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屆 奮興會 第7講

第七講 愛的兩面

我們化了四晚討論「信」的問題,因為「信」是基礎,基礎若不好,我們就無法討論下去!

昨晚我們討論「望」的問題。我們信耶穌不是盼望得永生,因為我們信耶穌時已得了永生;我們也不是盼望上天堂,因為甚麼時候我們有了神的生命,天堂就是我們的家,好像一個人到外國去一作了公民,那國家一切的權利都是他的了。那未我們望甚麼?望得另一方面的永生,那就是與基督同作王。為要補充一下,今晚想和各位再查一查聖經,免得有人仍未明白與基督作王的重要性。

你們知道神造人的目的是甚麼嗎?人作事都有目的,神造人也有祂的目的,並且這目的記載在聖經裏,但不知為甚麼許多人讀經時總是看不見。現在我們要查幾處聖經,希望我們能認識這真理。

第一處是創世記一章二十八節,這裏說神造人是要人治理萬物。可惜自從始祖墮落後,神要人同王的計劃就受了阻礙。可是神是全能的,祂所定的計劃或會遲延,但永不取消。人雖然敗壞,神仍有辦法。

第二處是在詩篇八篇四至八節記載著:「人算甚麼,你竟顧念他:世人算甚麼,你竟眷顧他。你叫他比天使微小一點,並賜他榮耀尊貴為冠冕。你派他管理你手所造的,使萬物,就是一切的牛羊,田野的獸,空中的鳥,海裏的魚,凡經行海道的,都服在他的腳下。」這裏再次說出了神造人的目的,就是要人管理萬物;但看不出神怎樣恢復祂的目的。要知道神怎樣恢復祂的目的,一定要讀希伯來書二章六至十節。這裏記著說:「但有人在經上某處證明說:『人算甚麼,你竟顧念他,世人算甚麼,你竟眷顧他。你叫他比天使微小一點,賜他榮耀尊貴為冠冕,並將你手所造的都派他管理。叫萬物都服在他腳下。』既叫萬物都服他,就沒剩下一樣不服他的。只是如今我們還不見萬物都服。惟獨那成為比天使小一點的耶穌,因為受的苦,就得了尊貴榮耀為冠冕,叫他因著上帝的恩,為人人嘗了死味。原來那為萬物所屬,為萬物所本的,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裏去,使救他們的元帥,因受苦得以完全,本是合宜的。」這樣,祂是藉耶穌恢復他的目的。耶穌為人人嘗了死味,為要領許多兒子進入榮耀裏,成就神永遠的計劃──要人與祂同王。所以我們被拯救只是開始,不是目的。我們被拯救後,神要訓練我們,使我們有資格與祂同王才是目的。

第三處要看神的目的有沒有實現。啟示錄二十二章五節說:「不再有黑夜。他們也不用燈光日光,因為主上帝要光照他們。他們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 ──目的實現了!這裏告訴我們,信徒將與基督同王。這事實不單是在千禧年內,也是在永世內,因為聖經中重複的「永遠」,都是指永世而言。這樣,全部聖經告訴我們,神造人的目的是要人永遠與祂一同作王。這同王也就是福音的盼望;(西一23)但這盼望會被引動而失去,所以聖經多次要我們「持定」或「堅持」這盼望。(參來三6,14;六18;十23等)持定不是容易的一件事,以結果被召的多,選上的少;得救的多,國度有份的少!一個能傳道、趕鬼、行異能的傳道人,在神的國度內不一定有份!有份在國度的人一定要守法,若不守法,有一天,耶穌會對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不守法的人(直譯),離開我去吧!」所以弟兄姊妹們,不是光說:「主阿!主阿!」就可以進國度,我們一定要按照馬太福音第五、六、七章的教訓去行事為人,才可以進去!因為這三章是特為信主的人預備的,不信的人是沒有份的。我希望這幾句補充的話,能加增各位的盼望,去打那美好的勝仗。

今天晚上我們要討論「愛」的問題。弟兄姊妹們都知道,在教會中彼此相愛的重要。但愛是在「信、望」之後的,如果信得不好,就望不起來,也無從彼此相愛。信要信得不錯,望要望得確實,才能彼此相愛!我們知道:信、望都會過去的,惟有愛永存,因為將來在天國裏信和望都用不著了,惟有愛充滿著每一角落,如同永充滿著海洋一般!所以我們今日若不學習彼此相愛,日後即使神讓我們進入國度,我們也會覺得格格不相入!屬靈的事,許多人以為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其實除了救恩以外,都是要人去實行才能得到的。信要實行,望要實行,愛也要實行才能得到。智慧的神,從未教導祂的兒女作個懶惰人!

