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人歸回重建聖殿,已大功告成了,他們可以重新恢復與神的交通和敬拜。雖然當中曾受過不少的攻擊和反對,但靠著神的恩典至終也能得勝。就在這時,在極大喜樂中,有一陰影蓋在他們身上;以斯拉發現百姓中間,有很多人犯大罪,更有領袖帶領百姓去犯罪。本來他為著這些肯離開巴比倫,歸回耶路撒冷,一同敬拜及追求的百姓,感到滿心歡喜快樂;但料想不到這些人靈裏的境況,恐怕還要比留在巴比倫的以色列人更壞!心中因百姓陷在罪惡中,而感到萬分失望。很多時候,我們在神前有一個心志,肯追求又肯付代價;一方面因著所付的代價,達到目標了。可是另一方面,又為撒但留下一個極大的破口;一方面追求,而另一方面又疏忽了。若祗恢復與神的交通,而沒有儆醒,也不能保証生活蒙神的悅納。不要忘記撒但是一個可怕的仇敵,牠知道我們那一方面最軟弱,最容易受攻擊;不要讓一方面的成功,遮蓋了我們的眼目。只要我們稍不留心和謹慎,便為撒但所乘。
(一)罪惡的性質
他們知道以色列百姓,神的選民不該與外邦女子通婚,也不能將自己的女兒,給外邦人為妻,可是他們卻明知而故犯。這罪是很特別的,雖然在聖經裏沒有詳細記載,但猶大歷史家約瑟弗曾記載著說:「當百姓回到耶路撒冷時,他們知道應該向四週的人作見証;但他們以為外邦人太多,自己的人太少,因此便採用結親之法與外邦人在一起,向這些不認識神的人作見証。當時有多少人這樣做,我們不大清楚;但從這件事上給我們看出一個極重要屬靈的原則。雖然以色列人懷著一個為耶和華做見証的目的和動機,但實行時卻按照自己的方法去完成。這個目的是好的,可惜用了神不歡喜的方法去完成,為了達到目的而不擇手段。在屬靈的事上萬不可如此,屬靈的事情目的要緊。但達到目標的手段也是要緊,不能用人的詭詐的方法,完成神的工作。
在某處基督教機構裏,有一個同工作非常不誠實,常把東西私自拿去,他還解釋說:「偷一本聖經是為了拯救一個靈魂。」拯救人的靈魂目的是對的,可是這方法永遠不會蒙神的悅納。我們所做的工作是神賜福的,因此我們所用的方法,也該是神賜福的。
另一方面,「因他們為自己和兒子,娶了這些外邦女子為妻,以致聖潔的種類和這些國的民混雜……」(拉九2),這是罪的真正的性質,屬神的百姓和不屬神的人混雜了;以致屬神的人的性質失掉了,為神作見証的力量也沒有了!藉著混雜將屬神的人,與不屬神的人連在一起,失去應有的特徵。以色列人在混合的事上失去見証,今天的教會也需要有分別的見証;顯出我們與世人在個人生活上有分別,教會的事奉上,應有分別的見証來保守自己。
(二)勝罪的原因
1.敏銳的感覺
以色列人在這罪惡中,順利得到勝利,是因為在靈裏有非常敏銳的感覺。過去他們犯罪,要神刑罰他們,才在罪惡中甦醒過來。但這次犯大罪,並沒有經過神的刑罰,當自己發現到罪惡軟弱時,便在神前悔改;這是復興以後的生活。一個與神有交通的人仍然有可能落在罪中,但當落在罪中而知道悔改;這就是靈裏甦醒的見証,我們也需要在罪惡上有敏銳的感覺。
教會在初期時代,有夫婦亞拿尼亞和撒非喇欺哄聖靈,把奉獻的錢,私自留下幾份,彼得就叫他們立刻死亡!犯罪的人,決不能在教會中存在。因為當時的教會是聖潔的,對於罪惡有敏銳的感覺。今天的教會也需要對罪惡有敏銳的感覺,犯了罪不須要等神的警告,就應該立刻悔改。靈裏敏銳的感覺,能使我們在軟弱上,立刻悔改過來,不容許罪惡在我們生命中存在。
2.神前的痛悔
以斯拉發現百姓犯罪以後,便撕裂衣服和外袍,拔了頭髮和鬍鬚,驚懼憂悶而坐;表示自己為百姓的罪惡,心裏十分難過。他沒有向人發脾氣,只在神面前為著百姓和領袖們的罪痛哭流淚。因著他一人的悔改,所有的百姓都聚集在那裏一同悔改。以斯拉並沒有用責備,來改變人的行為;只是為他們的罪心裏悲哀痛苦,他便成了一位肯為罪悔改的領袖。藉著他的榜樣,把犯罪的百姓帶到神面前來。今天的教會也需要這樣的人,幫助那些犯罪的弟兄姊妹,帶領他們悔改。
3.真正的信心
本書第八章與第十章記載的事,顯出一個非常重要的真理。第八章記以斯拉有完全順服依靠神的心,在耶路撒冷危險的路上,有敵人來攻擊他;他本可以求波斯王派兵保護,但因著他曾表示相信依靠耶和華的可勝過一切困難。若求助於波斯王便失去見証,所以他藉禁食禱告仰望神,神就保護他在路上有平安。第十章載,當百姓知罪在神前悔改時,他們相信神能幫助他們勝過罪惡,他們就果真勝過了罪惡。神的作為往往與我們信靠神的心成正比,我們信神大,神就在我們當中顯大。倘若我們對神的觀念太少,信心太少;神就不能在我們中間行大事。主說:在人看是不可能,但在信的人凡事都能。
拉撒路死了四天了,耶穌來到他姊姊馬大、馬利亞的家;她們兩人在耶穌面前哭。他們知道耶穌愛拉撒路。也知道祂有權能;但拉撒路已經死了四天了還有甚麼辦法叫他復活呢?感謝主!祂使拉撒路從死裏復活,好叫他們曉得在主凡事都能,信心便能生長。
當時的百姓信得過神的偉大,因此神在他們中間行了大奇事。聖經說:「你要大大張口,我就給你充滿。」(詩八一10)所以我們該把信心放大,神就要在我們中間顯為大。不要用自己的信心,把神的作為限制了。
4.堅持的毅力(拉十13)
「會眾都大聲回答說,我們必照著你的話行,只是百姓眾多;又逢大雨的時令,我們不能站在外頭;這也不是一兩天辦完的事,因我們在這事上犯了大罪……」百姓的得勝,是因為他們有堅持的毅力。知道這件事的意義是十分重要,也相當難以處理。但卻願意在神前立約繼續不斷的去完成。這不是一時的熱心,他們為著對付一件事,肯用幾個月的時間去持守,保持始終如一的心。
許多人接受神話語的感動,心中火熱立志,但過不多時,這熱心便冷淡不致能持久。結果有始無終,漸漸失去在神面前的領受。我們應持守在神前的領受,直至神的應許在我們身上成就;讓我們始終如一,使領受成為力量,走完神要我們走的路程。
講員: 鮑會園牧師
速記: 譚雅芳姊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