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屆 講道會 第3講

第三講  取死身體

今天讓我們藉着《羅馬書》來對付「取死身體」──犯罪的身體。(羅一至三章)說明人人都犯了罪,(四至五章)說罪人可因信稱義,而(六至八章)則說明基督徒要成為聖潔。神藉(六1-5)吩咐我們成為新人,信徒在罪上死了,不可仍在罪中活着,接着保羅提出洗禮之屬靈意義,受洗是一種儀式,而洗禮之屬靈的意義是說受洗者歸入基督,我們得救就有如靈光一閃,我們得着聖靈光照,因而重生,再進而接受聖靈的洗禮;我們的罪就歸在耶穌身上,歸在祂的死裏,死是刑罰,死是詛咒,也是神的審判,我們的罪全數由耶穌來替代,任由祂來承受刑罰,接受神的審判。我們又跟從耶穌一起埋葬,祂埋在墳裏三天,期間祂經歷了神的審判與赦免。隨而我們在復活上與主聯合,並當有復活的形狀,復活乃是個神蹟。信徒相信耶穌後,都變成了新人。這是個最大的神蹟,罪人竟能知罪,並信靠耶穌及悔改,這是何等奇妙!信徒從聖靈而重生,並作個新人。

 

我們既作了新人,我們可以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若我們在世上隨意犯罪,得神的赦免,死後又會得着永遠的福樂嗎?保羅斬釘截鐵地回答:「斷乎不可。」(15)再論這個問題,提出罪及恩的結局,保羅又作相同的答覆。這裏顯出一些危機:

 

(一)基督徒隨便犯罪

 

當我們承認自己的罪時,神應許會赦免我們的罪,但我們不可依仗這應許而隨便犯罪。我信主後,覺得(林後五17)很是寶貴。耶穌在我生命裏產生特別的作用,叫我成為新造的人,「舊事已成過去,都變成新的了。」人既是新造的,從前會說粗言穢語,現在不再說了;從前幹了不當的事情,現在不再幹了。可是我們仍會犯罪,還犯上從前的罪,為何經上說:「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原來這是個過程,我們決志離棄世俗,愛主、事奉主,也要面對漫長的成聖路,期間我們得依靠神來邁過,終致舊事已過,都變成新。最近我探訪我的親戚,她經年拜偶像,她願意跟我一起祈禱,禱告後,她說要受洗。後來教會女傳道探訪她,聖靈感動 她的心,叫她知道她的罪。當我們相信耶穌後,聖靈給予我們基督的標準,並在我們心裏動工,叫我們重新衡量自己,漸漸發現自己更多罪。但當我們信主愈久,我們便失去從聖靈而來的敏銳;從前我說錯甚麼,便立刻認罪祈禱,但愈來愈覺得信徒也很隨便。香港人大多愛看色情報章,我們的準則漸次下降;聖靈的感動漸少, 漸漸變得麻木,不再知罪!

 

(二)基督徒抗拒聖靈

 

此外,在我們這取死的身體裏,還會遇上抗拒聖靈的危機。有一對非常投契的朋友,他們常在江邊喝酒,感情深摯。其中一位張姓朋友要出外做生意,他約定李姓朋友一年後再在這裏喝酒;一年後老李依約等候老張,有人送來紙條一張,上面寫着:「喝酒的老張死了。」老李晴天霹靂,急忙走到老張家去。門一打開,赫然發現老張就在裏面!原來老張已信耶穌,他再不喝酒,故喝酒的老張真的死了。究其實,舊我真的要死,求主助我們成聖。

 

(羅六6)我們需對付「老我」,對付那易於犯罪的身體,讓他與耶穌同釘十架,使罪身滅絕,再不作罪的奴隸。我們本不願犯罪,深明那是錯誤的陋習,但我們總是軟弱,心癢癢的又去作,我們不易對付犯罪的身體。我們與祂同死,我們知罪、認罪、悔改、並脫離罪,這過程不容易,就如我們吃糖果,有些糖有甜甜的糖衣,吃過後,餘下的便感苦澀。當我們犯罪時,頗覺有趣,但犯罪後,才覺痛苦。我們要與基督同釘十架,必與祂同復活,思慮及祈求天上的事。昔日我們是罪人,現在是義人,以義替代罪;如我們常思想上面的事,就可以助我們勝過罪惡。昔日我信主後,仍有不少同學叫我打麻雀,我立定心志拒絕他們,有着復活、新人的樣式。然而對付老我不是易事。雅各性格狡猾,(創廿八)記載他夢見天梯,他信主後神預言他的後裔必像地上的塵沙那樣多,必向東西南北開展;地上萬族必因他和他的後裔得福,神又應許總不離棄他,直至成全向他所應許的。雅各在(廿八18-22)向神許願,神若與他同在,在他所行的路上保佑他,讓他有衣有食, 讓他平安回父家。在此段經文裏,共出現了十一個「我」字,他的信仰很自我,他只為自己的益處,只想神來保佑他,與他同在,只想望神的祝福,他還威脅神,若神能滿足他所有願望,他才將十分之一獻予主。雅各雖已相信主,但為何他仍復如此?後來他在雅博渡口與神使者摔跤,他勝了那使者。此後他變成了瘸腿,一拐一 拐地走路;從前的辦法、從前的驕傲都沒有了,從(卅二)起他與前不同,他變得謙卑順服,又常祝福別人。讓我們反思,信主後,我們的見證能否幫助他人?今天我們都要在漫長而艱苦的路途上作戰,才可達致成聖之地步;我們的行為及話語能否成為別人的祝福?有時我們在失敗裏,神才可在我們的生命中大獲全勝。

