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屆 講道會 第5講

第五講 躍舞何罪?

經文: 撒母耳記下 6:12-23

引言

剛才大家唱歌的時候,我和周牧師在台下仍手拿著手機。其實我們不是在玩手機,我們在討論今天經文裡面的一個希伯來字,等一下我會跟大家交代的。今天我們終於來到撒母耳記下的經文。我們看看我們能不能放下掃羅的影子。這裡也是我們這一系列中間的信息,讓我們再次思想甚麼是榮耀的人生。

撒母耳記下第6章可能是一段大家比較熟悉的經文───首半段經文是講述大衛要把約櫃送到他想運抵的地方。但是,在運送途中,可能輪子碰到石頭,車子有些搖晃,約櫃突然移位,其中有一個叫烏撒的人就決定扶住約櫃。就因為他扶住約櫃,神就擊殺烏撒,他就這樣離開世界。於是,大衛就不敢把約櫃運到耶路撒冷,而是送到了第二個地方。但神祝福了那地方的群眾,所以,大衛最後就決定把約櫃運回來。故事就是這麼簡單。

這裡有兩個問題:第一個問題,也是必然會提問的是,為甚麼烏撒會被耶和華殺死呢?耶和華是不是一個殘酷的上帝?他只是幫忙一下,不讓約櫃跌倒,為甚麼神卻要殺死烏撒呢?

第二個問題就是經文內容篇幅的問題。從第14節開始,經文不停提及大衛跳舞───在14-23節,大概是整章經文一半的篇幅來形容大衛跳舞。為甚麼要花這麼多的篇幅來講述大衛跳舞呢?跳舞有甚麼重要性?今天我們試試想想這個問題。

剛才我跟周牧師查考希伯來文聖經的時候,發現在中文聖經譯本的撒母耳記下6:5裡有提到跳舞,但其實那裡的希伯來語原文不是說跳舞,所有英語譯本都沒有用Dancing這個字來描述,撒母耳記下6:5只不過是講到作樂或慶祝的感覺。真正的「跳舞」這個字是在第14節以後才討論。因此,我們需要在這裡交代清楚這兩段經文的關係是怎樣的。下半部分是十分強調跳舞,我們就要問,為甚麼要強調跳舞?跳舞跟我們有甚麼關係?所以,這是兩道不同的問題。或許我們可以試試以回答第二道問題的方法來回答第一道問題───我們先回答跳舞的重要性,然後再探討為甚麼烏撒被殺。因此,今天我們環繞的是跳舞的問題。

一、跳舞的三重意義
如果我們以近東或舊約的文化來看跳舞的時候,跳舞最少有三重的意思。

1. 宗教禮儀
跳舞第一重的意思是,跳舞是宗教禮儀,或者是邀求神明與我們親近的一種招神的動作。如果我們知道跳舞表達甚麼,我們或許會明白為甚麼烏撒會被殺。

首先,如果跳舞是一種禮儀,是一個認真地面對上帝臨到我們中間的一個動作的話,在第一次運送約櫃的時候,他們沒有正式的跳舞。雖然在中文聖經裡面有提及作樂跳舞,但這是代表慶祝,他們沒有以宗教禮儀的那種方式來跳舞;那種宗教禮儀的跳舞是留待在第14節以後才討論。或者我們思考一下,這兩次運送約櫃方式的區別在哪裡?從這些區別,我們看到第一次運送方式有一些錯誤。

我們看看第6章。「大衛又聚集以色列中所有挑選的人三萬。」(6:1)挑選人到底為了甚麼緣故呢?「他們將神的約櫃從岡上亞比拿達的家裡抬出來,放在新車上。」(6:3)新車有甚麼特別的地方?如果你看看撒母耳記上第6章,你就會發現,外邦人運送禮具就是用車來運送的。甚至他們運送約櫃都是用車來運送,因為他們的宗教禮儀是用車來運送的。在摩西五經裡講得很清楚,約櫃或會幕等聖具是要祭司抬的。當我們讀摩西五經,這些律例真的有點苦悶。但當你注意到摩西五經的律例和外邦的禮節的區別,你就知道作者到底想強調是甚麼。神的同在不是一個物件,祂是需要人來尊重,就像是一個王駕臨一樣。

