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屆 研經會 第7講

第七講:歷史為望

經文: 詩篇 105:1-45

引言

詩篇105篇及106篇詩篇卷四裡最後的一對詩篇,屬於群體感恩讚美詩,也是一種歷史史記。詩人藉着回憶神過去在選民中的歷史,頌讚神的信實。兩首詩都重述出埃及的歷史,卻採取不同角度;所以我們不能只停留在詩篇105篇,而需要把兩首詩放在一起,才有完整的圖畫。

詩篇105篇的結構

詩篇105篇的分段如下:

  • 宣召頌贊耶和華(1–4)
  • 頌讚神與亞伯拉罕之約:迦南地(5–11)
  • 重述創世記(12–22)
  • 重述出埃及(23–38)
  • 重述曠野期(39–42)頌讚神
  • 成就亞伯拉罕之約:賜地(43–45)

試想一下,假如土地有位格,像是故事裡的一個角色(character)的話,那麼迦南地會有甚麼記憶?它或許會記得從前有許多族群在其上居住,後來耶和華把這地賜給以色列人,以色列人就進入了這片地,而這片地就見證了耶和華的應許,也見證以色列人在地上的行為。

神賜地的應許是有條件的:以色列人要在地上遵守神的約、愛神,才能在地上長久居住。可是從舊約歷史顯示,以色列人背約,因而失去土地、遭受被擄;七十年後,神又應許把他們帶回這地。所以,迦南地見證歷史,見證神的作為,也見證人的行為。

宣召頌讚耶和華(1–4)

詩人在1–4節宣召頌讚耶和華,當中有「稱謝」、「求告」、「傳揚」、「唱詩歌頌」、「談論祂一切奇妙的作為」、「以祂的聖名誇耀」和「尋求耶和華」,這一連串的字句在原文裡都是命令式;所以我們可以多元化的方式來敬拜神,而不是單一的敬拜。「在萬民中傳揚他的作為!」(1下)這裡包含了宣教的意味,也有見證神的意思。

頌讚神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5–11)

第5節提到亞伯拉罕的後裔、雅各的子孫,顯示這段話是向神選民的後裔和下一代所宣講的;詩人要他們記念神奇妙的作為和神口中的判語。第6節的「判語」與第7節的「判斷」在是同一個字,是代表公義;因此,神的判語和判斷都充滿公義的。第8–10節重複「約」這個字,就是神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第10節提到這約是定為「永遠的約」。「我必將迦南地賜給你,作你產業的分。」(11)就是這約的內容:亞伯拉罕之約有兩大重點:後裔和土地,詩篇105篇選擇了土地這個主題。

重述創世記的歷史(12–22)

從12–22節,詩人開始回憶創世記的歷史。「當時他們人丁有限、數目稀少,並且在那地為寄居的。」(12)「他們」所指是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這三位族長當時在迦南地都是寄居者。第13–15節回應創世記20及26章亞比米勒的故事;在15節裡的「受膏的人」和「先知」都是複數,代表列祖。

接着,神「命饑荒降在那地上,」(16上)「命」有呼召的意思,是神呼召饑荒降臨在那地上,代表了神的主權。在這個「地」的故事裡,我們看到「地」的饑荒和豐盛都出於耶和華。神藉着迦南地的饑荒,解釋了以色列人為甚麼會從迦南地去到埃及,而其中的轉折人物就是約瑟。大家都很熟識約瑟的故事,我們就不再重複說了。

「打發」這個字,有「差派」的意思,出現在17、20、26和28節;所以,神「打發」是代表了耶和華的主權。在創世記45章,約瑟重複說,是神差遣他來到埃及,為要保全生命。我們可以看到,詩人在重述歷史的同時,也是在詮釋歷史。第18節提到創世記沒有記載的細節,也可以說是在正典裡的補充;但是這裡最主要的故事是「地」的故事。

重述出埃及的歷史(23–38)

我們繼續來看「地」的故事。第23節的「含地」就是埃及;以色列是雅各的新名字。他與七十人下到埃及,也因為他的後裔後來成為以色列國。第24節是回憶出埃及記1:7,就是在出埃及記裡神使祂的百姓生養眾多,也呼應創世記1章,顯示神對「後裔」的應許已經部分實現。第25節回應出埃及記1:8–14。當時有一位不認識耶和華的法老,使以色列人作奴隸。整個故事很快跳到26節,再次提到神「打發」祂的僕人,就是摩西和亞倫,接着就提到神顯出神蹟。在28節裡的「命」也就是「打發」的意思,原來「黑暗」在這裡是有位格的。是耶和華差遣、打發黑暗,黑暗便聽從神的話。

接下來詩人就開始數算那些神蹟奇事,之後詩人跳過紅海的記錄,在37節回應出埃及記12章:當時神讓以色列人在埃及人眼中蒙恩,埃及人把他們的金銀給以色列人;而最後這些金銀成為建造會幕的材料,當然,如果大家熟識出埃及記的故事的話,也會知道其中的金也成為製造金牛犢的材料。請問在這個重述歷史的過程中,提到降了多少個災?

