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屆 研經會 第6講

第六講 他在以色列中行了愚妄的事

經文: 約書亞記 7:1-8:29

他在以色列中行了愚妄的事
   打耶利哥和艾城,都是一個城接着一個城攻打的。打基遍以及米倫水之戰是一個打好多個。從一個打一個到一個打好多個的轉捩點在哪裡呢?艾城的一戰在七八章分別記錄兩次戰爭,兩個記錄的結束是平行的。第七章二十六節:『眾人在亞干身上堆成一大堆石頭,直存到今日。』第八章第二戰在二十九節:『又將艾城王掛在樹上,直到晚上。日落的時候,約書亞吩咐人把屍首從樹上取下來,丟在城門口,在屍首上堆成一大堆石頭,直存到今日。』所以第七八章的結束都是一堆石頭,第八章記錄了以色列人如何用戰術拿下艾城,但第七章只用了三節多的經文來記錄這一戰,因為第七章的焦點在猶大支派亞干這個人物上。今天我們看亞干這人物。

第七章引起的疑問 : 一人做錯,全體受罰?
   第七章有首尾呼應的佈局,七章一節開始:『以色列人在當滅的物上犯了罪;因為猶大支派中,謝拉的曾孫,撒底的孫子,迦米的兒子亞干取了當滅的物;耶和華的怒氣就向以色列人發作。』二十六節結束時看到中間一句:『於是耶和華轉意,不發他的烈怒。』所以開始時候上帝發怒,結束時上帝不發怒。中間就解釋到底發生什麼事,但七章第一節有些地方不太容易明白,明明是一人做錯事,但作者說以色列人犯了罪,並且上帝的怒氣向以色列人全體發作。為什麼一人犯罪,也罰他們呢?

   第七章第二節到第五節上半段記錄第一戰,留心『上去』這動詞,第一次是第二節:『當下,約書亞從耶利哥打發人往伯特利東邊、靠近伯‧亞文的艾城去,吩咐他們說:「你們上去窺探那地。」他們就上去窺探艾城。』這是第一次上去,目的是搜索情報,第三節是上去後回來了:『他們回到約書亞那裏,對他說:「眾民不必都上去,只要二三千人上去就能攻取艾城;不必勞累眾民都去,因為那裏的人少。」』你派探子去,就要信他們。若他們帶消息你覺得還是要打仗,那就不需要派探子探聽。約書亞第四節的反應:『於是民中約有三千人上那裏去,』探子說兩三千就夠了,約書亞也沒輕敵派了三千人這上限,結果『竟在艾城人面前逃跑了。艾城的人擊殺了他們三十六人,從城門前追趕他們,直到示巴琳,在下坡殺敗他們;』來了數學題:派了三千人,陣亡三十六人,耗損就1%多一點。但我們看到這戰果帶來很震撼的影響,第五節下半節開始:『眾民的心就消化如水。約書亞便撕裂衣服;他和以色列的長老把灰撒在頭上,在耶和華的約櫃前俯伏在地,直到晚上。』才死了1%就哭喪?那就不用打了。投資損失1%就崩潰,那你還投資什麼?

   第七節到第九節是約書亞對上帝的話,第十節到十五節是耶和華對約書亞的話。先看約書亞兩部分的話,因為他呼叫了上帝了兩次:第七節『哀哉!主耶和華啊,』第八節『主啊,』第一段話:『哀哉!主耶和華啊,你為甚麼竟領這百姓過約旦河,將我們交在亞摩利人的手中,使我們滅亡呢?我們不如住在約旦河那邊倒好。』這番ABA佈局的話裡聽到有埋怨的味道,開始和最後提到約旦河,中間夾著『將我們交在亞摩利人的手中,使我們滅亡呢?』因為他想到最差情況會出現:所有以色列人都死在河西。

   但為什麼死了三十六人就想到最差情況?第二段話幫我們明白,第八節:『主啊,以色列人既在仇敵面前轉背逃跑,我還有甚麼可說的呢?迦南人和這地一切的居民聽見了就必圍困我們,將我們的名從地上除滅。那時你為你的大名要怎樣行呢?』這裡一樣有ABA的佈局:開始第一句和最後一句是問句:『有甚麼可說的呢?』『那時你為你的大名要怎樣行呢?』中間夾著的那句:『迦南人和這地一切的居民聽見了,』就是聽見打敗仗的消息,『他們就必圍困我們,將我們的名從地上除滅。』