第一次約櫃運進大衛城的時候,以色列人用了車來運送;但我們看看今天的經文,第二次進城的方式很不同───這一次不是用車。「抬耶和華約櫃的人走了六步,大衛就獻牛與肥羊為祭。」(6:13)上一次禮儀用得不對───上一次是用車,這一次是人手抬的。根據歷代志上的描述,在準備第二次運送時,各人的態度緊張許多:利未人要自潔,他們做了許多預備迎接上帝神聖降臨的禮儀。但是在這裡,撒母耳記下第6章不是在講利未人這麼簡單,而是強調大衛做了些甚麼。利未人固然要態度謹慎,因為第二次要充分按照禮儀進行;但是大衛自己也十分緊張。大衛做了一些上一次沒有做的事情───讓抬約櫃的人走了六步之後獻牛與肥羊為祭,他穿著細麻布的以弗得,在耶和華面前極力跳舞。這些是謹慎的動作,明白神聖潔降臨的動作。約櫃並不是一個偶像,約櫃是神自己的標記。

聖潔的上帝是輕漫不得的,有任何聖具或者是獻祭出現的時候,神的子民都要儆醒,認罪悔改才能免去死亡,因為神的聖潔有威懾力。這麼,這些事情跟我們基督徒有甚麼關係呢?我們領受聖餐的時候,其實都是一個獻祭的代表。耶穌基督為我們死,我們擘餅傳杯的時候,都是一個獻祭的表達。如果不小心領受,我們會怎樣呢?在哥林多前書第11章,保羅這樣說,「若是人亂用聖餐,不把聖餐看為神聖潔同在的時刻的話,難怪你們中間有人患病,有人死了。」(11:27-30)神聖潔的降臨是我們不能等閒視之,聖潔的上帝要讓我們明白,祂是輕漫不得的。這並不是禮儀的禮節或細節這麼簡單,是有沒有把神當作上帝的問題,有沒有明白神聖潔的威懾力。今天,我們不太明白甚麼是聖潔,我們把聖潔倫理化,以為不偷竊、不殺人就是聖潔。但是聖潔是一個個人的(personal)觀念來的,不是一個抽象的觀念來的;不是遵守了某些倫理守則就是聖潔,而是敬拜獨一無二的上帝,這才是聖潔的表達。認定這位聖潔的神是輕漫不得的,這就是聖潔的表達。

大衛在第一次運送約櫃時不明白這件事情,所以他沒有獻祭,沒有穿上大祭司袍以弗得,沒有跪下來,更加沒有禮儀式的跳舞。這樣,我們可以明白跳舞第一層意思───是禮儀的表達。外邦人有時候都會這樣:巴力的祭司也試過跳舞求火(參列王紀上18:20-29),這是代表了祈求神明同在的意思。以色列人第一次沒有這樣做,所以神的責罰臨到。

雖然這樣能解釋了一點,但是你可能還是不服氣。我想這樣能夠解釋第一次跟第二次運送約櫃的形式的區別,但是這樣還是解釋不了為甚麼經文講了這麼多的跳舞,也不能完全解釋為甚麼烏撒被殺。因此我們就要到第二個解釋了。

2. 甘願降卑
第二個解釋比較深入一些。我們再看看上下文。到底作者在這裡想講甚麼呢?約櫃代表了神的榮耀。撒母耳記上第6章提到,當約櫃離開以色列,神的榮耀就離開以色列了(參撒母耳記上第4章)。撒母耳記上第7章之後,直到我們今天所讀的這一章聖經,相隔了幾十章的經文,當中基本上沒有再提到約櫃;有些地方稍微提到了一下,但之後就沒有再詳細交代約櫃了。但是,在撒母耳記上第1-7章裡,經文提及約櫃共有38次之多。換句話說,撒母耳記上開始的幾章聖經不停地講到約櫃;但是,到了某個時候,有一段很長篇幅的聖經完全沒有提到約櫃;直至撒母耳記下第6章,聖經又突然間提到約櫃有15次。為甚麼有一段聖經不提約櫃,然後這裡又重新提到約櫃呢?

