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各在曠野看見異象,次日早晨,他起來的時候,他說:「這地方何等可畏!這不是別的,乃是神的殿,也是天的門。」(創廿八17)然後他就用石頭做柱子,澆油在其上,而後作禱告說:「神若與我同在,在我所行的路上保佑我,又給我食物喫,衣服穿,使我平平安安的回到我父親的家。」他遂即立三個願:第一,「我必以耶和華為我的神」;第二,「我所立為柱子的石頭必作神的殿」;第三,「我必將十分之一獻給你。」(創廿八20-22)
(一)以耶和華為神
我今天要用(耶七4)作為開始。因為那時候約書亞王帶領他們復興,他作了三件事:
(1)修築聖殿,
(2)把律法書找出來,
(3)帶領以色列民守節。
當聖殿修築完成,他們守節很熱鬧,猶太人看見美麗的聖殿、熱鬧的場面,就大聲歡呼說:「這些是耶和華的殿!這是耶和華的殿!」想不到先知耶利米來唱反調說:「你們不要倚靠虛謊的話。」這裏有兩種看法,一個看法這是殿,一個看法這不是殿。到底甚麼才是殿呢?我想大家都知道,殿是神的居所,神住在其中才是殿;若神不住在裏面,不過是房子或建築物。不過實在有個難處,因為從來無人見過神,我們那裏知道神有否住在裏面?故我用(出四十)和(代下五)來看,前者記摩西獻會幕的時候,會幕裏立刻有煙雲和榮光;後者記所羅門獻聖殿時,和摩西獻聖殿時一樣,也是殿裏滿了煙雲,充滿榮光;由此可知神在殿裏面。煙雲作為恩典的解釋,因煙雲本來是海洋的水,經太陽一曬變氣往空中昇,昇到空中就成了雲彩,冷卻之後變成雨水下到地面上,大地得到滋潤,使大地生生不息,所以煙雲可解釋為恩典。神在教會裏,教會就有煙雲,這教會就有恩典。所羅門獻聖殿時禱告說:「你的民以色列,或是眾人,或是一人,自覺有罪,向這殿舉手,無論祈求甚麼,禱告甚麼,求你在天上你的居所垂聽赦免。」(王上八38-39)若一個教會到了這種地步,教會一定滿了人。教會不在於建築物多麼輝煌,唱詩班多好聽,講道人有何特別,教會最重要的就是神在其中。如果教會有神在裏面,教會一定滿了恩典,滿了心被恩感的人。好像我在一九五一年患了直腸癌,按理是要死的,可是神憐憫我,內人因心被恩感,許願要做監獄的工作,至今已幾十年。我們有一教會,是監獄犯人蓋起來的,所以教會滿了恩典,就滿了心被恩感的人。
雅各在曠野禱告,又許了三個願,
第一願以耶和華為神,
第二願用石頭作柱子獻給你,
第三願必獻十分之一。
今天人對待神,是在光中認祂為神,在暗處就不認祂;在人前尊祂為神,在人的背後就不尊祂為神;在教會認祂為神,在家裏就不認祂為神。所以有很多基督徒,屬靈方面只能看他光的一面,不能看暗的一面。如果一個人心被恩感,無論在光中暗中,在教會在家裏,都以神為神。所以雅各許願:我必以耶和華為神。一個真正以耶和華為神的人,他的生活無論在何處都以耶和華為神。
(二)作神的殿
心被恩感的第二個願:「我所立為柱子的石頭也必作神的殿。」(創廿八22)鄉下地方用石頭作牌坊來紀念男人的功勳,或女人的貞節。用石頭作柱子建耶和華的殿,亦即以見證建造神的教會。我們今天是用錢來建造神的教會,用工作來建造神的教會,但是更重要的是用見證來建造神的教會。
我曾經遇見一個流氓,他在台北做過很多壞事,他專替人收賭債,利潤很好,每追討一筆,可得百分之六十。他用刀威嚇,包收賭債;若無可還,就用刀割下塊耳朵;當真沒得還,整個耳朵難保;因此,他殺人如麻,被法庭宣判為甲級殺人犯,下監後屢次逃獄,逃一次加刑幾年,結果判監十五年。像這樣的一個犯人,我教會有個女子欣賞他的流氓本色,不斷和他通信,一共寫了二百多封信,這流氓的心給她打動了,信了耶穌。從前他是監獄的老大哥,人家有錢要給他用,有東西要奉給他吃,但是他信主之後完全改變,不要人家服事他,他要服事他人。