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帶著感謝與戰兢之心情,接受港九培靈會委辦會之邀請擔任講道多謝神給我再有此機會;但我也感到負擔重大,敢請兄姊代禱,願神使用我站立在弟兄姊妹面前,能夠分享所領受的,把信息講得清楚。當我答應了大會講道時,心中經過長久的掙扎。還未知應該講些什麼?是否應該查考某卷書?或特別專題。感謝神,祂對專心尋求祂旨意的人,必顯明祂的引導,使我明白祂的引導,心裡得平穩安靜。也使我明白祂放在我心中的意念。剛才艾牧師的講道,在我心中發生共鳴,基督教並非信條理論,乃是與神交通團契的生活;它的特徵是和平或和諧是從神開始,又將和諧生活,帶進基督徒生活的每個小圈子裡以弗所書記載,那些本來與神為敵的人,神藉著祂兒子為我們釘在十字架上;就將那隔絕的牆拆毀,使人與神和好並在這世上,成為傳平信息的人我打算把十天講道作如下分配,前三天講基督徒不能過和諧生活的三方面原因:
(1)不承認神的主權。
(2)不在神的旨意下過生活 - 不知應用聖經,在每一生活細則上。
(3)失掉對神起初的愛心。
這是頭三天的講論然後進入第二部份,如何對人過和諧的生活:。消極方面,怎樣對付成見,仇恨;如何去接納每一弟兄姊妹積極方面,如何用基督的愛去愛人,這是每一教會最強有力的見證主耶穌在(約十三34-35)說出一條新的命令乃是彼此相愛祂說:。「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我很奇怪,為什麼不說當讀經,禱告,或作其他敬虔的事;而單說我們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就認出你們是我們門徒了可見這。是最強有力的見證,足以叫人認識主。第三方面將講到與自己和諧。你知否你對自己經歷了幾許的爭戰。如何克服自卑,自憐,接納自己為神所創造的工作。如何借聖經勝過種種弱點,而重過和諧生活這部份也包括三點信息:。家庭之和諧生活,從男女互相認識開始,夫婦,婆媳之間願神憐憫,在祂語之亮光中,帶進基督徒生活的每個小圈子,享受十字架賜下之平安福樂。
壹,與神和好生活之障礙 - 不接受神在生命中絕對的主權(詩一一○1-3)
我作基督徒生命的經歷,相信也可代表大部份基督徒。這障礙就是不瞭解到每位重生基督徒,都有個不能代替的經驗——享受「主」在他身上絕對的權柄。我們許多時候會懷疑:人說信主之後,必得著平安,得享安息;但我卻沒有平安,且充滿了掙扎,請問弟兄姊妹!你的生活是否靜止,而毫無掙扎呢?我們應先瞭解與神和諧關係的絕對性。我們追求靈命長進和教會復興;曾嘗試用種種方法和舉行不同的聚會,卻得不到預期效果。詩一一○篇前三節,啟示真復興與真和諧的途徑,就是接受主在生命中,掌管絕對的主權。如此才可享受生命成熟帶來的福份。
第一節,大衛受膏為王時,寫成此詩:父神對聖子說:「你坐在我右邊,等我使禰仇敵作禰腳凳。」人對這詩可能有種種解釋,但明顯的意思,應論到主以大能勝過仇敵。對於成熟的基督徒,耶穌「主」的信息,從創世記到啟示錄都明白提出。除非由主掌權,否則談不上屬靈的生活。這節又論到,耶穌是世界的統治者。有一首聖詩內容:「日月所照,萬國萬邦,耶穌必為,統治君王;南北西東,主治普及,千秋萬古,悠久無疆。不絕禱聲,向祂奉獻,無量頌歌,成祂冠冕;到處聖名,好比馨香,隨同神祭,上升於天。」無論人承認與否,第一節經文所啟示的,耶穌基督乃是君王。
「耶和華必使禰從錫安伸出能力的杖來,禰要在禰仇敵中掌權。」這節經文顯示祂與信徒有個人的關係。第一節啟示祂是世界的統治者,第二節卻顯出祂是一位掌權者。「能力的杖」代表權柄。掌權的意思是用能力管理我的生命。每個基督徒不會否定耶穌是統治者,正如萬物是藉著祂所造。但要承認耶穌是掌權者,卻會有一番掙扎。因接受主在生命中掌權,就需要放下許多喜愛的,而拿起許多不願意的。許多基督徒在這取捨之間,發生許多掙扎。雖知道神有權柄,但不願使用在祂兒女身上。弟兄姊妹,若我們不接受讓神的權柄施用在身上,則可斷然地說,必不能過和諧的生活。反抗神的主權者,永不能享受和諧。最近我有機會往英國領會,有機會往白金漢宮觀光,但見守衛軍兵制服莊嚴,儼有封建景象。但熟悉英國政制的人,莫不知英國是采虛君制度;政權操於首相和國會之手。所有大小政事都由首相和國會決定,然後呈到女皇面前請其簽署。幾多基督徒也是如此,將主耶穌當英女皇看待,我們已將大小事情決定好了,然後交給祂,由祂簽字認可。誰操你生命的權柄呢?是你自己;還是耶穌;要記得一個重要的原則!神要在我們生命的每一部份掌權。(不是某一部份。)我們當承認祂在我們身上主權的絕對性。許多人對神的話,並非絕對地順服,或憑己意妄加衡量。讓我重複地申明一次:當我們將生命讓耶穌當權時,祂的權柄要在我生命的每一部份彰顯,是絕對的不容其他解釋。對於權柄祇有兩樣結果:一是反抗,一是順服。對於主的權柄、聖經的話語,許多時我們是按己意選擇,失去了絕對的價值。