掃羅的年代沒有處理約櫃的問題。如果你明白約櫃是神榮耀的標記的話,這個榮耀的標記沒有與掃羅一起。或許我們再講得準確一點,掃羅不覺得需要約櫃,因為他自己就是榮耀的王;他怎會需要另外一個榮耀的標記存在呢?所以,在撒母耳記上下中間的經文,在掃羅作王的時候,他完全沒有處理約櫃的問題。到了撒母耳記下第5章,大衛王登基,他就要處理這個榮耀的問題。誰是真正榮耀的那一位?誰是值得尊崇的那一位?在掃羅年代,掃羅沒有把耶和華的榮耀當作值得顧念的。大衛的年代神要教導大衛怎樣成為一個合祂心意的王。第一次的時候,大衛也做錯,他所做的與掃羅差不多,因此神責罰大衛,烏撒被殺。這是因為大衛沒有明白神榮耀的彰顯。神給大衛第二次機會。在這第二次機會裡面,我們來看看大衛怎樣回應神榮耀的彰顯。

我們看看作者怎樣形容這個約櫃:「這約櫃就是坐在二基路伯上萬軍之耶和華留名的約櫃……」(6:2)這節經文差不多是舊約聖經裡對約櫃最全面和最認真的介紹。所以,面對這位萬軍之耶和華,大衛會怎樣對待約櫃呢?第一次大衛失敗了。第二次大衛明白,他以跳舞來表達。但是跳舞表達甚麼呢?剛才我們說,跳舞的第一個用途就是禮儀的用途。但是第二個用途是甚麼呢?跳舞代表了你「認低威」(普通話:降服),代表承認你不是榮耀的主宰。在當時舊約時代裡,跳舞是一件差不多只有婦女和僕人才會做的事,是一個成年男子不會做的事情,更加不會是一個王會做的事情。

大衛決定跳舞,說明了自己在神面前是一無所有的。他以跳舞來表達尊卑的關係。我們不一定明白,因為在現今社會,男女都會跳舞,但是古代社會不是這樣。今天我們跳舞,你不會聯想到尊卑的問題,我們不會聯想到權力分配或尊卑的問題。但這在當時是十分清晰的,因為基本上男性是不跳舞的。大衛的妻子一看就知道發生了甚麼事。我們繼續讀下去。

撒母耳記下第6章,我們看一下米甲這位大衛的妻子有甚麼反應:「耶和華的約櫃進了大衛城的時候,掃羅的女兒米甲從窗戶裡觀看,見大衛王在耶和華面前踴躍跳舞,心裡就輕視他。」(6:16)米甲有沒有錯呢?我想她不是錯得很多,因為她明白跳舞代表輕賤:大衛你有膽量出來跳舞,我就有資格來輕視你。這是因為跳舞意味著,在權力分配裡,你是處於低微的地位。所以,米甲明白大衛跳舞的重要性。「你剛剛才登基,現在來跳舞?」於是,她就罵大衛。我們來看看她與大衛的對話是怎麼樣的。當米甲來迎接大衛時,她說:「以色列王今日在臣僕和婢女眼前露體,如同一個輕賤的人無恥露體一樣,有好大的榮耀啊!」(6:20)這裡有幾個詞彙我們需要解釋一下。

首先米甲說大衛是「王」。如果你記得我們上一次所講的、關於拿八的記述,我們說,誰是「王」?誰是「君」?耶和華是「王」,大衛只不過是「君」。你不要少看這些字的分別,這是權力分配的問題。如果你遇到一個美國軍隊的人,Sergeant(中士)和Lieutenant(中尉)是兩個不同的軍階,你若講錯了,他們會不高興的。所以,這些稱號在這樣的環境裡面是非常重要的。這裡提到米甲以為大衛是「王」。王一定不會跳舞;男人都不跳舞,王為甚麼會跳舞呢?她就拍手說,「你這一次厲害了、有很大榮耀了。被人知道你會跳舞這件事,肯定是十分威風了。」她在恥笑大衛,因為她明白大衛所做的事是一個卑賤的動作。

