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藉着研讀《歌》來探討神與所羅門一起的經歷,這幾天我們已讀了三個層次:
(1)無論在內室或在大自然裏,他享受主的愛;
(2)他跟隨主躥山越嶺而去;
(3)他與神一起爭戰,蒙神帶領,往利巴嫩的高山去,雖有獅子洞﹑豹子山,可是他依靠主的能力,勝過一切。
今天讓我們一起探討第四個層次,解經家對(五2-8)有不同領受,實在不太容易解釋,我會跟大家分享我的領受,或許大家未必同意,但我盼望能按這段經文領會新約時代信徒在神跟前的經歷及領受。
這段經文記載內容非常特別:主敲門時,女子遲延不答應;主從門洞伸進手來,她深受感動,便開了門,但主卻已轉身走了。她四處尋找,向巡邏看守的人打聽,卻被他們打傷。耶路撒冷的女子問她,她的良人有何強處,她便回答她們(五10-16)。眾女子竟反問她良人往那裏去(六1),她忽然明白過來,她回答她們:「我的良人下入自己園中,到香花畦,在園內牧放群羊,採百合花。」(六2)然後還告訴她們,她跟良人的關係(六3)。
這段經文作者告訴我們:主呼召他的光景。女子雖然睡臥,但心裏清醒。根據倪柝聲先生《香草山上》一書的解說,她雖然深受主帶領,卻鬆散懶惰,只顧躺在床上享受,竟將主關在門外,主再次呼召她,叫她繼續活下去。我卻覺得那蒙主帶領的人應不致失去起初的愛心,她站在利巴嫩高山上,不害怕獅子洞﹑豹子山, 深信主已得勝。她起初的愛已達致豐盛及有果效的地步(四12-14),良人也親來享受她的花香與果實(五1)。但當她被主使用後,主要讓她身處於更困難的處境,令她有所為難。
《使徒行傳》記載了三次保羅在大馬色路上遇見異象,可見這異象是何等重要。(九章)的對象是基督徒,(廿二章)的對象是猶太領袖,而(廿六章)的對象則是羅馬亞基帕王。保羅面對三種聽眾,所講述的內容有所取捨,當他對亞基帕王談論時,他提及他一生的事奉,三次往外佈道,將福音傳開,然後回耶路撒冷向猶太領袖傳福音,深受逼迫及打擊,終被關在牢獄裏。雖然如此,當他回想從前的事奉時,他說了一句話:「亞基帕王啊,我故此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 (廿六19)保羅曾寫出不少書信,內容總不會超越神向他啟示的大馬色的異象。當司提反殉道時,掃羅負責看守那些逼迫司提反人的衣裳,在背後人推波助瀾。那 時基督徒或是逃走,或是轉往地下,宗教領袖就心滿意足,掃羅卻要斬草除根,殘害教會,進各人的家,拉着男女下在監裏。他打破慣例,連女子也不放過。當他領 取了祭司長的文書,便往大馬色去追趕基督徒,他滿心興奮,以為自己大發熱心。忽然天上發光,光滿有能力,令他仆倒在地上,也令他看不見東西,只聽見有聲音對他說:「掃羅!掃羅!你為甚麼逼迫我?」他大感希奇,光及聲音從天上而來,必是從高天之上的一位,這位能幹精明的掃羅說出了一句糊塗話:「主啊,你是誰?」若他不認識祂,為何他稱呼祂為「主」呢?主回答他說:「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穌。」從前他以為耶穌褻瀆神,自稱自己是神的兒子。祂已被釘死,而門徒偷 去祂的屍首。但忽然他明亮過來,知道主仍活着,活在高天,不但如此,祂還帶着能力和亮光,令他仆倒在地上。祂是復活升天的耶穌!雖然他沒有親自逼害耶穌, 耶穌被罵,被釘十架,他也沒有份,但他逼迫基督徒,就是逼迫耶穌。基督活在基督徒裏,教會就是基督的擴大,「教會是他的身體,是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弗一23)教會不光是基督的身體,主更充滿在教會裏。身體把頭的智慧及榮耀彰顯出來,基督藉着教會顯明祂的榮美,但教會若未能將之顯明出來,祂就變得無 能為力。當基督從死裏復活,祂便釋放及擴大起來;祂本是子粒,就變成千千萬萬的子粒;一粒麥子落在地裏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這就是教會了。在大馬色路 上,掃羅明白了教會的意義,它不是人的團體,也不是跟基督分開的基督徒,它是基督的身體。所以保羅在書信裏,清晰詳細地論及教會的真理。