愛的反面

以前我們已討論過,神只給我們一條命令,但這命令有二方面;一是要信神兒子耶穌的名,一是要彼此相愛。(約壹三23)今晚我們要討論愛的二方面── 反面和正面。許多時候我們只懂得愛的正面,不知道它的反面,所以有時把愛的正反面倒置了也不知道。換句話說,我們若不明白愛的反面,我們的愛就很難純粹。甚麼是愛的反面呢?愛的反面也就是罪的正面。

甚麼是罪呢?吸煙喝酒嗎?謊話打罵嗎?這些不過是罪的表顯而已,不是罪的本質。我們若不明瞭罪的本質,就很難切實相愛!所以要和大家討論罪的本質。

我們知道,每一樣物件都有它的本質。一把劍,它本質是鋼;一張枱,它的本質是木。我們基督徒若想愛神愛人,一定要先明瞭愛的反面──罪的本質是甚麼。我們平時要知道某一物件的本質,就用分析的方法去分析它。做學生的都知道,化學老師會把水的本質分成二份氫氣一份氧氣,告訴我們說,水的原素二氫化氧。今晚我們也用分析的方法來研究罪的本質。

現在我要問各位,聖經那一處記載著宇宙中第一件罪?這是在以賽亞書十四章十二至十四節。十二節說有一顆明亮之星墜落了,十三、十四節說它墜落的原因。它的原因共有五句話:(一)我要昇到天上;(二)我要高舉我的寶座在神眾星以上;(三)我要坐在聚會的山上,在北方的極處;(四)我要昇到高雲之上;(五)我要與至上者同等。現在讓我們來分析這五句話:它們的動詞和前置詞的短句,除了一次外,都是各不相同的;可是它們的主詞和副動詞卻每一句相同,那就是「我要」!這樣,這些「我要」就是宇宙間第一件罪的本質。撒但所犯的並不是了不得的大罪,他沒有在天上放火,聖經也沒有說他殺了任何天使,他的罪不過是「我要」。甚麼是「我要」呢?「我要」的意思就是甚麼都以自己為中心。神恩待撒但,給他尊榮,讓他管理一些星球,他卻不肯順服神,專以滿足自己的慾望為前提,所以神在聖經中宣告說:「你有罪了。」(結二十八26)這是宇宙中第一次的審判,也是撒但之所以成為撒但的總因!這樣,「我要」或說「為自己」就是宇宙間第一件罪的本質。我們往往以「自己」為中心,滿不在乎,不知道「自己」就是罪啊!

現在讓我們再看地球上的第一件罪,這是在創世紀第三章。我不知道各位讀這章有沒有稀奇:亞當不過吃了一隻果子,神就要這樣對待他,連他的子孫也受累,這不是太嚴厲嗎?到底亞當吃的是甚麼果子呢?聖經說:「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喫,因為你喫的日子必定死。」(創二17)這樣,亞當吃的是分別善惡的果子。可是無論如何只是一個果子,有甚麼大不了呢!如果有母親買了水果回家,叫孩子們別吃,留到飯後才吃,但在她出去後,有一個頑皮孩子偷吃了一個,母親發覺後,最多訓責那孩子一頓,或體罰他幾下,決不至把他趕出家門吧!可是神卻把亞當趕出伊甸,這是為甚麼呢?這是告訴我們,神注重罪的原則過於行為。吃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在物質上,不過吃了一個不許吃的果子,但在原則上,卻和宇宙間第一件罪同樣地嚴重。神要亞當以祂的善為善;可是亞當不順服,要以自己看為善的為善,自己看為惡的為惡。換句話說,亞當不願以創造他的神為神,他要以自己為神!所以地球上第一件罪的本質也是「自己」!

我們再看地球上第二件罪。創世記第四章告訴我們,一個哥哥為了嫉妒殺死弟弟。甚麼是嫉妒呢?嫉妒是當一人看見別人比自己強,自己不肯上進,反而用手段把別人拖下去,免得別人比自己強。這樣,嫉妒的本質不是「自己」是甚麼呢!

我們若細心地分析聖經中每一件罪,便會發現罪的本質是「自己」,這就是神所最憎惡的!以色列人犯了很多罪,使神不得不執行公義,把以色列國和猶太國都滅亡了。他們所犯形形色色的罪,神把它們只歸納為兩點:「因為我的百姓,作了兩件惡事,就是離棄我這活水的泉源,為自己鑿出池子,是破裂不能存水的池子。」(耶二23)這兩點,事實上只是一件罪的兩方面:消極方面,他們離棄了神;積極方面,他們甚麼都為自己。以色列人忘記了領他們出埃及和賜他們迦南地的神,甚麼都憑自己,至終國破民亡!不單以色列人如此,就是全世界也是如此。聖經說:「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賽五十三6)甚麼是全世界的罪呢?就是各人偏行己路。總之,全部聖經中罪的本質就是「自己」。以色列人的罪如此,全世界的罪也是如此!