我們也要解釋「露體」的問題。當時的王或普通人所穿的衣服都是很多層的。這裡的意思不是在講猥瑣的問題,而是代表不合適的意思。比如說,我今天早上也想穿短褲來講道,但這種服裝明顯不合適。當時的王也不會穿拖鞋上街。但其實露體又有另一個意思:To reveal oneself(顯露自己)。這是尊貴的人不會做的。比如說,上帝不會露出自己的面給摩西看到。在出埃及記第33章中,摩西與神這麼親近,他也不能看到耶和華的面。地位愈高,你要保護自己的空間就會愈大。上帝不讓人看見衪的面,王也不讓人看見他太多的部位。這裡大衛跳舞的時候,別人看到他好像一個奴僕一樣,這是不稱職的;他沒有了王的榮耀。我們來看看大衛怎樣回答:「大衛對米甲說:『這是在耶和華面前;耶和華已揀選我,廢了你父和你父的全家,立我作耶和華民以色列的君。』」(6:21)

講拿八的時候,我們已經說得很清楚,「王」和「君」是有分別的。「君」是領袖的意思,不是最高掌權者。大衛的答案是十分的清楚和精警的。他沒有為自己自辯。他本來可以這樣回答:「我跳舞也跳得很好、也很有榮耀呀。你看看我的dance moves(舞步)多厲害,你行不行啊?」但他現在不是在比榮耀,而是在比卑賤。所以他的答案就說,「不是我揀選自己做王,而是神揀選了我當君。我不需要抓著這個榮耀,願榮耀歸於上帝。所以約櫃來到的時候,我便拼命跳舞。」因此,他用跳舞來表達地位高低、誰是值得有榮耀、誰是值得記念。大衛再講下去,「我也必更加卑微,自己看為輕賤。」(6:22)其他人反而會尊敬我,因為我背後有上帝。整段經文處理的是跳舞,也都是榮耀和羞辱的問題、卑賤與榮耀的問題。作者在這裡花了半章的聖經來描述,在登基過後,大衛認定誰是宇宙萬物的王:不是大衛,而是上帝。這就是大衛跟掃羅不同的地方。但這不代表大衛的本質較好,因為第一次大衛犯錯了。但神願意教導大衛,因為這合符神的計劃。神沒有革了大衛的職,好像給掃羅革職一樣。但神憑着衪自己的心意,決定繼續使用一個不完美的人。但這個不完美的人能學習到功課,他才能繼續被神使用。他明白自己是個卑賤的僕人,神才是真正的王。

2012年的研經會的其中一位講員是嘉信博士(D.A. Carson)。他是我們美國三一神學院新約系的一位同工。這個人很聰明,在各方面的事情上都做得比別人好。他在學術界很有地位;他編寫了幾十本書。雖然有些人可以寫幾十本書,但那幾十本書中,有很多本都是在斷定學術的位置、轉換學術研究方向的重要著作來的。他是一位很出色的講員。除了在學術、講道方面,其他方面也很出色。在芝加哥我們住的地方中,他是個最好的電器修理師傅,他也擅長修理水喉。有一次,我的屋頂有個地方腐爛了,他說:「我來幫你修理。」他在各方面都是天才。他可以用紙張來弄一個鐘,連時鐘裡面的齒輪也是用紙張做的,而且這個鐘是能夠使用的。他能夠駕駛飛機、能夠駕駛摩托車。他能夠爆竊。因為有一次,我和同事回家的時候,他說他忘記了帶鑰匙。嘉信博士說:「不要緊。我幫你開鎖。」他就這樣進去了幫他開鎖。他的每一方面都給人感覺,他是個很出色的人。他的著作不只是神學和屬靈的著作,他也寫詩和小說。他在今年五月退休了,我們在五月時的教研會裡有慶祝,我代表新約系講幾句說話。我分享完了後,弟兄姊妹在分享。分享完了後,嘉信博士再作一個回應。他引用18世紀德國的一位教士Nicolas Zinzendorf的一句說話:我們人生只需要做三件事情:第一,是宣講福音;第二,是死亡;第三件事情是甚麼呢?第三件事情是我們每一個人都需要做或是都應該做的,就是:被遺忘。人有三件事情要做:宣講福音、死亡、被遺忘。因為人所傳的不是自己,而是上帝。