因他的表現很好,就假釋出獄。他從前做強盜,現在他想做傳道,所以到我們神學院來打聽,可是神學院的入學資格要大學畢業,而他只高中二年級。報上登載某企業公司要找一位企業管理的主任,他不懂何謂企業管理,就去買了一本有關企業管理的書,於是應考,一百三十幾個人中他考取了。他的女朋友來找我說,他的朋友不是要社會工作,乃是要做教會工作。我說你可否把你的朋友帶來見我。我一看見他,幾乎要作嘔,因流氓的氣質太重,一舉一動離不了流氓本色。我就要他把信耶穌的經過講給我聽,他足足講了兩個鐘頭,我知道他實在悔改了,我就對他說,我現在已經買了一間屋子,但是需要打掃,你能否去打掃乾淨?他說我會做,我力氣很大。我就用車子要把他送去收拾屋子,當過橋時迎面來了一輛電單車,彼此盡快停車,跟着我就跑上前扶電單車手起來,看他沒有受傷,便把車開走了。沒想到他竟隨後追上來,直追到禮拜堂門口,我想我並沒有踫到你,我還幫你,扶你起來,向你賠不是,你竟回來找我算賬!那流氓見此情形,大表不平,上前揮拳打得此人滿臉開花,昏倒在地。見此情形,我就對流氓說:「你現在是假釋,重新犯案,又要坐牢,你還是趁早離開!有何事我來替你擔當!」他隨即離開。昏倒在地上的人起來,拉着我的領帶,要我到警察局去。正好禮拜堂散會,牧師、傳道們都出來,看見吳勇長老給一個血流滿臉的人抓住,他們想吳長老今天這麼厲害,把人打成這個模樣!有傳道人跑過來問我,我道:「不要問了,趕快將他送醫院再談。」那人被打得下巴脫臼,搖搖欲墜,後來送院把它縫合,我付了一切費用。我對他說:「很對不起,今天把你傷成這樣,現在你可回家了。」他說:「把我打成這樣,叫我回家?」就拉着我的領帶,要到警察局去。後來到了警察局,警方知道不是我打的,但要我把打他的人找來,我就留下駕駛執照及其他證件,第二天又到警處報到。到了第五天,我實在很煩,我就跪下來禱告說:「主啊!我是奉獻作傳道的,不是奉獻跑警察局的!」沒想到忽然那流氓跑來說:「我作了這事,應該讓我自己擔當,沒有理由叫你擔當,應該坐牢,我也活該!」到底他有英雄本色!我就告訴他:「等一下到警署去,那人要打你怎麼辦?」他說:「我應該讓他打,絕不還手。」於是我們到警署,叫他等在一邊。這時候事情突然有了轉機,那被打的人來對我說:「吳先生,本來我想要敲你一筆竹槓,可是我看你是個忠厚人,敲忠厚人的竹槓於心不安。我想跟你和解了事,只要給我八千六百元的醫葯費就算了。」於是我給他八千六百元,把警署的控告書撤銷。那流氓跑到這人面前,跟他說:「對不起,我把你打成這樣。現在你可以打我,我絕不還手。」那人說:「不用了,倒霉就是了!」以後我就訓練他三年,三年畢業,他問我到那裏作工?我說:「到你的家鄉傳道!」他說:「當年家鄉放鞭炮送我走的,現在叫我回家鄉傳道,傳給誰聽呢?」我說:「這是《聖經》原則,耶穌對瞎子說:『你回家去,傳說神為你作了何等大的事。』」(路八39)於是他就服從了,就在那裏租了一個店鋪,擺幾張椅子,叫他傳道。後來他想首先要向個老太太傳道,那老太太恨他極了,因他獨生子被流氓帶去做流氓,現在他出監,他兒子還沒有出監,所以她恨不得把他吃了。他想一定要解決這問題,就買了一籃水果,帶去探望老太太。老太太預備了掃把,浸在糞坑裏等他來,迎面潑去,弄得他渾身是臭。他急忙回家,洗滌乾淨,再去找個心臟病醫生到老太太家裏替她看病,他就得着這老太太。在半年中,他從店鋪搬到工廠,用工廠做禮拜堂。在一年中工廠又坐滿了人,他用見證建造神的教會。
(三)獻十分之一
第三個願:「我必將十分之一獻給你」(創廿八22)一個人若在金錢上得勝,此人在屬靈上已經得勝了一半;因人最難得勝的有兩件事,一是財,二是色。所以有神在殿裏,那裏有煙雲,亦即有恩典,教會蒙了恩典,心被恩感,向神許願。這是第一個解釋。第二,榮光如何解釋呢?榮光並非天主教圖畫上的光,而是神的顯現!
