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屆 研經會 第8講

第八講  生活的盼望 — 作天上的國民

經文: 腓立比書 3:17-4:3

保羅在前面的經文中提醒我們,屬靈的生命要有追求的方向和目標,但單有靈裏的追求還不夠,這裏他鼓勵我們還要在實際的生活中把屬靈生命表現出來。

保羅在這段經文中,用了兩幅強烈對比的圖畫,來描繪兩種截然不同的基督徒。第一幅圖畫是第三章的(17-19節),保羅所形容的是一些明白真理但生活見證卻不好的人,對於這些人,保羅指出他們的結局就是沉淪,而第二幅圖畫則是第20節所指的天上的國民。這些人即使生活上或有軟弱,但他們生命的追求方向正確了,其生活仍然在人前可成為有力的見證。在腓四章中保羅提到幾個人的名字,他們事實上是天上的國民,雖然在生活,事奉中有軟弱;但他們的見證仍然被神所悅納。因此,我們下面將詳細比較這兩幅圖畫。

(一)十字架的仇敵

「因為有許多人行事,是基督十字架的仇敵。我屢次告訴你們,現在又流淚地告訴你們:他們的結局就是沉淪;他們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他們以自己的羞辱為榮耀,專以地上的事為念。」(三18-19)雖然保羅這裏沒有清楚指明「十字架的仇敵」是誰;但大概是指著具體的人說的。而這些人不會是一般不認識基督的人,很可能是指一些明白真理、又領受了某些真理的基督徒,他們不會公開地拒絕十字架的道理;但其生活表現卻一點也不像基督徒。經文第19節就是論及他們幾方面的表現,但在解釋上卻有點困難,因為這裏保羅好像是指著三件事情來說:

(一)他們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

(二)他們以自己的羞辱為榮耀;

(三)專以地上的事為念。

但這三件事情從句子的構造上來看,並不是平衡的;整段的主要意思是在第三句話上,這句話包括了這些基督徒的特色和生活表現,專以地上的事為念;成了基督十字架仇敵的一個記號。他們並非拒絕十字架的真理,也不像哥林多教會那樣犯姦淫的罪,也沒有像哥羅西教會那樣追求世上的學問,更沒有敬拜偶像;然而, 他們整個人的心思所關注的全是地上的事。生命所追求的也是地上的事,「專以地上的事為念」。

這些基督徒雖然口裏聲稱認識主,但其生活表現卻與所承認的主相違反。他們可以每主日守禮拜,能講屬靈的話語;也會做屬靈的事情,但這一切背後的動機,卻是為了爭取地上的表現,為要得人前的榮耀。(雅四4)告訴我們;凡想與世俗為友的,就是與神為敵的;這也是保羅在這裏的教訓。因此,無論我們作甚麼,若我們心裏的追求的目標是地上的事,做事的原則也是以地上的標準作抉擇;那麼,我們可能隨時把主耶穌撇掉,隨時會把信仰放棄。在啟示錄第三章中,主耶穌責備不冷不熱的老底嘉教會,以致主說:「必從我口中把你吐出去」(三16)。「不冷不熱」的人並非不知道甚麼是好的,甚麼是壞,而是經過考慮之後,認為屬靈的事雖非不重要,但也不是最重要,於是只在方便時追求,不方便就不追求了。

我的家鄉是在北平,義和團的時候,人家稱信耶穌的外國人為「大毛子」,信耶穌的中國人則為「二毛子」。後來「大毛子」離開了,義和團的人就開始專對付信耶穌的「二毛子」。當時的基督徒十分驚慌,害怕遭受逼迫。於是,有人為了避難,就在家中擺放一個牌位,牌子的一面是十字架,另一面卻是祖宗的靈位。義和團來了,就放祖宗靈位;走了,就改掛十字,看情況隨時更改牌位的方向。

「專以地上的事為念」的人為了自己的方便,隨時都可以作出不承認主的事情;難怪保羅說這些人的結局是沉淪。因為既然他們隨時可以否認主,那麼主也隨時可以否認他們。

(二)天國的子民

從20節開始,保羅論及天國子民三方面的特徵:在生活中的盼望,生命對主完全的順服,以及作世人的榜樣,見證主要國度。

(1)生活的盼望:「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上降臨。」(三20)基督徒是天國的子民,因此我們的盼望是天國的降臨,並等候主的再來。主耶穌說:「在世上你們有苦難,但你們可以放心,我已經勝了世界:」(約十六33)將來有一天主再來的時候,一切的困難和不公平的事情都要除掉,公義就會顯明;而我們就與主同在榮耀裏,一齊分享祂的榮耀,這是我們的喜樂;亦是每一個基督徒在苦難的盼望。

(2)生命的順服:「祂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以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祂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三21)基督徒有盼望的原因, 是因主要從天上降臨,接我們到天上與祂永遠同在,作天國的公民。既然如此,天國的子民就非常有意義了,因為主耶穌是我們的主,祂是萬主之主,萬王之王。在這國度裏,祂是絕對的公義和慈愛;同樣也要求天國的子民對祂絕對的順服。

今天我們可能忽略了主在我們身上應有的權威,許多時候我們對主的態度可能太隨便了。我們雖然口裏稱主耶穌是我們的主,但在現今講求人權的社會,有時我們也竟然在主面前講求自己的權利來。既然作為天國的子民,那麼我們就應該在萬王之王面前沒有任何的權利可講,在生命中追求對主完全的順服;而不是想著自己的喜好或者環境的變遷,乃是主在我身上的旨意,並得著祂所要我得的;若沒有這樣對主完全順服的心,我們就不配進入神的國。

(3)世人的榜樣:「我所親愛、所想念的弟兄們,你們就是我的喜樂,我的冠冕。我親愛的弟兄,你們應當靠主站立得穩。」(四1)既然基督徒是天國的公民,在世上是耶穌基督的代表,那麼就該對世界有應負的責任。世人看不見天國是甚麼樣子,只能從基督徒的身上看到天上的國度,因此天國的公民就需要把這個國度見證出來,在生命中活出天國子民的樣式,建立天上的國度。

在早期的殖民地政府,宗主國享有特別的權利,聽聞在南洋一帶的社會,英國公民從不坐三等火車;認為只有坐頭等才不致失卻國家的面子。雖然公民以身份是屬世的,但世人還是這麼尊重、謹慎;作為天國的子民,我們的生活就必須與我們的身份相稱,否則就容易失去見證。很多時候,我們常忘卻了自己的身份,稍遇到不如意的事情就大發脾氣,難怪別人就因此指責我們:基督徒也不外如是吧!許多事情雖然本身並不一定是錯誤的,但若與我們的身份不相符的話,我們寧願不作。保羅在(腓三17)說:「你們要效法我,也當留意看那些照我們榜樣行的人」。今日縱使世界的道德標準日漸低落,但世人對基督徒的要求是比較高的,因此我們不能輕看自己的身份;也不應忘卻自己的職責,在生命中活出應有的見證。在人前作出應有的榜樣;因為我們是天國的子民。


講員: 鮑會園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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