嘉信博士講,自己還可以被人記念多少年?十年?五十年後沒有人會記得他。一百年後,我們也許在某些著作的註腳裡面找到他的名字。但是,他說,這個是我們的責任,我們就是要被遺忘。因為我們所傳的是神的福音,是神的榮耀。我們死了之後,我們的責任就是被遺忘。這不是我們很淒慘的後事,這是我們的人生目標:宣講福音、死亡、被遺忘。因為真正的榮耀是在上帝那裡。

大衛這一次開始學習這份功課。約櫃再次進城的時候,他甘願謙卑自己,跳一個奴僕才會跳的舞,把榮耀歸與上帝。別人嘲笑他,說這些動作太輕賤。大衛說,對啊,因為我不是「王」,我只是「君」;我不是「王」,我只是領袖。神暫時委派我做些事情,然後我就會死、被遺忘。這是我生存的責任。這就是第二個大衛跳舞的原因───不單是禮儀,更是一個謙卑自己的表達。我們敢不敢跳這一支舞?讓神的榮耀比我自己的榮耀更加大,願祢的尊嚴是我一生唯一所顧念的,願祢的福音是我一生唯一要傳的道。

3. 上帝得勝
大衛第三個跳舞的原因,是集合了禮儀和謙卑自己。有甚麼情況下會集合了禮儀和謙卑自己這兩件事呢?就是聖戰(Holy war)。戰爭打完後,以色列人會跳舞,這是很重要的。因為在打完聖戰之後,你跳舞時正是做兩件事情:第一,你明白這是禮儀,聖戰在舊約聖經裡是一個聖潔的禮儀。第二,你在跳舞的時候是謙卑自己,因為聖戰是神得勝而不是人。出埃及記第15章,以色列人過紅海之後,婦女跳舞來歌頌耶和華。謙卑自己和明白這場聖戰是神為人爭戰,這是個聖潔的禮儀,所以是一種Victory Dance得勝的舞蹈,是一個戰勝的標記。耶利哥城是怎麼樣被攻陷的?你看原本的文字,其實以色列人並不是繞著耶利哥城來散步幾圈這麼簡單,他們是在那裡步操,或者可以說是一種Victory Dance得勝的舞蹈,因為聖經在其他地方也用同一個字來形容跳舞。他們環繞耶利哥做跳舞的動作乃是因為上帝得勝。撒母耳記上第18章,大衛戰勝歌利亞之後,婦女們跳舞講甚麼呢?「掃羅殺死千千,大衛殺死萬萬」,這又是一個Victory Dance得勝的舞蹈。

我們今天讀的撒母耳記下第6章也是一個Victory Dance得勝的舞蹈嗎?你說,這裡沒有打仗啊。其實是有的。我們先看看第5章。在第5章,以色列人戰勝了非利士之後,「大衛來到巴力.毗拉心,在那裡擊殺非利士人,說:『耶和華在我面前衝破敵人,如同水沖去一般。』因此稱那地方為巴力.毗拉心。」(5:20)。「巴力.毗拉心」就是巴力被衝破的意思。這與第6章有甚麼關係呢?烏撒扶一下約櫃便死了,大衛也為那個地方起了一個名字:「稱那地方為毗列斯.烏撒」(6:8)。「毗列斯」與「毗拉心」這兩個詞在原文是同一個字根的字───上一次是巴力被衝破,這一次是烏撒被衝破。兩個都是聖戰來的,上一次是巴力被打敗,這一次是烏撒被打敗;但要記住,烏撒是代表了大衛,他是大衛派出的人。所以,第6章上半章原來是一場聖戰來的。但是它特別的是,是以色列人被神攻打,甚至是大衛被神攻擊。那麼大衛接下來有甚麼反應呢?最後是跳了支得勝的舞蹈。誰勝誰敗呢?其實是大衛自己輸了,上帝贏了。大衛被上帝攻克了自己,然後他跳起了這支得勝的舞蹈。他甘願被上帝來征服。