失去不敗的光環 – 自潔與除罪
   以色列人一路走來:『當時迦南人的心都消化了。』然後過約旦河是走乾地,所以五章第一節說當地人怕得不得了,然後以色列人用不是方法的方法也能打下耶利哥城,可以想像迦南人怕得要命。但攻打打小小艾城這戰卻輸了,約書亞怕的就是這事:『迦南人聽到這事,他們就會圍住他們,他們圍住我們,我們就完蛋了。』當時流傳一句話:『誰能在亞衲族人面前站立得住呢?』(申命記九章二節)其實以色列人和迦南人對戰,每次只要不是上帝在他們中間,他們都輸,因為實力懸殊。不過因為以色列人一路的消息讓迦南人聞風喪膽和本不敢接戰。現在打小小艾城一戰竟然輸了,以色列人的不敗光環沒有了。約書亞認為敵人聽到這件事,會重拾信心來圍住我們。約書亞的判斷就是:我們完了。

   神的回應分十到十二節一段,十三到十五節是另一段,因為上帝兩次叫約書亞『你起來』,這是分段的記號:『耶和華吩咐約書亞說:「起來!你為何這樣俯伏在地呢?』這句話其實譴責和責備約書亞,然後道出罪行:『以色列人犯了罪,違背了我所吩咐他們的約,取了當滅的物;又偷竊,又行詭詐,又把那當滅的放在他們的家具裏。因此,以色列人在仇敵面前站立不住。他們在仇敵面前轉背逃跑,是因成了被咒詛的;你們若不把當滅的物從你們中間除掉,我就不再與你們同在了。』第一段解釋給約書亞,也告訴解決的方法。但怎麼知道是誰呢?幸好有十三到十五節的第二段:『你起來,叫百姓自潔,對他們說:『你們要自潔,預備明天,因為耶和華-以色列的神這樣說:以色列啊,你們中間有當滅的物,你們若不除掉,在仇敵面前必站立不住!』』現在要所有以色列人知道,但怎樣找?『到了早晨,你們要按著支派近前來;耶和華所取的支派,要按著宗族近前來;耶和華所取的宗族,要按著家室近前來;耶和華所取的家室,要按著人丁,一個一個地近前來。被取的人有當滅的物在他那裏,他和他所有的必被火焚燒;因他違背了耶和華的約,又因他在以色列中行了愚妄的事。』原來是支派、宗族、家室,一路篩下去。

   這段經文強調是神找出這個人,十四節:『耶和華所取的支派;耶和華所取的宗族;耶和華所取的家室,』不是約書亞,而是神。我們就明白為什麼第上帝吩咐百姓要自潔:『你們要自潔,預備明天,』我們記得這句話在以色列人過約旦河時也說過,因為神會在他們中間。若你是當事人,你聽到這個消息會自首嗎?我猜大多數的人是不會的,因為不知道是不是說我,因為也可能是別人有問題,多數人的反應都是:看看明天情況如何。亞干也是一樣,因為消息已經公佈天下,而他當晚沒有跟約書亞自首,所以就有了第十六到十八節第二段找到迦米的兒子亞干。十九節到二十三節把贓物找出來,捉人那段短, 並沒有說話,找出贓物的那一段話長並有對話。若你是約書亞,你會否生氣憤怒?十九節約書亞說:『「我兒,我勸你將榮耀歸給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在他面前認罪,將你所做的事告訴我,不要向我隱瞞。」』接著二十到二十一節是亞干在聖經裡唯一的一段話,以及他們找到贓物。最後就是怎樣對待害死人的罪魁禍首。

我很快把這個記載從頭到尾講了一次。

有言在先,認真看待
   現在分享三個信息,第一節就是小朋友讀聖經不明白,甚至不服氣的地方。有什麼理由他犯罪,你反而罰我呢?再想想,實際上是不可行的,因為不是他犯罪就是別人犯罪,你要每天人人完全不犯罪是很困難的,難道我每天都被懲罰?經過一段年日後我就明白,『一個人犯罪全體懲罰』,其實不是一個通則,而是只有這一次。我們明白一個野心家發動戰爭會連累很多人受害。但戰後你只要罰那個人而不會懲罰全世界所有人,所以連累歸連累,受罰歸受罰。亞干一個人犯罪,全體受罰,其實只有這一次,不是一個通則。

   那麼為什麼只是這一次呢?因為這一戰跟耶利哥那一戰有緊密關係,透過約書亞我們知道第六章十八節開始的規定:『至於你們,務要謹慎,不可取那當滅的物,恐怕你們取了那當滅的物就連累以色列的全營,使全營受咒詛。惟有金子、銀子,和銅鐵的器皿都要歸耶和華為聖,必入耶和華的庫中。』這有言在先:誰拿就全體受罰。

