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屆 講道會 第9講

第九講 後悔是誰?

經文: 撒母耳記下 24:10-25

引言

感謝神讓我再次有機會分享神的話語。今天是我們第十天的時候,我也藉著這個機會謝謝弟兄姊妹的禱告和參與。謝謝許多位培靈會的董事在樓牧師的帶領下忠心事奉;其實培靈會背後有許多職員很努力地在工作。也謝謝九龍城浸信會弟兄姊妹的協助和其他許多轉播站的同工的協助。最重要的是謝謝周牧師的傳譯。也謝謝手語的翻譯,李弟兄和王傳道和其他人,這是一個很龐大的團隊。我們每天早上,在講道之前都有小組討論的時間。我很少有機會在講壇事奉上感到不孤單的,跟弟兄姊妹一起同工的時候是很大的福氣。也謝謝這麼多弟兄姊妹在每天早上研經會或是講道會的參與,我知道要放下這麼多天的工作、學習或娛樂等等的時間是不簡單的。但我感覺到,這十天的培靈會是很寶貴的,不單是這麼多堂的總和,而是在這十天裡面,我們對神話語的反思,在下午或是晚上,我們就回想神的話語,其實是一個很寶貴的時候。大家總有點不捨的心情。但是今天我們終於要下山。我希望我們能夠運用神給予我們的激情繼續事奉祂。

今天我們看大衛生平的最後一段。對我們來說,到底最後一段要說甚麼?聖經有一點反高潮(Anti-climactic)的感覺。因為當我們來到大衛最後,這應該是最精彩、輝煌的時候。但這裡精彩、輝煌的地方在哪裡呢?到底作者想留下甚麽印象給我們呢?或者是,當我們今天聽完,之後回想起過去這麼多堂的信息分享後,大衛給我們甚麽印象?有甚麼我們可以帶走?今天我們嘗試討論這麽困難的經文。

一、錯在哪裡?
這裡經文講到,大衛進行人口普查,因此被神責備。第一個我們會提問的問題,也是弟兄姊妹會提問的問題:大衛錯在哪裡?人口普查在聖經裡出現不只是一次,而且不是每一次普查神都責罰。究竟這裡錯在哪裡?我覺得,我們要先處理背景問題,不然,就沒心情聽下去。

大衛的錯的第一個可能性,就是大衛心中的驕傲。歷代志上第21章是同一件事件的重述,那一章聖經的上文是記述以色列人剛剛打勝仗了。大衛在這時刻來數點人數,似乎意味著大衛看到自己的軍隊有多威風和多厲害。是不是這樣呢?是不是大衛心中的驕傲?我們不能排除這一個可能性,因為在撒母耳記下第23章也是數點軍中領袖和勇士的名單。所以,大衛在這個時候可能覺得自己軍力的偉大。在詩篇第20篇,「數點軍馬」代表人心中的驕傲。

第二個可能性,不是排除第一個可能性,而是在第一個可能性上再加上的,是根據撒母耳記的上下文作點補充。因為掃羅失敗的時候,是在撒母耳記上第13章。我們也多次提到,先知撒母耳遲到,百姓開始跑了;敵人則是大比數的逼近。就在這敵人逼近的時刻,掃羅開始擔心:我們是不夠他們打的,剩下幾千人是不夠與上萬的敵人爭戰的。就在這樣的情況下,他犯罪了───他先獻燔祭,沒有聽從先知的話語。背後根源的錯在哪裡?就是掃羅分析現實的時候忘了神的存在。他只看到人間數目的多少,並以此來斷定了戰爭的成敗。約拿單就不一樣。人少他都不會怕,因為他說,耶和華使人得勝不在乎人多人少。會不會大衛在這裡也有同樣的試探?數點軍中人數,以為人得勝是倚靠人多人少?確實這裡有這樣的可能性。

至於第三個可能性,我們要來到比較前面的經文,就是撒母耳記上第8章、最初選掃羅作王的那段經文。在那裡,神已經警告以色列人:這個王會壓制你們,使你們全都成為他的奴僕。你們會成為他的千夫長、百夫長,五十夫長等等,在不同的崗位上服事這個王;你以為王帶來救贖,其實王帶來更多壓制。歷代志上第21章對這個人口普查的另外一個記述比較強調這一方面,因為裡面強調勞工的數目、勞工的苦處等等。