誰有膽量跳這樣的舞?如果你說是禮儀跳舞,我可以說,只因你怕死,所以你才跳這樣的舞;如果你說是榮耀和羞辱,勉強地說也可以,因為神確實比我大。但這支Victory Dance得勝的舞蹈卻不容易跳。因為你是在向神說,祢的榮耀才是最重要,祢的勝利才是最重要;即使被攻擊的是我,我還是要為神祢的勝利來慶祝。如果我的失敗是祢榮耀的出口的時候,讓我失敗;如果我的病能夠顯出祢的榮耀的時候,神啊!請祢不要醫好我的病。有誰夠膽量這樣禱告呢?在祈禱會裡,我從來沒有聽過這樣禱告:「神啊!千萬不要醫好我的病,因為你的榮耀比我的榮耀更重要!」

神迫使我多次降服在祂的主權之下,我可以分享自己的三個例子。

第一個例子我不會詳細說,因為我在2006年的培靈會裡已經分享過。當我在研究院讀一年級的時候,這是我最得意的時候。我記得我寫了一封信,我說我現在生活真的很好,我進到我最希望入讀的研究院的課程,我的前途是無可限量,我要得到的東西我都得到了。寫完這封信之後,我的太太得了癌症,半年後就離開世界。神啊!祢為甚麼要拆毀我?

第二個例子,在1996、97年的時候,神給我機會讓我再婚,那時候我的人生又進入到另一個階段。神給我一份很好的職業。有一個周末,我去三一神學院工作面試成功。當時,我的太太在機場給我打電話。她告訴我,她的博士論文過關了。那個時候,她已經懷孕了。這真不止是雙喜臨門啊!當我覺得人生暢順的時候,回來以後,太太流產了。我們哭了很長的時間。我在想,為甚麼每一次我覺得很好的時候,神就要拿走呢?每次有些事情讓我值得驕傲的時候,神就把它拿走。

第三個例子發生在今年五月。五月的時候,我去看醫生做體檢。體檢報告非常好,所有指數正常。我就想,啊!這是年輕人的指數!我的心跳一分鐘五十多下,我的膽固醇指數是全教會最低的。以前當我要外出講道,我會聲帶疲勞,會失聲,但是現在也不會了。取了體檢報告以後,我就坐飛機到澳洲講道。這次我連坐飛機也覺得驕傲,因為我能夠連續睡了十幾個小時。我想,這些都是年輕人的狀態。怎料,睡了十個小時以後,當我起來的時候,我發現我嘴巴不能打開───我不是失了聲,而是不能張開口。如果在座有人是醫生的話,我想你知道我在講甚麼:我的頜關節(TMJ,就是下巴開合的關節)出了問題。我很害怕,因為我從來沒有看過別人患這種病,我自己也沒有這樣的經驗,何況我去那裡是要講道!我以為自己沒事,不會失聲;但神這一次不是使我失聲,是讓我口不能張開。在很恐懼的時候,我勉強把口張開,結果弄傷了口部。直到今天,我的口能張開的幅度還是有限制。然後我跟太太說,為甚麼每一次我覺得驕傲的時候,神就給我這些東西呢?我以為健康指數好,又不再失聲,起碼在事奉上應該不會有難阻;但是我的事奉是要靠口的,但神卻偏偏讓我的口不能張開。神告訴我,其實我的生命可以在一秒鐘就完結。

當我們自高自大、以為擁有一切的時候,其實我們可以在頃刻間失去所有。大衛被神鍛煉了很多年,他還在學習這個功課。我們有誰不是這樣呢?但是大衛竟然有膽量在神面前跳Victory Dance得勝的舞蹈。坦白說,我即使開不了聲也不會跳舞。大衛在他被神擊打的時候跳了一支舞:「感謝神,祢戰勝祢的敵人;即使敵人是我也好,祢戰勝我,我也要感謝神,因為祢的榮耀大過我的榮耀,祢的尊嚴大過我的尊嚴。」

