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思想過優美的人生,優美的人生會從讚美湧溢出來,為這原因,基督徒應經常唱詩。在啟示錄中記載天上所唱的詩歌,第四章至第九章不斷的出現天上唱詩的記載。大部份記載主要在地上施行審判,但偶然地上的情景轉移到天上,在短暫時間我們見到神的寶座,在寶座周圍見到一大群各方,各族的人正在歌唱,他們向神唱讚美詩,其中一首在(啟十二10)「我聽到天上有大的聲音說,我神的救恩,能力,國度,並祂基督的權柄,現在都來到了,因為那在我們神面前晝夜控告我們弟兄的,已經被摔下去了」在神的寶座周圍聽見這種詩歌,真是美好了但我不想大家太過天真,聖經記載我們還有一位仇敵,就是魔鬼;整個地獄都會起來威嚇教會,這些邪惡的勢力要盡它所能向善良的摧殘,只要在地上生活,你我都要投身在一場神聖的戰役裡;聖說在末日臨近時,這爭戰的程度就越增加。耶穌基督說在末日會有更厲害的患難,但不論發生何事,教會必須成為得勝的教會。撒但是戰敗的仇敵,在神永恆的計劃中,撒但吃敗仗是必然的事實。各位是否注意詩歌的內容呢?救恩現在來臨了,神的權柄,國度現在來臨了,而那位控告弟兄的已經被摔下了。跟著第十一節提到勝利的原因。
(一)弟兄勝過它是用羔羊的血,這是地方教會得勝信息的總結,對一切使徒是好消息,事實上我們的盼望惟獨在耶穌基督的寶血和祂的身上;聖經提到血,就提到神捨棄祂兒子的生命,為我們的罪而流出寶血。人藉寶血就得到各樣的福氣──稱義、成聖、得救贖等等。聖經用這個「血」字一共四百六十次,血講到救贖、挽回,成為祭司等等的意思。既然血用了那麼多次,究竟在聖經中有沒有一頁是不提到血的呢?其實整本聖經就如被一條染滿血的繩穿過一樣,來證明神的恩典;當然在十字架就將寶血帶到焦點。一些地方將羔羊與血相提並論,在舊約時候,用到血是指明神與人和好的關係,人得到救贖;在祭壇上,寶血表示神對人的審判;亦表明神接納那些來獻祭的人。當那些獻祭的人殺牛羊的時候,乃是承認他們的罪;讓牛羊擔當他們的罪,而他們在神面前看自己如死去一般。因此就得以與神重新建立一個全新的關係。舊約的獻祭乃是應許將來要來的那位耶穌基督,他將自己的血獻上,好將我們帶到神的面前。當耶穌基督在十字架快流盡寶血的時候,祂大聲呼叫:「成了!」祂乃是宣告舊約一切獻祭制度上所預表的,現在已經完成。我記得一位浸信會牧師在參觀聖地後,講出他的感受,當他眼見到十字架山時,他從旅行團中首先的走上去,站在山腳下,他的頭低下,最後,旅行團嚮導打破緘默。他問:「先生,你以前曾否到此?」靜默了一刻,那位牧師就說:「大約二千年前,我已經來過」。親愛的弟兄姊妹,二千年前你我都曾到過這裏;當耶穌受死時,祂取替了我們的位置,我們本來都在定死罪的情況下,但祂的血使我們再一次得著清潔,祂的血今天仍然生效,這是教會得勝的信息。
(二)藉著神自己的道,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勝利必須被傳揚,叫所有的人都要來到主的面前。如果我們不傳揚這個信息,就是攔阻了神的工作。所以,我們每一個基督徒都是耶穌基督的見證人。我記得有一次我學校的一位學生要坐巴士去另一處地方,他一路坐車一路讀聖經,而旁邊的搭客說他從未見過有人一路坐車一路讀聖經的。這成為那位同學的機會向旁邊的搭客講見證。他說出耶穌基督在他的生命中是真正活著的一位,當他說完後,那位搭客就說:「我從來沒有聽過這樣的事,其實,在巴士中,還有一位需要這樣的信息。」那位同學就說:巴不得我有機會向他講:所以,他們安排調換座位,現在那位同學再有機會講見證。當他快講完時,前面的男搭客回頭向他發出問題:「剛才最後的一句,你可否再重複一次,因為我都想聽。」而旁邊一行的女士也非常好奇,最後有人要求他大聲講,他就走到巴士的前面,盡量的大聲向他們述說耶穌愛他們。耶穌基督死在十字架上贖我們的罪,然而祂從死裏復活,藉著祂的能力,這位同學的生命得到改變,最後他加上一句話:「因為耶穌基督的緣故,我能愛巴士上的每一位。」在這時候。巴士已到了終站,巴士司機站起來對他說:「你還有什麼要講的呢?多謝神他很有心,要講的差不多都講完了。」那位同學就低聲說:「哈利路亞!」各位,當你面上帶著得救的笑容,和有喜樂的共鳴時,世人就從你身上認出救主。各位!請問上一次有人聽見你講有關耶穌基督的話,是什麼時候呢?