所以,從多方面來講,我們肯定大衛是有錯的;但是至於哪一方面是最重要的錯誤,聖經則沒有交代。但是,這會不會是我們問錯了問題?可能我們應該要問的不是「大衛錯在哪裡」,而是「為甚麼作者沒有交代大衛錯在哪裡」。以往大衛犯罪的時候,神會藉著先知講明他錯在哪裡;「拔示巴事件」是最明顯的例子。但是這一段聖經沒有交代大衛錯在哪裡。可能我們不應該問他錯在哪裡,反而要問,為甚麼作者不講他錯在哪裡?我們常常對大衛有這樣的印象───他是個罪人。但是我們忘記了我們的主題───他是在罪中,也是個義人。我們看今天的經文的時候,應該要問的是,為甚麼「人口普查時間」與「拔示巴事件」的記述方式這麼不同的?為甚麼來到最後的一章,作者還要講這些東西呢?難道不應該講大衛生命的高峰嗎?但是你留意看的時候,我相信這段聖經不是在強調大衛又再失敗多一次。作者描述大衛這一次失敗的時候,跟描述「拔示巴事件」是很不一樣的。

二、與「拔示巴事件」不同的地方
如上面所說,「人口普查事件」跟「拔示巴時間」的第一個不同地方是,聖經沒有清楚講到大衛的罪名。

第二個不同的地方是耶和華的角色。大家如果聽過我們分享「拔示巴事件」的時候,我們覺得撒母耳記上第11章有個奇怪的地方───故事內容沒有講到耶和華的名,直至到最後一節才提到耶和華「甚不喜悅」。但是這裡第24章就完全不同。這裡一開始就提到耶和華;裡面不單提到耶和華,好像祂在背後還有工作要做的一樣:「耶和華又向以色列人發怒,就激動大衛……」(24:1)耶和華之前沒有激動大衛犯奸淫,但這裡耶和華有一定的角色。在這人口普查的事件上,原來是耶和華激動大衛的,這與「拔示巴事件」很不同。然後,第24章裡有18節經文提到耶和華的存在,還有4個地方有天使的出現。天使與耶和華同時出現,這在聖經裡是罕有的;這是講到神特殊同在的意思。可見這跟「拔示巴事件」的記述完全不同。
第三個不同的地方是:在「拔示巴事件」裡,大衛需要拿單講了比喻後他才能慢慢知錯。但這一段聖經不同;大衛自己知道錯了,不需要人提醒。第10節:「大衛數點百姓以後,就心中自責,禱告耶和華」。他不需要先知提出。雖然他是犯罪,但事件的記述很不同。

第四:「拔示巴事件」的懲罰沒有選擇,大衛在這裡可以選擇懲罰。而最大的不同是,耶和華在懲罰當中突然後悔。第16節:「天使向耶路撒冷伸手要滅城的時候,耶和華後悔,就不降這災了。」在「拔示巴事件」,耶和華沒有後悔;事實上,在舊約聖經,撒母耳記之前很罕有會提到耶和華後悔。

第五:也是最後一個的不同,就是,在18-25節這麼長的一段聖經裡,作者講了一些看似不關痛癢的事情。作者不講犯罪,也不講懲罰,而是說他買地───大衛買哪塊地,該怎樣買,買完用來築壇。這裡其實半節就可以解決了,就好像是亞伯拉罕做的,「大衛築了壇,神就接受了大衛的獻祭。」這就行了。為甚麼作者要講築壇的地方是在哪裡,又詳細描述如何購置這地方,還有的是在討價還價、怎樣討價還價?這裡的討價還價跟我們今天的習慣還剛剛相反。地主說,「你拿走吧。」大衛說,「不可以,我一定要付錢給你。」大衛覺得太便宜,要求貴一些。這裡講了這麼長的經文,為甚麼作者要講這些東西呢?