出埃及記 詩篇105篇
血 黑暗
青蛙 血
虱子 青蛙
蒼蠅 蒼蠅
瘟疫 虱子
瘡 冰雹
冰雹 蝗蟲(螞蚱)
蝗蟲 長子
黑暗  
長子  

在出埃及記的記載裡有十災,詩篇105篇卻只提八災,而且次序也有不同。黑暗之災在出埃及記是第九災,在105篇的記述裡,詩人卻先提黑暗。這裡其實是有埃及的背景:上幾堂提過埃及人敬拜太陽神,當埃及人所住之地經歷三天三夜完全的黑暗,表示太陽神是無能的,耶和華才是真神;但是在那三天三夜裡,以色列人所住的地方卻有光明,我們可以知道神這種分別性,光與暗都在神的主權之下。大家可以想像一下,如果白天的時候也完全黑暗,哪是甚麼樣的日子?我相信以色列人從中經歷到耶和華是那位真神,當時有些埃及人也因此經歷到耶和華才是真神。

重述曠野時期(39–42節)

出埃及記第15–18章和整卷民數記,都提到以色列人在曠野的經歷,但是詩人卻把以色列人在曠野的經歷,總結為這四節經文。第39節就是神藉着雲柱和火柱帶領以色列人走曠野的路程。第40節提到神供應食物:肉、鵪鶉,也有天上的糧食,就是嗎哪。但如果大家熟識那求肉和食物的故事的話,其實以色列民是在不斷的抱怨神,然而,詩人在重述歷史時,完全沒有提到這些負面記憶,也沒有提到百姓的抱怨,不過在這裡沒有提的這件事,在下一首詩篇裡就提到。

在重述歷史的過程中,詩人總結:「這都因他記念他的聖言和他的僕人亞伯拉罕。」(42)這是詩人重述和回憶歷史時所作的神學詮釋,他省略了百姓悖逆和試探神的歷史記憶,強調神是一位守約的神。撰寫歷史的人是否絕對客觀的呢?而這個歷史傳到後代時,後人就根據這些歷史記錄來紀念過去所發生的事;所以,記錄歷史和詮釋歷史是兩回事。

詩篇105篇的歷史記憶是選擇性的記憶:它沒有述說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事跡,只提到他們與約的關係,然後就跳到約瑟的故事;十災只提到八災,次序也與出埃及記有出入;詩篇105篇也沒有記錄百姓在曠野抱怨神,並且加添了詩人對歷史的詮釋。我們來看下列這個表:

詩篇105篇 出埃及記
24 耶和華使他的百姓生養眾多,使他們比敵人強盛,
25 使敵人的心轉去恨他的百姓,並用詭計待他的僕人。
7 以色列人生養眾多,並且繁茂,極其強盛,……
9 對他的百姓說:看哪,這以色列民比我們還多,又比我們強盛。
10 來罷,我們不如用巧計待他們,恐怕他們多起來,日後若遇甚麼爭戰的事,就連合我們的仇敵攻擊我們,離開這地去了。(1:7–10)
37 他領自己的百姓帶銀子金子出來;他支派中沒有一個軟弱的。 35 以色列人照著摩西的話行,向埃及人要金器、銀器,和衣裳。
36 耶和華叫百姓在埃及人眼前蒙恩,以致埃及人給他們所要的。他們就把埃及人的財物奪去了。(12:35–36)
38 他們出來的時候,埃及人便歡喜;原來埃及人懼怕他們。 33 埃及人催促百姓,打發他們快快出離那地,因為埃及人說:我們都要死了。(12:33)

出埃及記記載法老說:「來吧,我們不如用巧計待他們。」但是在詩篇105篇,詩人卻詮釋為耶和華「使敵人的心轉去恨他的百姓,並用詭計待他的僕人」。在這世界觀裡,甚至敵人的出現,也是出於神的主權;這也是詩人的神學詮釋。「他支派中沒有一個軟弱的。」(37下)在出埃及記裡並沒有這樣的記載,所以也是出於詩人的神學詮釋;「他們出來的時候,埃及人便歡喜;原來埃及人懼怕他們。」(38)也是詩人對出埃及記的詮釋。

