拚命去作,整個工作的目的,要在人前表現自己。在我以前工作的教會,是把主日獻花者的芳名刊發在週刊上,有一次忘記刊登獻花者的名字,到月底結賬時,這人便不肯交錢。他說:「秩序單沒有刊登我的名字,人家怎麼知道是我奉獻的,我何必要給錢呢?」

 

d.嬰孩只顧外表喜好 保羅說:「你們是屬肉體的,因為在你們中間有嫉忌分爭。」(三3),嫉妒分爭是老我的表現,我喜歡就喜歡,我不喜歡我永遠也不會喜歡。如果你所得的稱讚不及我多,我便心裏快樂;樣樣按自己的喜好,這是嫉妒分爭的來源。事事以自我為中心,整天關心自己喜歡做的事,是否按照自己的意思,是否有應得的報酬與獎賞。

 

e.常在肉體中失敗 這些人並非喜歡罪惡,也並非不知道罪惡是不好的;只是有願意對付的心,卻不能勝過罪惡捆綁。譬如看見不如意之事便發脾氣,但事後心裏知道錯,很難過!在主面前痛哭悔改,不過下次仍依然故我。整個生活常在失敗中掙扎,有人說這種人是常常悔改,常常犯罪的基督徒。

 

f.在屬靈事上不結果子 屬肉體的基督徒不是不願意工作和見證,但卻永遠作不出有永遠價值的工作來。因為生命是按照老我過生活。主耶穌說:「你們若常在我裏面,我也常在你們裏面;我的話若常在你們裏面,如此你們就必結果子。」倘若我們沒有住在主裏面,主的話就不常在我們裏面,我們永遠不能結出有屬靈價值的果子了。

 

(三)屬靈的

 

屬靈的基督徒與屬肉體的基督徒,一樣同有主的生命,但分別是在生活上。他們整個生活是按屬靈的原則,屬靈生活是他最高的標準。但由於仍然要在肉體中活著,因此一個屬靈的基督徒也可能會犯罪;不過在犯罪之後卻會在掙扎中勝過罪惡的捆綁。經過試探和失敗,並在主面前受對付過後,下次就不會再被同樣罪惡所轄制了。一個屬靈的基督徒,並不是沒有失敗經驗的基督徒,因為我們在今生,不可能過一個完全聖潔的生活,但我們整個生活方式,應不斷向上有長進。我們可以用爬山的方法來比喻基督徒的生活。普通的山路不是一直向上的,一般都是爬一段路後,就有一段平路,甚至有時向下走一小山谷,然後再爬另一山峰;向上再一段路後,又有一段平路或向下走幾路,然後又向上走。一個基督徒屬靈生活的長進,有時候會有一段平淡的生活,甚至有失敗跌倒的經驗;但經過這個經驗後,我們可以爬更高的山峰。當爬到這個山峰後,我們又會走一段平淡生活或跌倒;但是整個生活方式,卻是向上有長進和得勝的生活。

 

第二方面,屬靈基督徒的生命,不是以自己為中心,他乃是以主耶穌和神的旨意來過生活的標準,雖然有時候在考驗中會跌倒,但他真正生活目標是按主耶穌的意思來過生活。不再以自己的心意,乃是以主的心意為生活的標準。主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禱告說:「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我心裏甚是憂傷,幾乎要死。」但他最後說:「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

 

第三方面,屬靈基督徒有結屬靈果子的生命,能結出有價值常存的果子。他的生命不是為結果子而活,乃是為遵行神的旨意;故這種生命,自然能結出屬靈的果子。

 

我們已看過這三種人的生活,若我們發現自己仍在屬血氣的生活裏,我們該怎麼辦?我覺得唯一的事情,現在俯伏在主面前,對主說:「我知道我的需要,我需要祢的救恩,求祢救我。」如果我們發現自己在屬肉體基督徒的生活裏,我們需要坦白與主面對現實,將這需要帶到主面前,求主加添力量;靠著主的恩典,我以後要勝過這些屬肉體的表現,追求過屬靈的生活。


講員: 鮑會園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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