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瑟不獨擁有美好的品德,他後半生還當了埃及的宰相,亦教人羨慕。即使約瑟際遇起伏不定,但他依然對神滿有信心,這是他人生的基礎。這信心叫他預知後事,就如雅各死後,約瑟不將父親葬於拉結旁,反倒葬於利亞旁。此外,他確信神所應許之地實為迦南,故他吩咐子孫讓他歸葬迦南。可見他對神大有信心。那麼,為何他能如斯順服?幼年他甚為得寵,父親給他彩衣,招惹了哥哥嫉妒,哥哥們竟在多坍下手出賣他,叫他苦不堪言;此刻他不甘心情願,卻又叫天不應,叫地不聞。
到了埃及地,靠著主的恩典,努力掙扎,由小奴隸躍升為總管,他並沒有因此鬆懈,對神依然認真執著。然而因著他能幹、俊美,令得主人波提乏太太垂涎,以目送情,並抓機會天天來纏他;他靠著主恩站立得穩。可惜,一次,他們兩人獨處家中,太太強迫他與她同寢,他說:「我怎作這大惡,得罪神呢?」《卅九9》 約瑟抱持著敬畏神的信心,神乃可敬可畏,人當對祂尊敬愛慕。因此我們應學習約瑟,不論環境如何,也不應犯罪,以免得罪神。我們為防學生考試作弊,考試前會對學生說舉頭三尺有神明。當我們想作甚麼事情時,其實神早已知道,神早已在我們身旁。若耶穌與我們同在,我們會否作此等事?我們會否如此看待事物?即使環境、條件均迫令我們作惡,又或我們可用藉口去解釋為何要如此行,然而我們仍要因著敬畏神,不做那些不討神喜悅的事。求主教導我們滿有敬畏神的心,神未嘗留下一樣好處不給那些敬畏祂的人。
約瑟堅持真理,為此卻被波提乏太太誣陷,波提乏亦不辨是非,就把他下在監裡,比之前的遭遇更糟。在此等處境,約瑟仍相信神的作為,確信神是無所不能的。後來兩個大臣被囚,各做了一夢,百思不得其解,約瑟對他們說:「解夢不是出於神麼?」《四十8》接著他放膽地對他們說:「請你們將夢告訴我。」「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箴一7》人因著敬畏神而得著智慧。約瑟再不理會自己身處甚麼環境,只管相信神是全知全能,並持守自己的信仰,堅信神能讓他有智慧去作講解。所以神讓他藉智慧來顯明祂的大能,故他能完滿地為兩人解釋夢境。
當酒政官復原職時,或許約瑟以為大有盼望。可惜,酒政不記念他,他要再多等兩年。這是約瑟的考驗,叫他忍耐等候。直至法老做夢,酒政想起了約瑟。約瑟為法老解夢,令他躍升為宰相。至大饑荒時,約瑟與兄長相遇。回首從前,若約瑟以自己為中心,就會覺得自己境遇多麼不濟,母親早死,被兄弟出賣,波提乏太太引誘陷害,被酒政忘記,感到自怨自憐。然而他並不如此,他相信神的應許,深知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也是他自己的神,他仍專心在神跟前。全然敬畏神,確信神乃全能,並完全信服,在任何環境中均能安份守己、盡忠職守、擔承今天的責任,不去謀圖未來的事情。職份乃是神給予我們的操練,教我們曉得忍耐等候,勿抱怨不平。他對其兄長言:「不要害怕,我豈能代替神呢?從前你們的意思是要害我,但神的意思原是好的,要保全許多人的性命,成就今日的光景。」《創五十19-20》兄長妒忌約瑟,以為藉以除去眼中釘,豈料神藉以保存雅各一家及其他飽受饑荒困擾的人的性命,顯明祂奇妙作為。「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來十一1》他能說出四百年後子孫要將他的骸骨送去迦南地,實非易事。
《來》所載,從亞伯始,不少信心偉人在神的應許上顯出行動來,他們不獨著眼於巴勒斯坦、迦南美地,直至死時,亞伯拉罕仍未得著應許之地,但已得著稱許,藉信心來等候,仰望神慈悲憐憫。在二十一世紀裡,我們所盼的又是甚麼?「這些人都是因信得了美好的證據,卻仍未得著所應許的;因為神給我們預備了更美的事,叫他們若不與我們同得,就不能完全。」《39-40》神應許亞伯拉罕萬國都因他得福,神並為我們預備永遠的家鄉,更美的盼望、更美的應許、更美的家業、更美的祭物,因此耶穌基督從猶大的子孫、大衛的後裔而出,叫世界因祂而得福,我們也正盼望著耶穌再來。耶穌說:「我若去為你們預備了地方,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裡去,我在那裡,叫你們也在那裡。」《約十四3》神並不耽延,只是容讓我們在所處的環境得著陶造。或許直到我們死時,仍未能成就,就讓我們學習信心偉人的榜樣──遙望,依靠神恩來敬畏神,來順服神,叫我們盼望等候榮耀的主再來。
自小我在基督教家庭長大,常聽主再來的道理,但直至一九八五年方才明白。一次我駕車回家,感到十分疲倦,睡著了,車子撞向大樹,車頭撞毀了一半,但我和女兒都平安無恙。回家睡在床上,才驚覺自己白天遇上交通意外,我向神禱告感謝。第二天,我走向露台,看見天邊雲彩異常美麗,煙霞上升之際,似有人在上騰,我誤以為主已再來。後來我想即使主仍未再來,但祂也可以隨時接我們回去。就因那次意外,叫我靈魂蘇醒,叫我重新注視主再來。第二年,自己願意順服放下,神施行奇妙的安排,讓我到美國得著一年時光的造就。一日,我向家人談論主再來的信息,叫他們認真祈禱認罪,惟恐我們未能及時悔罪,主已再來。第二天,吃早餐時,兒子說自己做了一個夢,他說他走在一條黑暗的走廊上,走過後,大見光明,他見到有椅子,就像皇帝的座位,椅前有個大噴池,四周有人吹奏長笛,這幅圖畫跟《啟四》所載的相似。神說:「在末後的日子,我要將我的靈澆灌凡有血氣的。」《徒二17》當兒子前一天認真認罪後,神就讓他看見。
主再來並非我們的口號,而是我們當儆醒、當盼望的。「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不但賜給我,也賜給凡愛慕他顯現的人。」《提後四7-8》這段《聖經》讓我多所提醒,或許我們不如保羅,未打過美好的仗,未跑盡當跑的路,亦未嘗守住所信的道,然而主也賜公義的冠冕予凡愛慕耶穌顯現的人。我們可會愛慕主再來嗎?我們都確知將要發生的後事嗎?主再來時,我們將在哪裡呢?
講員: 樓恩德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