舉例說明:我的大兒喜食朱古力糖,若一盒之中含許多種朱古力。他唯獨愛吃內有果仁的一種,不作他選。某次,我和妻子出街,朋友送一盒朱古力糖來,他就打開享受,吃了一些,我回來一看,就知他揀過所有的糖,何以見得?因為每一粒都有被捏過的指印,可見他捏到軟的便丟下,捏到硬的就吃了,我倆不禁相對而笑。多少時候,我們對神的權柄透過祂的話語,何嘗也不採這態度。對待神的誡命,好像孩子揀朱古力糖。若對我自由有影響,與我思想有衝突,叫我吃虧,我就把它捏過後,又復放下。如捏到一處誡命,是帶有神的豐盛、赦罪之恩,就歡喜接受。否則,就放下。幾時,我們在生活上,若以此眼光、態度對神,我們必然失敗!因為神要在你我生命中掌權,每一部份,無論大事小事,有絕對的有權柄。
講到神的絕對性,使我想起一位姊妹過去的事。她已屆三十年華,有結婚的需要。在某一機會之下,認識一位擁有博士學位而樣貌英俊的男子,但可惜他對基督教抱激烈反對態度。他們發展至相愛階段。我不知用了多少時間,規勸、討論,反覆申論到神對於信徒婚姻的定意。但她卻認為神的話,對她無絕對性。例如經上說:「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英文用 May Not 而非 Must,她據此認為不肯定的憑證,若這理由成立,則整本聖經的絕對性可被推翻。為著遷就她本身的意願,不削減神話語的絕對權柄。弟兄姊妹!今日信息中不能忘記的要點,是神要在你生命中掌權,普及每一項細則,具有絕對性。請問神是否在你身上如此掌權;在家庭、婚姻、生意、教會的事奉、靈修生活、奉獻的態度,都要清楚交代。基督徒不能用「照我的看法」,或「也許另有解釋」,這些模稜兩可、取巧的話,在神權柄中都用不著,若然神在你身上、生活細則之中無絕對權柄,就不能享有生活上一個大特徵——和諧。「大能的杖」,「仇敵中掌權」;在生活上與神的旨意、聖經記載相違背的,就是神的仇敵,都要打碎。這是重要的態度和方法。
第三節,當神掌權,就有三種表現:
1.「禰的民要以聖潔的妝飾為衣」。
2.「甘心犧牲自己」。
3.「禰的民多如清晨的甘露」。
願以這些作為一面鏡子,或用為試題,細察在我們生活的細則中,是否讓神掌權?
1.以聖經為妝飾,是以神的旨意、誡命、教導、帶領,作為生活最高標準。神不允許縱容任何罪惡。在你生活中有何不應有的事物,明知而不曾對付?在生意場中、在學生生活的範疇裡,或作家庭主婦的、有否隱而未現的罪,或不法之行為。愛慕聖潔是追求最高生活標準,主掌權的第一種流露。
2.甘心犧牲自己。神很明白要在信徒身上掌權,但有極大的敵人,就是自己。所以祂呼召:「人若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著十字架來跟從我。」在生活上對聖經的態度,若你不接受神的最高標準,就是以己意來代替神。在生活的原則上,一方是神、一方是己。若讓神掌權的話,就祇有神是對的,而我是錯的。我很喜歡約翰福音四章一段話:「你們豈不是說:到收割的時候,還有四個月麼?我告訴你們,舉目向田觀看,莊稼已經熟了,可以收割了。」清楚有兩種說法,一是我們說的,一是主說的。顯出一個非常重要的生活原則,讓我下結論,在每個生活圈子裡,對事情的看法,有你的意思和神的意思相對立。但神的意思永遠是對,而你的意思永遠是錯。
3.你的民多如清晨的甘露,或作你少年時光耀如清晨的甘露。基督徒若接受神在其生命的每一部份掌權,定必感到人生無窮高度的享受。清晨的甘露是指在靈裡更新,在主裡活潑,生活和諧。好比清晨的甘露,每早晨滋潤我們的心靈。若你覺得基督徒的生命是古板的、掙扎的、失去興趣、缺乏興奮;滿是痛苦勞碌重擔。很可能,你未享有神的權柄。因神最瞭解你我。神實施祂的權柄,將誡命賜給我們,非為把擔子加在我們身上,為使我們的生活新鮮、愉快、和諧。人必須由此立場去瞭解神的愛和計劃。例如:有人對參加崇拜覺不耐煩,聽講道如背重擔。但神知道人六日作工,一天安息守主日是最合宜的。若用神的愛,存順服的心守主日,自然覺得甘甜。心被恩感,靈內復興。
弟兄姊妹!神在你身上有無絕對權柄?過去生活,由你作主,還是由神控制。巴不得神憐憫,進入到完全的地步,祗要你作順命的兒女。
講員: 張子華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