因此,如果我們帶著「拔示巴事件」的眼光來看這段聖經的話,我覺得是不合適的。或許講得清楚一點,如果我們覺得這裡只不過是大衛再次犯罪的記述的話,這就不能完全解釋這段聖經。我覺得這段經文不是一段負面的經文。沒錯,大衛是有犯罪,但是經文的中心不是他再次犯罪;其實這裡開始是一段很特別的、比較正面的介紹。在故事結束的時候,神要我們對大衛和上帝有一個新的認識;我們有這種新的認識的話,就知道怎樣學習大衛。聖經沒有描述大衛是一個無罪的英雄;這是我們的幻想。聖經沒有介紹任何一個角色───包括亞伯拉罕───是一個無罪的英雄,這些不能夠成為我們的偶像。但是來到這個地方的時候,我相信對大衛的描述是正面的,是他整個事奉的高峰。

三、大衛事奉人生的高峰
回到剛才所講的第18-25節。表面看來,可能你會覺得無聊。但是,我覺得這裡很重要,有多方面的重要性。

第一方面就是他怎樣講價。大衛是怎樣講價的?為甚麼大衛要這樣?我們看看其中一節經文。地主對大衛說:「我主我王,你喜悅用甚麼,就拿去獻祭。」(24:22)你拿吧,不用給錢,地也可以給你來築壇,你自己喜歡怎樣就怎樣。拿去是甚麼字?就是Take(拿取)這個字。

若你這幾天一直有來,你記得這個字的重要性。在「拔示巴事件」,撒母耳記上第11章說大衛「拿取」了人家的妻子;第12章,拿單責備大衛的時候,比喻就用「拿取」這個字。現在來到結尾的時候,大衛學到了,我不可以Take(拿取)的。其實Take(拿取)這個字不單在「拔示巴事件」和在這裡的事情裡出現;我們看看撒母耳記上第8章最初揀選王的時候的經文。「管轄你們的王必這樣行,他必派你們兒子為他趕車、跟馬……」(8:11)「派」這個字就是Take,意思是,王會Take(拿取)你們的兒子來當兵。13節:「必取你們的女兒……」就是Take(拿取)你們的兒女來作奴役。14節:「必取你們最好的田地……」。聖經一直地講下去,在第15-16節繼續說下去。大衛差一點全都犯了───之前他拿取了人家的妻子,但這一次他不願意拿取別人的田地。最終大衛學到了,他不是王,只有耶和華才是王。所以,他死也不肯拿別人的地來獻祭,他不可以再取、再拿、再Take。這裡是大衛最終敬畏上帝的表現,不是一個負面記述。因此,作者花了這麼多的篇幅來講這件事情。

但是第18-25節還有第二個重要性:築壇。第24章所描述的大衛是個怎樣的大衛?是不是一個王?我相信這裡描述的大衛是一個祭司。我們來看第1節。整件事是耶和華向以色列人發怒,是耶和華和以色列人中間發生了事情;大衛要做一個祭司和中保。第10節,大衛的認罪仍是望著自己的:「我行這事大有罪了。耶和華啊,求你除掉僕人的罪孽。」但是,來到第17節的時候,他焦點不是單看自己。他望向事情的根源───耶和華與以色列人關係出了問題。17節大衛這樣說:「這群羊做了甚麽?不要再責打他們,若我做錯,就只責罰我一人,願你的手攻擊我和我的父家。」
大衛有這樣的能耐。當王犯罪的時候,一國受損;大衛為國向神哀求,為子民向神哀求。他甘願自己和整個家族淪亡,但是以色列人不能淪亡。他為以色列人代求。第19節,在代求的時候,大衛照著先見迦得奉耶和華的名來做,為耶和華築一座壇。

整段大衛的記述,最後一句講甚麼?「耶和華垂聽國民所求。」大衛做了稱職的祭司───他為百姓代求,耶和華便不再向以色列人發怒。大衛一個人的代求和獻祭,能改變整個子民與上帝的關係。是不是說大衛沒有錯?不是。以色列人也有錯,就正正是因為人有錯,所以人神之間就需要中保;在這裡,大衛做了中保,為百姓代求。神聽到他的代求,就息怒了,不再向以色列人發怒。這是對大衛生平最大的印證。

一個王可以改變人心,但是要改變上帝的心就很困難。大衛最後有這樣的尊嚴來改變神的心意,可以成為人神之間中保;這是大衛王特別地方。他縱然犯罪,但他不停的歸向耶和華;他不單不停地歸向耶和華,在他犯罪的時候,他明白人處在罪中的掙扎,他能成為人神之間的中保。如果大衛是這麼完美的話,他能不能成為中保呢?耶穌基督可以;但人間可不可以呢?