詩人的回憶是選擇性的,並加上自己的詮釋;他的詮釋又成為後代的歷史記錄。因此,這歷史記憶有傳承的目的,詩人是要凸顯神的作為。我們又會如何重述民族歷史、華人教會的歷史或香港教會歷史?港九培靈研經會快要一百年了,在這快要的一百年裡,也是在見證歷史。而當我們見證歷史時,重點在哪裡?如何詮釋?從哪個角度詮釋?這會影響後代對今天的看法。教會常在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四十年或五十周年出版刊物;這些刊物是否只記載神的信實和美善?在這些刊物裡會不會也記載教會的分裂或醜聞?

頌讚神成就亞伯拉罕之約(43–45)

「神帶領百姓歡樂而出,帶領選民歡呼前往。」(43)呼應出埃及記15章的摩西之歌和米利暗之歌。到44節已經是約書亞記時代,這裡的「眾民」是指原本住在迦南地的各族。第44節反映神的信實:祂應許把迦南地給祂的百姓,在約書亞記裡就成就這應許。然而,這節經文也帶出一個複雜問題:這地究竟屬於誰?這問題一直延續到今天。在45節這最後的一段歷史記載,跳過了頒布律法、建造會幕、金牛犢事件,跳過民數記可拉一黨的事件;但是金牛犢和可拉黨的事件都會在下一首詩裡出現。

詩篇105篇選擇的是正面記憶,而最後一節經文提提到神賜地的應許,是要祂的百姓遵守祂的律例。因為神賜地是代表了神的信實。在舊約,守律法是神的百姓在他們的世界裡見證神、表達愛神的一種方式。當神的百姓在神所賜的地上遵守神的律法,他們便可以在那地上活得長久,在那地上實踐神的心意。最後一句「你們要讚美耶和華!」(45下),就是「哈利路亞」。所以,詩篇105篇這首民族史記,是頌讚耶和華的信實和守約。

詩篇105篇的歷史記憶

詩篇105篇的歷史記憶是頌讚耶和華在以色列歷史中的作為,包括賜地、拯救、行神蹟、抗敵和得地,然後也記述以色列人寄居迦南地、含地;提到出埃及的經過、進入曠野,最後承受迦南地;短短的四十五節,卻涵蓋了以色列人從創世記到約書亞記的漫長歷史,然而,其焦點就是亞伯拉罕之約中的土地。

舊約裡有一個三角關係:上面是神,下面兩角是人和地。神是全地的主,也是地主;祂要求百姓在地上遵守祂的約。當百姓沒有遵守神的約時,神這位全地的主是有權把那地取回。以色列人在應許地上拜偶像、背約,所以他們最後被擄,因此,以色列人的被擄也是應驗了神立約時的應許和咒詛。

以色列人曾寄居迦南地和埃及,後來被擄到巴比倫;有部分人回歸,而回歸的人當時是從波斯這主流強國回歸的;到了新約時代,羅馬又成為當時百姓地上的主人。所以,在整個新舊約歷史中,以色列民不斷遷移、無論是被擄,或是流散;與此同時,神的國仍繼續前進和拓展。耶和華是全地的主,以色列人失地的原因,就是因為沒有遵守這位全地之主的話。

這兩本書:The Land: Place as Gift, Promise, and Challenge in Biblical Faith 以及 The Land is Mine: Six Biblical Land Ideologies,提到土地神學。迦南地是神給以色列人的禮物和應許,但迦南地也充滿了試探,這些試探是要讓以色列人知道自己是否遵守神的約。土地亦代表了資源,是神給以色列人的財產。神的律法不但要求百姓守安息,也要讓土地得享安息。出埃及記23章和利未記25章也提到,土地要守安息的條例;地耕作了六年,第七年要享安息;神會在第六年供應百姓第七年的食物。

但是歷代志下最後一章提到,當以色列人被擄七十年,土地就在以色列人被擄時得享安息。換句話說,以色列人住在神的應許地上時,沒有遵守神對土地的律法;他們破壞土地,沒有讓土地享安息。因此,神藉着被擄這經歷讓土地得享安息;土地也成為以色列人背約的見證。剛才我提到,耶和華是全地的主,祂是一位地主,祂賜地的應許是有條件的:以色列民要在地上守約,他們才能承受地土。