當他問祂是誰時,主回答說:「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穌。」如果我是主,或許我會告訴他我是太初所有的道,曾道成肉身,完成了救贖,升上高天,得着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還反問他服不服氣。但主並不如此,耶穌受逼迫,已有經年,直至向保羅顯現時,祂仍受逼迫。祂乃是那在十架受苦害的那一位,客觀而言,祂坐 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事實而論,祂得着天上﹑地下所有的榮耀,但按着祂的感受言,祂不但在各各他受逼迫,此刻,祂仍受逼害。因此保羅對哥林多教會說在他們之間不知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耶穌是主本身所有的一切真理的中心,神創造萬有,並在其間作工,好叫耶穌得着榮耀,其間祂所走的道路卻是十字架苦難的經歷。保羅提醒提摩太要對那善於管理教會的長老加倍的敬奉;而那勞苦傳道教導人的,更當如此。他們蒙神的帶領,撇下一切,來到我們中間來服侍神, 倘若我們尊敬他們,我們便蒙福,否則,我們會大受虧損。
另一方面,或許教會裏,服侍神的兄姊未必得着弟兄姊妹的尊重,深受為難。叫保羅最為喜樂的是腓立比教會,叫他痛苦的是哥林多教會,前者同心合意地興旺福音;當他被關在羅馬牢獄裏時,腓立比教會供應他各項需要,縱使保羅勞苦地服侍哥林多教會,然而那裏只有批評及論斷,批評他氣貌不揚,言語粗俗,最叫保羅難過的是他們竟用心計來愚弄他,本來工人得工價是理所當然的,但他沒有享用這權柄,還勞苦地作工,供應自己及同工的需要。我們會被哥林多教會氣死了,可是保羅卻說:「師傅雖有一萬,為父的卻是不多,因我在基督耶穌裏用福音生了你們。」(林前四15)每個父母都被兒女欺負,父母氣得眼淚往裏流。我九﹑十歲 時,給母親痛打,後來我要報復,第二天上課後,遲遲不回家,母親帶着饅頭到學校來,要我吃點充饑,但半天我才吃了一個。那時我覺得自己得勝,媽媽豈敢再打我,不然她又要來求我。當長大後,我發現媽媽的愛征服了我,她流着眼淚來勸我吃東西。惟有愛與犧牲,才得孩子的尊敬。感謝神,當保羅事奉神時,他遇上哥林多教會,《林前》說出教會不少的麻煩,教我明白如何在這些困擾裏事奉,《林後》則提及保羅的嚕囌,讓我曉得如何在麻煩及嚕囌裏繼續事奉主。我們可以為主放下錢財﹑事業,但我們難以接受別人污辱我們的名,當事奉影響自己時,我們便大不願意。
(歌五章)女子得蒙神的帶領,但主來呼召她,讓她看見主不是載着榮耀的冠冕,而是頭滿了露水,頭髮被夜露滴濕,活在困難的光景裏。主要求女子為她開門,但她不願意(五3)。主滿有憐憫,祂從門洞裏把手伸進去,祂的手滿是釘痕。耶穌復活後,向門徒顯現,但多馬不在,門徒對他說已看見了主,多馬卻說: 「我非看見他手上的釘痕,用指頭探入那釘痕,又用手探入他的肋旁,我總不信。」(約廿25)過了八天,耶穌向多馬顯現,為挽回他,吩咐他伸出手來摸祂的手,探入祂的肋旁,甘願再受十架的苦難。我覺得我多次叫主受苦害,主願意領受;主感動我,叫我跟主在十架上,接受教會給我的苦難。就如保羅所說:「要在我肉身上補滿基督患難的缺欠。」(西一24)耶穌在十架上擔當人類的苦難,我們無法補滿的,但當教會成長,必要接受苦難,保羅願意補上這種患難。他「在亞西亞遭遇苦難,被壓太重,力不能勝,甚至連活命的指望都絕了」(林後一8),也曾「被鞭打五次,……被棍打了三次;被石頭打了一次,遇着船壞三次……」(林 後十一24-25),外還有「江河的危險﹑盜賊的危險……,假弟兄的危險」,叫人寒心;又「受勞碌﹑受困苦,多次不得睡,又飢又渴,多次不得食,受寒冷, 赤身露體」(林後十一26-27)。《聖經》說:人「有衣有食,就當知足」(提前六8),但保羅卻又飢又冷,他願意放棄人類最低的生活要求。「除了外面的事,還有眾教會掛心的事,天天壓在他身上。」(林後十一28)
1969年我曾探訪蔡蘇娟女士,她眼睛不能見光,躺在床上已達二十多年,她對我說她躺在床上已經年,別人可以看見,她卻不能看書,別人可四出為主作工,但她不能出外。然而她學習了不再問為甚麼主要她終年躺下來,只問主要她作甚麼。她住的地方附近,設有美國陸軍訓練基地,有台灣的軍官在那裏受訓。週末,有一﹑二十個軍官探訪她,他們都很希奇,為何她不發怨言,仍滿臉笑容呢?她就跟他們傳福音,幫助他們信主得救。在她的追思禮拜裏,我遇上衛牧師,他說每次探訪她,都覺得她可憐,為她而難過,見過她之後,他看見主的榮光充滿着她,並從她臉上彰顯出來,雖然她不能行動,然而主藉着她令多人信主,又叫基督徒得着激勵;而他自己行動自如,但作工的果效卻比不上她,他倒為自己難過。十字架叫她不在乎她的選擇及打算,全然服在神的主權下。
十架除去我們的籌算,或許我們不明白主為何要我們經歷眼前的光景,但主必有祂的美意,時間過去後,主的美意總會顯出來。有時我們覺得自己比主更聰明,我們的計劃超越神的籌算,若是這樣,主不能使用我們。小時高芬尼(Fanny J.Crosby)已瞎眼,住在約紐市內環境﹑治安最惡劣的地方,神要他活在那裏,他滿有主的同在及喜樂。若他不是活在這樣惡劣的環境裏,也許他未必能寫成這些令我們感動的聖詩。
講員: 林三綱長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