大衛犯罪後,他認罪。他知道怎樣自責,也是在認罪當中,焦點不是單單的望著自己,而是望向整個神的子民,最終成為神子民的大祭司,角色由王轉移到在這裡的祭司。難怪歷代志清楚地講,築壇的那個地方最後成為耶路撒冷聖殿的所在地。為甚麼聖殿在那裡呢?因為大衛認罪,為百姓哀求。他不需要建造聖殿,但可以成為神人之間橋樑。沒有一個比這個更大的獎賞給大衛,他最大榮耀不是王位,而是他祭司的榮耀,成為神人之間的中保。

四、耶和華後悔
作者選擇這樣來結束對大衛的描述,是因為大衛這方面是值得我們學習。神差遣我們成為神人之間中保。但是這樣的描述還不夠,作者還有一件事情要交代。因為整卷撒母耳記上下是描述大衛王朝,但是第二個不停出現的角色,就是上帝。所以,在第24章也交代我們所認識的上帝到底是一個怎樣的上帝。在第24章,作者決定講了整卷書最震撼的神學句子:「那時耶和華的使者在耶布斯人亞勞拿的禾場那裡」但是之前說「耶和華後悔,就不降這災了。」(24:16)神罕有地後悔。後悔是甚麼意思?就是悔改(Repent)。

耶和華終於「悔改」了。當然,耶和華的悔改不是因為犯了罪的那種悔改;這裡的意思是祂改變心意。這段聖經中心不是大衛後悔這麼簡單。大衛曾經後悔過;以前雖然是大衛因為先知拿單責備他而後悔,但這裡特別的地方是神第一次後悔。「耶和華後悔」是甚麼意思呢?祂放下公義原則,決定用恩典來對待祂的百姓。神以公義的原則來懲罰百姓是完全合理的,但是在這裡祂放下公義的原則,以恩典蓋過。

舊約有另一段明顯的經文是關於「神後悔」的───後期的約拿書。在那卷書裡面,耶和華也後悔,不降所說要降的災。在那裡約拿很不爽,因為他告訴耶和華,「祢揀選我到尼尼微城,我逃跑不去,就是因為我知道祢會後悔、不降災給他們。」約拿是不是一個弱者?不是,他有骨氣,他是位公義的先知。但是,憑著公義的原則,他不明白恩典的道理。約拿認為,對了的就該賞賜,錯了的就該懲罰;「我知道,當我宣講福音以後,他們會全都歸信耶和華而得救,所以我不想傳」。約拿是舊約裡面唯一一個開佈道會有人決志信主但是會感到不高興的傳道人。憑著公義原則,尼尼微城的人是應該下地獄的。他明知耶和華會以恩慈對待他們,所以,他不願意去傳這福音。他是一個有骨氣的先知。所以,在船上翻起風浪的時候,船上的人問這是誰的錯;他說,我錯了,把我送到海裡。這是公義的原則會做的事情;但是他只明白上帝公義的那一面。

大衛在這裡開始學習看到神的另一面───耶和華後悔。「耶和華後悔」不是因為耶和華沒有想清楚。祂在公義與恩典之間,祂決定放下公義原則,以恩典來對待祂的百姓,接受祭壇的祭物,讓以色列人繼續存活下去。

我們今天事奉上帝兩方面都要明白:我們的角色是甚麼?神是怎樣的神?

如果神只是一位公義的神,我們不用傳福音,因為我們沒有辦法能達到公義的準則。但正因為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受死,祂以祂的寶血來遮蓋神公義準則的時候,因為祂已經成全公義,我們就有福音可傳。因為神的恩典,我們知道自己該怎樣定位。我們不是可以做到完美的人。但神用恩典來呼召我們。在我們無能的時候,神拯救我們,以致我們能夠傳一個無能者的福音,傳講神的恩典足夠遮蓋我們的罪。

神對我們的呼召是:當我們向大衛學習,我們不是挑選一兩件事情來學習。我們要學習大衛的整個人生:罪中掙扎、不停悔改,最後學習到能夠把自己成為祭物,寧願自己死,使百姓得到好處;也成為祭司,帶領以色列人來到神的跟前,讓耶和華息怒。這是對我們每一個信徒的挑戰。