弟兄姊妹們:我們若要愛神愛人,我們必要先明白愛的反面。無論你怎樣屬靈,若在神前以自己為大前提,你犯了罪!你奉獻金錢,若希望自己的大名登在報上;你唱詩,若希望別人讚美你的聲音;你講道,若希望別人誇獎你的口才,你不是在那裏榮耀神,乃是在那裏犯罪啊!願你立刻停止這種邪念。為甚麼我們要以金錢來買罪呢?或以詩歌和講道來犯罪呢?請記住:一切以自己為中心的事,無論你怎樣原諒自己,神從不以你為無罪!

愛的正面

昨晚有許多人奉獻,也有許多人表示已經奉獻了,謝謝主!奉獻就是不再為自己活,乃是為替我們死而復活的主活。這本是聖靈果子的根──沒有自己。

說起聖靈果子,有些人常傳聖靈果子的道,可是仔細觀察他們的生活,便會發覺他們所結的是罪(為自己)的果子。聖靈的果子就是裏面沒有「自己」的果子。例如聖靈第一個果子是仁愛。甚麼是愛呢?這是常用的一個字,許多人會講、會寫、也有許多基督徒會說:「主啊,我愛你!」但當你仔細觀察,便會發覺,許多人根本不知何為愛!我們幫助人,可能是出於愛,也可能不是出於愛。愛需要動作,可是動作不能代表愛的真實性。這是一個謎,世上有許多書籍提及它,但從未有一書給我們清楚的提示。感謝主,它在聖經裏說得清清楚楚!

在聖經裏,我們找到愛兩方面的定義,就是主觀方面和客觀方面,今晚我們只能討論主觀方面。這方面的定義是記載在約翰壹書三章十六節,我希望青年的弟兄姊妹特別留意,因為你們正在談愛的階段。這裏說:「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單是「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我們很容易了解,因為主給我們榜樣,叫我們知道;愛就是為人捨命!可是有了下面一句:「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就有問題了。我們都只有一條命,所以也只能捨一次命;這樣,難道我們至多只能愛弟兄一次嗎?在這裏,我們覺得需要原文的幫忙了。在原文「捨命」的「捨」,原意是「放下」;「命」,原是「魂」。所以在原文本節是:「主為我們放下魂,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我們也當為弟兄放下自己。」換句話說:甚麼是愛的正面呢?愛的正面就是放下自己。

有時,有些青年人對我說:「他(或她)很愛我,但他(或她)不肯同我去禮拜堂!」我就說:「若是他真愛你,別說上禮拜堂,就是下監獄,他也甘心同你去啊!」若有人說愛你,可是一點也不肯放下自己,他是在那裏撒謊,別信他!曾有一對年輕夫婦,上街買了一個美麗的花瓶,回家後,因為太太要把花瓶放在鋼琴上,丈夫要把它放在寫字枱上,結果就爭吵起來。可是西方人,就是在爭吵時,也是彼此稱呼「親愛的」。他們彼此不斷地說:「親愛的!」同時他們一點也不肯放下自己!這是愛嗎?還是欺騙呢?

我們愛神,就當放下自己,否則便是欺騙神了!耶穌在世時能愛神,沒有罪,祂是有秘訣的,那秘訣就是沒有自己。祂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子憑著自己不能作甚麼,惟有看見父所作的,子纔能作;父所作的事,子也照樣作。」(約五19)祂又說:「我憑著自己不能作甚麼;我怎麼聽見,就怎麼審判;我的審判也是公平的;因為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來者的意思。」(約五30)在祂告訴眾人祂是生命糧之後,祂就說:「因為我從天上降下來,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來者的意思行。」(約六36)當祂去客西馬尼祈禱前,祂說:「但要叫世人知道我愛父,並且父怎樣吩咐我,我就怎樣行。」(約十四 31)耶穌在世,祂的行事為人,都是以愛神為中心,所以他能說:「你們中間,誰能指證我有罪呢?」(約八36)

弟兄姊妹們:我們要愛神,一定先要知道神所憎惡的是甚麼?神所憎惡的既是我們的自己,我們就當放下自己。從今天起,一切都為神而活,也照神的意思而作。神若把你放在某公司裏,你要在那裏向神盡忠。就是作服事人的,也要為主的緣故服事人。作父母的,應為神的緣故養育兒女,藉著祈禱把他們交託給神,神會負責;若專為自己而養育兒女,神不會賜福。作學生的,讀書不應為自己的前途而用功,應是為榮耀主而努力,神必賜福。

弟兄們:你們早晨起來梳頭,帶領呔,有否想到是為誰而作?姊妹們:你們有時塗口紅,有否想過是為誰而塗。以前在廣西有一位信主的姊妹,說因自己的臉特別黃,為了不使別人以為信主的人餓得臉也黃了,所以塗上口紅,我說:「姊妹:塗你的口紅吧,願主賜福你!」總之,我們信主的,已不是自己的人,乃是主用寶血買去了的,所以凡事不應為自己活。為自己的,便沒有愛,不能進神的國度,因神的國度裏是沒有自己的!願神憐憫我們,叫我們憎惡自己,愛神更深!


講員: 林道亮牧師
速記: 戎子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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