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屆 奮興會 第4講

第四講 愛是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

經文: 哥林多前書 13:5-6

今晚請大家翻開(腓三17-22):「弟兄們!你們要一同效法我,也當留意著那些照我們榜樣行的人。因為有許多人行事,是基督十字架的仇敵,我屢次告訴你們,他們的結局,就是沉淪,他們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他們以自己的羞辱為榮耀,專以地上的事為念。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他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這可以說是哥林多前書第十三章的註釋。

 

(一)不計算人的惡 在古舊的希伯來文和希臘文聖經,是沒有分章分節的,我相信神後來感動一些人做了這分章節的功夫;但我認為有些地方應該分多一節的,但他們沒有分。例如林前十三章四節的末句,不計算人的惡,應該是第六節「不計算人的惡。」意思是有了愛,我便不會對於人的錯誤,好像作運動比賽的一樣計分。保羅說:基督徒的生活,是不計算別人在我們身上所做成的傷害。

 

聽聞在北美洲有百分之五十的婚姻,是以離婚作收場,這因為佔大部份的夫婦,都計較他們伴侶的過失。我記得有一對已經結婚了二十年的夫婦,來找我說他們要離婚,他們所提出的理由,是因為一個小問題。其實這小問題不過是計分表上的一個最後小數;因此就成了他們婚姻破裂的致命傷,這好像繩折斷了駱駝頸一樣。大家都知道一條繫在駱駝頸上的繩,本身不能令駱駝的頸折斷,但如果在那繩子上負力,駱駝頸便會折斷。世界上任何一種關係就是這樣,假如我們只顧計算著別人的錯誤,這關係總有一天會破裂。世界上沒有一位太太或丈夫,能忍受對方計算他(她)的錯誤;這最終只會導致婚姻失敗。也沒有父母願意子女,經常數算著他們做父母的過失,這只會終止父母子女間之愛。亦沒有子女接受父母,經常記著他們的過錯,只會令到他們不能忍受,離開家庭。在友誼上如此,在教會裏也是這樣。牧師計算會友的過錯,會友數算牧師的過失,教會就會因此不和諧。踢足球、打網球、打水球等運動,我們都需要計分。但保羅說:如果神的愛澆灌在你們心裏的話,你們便不要對別人的錯誤,好像作運動比賽一樣的看。

 

(二)不喜歡不義 在林前十三章第六節:「愛是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這節經文可說是,最古舊的方法,來描述我們這世代的道德觀。作為基督徒的我們可以跟從兩種生活方式。第一種是接納聖經的絕對。譬如聖經說不可殺人,不可說謊,不可偷盜。我們便絕不殺人、說謊、或是偷盜。第二種是我們在社會上,可改變的法則。例如在加拿大有一半會眾,都會在崇拜後往餐廳喝茶,可是英國的基督徒,卻認為在崇拜後不該往公眾場所去。又在我的教會,只有很少姊妹,會在禮拜堂裏戴帽子;但有些國家卻認為每一次在禮拜堂裏都要戴帽子。記得我曾經到過一處地方的教會,那裏的弟兄都坐在右面;所有的姊妹都坐在左面;但在我加拿大教會,弟兄姊妹都是混合而坐。這都是聖經沒有說對,或不對的事。可是如果我們將這可變的法則,變成不可變的法則;成為神絕對的吩咐,便會有麻煩。或者我們將神絕對的標準,變成可變的法則,那就會有更大麻煩。保羅在這節經文說到,如果神的愛充滿我心,我便不喜歡不義。凡是神絕對的吩咐,而我不能遵守,我便會覺得很悲傷。我不會對謀殺,偷盜,不道德事情和行為感到快樂。但有另外一種人會對自己所做的錯事感到快樂。罪入到世界,便將我們的思想曲解過來,對於正確與錯誤,我們會感到迷糊;我們會對於自己所做的錯事,用諸般理由來解釋。聖經說不可說謊,不可偷盜,我們會加上去說,在某些情形下,是可以說謊和偷盜的。在英國小說裏面,羅賓漢是人所共知的英雄,幾乎每個人都稱他為劫富濟貧的好人。而事實上羅賓漢做的是錯事,他首先做了錯事,才使他有機會做好事。有些人為求達到目的而不擇手段。就譬如上週在義大利有一連串恐怖事情發生,恐佈份子自以為榮耀,他殺了一百人,傷害了三四百人。誰用任何標準來看他們所做的這些事都是錯的,不過他們卻以自己有重大的使命,腦海裏有一個好目標,要是殺害百人來達到這目的,又有何不可。這正如腓立比書第三章十九節說到,有等人以自己的羞辱為榮耀,他們已犯了罪,但卻炫耀自己的罪;他們不順服神,但卻誇耀自己的不順服;他們做錯了事,但卻炫耀自己的錯事。

 