 

保羅在(羅六12-14)教導我們化危為機:

 

(一)不容罪在身上作王

 

他指示我們不容罪管理及征服我們的身體,也不容罪在我身上作王(12)。我們活在世上,我們的敵人是靈界的魔鬼,牠是世界的王,即使我們在小問題上得勝有餘,魔鬼總不離棄我們,牠會採用更厲害的手段來對付我們;求主來保守我們。有一位弟兄北上公幹,公司賺大錢,在慶功筵上,老闆吩咐員工隨意挑選女孩侍奉,弟兄心中爭戰,恐懼破壞彼此關係;最後他勝過了,他向老闆直言自己是基督徒,並拒絕了老闆。當我們站在罪的邊緣時,求主幫助我們勿讓罪在我們必死的身體上作王。

 

(二)將自己獻予神

 

另一個轉機是將自己獻予神(13),我們身體常出現情慾及義,善與惡的爭戰,那就是神與魔鬼的爭戰。求主教導我們多多祈禱,並幫助我們將自己獻予主。保羅教導提摩太別以為情慾很易對付,不可嘗試接觸,以身試法;要將自己獻予神,要逃避少年人的私慾,與清心禱告主的人追求公義、信德、仁愛、和平(提後二22)。

 

(三)活在恩典之下

 

我們對付罪,不以罪作王,並將自己獻予神,但我們仍在戰場中掙扎。而第三個轉機乃是依靠神的恩典,我們不在律法之下,乃活在恩典之下(羅六14)。 究其實,我們不易對付自己,我們立志為善,但立志與實行是兩碼子事!肉體中沒有良善,踐行出來卻由不得我(七18)。基督教某雜誌記載一位已婚女士,她的公司有位英俊的男同事,她知道自己動了淫念,便認真地對付罪,更毅然辭職,可惜,最後依然跟那男士犯了淫亂的罪。

 

(四)順服神的律

 

(七21-23)說明神的律對抗罪的律,信徒心靈裏不斷交戰,立志為善,但肉體犯罪,罪的律常勝過義的律,血戰連連。昔日我念神學時,有位同學覺得自己道行高深,看電影也無妨,但我心裏有律的交戰,恐怕在電影中沾染不潔,或向魔鬼讓步。當我們的意志與情慾對抗時,我們總會失敗(24)!癮君子無法戒毒,賭徒無法戒除賭癮。追求聖潔的基督徒心靈交戰連連,依靠自己的能力,最後就有如保羅一般,終召致失敗,誰可拯救我們脫離取死的身體?如要對抗情慾與敗壞,單靠意志,終不成功,我們不單不要隨便犯罪,還要來到神的跟前(七25-2),保守自己常在神的愛中(猶21);若我們仍有出錯,就讓我們仰望耶穌基督的憐憫,定睛在祂奇妙的慈容,直到永生(21)。

 

若我們能藉此脫離捆綁,仰望基督,便深深體會在基督裏我們不再被定罪,祂釋放了我們。有位基督徒信了耶穌,歡喜快樂;但他卻犯罪,且重重覆覆犯上同樣罪行,感到不妥;於是他不返教會,牧師來訪,又特意逃避,免得尷尬。有一次,他在火車上巧遇牧師,牧師上前問候,那基督徒向他說明原委,牧師便苦勸他認罪。後來牧師快要下車,感到無法幫助那弟兄。突然,牧師要求他展開手掌,然後將筆立在他手上,問他那筆能否在沒有任何支持下而不會跌下?只靠自己終不能得勝,我們要依靠耶穌的保守,在恩典之下,方可勝過。美國國際基督徒學生團契某總幹事深受人尊敬,後來被人發現他曾與女秘書有染,這位弟兄唯有辭職,無法事 奉主。美國某個小城教會認識這位弟兄,知道他已悔改,教會特意召開教友大會討論他們可否接納這位神的僕人,牧養他們,結果議決通過。這位弟兄便牧養這教會,寫成了《重建破碎的世界》一書。就讓我們回到神的恩典裏,回轉協助身邊的弟兄,重建這破的世界。


講員: 盧家駇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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