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屆 講道會 第4講

第四講  從暗笑到喜笑

基督徒為討主的喜悅,有些事應做,有些事不應做。但有時我們卻會忽略了自己是否願意順服。現在民權與自由備受重視,本來神賦予人這些基本的權利,給予人類管治權及生養眾多之權。人犯罪後,人性敗壞,這些基本的權利成了口號,成了人放縱私慾的藉口,以致人與人之間的矛盾及混亂不斷增加。究其實,人是被造而有限的,我們的權利當在神跟前受到限制,人的自由需承擔後果,但在這充斥了貪婪、物慾橫流、自我中心的世俗社會,各人只顧自己的利益,不願為別人多做點事,社會就變得問題多多。基督徒只要靠著主,我們也可發揮影響力,教會復興,社會也得以更新。神要改變社會前,先叫我們改變。否則,社會無從改變。

 

當神呼召亞伯蘭離開吾珥,《創十一30》已記載撒萊不能生育。後來他們到了埃及地,在將近埃及地時,亞伯蘭因她樣貌俊美,已求她別說是他的妻子,只說是他的妹子。到了埃及地,當地人真的傳言她長得很美,就因著她貌美,引來法老注意,她被帶往法老宮裡去,估計當時她已超過六十五歲,以她一把年紀還惹來法老注目,可見她實在貌美。此外亞伯蘭十分富有,離開埃及時,牛羊比前更多,四王與五王發生戰爭時,為救羅得,抽調壯丁三百一十八人,便打了勝仗,可知他富甲一方。撒萊既美麗、又富有、又有地位,令亞伯蘭也忌她三分,言聽計從;可惜她不能生育。然而神多方多次跟亞伯蘭應許他後代無數,神明示他本身所生的才是他的後嗣。因此撒萊出了主意,將夏甲給了丈夫,以為如此便可成就神的計劃;但好心作了壞事,演變成家庭紛爭,終致夏甲及兒子被趕走。

 

《十八》記載了耶和華顯現,那時正熱。亞伯拉罕便迎接祂們,俯伏在地,並招呼祂們。他急忙進帳棚見撒拉,吩咐她速速拿三細亞細麵調和做餅。說畢就走到牛群裡去,吩咐僕人預備。若然我們是撒拉,我們會怎麼辦呢?也許我們心裡想天氣那麼熱,家裡有不少奴僕婢女,為何他要撒拉親自做餅?接著,他們吃過了, 就彼此對話,撒拉在帳棚裡,聽到他們的話:第二年的今天,她必要生一個兒子。撒拉心裡暗笑,說:「我既已衰敗,我主也老邁,豈能有這喜事呢?」《12》她稱她丈夫叫「我主」,表示她對丈夫尊重、愛護,他們都年老了,又怎能生子呢?少女心中喜歡某物,卻又不便啟齒,別人揭破時,也多番否認,但心裡卻渴望擁有。我估計撒拉暗笑,心態就是這樣。她心裡甚是渴望,甚至願把夏甲給了亞伯拉罕,想把她的兒子歸在自己的名下。但是由六十五歲直等到八十九歲,仍舊沒有子嗣,耶和華卻又接二連三地應許撒拉,讓她成為多國之母。若然我們也暗笑,盼望神為我們成就,叫我們在神面前蒙福,就讓我們學習撒拉,作個順服的人。即使她尊貴、富有、貌美,丈夫也忌諱她,她也願意順服丈夫的心意,當他吩咐她速速做餅,她就去作。

 

《彼前三1-6》說:「你們作妻子的要順服自己的丈夫;這樣,若有不信從道理的丈夫,他們雖然不聽道,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過來;這正是因看見你們有貞潔的品行和敬畏的心。你們不要以外面的辮頭髮,戴金飾,穿美衣為妝飾,只要以裡面存著長久溫柔,安靜的心為妝飾;這在神面前是極寶貴的。因為古時仰賴神的聖潔婦人正是以此為妝飾,順服自己的丈夫,就如撒拉聽從亞伯拉罕,稱他為主。你們若行善,不因恐嚇而害怕,便是撒拉的女兒了。」彼得並沒有選用約瑟或但以理的例子,而用撒拉的事蹟,在家庭及生活中的小節裡,為亞伯拉罕做餅,稱他為主,心裡尊重神所愛的丈夫。心裡長久溫柔、安靜、順服,實非易事。