教會的得勝和耶穌基督的道,被見證在彼得的身上表明出來,耶穌曾問門徒到底祂是誰?彼得就說出:「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這句話得主的喜悅。耶穌基督指出這句話不是人指示彼得講的,乃是從神那裏所領受的;耶穌跟著說:「我要將我的教會建立在這磐石上面,陰間的權勢都不能勝過他。」有時我們想到磐石時,就想到耶穌基督,或者彼得所講出的是正統的答案,成為教會的代表;在此我們認識彼得正在宣告他的救主,惟有彼得作此見證後,耶穌宣告要有教會的建立。單單知道耶穌是那一位應許而來的救主,是不足夠的,這好消息必須被宣告出去,不單成為一項信條,乃要成為基督徒個人經歷的活生生的見證。如果耶穌基督未曾被人宣告出去,世人如何能相信呢?人惟有聽道,才能信道。除非我們今日出去宣講這個信息,否則下一個世代不會有教會。我們相信每逢耶穌基督被高舉的時候,就能吸引萬人來歸祂。
(三)作見證者的生命必須與他的見證符合「他們雖至於死,也不愛惜自己的生命。」在此使我們見到有效的傳揚福音的方法就是見證。「見證」這二字的原意是殉道,如果我們接受主的話,今日我們為主作見證,就是要為主殉道;我們存著愛主的心、順服主的心,對自己否定。不久前,我在美國的印第安納州開汽車,見到一間教會的門前,寫著:「當稱謝進入祂的門,當讚美進入祂的院。」(詩一○○4)我想教會的門有這句話是非常恰當的。各位,當你們進入神的門時,有這樣的字,你們的心一定很歡喜的。那些字是從詩篇一百篇所引述出來,是否記得在這些話之前,提到「你們是祂草場上的羊」。其實提到草場上的羊,我只想到一件事:就是能夠入到耶路撒冷,真正入到神的門。進入神的門作甚麼呢?豈不是要成為祭壇上的祭牲嗎?其實這裏所講的是指著我們,我們是祂的羊。然而我們想到我們高舉耶穌基督時,我們願意委身給祂,就算死也在所不惜。親愛的弟兄啊!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當我們完全放在祭壇上時,我們就完全屬於祂的了。這是成聖的原則。「聖徒」的意思乃是為神分別出來的人,一個屬於神的人;在一個基督徒的人生開始時,成聖就是這個意思,我們必須委身在神的旨意中。當我們在耶穌基督的恩典和經驗中增長時,我們的委身也就跟著增長。我們向神委身這件事,從頭到尾都是如此認真的。聖經說:「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他的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加五24)我們對罪看自己是死了,向神卻當看自己是活著的,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羅十四8)
不久前,在非洲的一個地方有一次叛亂,一天晚上,那些叛亂份子坐吉普車來到一個福音站的前面,當時他們喝令福音站內的校長和傳道,都要上吉普車。他們就將吉普車駛到最近的一條河邊,停在那裏。他們為了要對付這兩個基督徒,而起了爭論;那位牧師就知道前面將遭遇什麼事情。他遂問校長說:「你在耶穌基督裏是否有了確據?」那位校長說:「我已經信了主」。牧師就記下那日的時間,然後加上一句;他是在那日死的?答:就在此時。那些叛軍喝令牧師從橋上走過去,當他走在橋上時,他就唱起歌來:「我憑信離遠就可以看見,我天父在那住處常等待著我,天父在那處為我們預備美好的地方,在那甜蜜的地方,隨著日子的消逝,我們要彼此相見,在那美麗的海岸相見,我們要在那榮美的地方再見。」那日,他根本沒有機會唱完那首詩歌,當他走到橋中時,他已被鎗殺了。那些叛軍走過去,將屍體拋落河中。那位校長想到第二個就是輪到他了,但他想不到那些叛軍又開始爭吵起來,然後他們走回汽車,開車去了。後來他述說這件事,提到那些叛軍看見牧師殉道前,仍然唱著詩歌,覺得非常詫異;從來沒有人見過唱詩來殉難的。這種向主的委身,一直都是令世人覺得希奇的,這種榮耀的盼望能夠帶著歌唱到主的面前,無論代價是甚麼,總要跟從基督到底。我們知道在座當中可能有親戚在國內為主的緣故這樣殉道,或許神今日沒有呼召我們作這種肉身上的受難殉道;但在我們的心靈中,向主獻上這個心願,已經成為事實;我們應該認定自己成為基督的殉難者。所以不論外在的環境如何惡劣,我們靠著耶穌基督已經得勝有餘了。我們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祂(約壹三2)萬膝都要在主的面前下拜,萬口都要稱耶穌基督乃是主,使榮耀歸與父神。(腓二10-11)就不住的為這緣故,歡呼歌唱。因為基督使我們從罪惡,從死亡裏得著釋放。祂已經得勝,魔鬼完全的被打敗。各位!難道你現在聽不見天上凱旋的歌聲嗎?
我們得勝了,是靠著羔羊的寶血,靠著我們見證的道,也因為我們不愛惜自己的生命,忠心至死。各位!你現在是否有此經驗?這是得勝教會的經驗。在天上已經成為的事實,在今日也應該成為我們心中的經驗,耶穌基督昨日、今日,直到永遠,都是一樣的。各位!假若今日你的生活不在這種得勝之中,你就是活在一種可憐無力的生活當中。讓我們一齊低頭祈禱省察吧!
講員: 高文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