宣講福音、死、被遺忘,是我們人生只要做的三件事情,但是我們偏偏不是這樣做。我們拚命命傳揚自己,拚命以致我們長壽不要死,更加拚命地使自己在歷史裡留名。宣講福音、死、被遺忘,因為神的榮耀大過我們的榮耀。我們是否願意這樣做?在我們生命的抉擇裡面,有多少抉擇是為了我們自己的名而做?有多少抉擇是為了我們生存而做的?我們要傳的是耶穌,要榮耀的是耶穌。我們是否願意這樣做?三個解釋最終其實是一致的。在禮儀上,你能夠認定誰是聖潔的上帝;在謙卑自己的時候,你知道誰的關懷是最大;在勝利的舞蹈裡,你知道誰是得勝者,縱然自己被打,你仍然能夠歌頌榮耀上帝。我們夠不夠膽量這樣做呢?如果神要你在病患中榮耀祂,你有沒有膽量向神說,「神啊,我願意順服」?如果神要你的小孩子在病患裡榮耀祂,你是否願意說,「神啊,我願意把我的小孩子獻上」?如果神要你在一個低微的職位或崗位來繼續事奉祂,你是否願意這樣做?如果你在事奉上或工作上受著委屈,你是否能向神說,「神啊,我願意繼續受屈,只要祢得著榮耀」?

榮耀的人生,是誰得著榮耀?誰是「王」?誰是「君」?求神給我們一個被遺忘的決心,使神的榮耀得到彰顯。我們低頭禱告。

結束禱告
大家禱告的時候,我們在神面前再次來思考這段聖經。在神面前,我們是一群榮耀的子民,還是敬拜榮耀上帝的子民?這會有完全不一樣的生活模式。如果我們願意跳一支Victory Dance得勝的舞蹈來歌頌神的勝利的時候,我們有這樣的膽量向神說,「神啊,如果祢的榮耀是有這樣要求的話,我願意順服。」有病而得不著醫治,受壓迫暫時看不到自由,被冤枉卻不自己去伸冤;如果神的榮耀這樣得到彰顯的話,神啊!我願意這樣做。如果你願意這樣做的話,請你在座位上對神立下這個承諾,是一個願意被遺忘的禱文,是一個把榮耀歸與上帝的禱文,因為始終得勝的是上帝自己。

如果神的靈感動你,你願意跳這支Victory Dance得勝的舞蹈,只關心神的榮耀,縱然你被神擊打,你仍願意降服,因為你所關心的是神的榮耀。這是一個不容易的禱告,是一個違反常理的禱告,是一個挑戰現實的禱告,是顛覆我們的思維的禱告。我們不是在求福,我們是在祈求神的榮耀;不是求神鞏固我們的勢力,而是求神使我們謙卑,以致能見到神的榮耀。這會影響我們的禱告,影響我們生命裡每一個決定。我們只是一群被遺忘的子民,但是可以有這榮耀的人生,因為神可以用得上這樣的人。如果有這樣的心志、這樣決志和這樣奉獻的弟兄姊妹,我們請你站立,我們在神面前禱告。

親愛的天父,我們獻上感謝和讚美。我們願意明白神聖潔的要求,明白我們人的卑微,甚至是為祢的勝利而膽敢來歌頌祢。求你堅立我們的心。縱然我們多次跌倒,上帝祢提醒我們,在無能的時候,我們才知道誰才是真正的主宰。我們為著站立的弟兄姊妹獻上感謝與讚美,他們是願意參與聖戰的弟兄姊妹。當我們參與這場聖戰,願神的名得著該得的榮耀和讚美。為著我們願意有一個顛覆的思維獻上感謝,因為祢是一位真實的上帝;如果祢不是存在的話,如果祢沒有應許祢的將來,這一切都沒有意思;但是祢的實在、祢的應許,祢是可靠的上帝,我們可以把生命交託給祢。

我們為著這些弟兄姊妹獻上感謝和讚美。我們在過去幾天已經立了志的,可能我們已經學習這條道路怎麼行走;求你讓我們整個群體成為神的精兵,讓我們卑賤,祢被高舉。為著祢的說話獻上感謝和讚美,禱告奉主名求,阿們。


講員: 鮑維均牧師
傳譯: 周志豪牧師
速記: 鄭譚佩雲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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