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一15-18)許多基督徒,對於主再來是漠不關心的,他們都存着不理會的態度。也有些是怕主再來的,其實我們應該以主再來為我們的福氣才對。在提多書二章裏說:我們等候所盼望的福,我們等候此福氣,並至大的神主耶穌基督的榮耀顯現。
在(弗一15-18)經文中,知以弗所教會相當的好,他們不但順從主,且親愛眾信徒;但保羅仍要他們認識一點,就是照明他們心中的眼睛。使他們知道主的恩召有何等指望(18節)。求主開恩照他們,使他們知道前面有甚麼?這是當時保羅為他們所請求的。保羅那時坐在牢中,他看見主之榮耀與盼望,他自己覺得,也充滿了這種榮耀。而將來基督徒到主面前時,我們也同樣得着此榮耀,雖然如今我們所見的是有限,在約一書三章中說:「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就必像祂,因為必得見真體。」可見主給我們的福氣何等大!這一點能使我們愛主更多,也使我們事奉祂及傳福就更努力去做。如果我們對主所賜的恩典看得清楚,並自己有所享受的有感動;那麼,這恩典就成為一種力量,使我們肯服事主,並去傳揚福音。神所重用的僕人慕迪先生,他翻閱聖經,要查看主的恩典,愈看越覺得主的恩典非常之大。在他心中顯明,甚至不能自制,他就跑到街上,碰見頭一個人就述說出來,那人當時就得救了!求主開我們的眼睛,好使我們也看見前面的盼望,成為力量,肯去服事主,肯去傳福音。我們更該求主開我們的眼睛,賜下啟示和智慧的靈。今天我們信了主,假如是實在地親近主;追求主的話,那麼你可發現在主裏的榮耀,福份,享受和喜樂;並非你在初信時所知道的,更非你未信時所能了解的。我們看到今生有福氣擺在前面有人對讀書有味道,有人對縫紉有味道,或對運動有味道,肯付代價竭力去追求;因為他覺得是享受,今生的尚且如此何況將來永遠的福份,又怎會輕易放過呢!保羅說你們要存這樣的心,就是追求渴慕的心,有時我們看自己似已有長進;但在主的恩典方面來看,則仍相差甚遠!連保羅在腓立比書中他對自己仍說:「要忘記背後,努力面前,向着標竿直跑。」這是追求的意思,我們大家都要往前直追。智慧的靈啟示我們,開我們的眼睛,好看見那擺在前面,就是主來時給我們的福份吧!本人在廿餘年來有機會領過不少夏令會,許多團契早已擬定了講題,這可以說有好也有不好。其實傳道人所領受的恐怕會比你所擬定的還好,但他給你限制了。他們所擬的題目也不外是愛主更深,主必快來,向下札根向上結果那一套,因為他們所領受的到底有限。講員能知你們所不知的,懂得你們所不懂的,較不如讓他們自定題目更好!現今許多人以為自己知得的太多,其實他還是不知。聖經你們能背多少呢?現今的事我們所知尚且有限。這何況是將來的事呢!有一個神所重用的僕人,一次讀以弗所書五章讀到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突然有一個亮光,叫他想到主愛我們,即使全世界的人都得救,只有我一人沉淪,祂也願意來救我;如同牧人撇下九十九隻羊,去尋找那失落的羊一樣。他感到主的恩實在太大了,差不多要跳上屋頂,這是真真啟示的靈能使我們看見的。現今要追求的,尚且這樣多,何況將來的呢?所以保羅禱告說:求主開我們的眼,好使我們看見主再來帶給我們的福份!