(三)只喜歡真理 有一種人為著罪惡而流淚,以自己做錯事為羞辱。保羅在腓立比書第三章說,這種人要以保羅為榜樣。因為保羅已經認清楚到,在我們的日常生活裏面,並沒有甚麼創新事情。我們很希望自己能夠有創新的舉動,說話,偉論,意見和產品等等。然而最精美的產品,也只不過是許多人所做的,產品的最後一個成果而已。在舊約聖經有一個聰明人,就已經說了他環顧四週世界,日光之下並無新事。現今所做的事,只是模仿前人所做過的。一個嬰孩由初生到五歲這段時間,是從觀察四週而學會東西。所以加拿大孩子學會英文,中國小孩學會中文。每一個嬰孩在本能上都是會爬,但這些會爬的嬰孩,為何還要學站立行走呢?嬰孩頭重腳輕,站立行走對他們來說是何等麻煩,不過他們並沒有抱怨甚麼。每次當他們跌下,看見四週的人,都是用雙腳走路的,他們便從跌倒中,再試站起來用雙腳走路。我想像得到,如果嬰孩沒有看見人是用雙腳走路,他們斷不會用雙腳走路,這因為嬰兒,是在模仿四週人的行為而走路。

 

做基督徒也是這樣,我們總要學習某些人。也許有很多人說,我們只要仰望耶穌便行了。不錯,這是一個很真實意見,只不過我們在家裏,詩班席上,講壇和街上從不曾看見過耶穌。但不要忘記保羅說過,我們的身體是聖靈的殿,正因神的靈住在我們的身上;我們活在這世代,所以神便住在這世代。我們想見耶穌,便要看看我們四週生存著的聖靈的殿。

 

保羅在這節經文裏說,我們可以效法兩種人。第一種是不敬虔的人,他們以自己的羞辱為榮耀,跟隨著他們只會墮落。另一種是敬虔的人,是一個活得像耶穌而又給聖靈充滿的人,在這裏你必須作出抉擇。你或許是剛剛信主的,是神的兒女,在基督裏是個嬰孩。但你要學習一個基督徒應有的語言,思想和行事為人。如果你要找一個人來模仿和效法的話,保羅說你可以找他。今天究竟有多少基督徒,可以成為別人效法的對象?身為人母的,有沒有想到妳的女兒認為妳是全世界最好的人,最好的廚子,最聰明的女士,最美麗的人?這女兒自出世至懂事,都希望能夠像母親,但妳能否對你的女兒說,我雖然不是如妳所說是全世界之最,不過我已經盡力地為主而活;盡心竭力地走向神的方向,我的女兒,跟從我罷!或者妳對妳的女兒說,我犯了很多錯,一次又一次的失敗,我的一生是一團糟,你還是找別人來學習罷!記得我兒子四歲的時候,每天早上都看著我刮鬍鬚,我便給他一柄沒有刀片的剃刀和剃鬚膏。當我在剃鬚時,我發現他每一個動作都在跟著我,我仔細的思想,今天我生活的模式,人生的經歷、所走的方向,是否可以讓我的兒子,學習和跟從呢?你知否大部份的小男孩,都認為自己的父親是全世界最強壯,工作最好的人。你能否對你的兒子說,我並不是全世界最強壯,做事最好和最英俊的人;但我是為耶穌而活,給聖靈充滿,每一天都是朝向神的方向,你學我罷!也許你說我時常走錯路,犯了很多錯誤,時常違背神,兒子你找另一個人跟從罷!做牧師和傳道人的是要帶領群羊,作一個敬虔屬神的好模範,給聖靈充滿,活在崇高的境界,是一個基督徒應有生活的好榜樣。我不知你能否站在講台對會眾說,我不是全世界最好教育的人,也不是全世界好的講員或最聰明的牧者;但我求聖靈充滿我生命,盡我所能為主而活,我已竭力服事神;你們可以跟從我,因為我的人生路程是正確的。今晚坐著的弟兄姊妹當中,有些是作主日學教師的,是否有留意到每個主日學學生,都認為他們的主日學老師,是一個好基督徒的模範?雖然他們並不以為你是全世界最好的教師,有時候你所說的話他們不願意聽,但他們希望知道一個基督徒應該怎樣做的時候,他們會找你作榜樣。在下一個主日,你上主日學課時,有甚麼向那些學生說呢?你是否說我口裏所說的話你們可以依從,只是我的行為卻千萬不要以我作榜樣。或者你說我每一天求神的聖靈充滿我,我竭力去跟從主耶穌;按我所能而活出基督徒生活的樣式,你們如果跟從我便是走向正路。

 

保羅說,我們每一個人都會跟從某一個人,他可以是一個敬虔或不敬虔的人,我們亦有另外一些人來跟從我們。

 

我們要思想一下,在這世界上,有誰跟隨著我們,以我們作他生活的模式。這人或許是一個小孩,一位主日學生,或一批會眾。另外我們要想想,看我能否像保羅一樣的說,你們可以跟從我,以我作為你們的模範。


講員: 史保羅博士
傳譯: 陳黔開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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