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十二》記載亞伯蘭蒙召後,他回應神的呼召,並帶同妻子及羅得同去迦南,《十三》寫亞伯蘭從埃及地上南地去,亞伯蘭及羅得的羊群及財產太多,僕人彼此相爭,亞伯蘭提議彼此分離,免得骨肉相殘,羅得憑著自己的眼界、視野、判斷,揀選了上好的。《十四》則記述四王與五王之戰,五王不敵四王,所多瑪被攻陷後,羅得和他的財物全被擄去,亞伯蘭帶著家中壯丁追趕,打敗四王,將羅得奪回。後來耶和華的使者正趕往消滅所多瑪,《十八》記錄亞伯拉罕與使者的對話,他向神求情,求神不消滅所多瑪。後來天使往所多瑪去,羅得坐在城門口,迎接天使,並面伏於地下拜,熱情款待。然而所多瑪人心敗壞,羅得意欲出手相助,但不得要領。終於天使使他們眼睛昏花,吩咐羅得將女婿、女兒及屬他的人都帶離那裡,但他的女婿卻以為他所說的是戲言。第二天天明,天使催逼羅得帶著妻子和兩個女兒出去,但羅得遲延不走。天使因為耶和華憐恤羅得,就拉著他、他妻子及兩個女兒的手,把他們領出來,安置在城外。羅得到了瑣珥,日頭已經出來了;耶和華將硫磺與火從天上耶和華那裡降與所多瑪和蛾摩拉,毀滅了兩城及所有居民。羅得的妻子在後邊回頭一看,就變成了一根鹽柱。亞伯拉罕清早起來,到了他從前站在耶和華面前的地方,向所多瑪和蛾摩拉與平原的全地觀看,不料,那地方煙氣上騰,如同燒窯一般。當神毀滅平原諸城的時候,他記念亞伯拉罕,正在傾覆羅得所住之城的時候,就打發羅得從傾覆之中出來。
羅得本有個好開始,但最終卻叫人搖頭嘆息。我們可從羅得一生領悟了甚麼呢?他與亞伯拉罕分開了,並漸漸挪移帳棚,安放在約但河平原之間,逐漸靠近所多瑪,最後定居在所多瑪裡。從游牧生活至定居城內,可能是不少人所盼望。但豈料這個選擇叫他喪失所有,妻子也成了鹽柱,而女兒的鬼主意帶來摩押及亞捫人,惹來後世不少的仇恨紛爭。若論所多瑪人是不敬虔人的鑑戒《彼後二6》,羅得的生平當是基督徒的警惕。
羅得是他拉的孫子,是哈蘭的兒子,因著撒萊不能生育,亞伯拉罕視作己出,本來羅得很幸福,但當他離開埃及後,兩人的財產漸多,漸起紛爭,羅得憑著他的眼目來選擇約但河平原,那裡好像耶和華園子一樣美,他卻沒有留意那裡四圍情況,或他滿以為自己能抵受四圍的影響。當他離開亞伯拉罕後,便漸漸走向所多瑪。所多瑪是個罪惡之城,滿是淫亂,他的信仰、道德正邁向沉淪。過了一會,戰爭爆發,五王打敗了,所有他及他所渴想的全被擄去,亞伯拉罕知道此事,即帶領三百一十八名壯丁追趕,打敗四王,取回所有被擄之物。此刻,羅得應當有所警惕,或許神藉此提醒他,所有期盼之物總有一朝失去,當離開罪惡之城,回轉往亞伯拉罕處,轉而看重神的心意。然而他依然留在所多瑪,可能他不想依仗著亞伯拉罕,繼續做黃金夢,仍以那富庶平原為他永遠的家鄉,忘卻了神的提醒。我們可會跟羅得一樣,忽視了神的提醒,神容許香港經濟環境變差,我們可曾加以反省檢討?
當神深知這城罪惡的聲音甚大,神親自察看,並要毀滅這城市;但亞伯拉罕向神求情,最初說只要城中有五十個義人就饒恕這地眾人。他不停地跟神討價還價,最後他求神城中有十個義人即可,為何他到此為止呢?《創十八》沒有記載原因,可能若果羅得是個義人,他在城中發揮影響力,他的妻子、大女兒、小女兒、大女婿、小女婿、姻親也會成為義人,應有十個義人;可惜,當羅得吩咐女婿們離開那城,他們竟以為他戲言,或許羅得常常戲言,又或他言行不一,並無離開之意。城裡連十個義人也沒有。起初神並無攔阻羅得所作的選擇,可見並非全然錯誤選擇,但是他越走越遠,越來越偏離正路。信徒也會如此,他們接受了主,享受新的生命,亦會順從神的話,故不會開始時便行差踏錯。但活在地上,被四圍環境的感染,漸漸不專注於神,一步步偏離正軌。就如在迦密山上,以利亞對眾民說:「你們心持兩意要到幾時呢?若耶和華是神,就當順從耶和華;若巴力是神,就當順從巴力。」《王上十八21》「他們心懷二意,現今要定為有罪。」《何十2》 心裡只可以事奉一個主,並專一順從祂。若羅得帶著使命入住所多瑪,他應顯出工作的果效來。然而別說他的女婿、妻女,甚而他自己也是猶疑不去。再者是日他眼見天使大發神威,並聲言要毀滅這地,他就當轉面敬畏神,可惜他竟遲延不走《創十九16》。「遲延」乃因他欲兩者兼得。恐怕我們亦落在這個光景裡。若已以耶和華為神,就一心認定祂,別再被眼目的情慾、今生的驕傲所誘導。所多瑪連十個義人也沒有,或許那是個「硬地」,根本不能作甚麼;羅得也有心無力,最後在天使催促下,他依然遲延不走,拿不定主意來。一方面眼見天使滿有大能,一方面老是放不下自己努力賺來的。神因著亞伯拉罕的緣故,仍然憐憫羅得,天使拉著他們離開,囑咐他們別回頭看。眼目叫人墮落,夏娃看見悅目的果子,才招致犯罪。羅得妻子的心依戀不去,她在後面回頭一看,就變成了鹽柱。一心兩意,神定為有罪。人悔改認罪,就別回頭看,「只是我先前以為與我有益的,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腓三7》在現今世代,四圍的誘惑比從前更厲害,我們的帳棚可已漸漸挪移?所多瑪及蛾摩拉必被毀滅,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銷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燒盡了。惟有屬神的子民在神面前必會長存。我們如何看待信仰?它只讓我們多了一個蒙福的門路?當我們接受恩典後,便接受使命,若果神將我們放在所多瑪裡,我們可會使家人、使四圍的人因我們而得著福音?也別只顧潔身自愛,只顧為罪惡憂傷,倒不如坐在城門口,跟人多論福音。論到傳福音,並非單是傳道人的責任,信徒也應傳講,這樣必有恩惠慈愛相伴隨。
當我們尋求祂的旨意時,神不會讓我們失去了祂的賞賜,神總要按著祂的心意叫我們事奉蒙恩。我們終要到天家,與主相遇,我們心中當專主為大,心存敬畏,順服天父,叫我們生命得著改變。
講員: 樓恩德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