(彼前一13)說:「所以要約束你們的心,謹慎自守,專心盼望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所帶來給你們的恩。」我們對將來的恩寶貝嗎?希罕嗎?這不是說我們死後才與主同在,那不是最完滿的,乃是指主來時使我們得榮耀的身體,百分之百的與主同在,並享主福的恩典。普通基督徒沒有想及此,若要想,只是想死後得福;那當然也是好的,正如保羅說:離開身體與主同在,就好得無比。我們教會有一弟兄,未死前已失聲,喉已破他對妻子打手勢;又以手向上指,及作彈琴狀忽然間他破喉而唱三一頌!這真莫名其妙!因為我們以往不習慣唱三一頌的,我也不明白他怎會懂得唱!他大聲唱,他已看見天上的大喜樂!可惜我們只想到現在的,卻忽略了將來的。但我們更應想主來,不要追求眼前的,地上的事,好像世人一樣。那些東西既然充滿了我們的心我們的心,就無法有餘地裝載將來的榮耀了。故彼得說:「你們要約束你們的心,謹慎自守,專心盼望;要專心,如讀書,駕駛,無論作何事我們尚且要專心,何況對主再來的事呢?所以我們要專心盼望;主再來時帶給我們的恩典。能專心者,才能認識祂的恩典。
(帖前四13-18)這段經文常在安息禮拜時誦讀,我們也會聽到。這就是主再來時帶給我們有復活的恩典。我們死,但還會復活,主叫我們有一個復活的身體;這是福氣,還不是第一的福氣,有賞賜,也不是第一的福氣,其實在17節末我們會和主永遠同在,才是第一最大的福氣。我們現在已經有主同在,但將來可以完全得着主。在外國許多青年人覺得生命空虛,但信主後就立刻覺得有主同在,充滿喜樂。現今我們有主之親近,有主之同在,我們就會有主之喜樂。有些教會的領袖喜歡為青年人尋找娛樂,我並非反對,如果正當的娛樂,本是好的;但如果像世人追求奢華,宴樂這就是聖經所反對的。愛宴樂不愛神,尤其羅馬人的荒宴這是聖經所定罪的。我們有了主的快樂,就不會愛世俗的娛樂了。倘若有人說,做基督徒就沒有快樂了,說這話的人,顯然是失體,也失禮了他為教會領袖的身份。他對主同在的快樂,知得太少了。主也曾對門徒說:「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廿八20)這是指我們今生與主同在的快樂,但沒有說好得無比!因為好得無比的快樂,是將來在天上的。既然生前有主同在,我們也覺得是享受;何況將來在祂榮耀降臨時更認真的顯出,我們也認真認識主,享受這福份了。就如我們所愛的人,常在一處,這真是享受到同在一起的快樂了!保羅題到主再來的福氣中,看來這福氣應該列在第一。有一次本人在新界石崗上村,在車站附近的小舖,見一個看門的,原來裏面有一個小孩子。父母出去了,把小孩關在裏面,如果我有辦法開了門,又買雪糕,香蕉給他吃,叫他不要哭,可能他也不要,是否要母親帶雪糕回來呢?不,他也不是這樣想;是否要母親買玩具回來呢?可能是,但實在他所要的,乃是母親自己。有一個做母親的說,小孩子見了母親,就好像見了糖一樣;反過來說,母親看見他的兒子,也好像一塊糖一樣。
剛才我們所唱的詩歌是主自己,培靈會歷屆都會唱。到底我們懂不懂詩詞的意義呢?這詩的涵義是相當深的,作者宣信博士有此經歷,方能寫出。我們所追求的,是否主本身,不是追求能力,去佈道,阿!人的靈魂重要呀!主寶貝還是人的靈魂寶貝呢?如此說,是否要起革命?傳福音救人靈魂不重要嗎?不是的,要知道這一切的出發點,無論追求甚麼屬靈的事,讀經,禱告,傳道,一切應該是為了主自己,我為愛主而做,要主自己,以祂為榮!
有時我們跌倒,覺得一片烏黑,好像不見了主;正如雅歌書的新婦不見了良人一樣。從前有一位弟兄,困不高興人指責他,他們不參加聚會,禮拜天開汽車到沙灘,自己讀聖經,祈禱。他以為自己沒有錯,其實他已經錯了,因為他自大,不接受人指責。其後他返回聚會,我還記得他垂頭喪氣,不好意思,但他肯謙卑回來已算好了。他見證說:我雖在沙灘讀經,祈禱,但像死一般沒有平安!因為失去了主的同在,不少人可能也有這種經歷。故我們傳福音是為主,要追求是為主。要主有所得,那麼我們就覺得與主同在是好得無比了。將來那諸般福氣中最大的福氣是與主同在,主與我們一點間隔都沒有;因明明看見主的同在,這是何等大的福氣。許多青年到外國讀書,都會思家,而且歸心似箭,歡喜甚麼,歡喜是見到所愛的人同在;如果我們不曉得與主同在的福份,實在太可悲了,求主憐憫我們!
講員: 胡恩德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