我們不是要學習大衛完美,我們也學習不到,因為大衛都不是完美的。我們也不是學習他做王,因為我們大多數人都不是王。但是神呼召我們作祭司。我們要心中懂得自責,能夠有普世關懷的胸襟,不單單認罪悔改、仰望上帝,而把這個福音傳開去,讓人看到福音的偉大。縱然我們失敗,正正是因為我們失敗過,我們知道我們需要福音;我們知道怎樣回轉,也能堅信耶和華是一位能夠後悔的上帝。當我們明白自己是誰、明白上帝是誰,我們就能明白自己要做的是甚麼。我們對神有誤會、對自己有誤會,我們就不能夠做出甚麼神的工作;我們對神有正確認識、對自己有正確認識,我們才能改變世界。我們改變世界,不是因為我們是完美的,而是因為我們是罪中打滾的義人。我們明白甚麼叫罪,也明白神的恩典,我們願不願意這樣做呢?

我有一個學生在三一神學院讀書。雖然我是新約系,他讀的是宣教,但我們討論新約怎麼看苦難的時候,他向我解釋為甚麼他要當宣教士。他有一個特別的地方───他是一個失明人。

失明的人去宣教?很多宣教機構都不接受他。但是他已經在泰國事奉了10年。我問他甚麼時候開始失明的,他說,他是20歲的時候失明。那我就問他,20歲時候失明困難一點,還是天生就失明比較困難?他說,「我不會回答。一方面我已經看過東西,知道世界是怎樣,這是好處。但壞處是,我沒有20年訓練,我的觸覺不能補足我眼睛的缺乏。」為甚麼他要去宣教呢?他說,早期的宣教士,無論是到亞洲還是非洲,他們都是帶著文化、科技和高超的教育來到貧窮地方來教導當地的百姓。他說這樣會出現幾個問題。第一個問題是,這會給別人覺得這是文化侵略,或者是帝國主義的散佈。第二個問題是,今天已經不同了,我們不能再分東西方,我們不能說西方就是先進一點。在這樣的處境下,神要另類的宣教士。我是個盲人,這樣對宣教有甚麼好處?我去到那裡以後,我需要求當地的人來幫助我。我不能教導他們很多其他的東西,但我能教導他們,我最軟弱無能需要人家的幫助的時候,神就在那時候讓救恩臨到我。以前我以為傳福音是要很威風的傳:我的文化比你的文化好,所以你要接受我;或是我的學識高過你,所以你要接受我;或是我更會跟你辯解,我比你更厲害,所以你要接受我。他說,這些我做不到。我反而給他們看到我比他們更軟弱。但是,在軟弱裡,我找到盼望,找到神的恩典;因為,福音是軟弱者的福音。

這就是大衛的生平。大衛教導我們怎麼樣?不是做一個偉大的王,而是到了最後一章,還是個在認罪的王。但是在最後的一段,他是為眾人代求的祭司。他不能夠以他的威勢來使我們親近上帝,但當他與我們一起掙扎的時候,就能把我們帶到上帝那裡。神呼召我們是怎樣的呼召呢?不是需要一些文化或是教育各方面水平很厲害的人,而是需要自認自己無能、但是能夠被神用得著的祭司。我們願不願意這樣做呢?

在最後的一堂呼召的時候,我要問,我們願不願意為神做一個祭司,成為神人之間的中保?我們不是學習大衛王,是學習大衛這個罪中蒙拯救的義人,學習大衛這位祭司,以致人能夠與神和好。這個祭司的職責,最終成全的,就是在耶穌基督大衛的子孫身上。他的子孫比他更偉大,所以詩篇110篇這樣說:「主對我主說,你坐在神右邊。」大衛會稱耶穌為主,縱然是他的子孫,因為最終帶來救贖的不是大衛,而是耶穌基督自己。神呼召我們不是做王,神呼召我們不是做救主,神呼召我們是做先知和祭司,神人之間的中保。把自己放下,獻給上帝。我們願不願意這樣做呢?我們低頭禱告。

結束禱告
如果神在最後的一天呼召你願意這樣做的時候,成為神人之間的中保,做一個和好福音的職事,願意把自己的生命獻給上帝,你在神的面前禱告。或許在這十天裡面,神感動你要做一個全職事奉的傳道人,今天是最後的機會!從早上到晚上,神要呼召你,你願意回應神的呼召的時候,不要抹煞神在這十天裡對你的感動,你自己在神面前作一個合適的回應。我們低頭,在神面前自己立下承諾。


講員: 鮑維均牧師
傳譯: 周志豪牧師
速記: 鄭譚佩雲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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