我常聽老太太們作見證,說:「昨天晚上,神向我顯現,祂的頭髮很長,滿臉發光。」我聽了之後,一面很羡慕,一方面很不了解。我為何羡慕呢?因為我作了工多年,神從未向我顯現;老太太沒有作工,神卻向她顯現。我不了解,乃因《聖經》記載「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裏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約一18)有次摩西向神要求顯現給他看,神就告訴摩西:「你不能看見我的面,因為人見我的面不能存活。」(出卅三20)因此,關於神顯現的問題,總是個問號!後來我瞭解了,神顯現是藉着一件事。有次彼得捉魚,整夜捉不到魚;耶穌從中行過,叫他把網撒在右邊,他撒網在右邊,果然滿了魚。按理彼得應該謝謝耶穌,然而他卻說:「主啊!離開我,我是個罪人!」(路五8)我實在不明白彼得何出此言。但是後來我明白了,彼得是個漁夫,應該知道哪邊有魚,耶穌是木匠,耶穌要顯明祂的位格,祂是無所不知、無所不在的,藉着捕魚的事,耶穌向彼得顯現。彼得知道自己的不配,故才說「主啊!離開我!」榮光實為神的顯現。
各位,在很多年前,《宇宙光》的編輯名叫劉治平,常對我說:「神給你這麼多恩典,你應該把它變成文字,因為文字可以到最遠的地方,而且看的人比聽的人更多,你應該留成文字。」他對我講的時候,我心裏思想人要蓋棺才能定論,我沒有蓋棺怎能定論呢?他很有恆心,過了兩個月,他又問:「我給你建議的,你作了沒有?」我說:「快啦!快啦!」敷衍了事。他給我建議至少有兩年,且每次都盼望我能夠快點。有一次他又對我說:「我已經勸你兩年了,你至今還沒有作,要作如不作,來不及了!」那個禮拜我頭痛,痛得像要爆炸,我就想到劉治平教授所說的:來不及大概是說若病死了,就來不及了。後來人送我進醫院檢查,發現肝有毛病,我向來沒有保險,再因為掛了許多董事長的銜頭,董事長是資方不是勞方,都是掛名的。我問要收多少錢醫療費?說要七萬多元。我一聽連忙從醫院秘密離開,跑到台南基督教醫院治病。檢查之後知道病情嚴重,醫院寫信給我的教會,說吳勇長老檢查結果,有兩個可能性,一是肝硬化,一是肝癌。若你們想和他相處久一點,趕快叫他立刻休息。我們教會愛護傳道人,立即送我到美國,洛杉機有肝病醫院,說要把肝割穿一小洞,檢查到底是肝硬化或是肝癌。我說等我回家和太太商量然後進行。我回家之後,就想到「要做不作,就來不及了!」我關上門,用廿九天時間寫完了我的傳記《不滅的燈火》。後來到醫院去檢查,醫生問:「這廿九天你作了甚麼治療?」我說我就只是關在房子裏。醫生檢查結果說:「你的肝已經完全恢復正常了。」我認為這就是神的顯現,神顯現是藉着一件事向我們顯明出來。
神向我們顯現,我們應該如何對待向我們顯現的神,面對向我們施恩的神呢?讓我們翻看兩處經文:「神說:『不要進來,當把你腳上的鞋脫下來,因你所站之地是聖地。』」(出三5)第二處經文:「他們頭上要戴細麻布裹頭巾,腰穿細麻布褲子;不可穿使身體出汗的衣服。」(結四四18)我們怎樣對待向我們顯現的神呢?第一,不要把鞋穿進聖殿;第二,不要在聖殿穿出汗的衣服。解釋《聖經》要按字面解釋,好像耶穌以五餅二魚給五千人吃飽、在水面上行走,就應按照字面來解釋,如果用靈意來解釋,我們將變為不信派,就是不相信耶穌以五餅二魚給五千人吃飽,不相信耶穌在水面上行走。可是《聖經》有些地方的字句不能直解,好像耶穌曾經說:「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太五29-30)若按着字面解,今天這裏許多人就沒有眼睛,好多人沒有手!所以解釋《聖經》有的可以字面解,有的不能用字面解。