香港在過去一百二十多年的歷史中有很大變遷,每一次的變遷:1898年、1949年、1989年、1997年、2020年,或者可以加上2019年,都是有極大的變遷。每次變遷都有人流散,也有人留下。在過去的歷史裡,香港這塊土地曾有不同主人,每次更換主人時都會出現流動,讓留在這土地上的人,被迫重新認識自己、自己的身分,也重新認識神。從神的角度看,神是全地的主。祂期待地上的君王和國度施行公義、憐憫,不欺壓,尊重人權,正如先知書裡對列國的神諭,神看見各國,祂是全地的主;祂看見,也會施行審判。

誰才是真正的地主?是不是在這裡買了房子,就成了地主?散居在各地的華人,誰才是真正的地主?是主流國家,還是耶和華神?「他是耶和華──我們的神;全地都有他的判斷。」(7)「他將列國的地賜給他們,他們便承受眾民勞碌得來的。」(44)在這兩節裡凸顯全地、列國的地都是屬於神。

以色列人在被擄時失去了土地,回歸後重得這地,但是這土地的主人卻已經改變了。所以,故鄉和這片土地都是在見證歷史,而詩篇105篇的詩人選擇讓迦南地見證神的應許和信實。今天,無論我們留在香港還是移居外地,要記得我們所在的地方不是永久的家,但是神的國卻是永遠的;提醒我們,要投資在神的國裡。

香港教會正經歷時代的巨輪;這豈不是教會的契機、傳福音和事奉主的時候嗎?詩篇105篇是一首歷史詩,是一段歷史的記憶,歷史承載群體記憶,而群體記憶是選擇性的。我們今天要怎樣選擇群體記憶?詩篇105篇土地的記憶,是神的約、神的應許,以及神怎樣成就祂的應許。盼望我們都選擇記念神的信實,知道神是全地的主,激勵我們在變遷中投資神的國。

最後跟大家分享一個小故事。在美國,公民是有機會被抽選成為陪審員。大部分人抽中時都不會歡喜快樂的,相反是愁眉苦臉,因為工作會被中斷,又要到法庭。我自己被選中過幾次,每次都看見人們愁眉苦臉,希望不用當陪審員。有一次,法官向被選中的人講了一番話,講解公義的制度,也提到許多人不想當陪審員。最後,他說了兩句話,他問我們在座的每一個人,第一句是:If not now, then when? 如果不是現在,是甚麼時候?因為我們總想逃避,不想承擔。第二句是:If not you, then who? 如果不是你,是誰呢?今天,神把我們放在香港這個地方,也把我們各人放在各自的崗位上,不是為了現今的時候嗎?

禱告

親愛的天父,祢仍在尋找願意事奉祢的人、委身於祢國度的人。特別在這個歷史時刻,有許多變遷、掙扎和困惑;我們在尋找祢的心意,祢也在尋找願意事奉祢的人。 我作三個邀請。第一個邀請,在座的弟兄姊妹,如果你還不清楚神的呼召,卻願意委身事主,我請你向我們的主作出回應。雖然不清楚具體呼召是甚麼,只要你願意事奉神,如果聖靈感動你,請你不要消滅聖靈的感動,讓神在你的生命中工作。

第二邀請,是給流散在各處的華人。當你聽到神的話語,若神感動你,你是否願意回來香港?這也許不是你自己所期望的選擇,但如果是神的感動,你願意回來嗎?香港是福音的禾場,在這個歷史時刻有許多人失喪,香港需要你,你願意回來嗎?若你願意,盼望你回應神的感動。我有一些學生和朋友已經回來了,所以我知道神愛香港,神愛香港人。

第三個邀請,如果你願意在這個黑暗的時代活出神美善和公義的生命,來見證神,我邀請你向神作出回應。

親愛的天父,我們向祢獻上感恩,因為祢愛我們,也愛這塊土地;祢也愛每一位離開香港、散居各地的人。祢仍然在這裡,祢是全地的主。我們願意再次把自己交給祢,求祢繼續在這個世代工作,把福音的使命賜給我們,讓我們在這個黑暗的世界裡見證祢的美善和公義。祝福每一位在祢面前立志的弟兄姊妹,願祢的恩典充充滿滿地臨到我們的生命,使我們成為祢美好的見證。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阿們。


講員: 謝挺博士
傳譯: 林青青姊妹
速記: 譚佩雲姊妹 編輯:姚鳴德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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