   在這裡要解釋下『當滅的物』,在中文很難翻譯得好,因為會引起我們聯想那些東西不吉利,所以要滅走。但原文沒有這個意思,第一戰上帝不准他們拿戰利品,一切戰利品全都屬於神。『當滅的物』的意思就是這樣,所有東西都是屬於上帝的。所以他們不可以拿任何東西。在平時戰爭裡,人和牲畜是戰利品,但是打耶利哥時上帝吩咐要殺滅所有的人和牲畜,所以『當滅的物』全都是神的,而你也很難殺了金銀珠寶。

   六章十九節:『惟有金子、銀子,和銅鐵的器皿都要歸耶和華為聖,必入耶和華的庫中。』為什麼耶利哥第一戰不准拿東西?第八章第二節:『你怎樣待耶利哥和耶利哥的王,也當照樣待艾城和艾城的王。只是城內所奪的財物和牲畜,你們可以取為自己的掠物。』因為那是第一戰並且很有意義:耶和華軍隊的元帥出現過,而之後的戰爭沒出現過。這裡的信息是:戰爭的勝敗不在乎以色列軍人數多寡或戰術策略,在上帝工作之下,他們拿下耶利哥城。所有一切屬於上帝的是否合理?完全都是上帝的工作,所有的東西都是屬於神,並且以色列人傳統:初熟之物是屬於上帝。但亞干竟然把上帝的話當作是耳邊風,連累街坊。不要以為上帝這樣的做法很特殊,警匪片裡會有飛虎隊教官吩咐整個隊員:『這次任務很重要,不容許出錯,一人犯錯,全體受罰!』這情況也是如此,對上帝來說,戰利品完全不可以拿取,誰拿,全體受罰。所以有言在先,而亞干竟然拿了,所以全體罰。這不是一個通則,只是這一次而已。

在這裡要提醒的第一個信息:不要像亞干這麼愚蠢。既然神講了,我們就要很小心。

把握機會,回頭是岸
   我們要了解為什麼上帝要這樣做,其實上帝給足夠機會讓亞干悔改,但他沒把握機會。若我說今天在坐有人得罪神連累你,上帝明天會找他出來,他不出來,然後第二天,我們假設教會會眾姐妹和弟兄比例是七比三,現在就要揭曉得罪上帝的人是弟兄!七成的姐妹就如釋重負,就站在旁邊看熱鬧,第一層就走了七成人,但這不是以色列人的情況,第一部分就走了十二分之十一,若一百是基數,就是剩下八點三的人,你還不出來?接著第二次從猶大支派縮窄到宗族,根據民數記二十六章,猶大支派有五個宗族,現在八點三的人,再走了五分之四,你還不出來?!明白嗎?亞干真的愚蠢啊!你猜約書亞到底是不是憤怒?若我是導演,我會這樣拍:會眾一位老人走出來給亞干一巴掌:『你害死我的兒子。』但你再讀十九節:『我兒,』我的兒子。其實約書亞很惋惜:你為什麼做這麼愚蠢的事?你現在說吧。弟兄姐妹會問:『若亞干之前自首會如何呢?』假設性問題我不回答,但我們肯定現在再也沒轉彎之地。所以如果有機會悔改,你都要把握機會。

留意自己的眼睛
   最後我們看亞干唯一一段話:『「我實在得罪了耶和華-以色列的神。我所做的事如此如此:』這『如此如此』一定不是供詞,作者省略了很多內容,但無可省略的是二十一節:『我在所奪的財物中看見一件美好的示拿衣服,二百舍客勒銀子,一條金子重五十舍客勒,我就貪愛這些物件,便拿去了。現今藏在我帳棚內的地裏,銀子在衣服底下。』在亞干的供詞,吸引我的注意力的是四個動詞,第一是看見,第二是貪愛,第三是拿去,第四是藏在。

   聖經裡記載過很多犯罪的情節:女人見那棵樹的果子悅人的眼目...,就摘下來吃了。創世記第六章,神的兒子們看見人的女子美貌,就隨意娶妻。原文就是『拿』,是同一的動詞。合神心意的大衛王,犯了姦淫和殺人的兩宗大案,一開始就是看到美貌的女人。很多罪惡是來自你的眼睛,來自你看到。珠寶店每晚收起窗內珠寶就是避免見財起意。一切都由眼開始。這給我們很大的提醒,能避開就避開,特別是當自己定力不夠,就不要每天去看,你看你就守不住引誘,然後你會犯錯。

   不要好像亞干這樣愚蠢,不把神的話當做一回事;
   不要學亞干,還有可以自首悔改的機會都不去把握;
   留意自己的眼,能避就避。

   原來貪心的人也會做蠢事。在我們社會裡有很多厲害的人也做愚蠢的事,所以被抓坐監,不只是蠢人做蠢事。盼望我們中間的人不要做愚蠢的事。


講員: 梁國權先生
傳譯: 周志豪牧師
速記: 周以心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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