1.你不要把鞋穿入聖殿
鞋是走路用的,走在路上有塵土,走進聖殿會把塵土帶進去,意即不要把世俗帶進教會,這是神所憎惡的,因為教會是分別為聖的地方。當我們辦中華福音神學院時,沒有校園,沒有基金,沒有老師,甚麼都沒有,只有心裏的負擔,就租了一個小小的地方,廚房、辦公室、課室都在那裏,大家苦苦經營。有一天收到新加坡聖公會一位姊妹寄來的信:「我知道你們辦學校很困難,我公公死的時候留下一筆基金,可作慈善或教育之用,你們辦神學也是教育,我可以通知我的丈夫,他是基金會的主席,你們申請,可以撥款援助。」所以戴紹曾牧師與我馬上搭機飛新加坡,我弟弟來接機,問我你知道這個基金會的發起人是誰嗎?我說是李光全先生,他是世界大富豪。我的弟弟再問我:「你知道他的信仰嗎?他是新加坡佛教聯合會的會長,是個佛教徒,你辦的是基督教神學。」我和戴牧師聽了,面面相覷,彼此苦笑,這筆錢當然我們不能要,但是已花了兩張機票的錢了。我們立即找那位姊妹道謝,可是表示這種錢我們不能要,因我們不能把世俗帶進教會。
2.不要穿出汗的衣服
汗是從裏面流出來的,表明這是屬肉體的東西,我們不能用屬肉體的東西干犯神的聖潔。可是今日的教會,多少人穿出汗的衣服,多少人在教會帶出肉體:爭吵、結黨、紛爭,彼此憎惡,都是肉體,是神所憎惡的。神在教會裏,教會有煙雲,煙雲是恩典,神在教會裏,教會有榮光。神在那裏顯現,就有煙雲,我們心被恩感,有榮光。我們應敬畏神,不敢把世俗帶進教會,不敢以肉體污穢神的教會。怎樣讓神來到教會中間?最重要的不是方法,不是組織,也不是單單靠聖靈,最主要的是「人」!耶穌要來到世界,先要找個人,這人就是馬利亞。天使對她說:「你要懷孕生子。」並告訴她,她所懷的胎是從聖靈來的。馬利亞對主說:「我是主的使女,情願照你的話成就在我身上!」(路一38)神要在地上找到一個肯犧牲捨己的人,才能來到人的中間。我教會有個年青人,已經和一個在中華福音神學院讀書的女孩子訂婚,自己在美國銀行做事,神呼召他,兩人商談後,覺得這條路應該走,故他就向美國銀行辭職,那女孩子從神學院退學,兩人同到曼谷去。他們從《聖經》得到教訓,要把福音傳到沒有人傳的地方,結果找到緬甸的邊界,有一個種族未聽過福音,他們就住下來。那裏沒有醫院,沒有電燈,過着原始生活,一個家庭每月生活費只有五塊美金,連小孩子都要到山上拾食物,所以人人都患了貧血病,盼望台北教會可以幫忙解決問題。於是大家奉獻,但因有幾百家在那裏,杯水車薪,非長久之計。所以就和當地的軍隊商量,撥塊地開農場,藉以改善土人的生活。後來司令部遷移,他們就利用司令部的山地來開墾,從台北派專家去研究該處的土壤和氣候,知道最適合種咖啡,每家一星期派一個人參加工作,就把山開墾了。到了收成時,就按人數的多寡平分利潤。他們信了耶穌,生活也改善了,故該地百分之八十五的人都信主。這對夫婦願意捨己,在那裏染上了虐疾,病發時抽筋,他們犧牲了自己,讓許多人得到益處,神在那鄉村得到了榮耀!當人來到,煙雲、榮光都帶來了!今天神需要的是人!巴不得有這樣的人!藉着他來到教會,好叫神在教會裏充滿了榮光,滿了恩典!
如今,這樣的人在哪裏呢?
講員: 吳勇長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