 

我由四十多歲起頭髮變白,十多年來都染髮,年頭時感到頭癢,醫生說可能因染髮葯品刺激頭髮,便勸我改用其他牌子。從中我曉得「艷麗是虛假的,美容是虛浮的。」求主叫我們願意放下自己可作的。彼得勸籲我們不獨妻子順服丈夫,年幼的順服長者,僕人順服主人,人民順服執政掌權的。撒拉在生活的點滴中,她放下自己的美貌、財富、家中權力,聽從亞伯拉罕服侍人,作在小子的身上,就作在主的身上。信徒當學習順服的功課,未必在嚴肅的話題上,或許只是生活細節,在神安排的環境裡,在我們接觸的人裡,神叫我們學習,放下自己的個性及權利,甘願去順服,我們必然蒙恩。

 

摩西見火燒荊棘,但荊棘不被燒毀,神吩咐他脫去鞋子,因他所站的是聖地《出三5》。約書亞見到手裡拔出刀來的元帥,後者稱自己是耶和華軍隊的元帥, 約書亞馬上俯伏在地,神吩咐他脫去鞋子,因他所站的地方是聖的《書五15》。他們以脫鞋表示自己放棄主權,神所使用的必是聖潔的器皿,也願意放下自己以為有的、應有的、可以有的。今時今日,人們不斷爭取自己的權利,但神卻要賜福那些願意放下,使用那些願意順靠祂的人,並在周圍環境裡,願意謙卑服侍。

 

一位中三學生向他班主任說母親在醫院病危,他渴望母親信主。班主任把這事轉告我,那天我本來很忙,最後我還是抽空與傳道人同去醫院跟她談道,並請傳道人與醫院院牧聯絡。未幾傳道人說那婦人信了主,不久便去世了。我們未必能行甚麼神蹟奇事,但只要我們願意順服聖靈的提醒,完成了自己的責任,行在點滴、枝節的生活裡,其餘的就由神來負責;期間我們會受到考驗,也有所學習,亦未必立見甚麼奇蹟。一九六八年我大學畢業,當年大學畢業生不多,再者我成績也不錯,找工作應不難,但由五月至八月我都不能覓得工作,神要我學習順服的功課。那時,朋友說在青山寺下一間小學聘請老師,我不情願地去簽約,那裡不獨要教書,還要在那裡居住,校監並要求我為教會建立團契,而團契時間是星期六下午八時。團契完結後,才可匆忙地乘車回家,預備星期天回自己教會崇拜。那時,我像活在曠野裡,沒有家庭生活,只可教小學,但我卻可趁空隙時間讀經,做福音工作,神給我鍛鍊學習,叫那裡的青年人被神興起。第二年,我心裡願意順服,若是神的心意,就讓我留下事奉。此際,神讓我有機會當了大學助教。神若要使用我們,教我們願意放下自己,去服侍那些我們以為不值得我們服侍的人,我們甘願去作, 神就恩待我們,要蒙福,就先要順服,要被神使用,更要順服。

 

順服與服從不一樣,少年人常不服從長輩,信徒對牧者的話也會「手服口不服」,或是「口服心不服」。惟獨當我們甘心去作,我們才會蒙福。撒拉甘心去作,就可「暗笑」變「喜笑」,從「無」變「有」。否則,神的應許被我們的執著、頑梗妨礙了,「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從他的話呢?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撒上十五22》神本是守約施慈愛的神,使我們蒙福,當我們樂意甘心順服,神為我們作工,事情就成就了。


講員: 樓恩德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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