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屆 研經會 第6講

第六講 僕人與典範

經文: 以賽亞書 52:13-53:12

引言

今天的經文是經典中的經典。雖然這裡沒有提到一個「愛」字,但確實這是神愛的高峰中的高峰。以前的華人是很保守的,愛在心口難開。我一輩子都沒聽過我爸爸說:「孩子,我愛你。」在他離開世界之前,我也沒跟他說:「我愛你,爸爸。」我們有愛嗎?有的,而且愛得不得了。現代人不一樣;現在我們可以隨便把「愛」掛在嘴邊,一點都不怕肉麻。那麼,現在世界就充滿愛嗎?好像又不是。現在各地的戰爭和撕裂有增無減,所以現代不是一個充滿愛的時代。如果我說這個時代需要耶穌捨己的愛,我想你會同意的。

今天這節經文,就是講這個。這裡講到神愛世人、神拯救世人;今天的經文就是最高峰了。我想這樣講是不過分的。但是,這麼深奧的信息所用的文字也是很困難的。我記得,當我在學阿拉伯文的時候,我們的天才老師教我們用阿拉伯文讀以賽亞書第53章。他警告我們說,希伯來文的第53章是很難的,阿拉伯文一樣很難。他講的真是不錯,那天讀得我們暈頭轉向。這段經文含有博大精深的信息,表明神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其實這段經文是不需要講道的,光是讀就很感動了;幾千年來多少人因為這段經文就被感動。當我們起來講道,真的不需要講太多。但是神的信息又是這麼豐富,百講不厭。今天與其說是我講道,不如說求聖靈感動我們的心;與其說是人的口說道理,不如說是聖靈的光照。我們一同來體會───我們這麼不完全的人,神居然愛到這個地步。而人對救贖的盼望也是人心中的渴望。

以賽亞書第53章是四首僕人之歌最高潮的顯現。這首詩歌包括一個常見到特別的文學技巧,叫「交叉平行法」。核心信息在第4到6節,它說到這位受苦的僕人不單單要受害,還要死在仇人的手中。我們用這個結構把經文分成三段:第一段是「受苦的僕人」,在1-3節和7-9節;第二段是「受害的僕人」,在4-6節;然後神讓這位僕人升為至高,在13-15節。

一、受苦的僕人(53:1-3, 7-9)
「他被欺壓,在受苦的時候卻不開口(或譯:他受欺壓,卻自卑不開口);他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他也是這樣不開口。因受欺壓和審判,他被奪去,至於他同世的人,誰想他受鞭打、從活人之地被剪除,是因我百姓的罪過呢?他雖然未行強暴,口中也沒有詭詐,人還使他與惡人同埋;誰知死的時候與財主同葬。」(53:7-9)這段經文清晰而深入地描寫僕人受苦的程度───被欺壓不開口,被藐視被厭棄,常經憂患。我相信我們當中再痛苦的人都沒有到這個地步。我們再看1到3節,這段經文呈現了一個問題:這位受苦的僕人受藐視、受欺壓;是誰藐視他呢?以賽亞甚至強迫我們思考一個問題:是不是我們也欺壓他呢?我們相信他的人也欺壓他嗎?所以第1節說:「我們所傳的(或譯:所傳與我們的)有誰信呢?耶和華的膀臂向誰顯露呢?」(53:1)

1. 受苦僕人的樣式(7-9節)
第1節說「耶和華的膀臂向誰顯現?」(53:1)這裡和「我們所傳的(或譯:所傳與我們的)有誰信呢?」(53:1)是平行的,雖然有點突然。這裡用的是「替代」修辭法。「耶和華的膀臂」是擬人法,也是替代法,指的是神自己。神的膀臂是大有能力的,也是預言將來這位受苦的僕人是大有能力的,就像耶和華的膀臂一樣。但是,為了罪人的緣故,祂取了人的樣式,向人顯現。祂顯現的時候就是神榮耀的顯現,就像耶穌在第八天被帶到聖殿,西面說的:「我親眼看見以色列的榮耀,是嬰孩的榮耀。」(路2:28-32)神感動西面,讓西面看到以色列的榮耀,而當時的人根本都不知道。

2. 我們也藐視他嗎?(1-3節)
「祂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2:6-8)為甚麼這位令人感動的僕人被人藐視?為甚麼沒人相信祂?但是事實就是很多人不相信,不感動,而且藐視祂。第3節第一次說這位僕人被其他人藐視。不認識耶穌的人藐視他,這可以理解。但是第二次,我們也不尊重祂;「我們」至少包括以賽亞。難道我們也不尊重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嗎?

在斷句、文法和語義上,第3節是由三個句子組成的,所以是一個複合句;每一個句子包含兩個對稱的意思,就是有兩個意思平行對稱的子句。第一組,「祂被人藐視」和「被人厭棄」是平行的。第二組,按照原文的走向,「祂多受痛苦,常經憂患」和「被人掩面不看」也是平行。在這裡,和合本和新譯本都把這句放在第三組,雖然差別不大,但是不夠貼切,畢竟第三組是一個完整的句子。第三組,用兩個字來對照,「祂被藐視」和「我們也不尊重祂」。我們很容易理解「被外邦人藐視」,特別是現在世界各地的媒體都嘲笑基督徒,這是司空見慣的。耶穌基督被惡人、被不義的人藐視,我們也是可以理解的。被猶太人藐視,歷史上也是如此。但會不會祂也被基督徒藐視?是不是基督徒對耶穌基督尊重不夠?「不夠尊重」和「不敢藐視」只有一線之隔。我們可能不敢藐視祂,但我們可能不夠尊重祂。

所以,這裡的「我們」是指誰?「我們」包括以賽亞。這是又一次以賽亞的自我表白,是徹底的認罪。蒙召的時候以賽亞說:「禍哉!我滅亡了!因為我是嘴唇不潔的人,又住在嘴唇不潔的民中,又因我眼見大君王───萬軍之耶和華。」(6:5)現在他侍奉了相當的時日了;到了希西家時代,以賽亞已經經歷過將近四十年的侍奉。他再次說,我們也不尊重祂,包括他自己在內。這是何等的反省?也是對我們何等的提醒?我們如何呢?我們尊重耶穌基督嗎?「主啊,是的,祢知道的,我們尊重祢,我們愛祢,祢是無所不知的。」但是,在所有的事情上,我們都以主為首位嗎?主是第一位嗎?還是我們的家人、錢財、身份、地位......或者其他許多東西更重要呢?有一句話這樣說的:“If he is not the Lord of all, he is not Lord at all.”(如果主不是凡事居首位,他根本就不是主。)如果我們是有信心的基督徒,我們當然尊重我們的主。但是如果我們真正尊重主耶穌基督,有很多事情我們絕對不去做、不敢做、不屑做、不會做。即使是這樣子,我們還會不會更多地敬畏神呢?這是神給我們的問題。

記得耶穌復活之後問彼得:「你愛我比這更深嗎?」(約21:15)彼得跟隨基督有至少三年了。在彼得悔改之後,耶穌竟然還問了他三次。不是在彼得跟隨耶穌的那一天,而是在他跟隨主相當一段時間之後,主耶穌還這樣問彼得。假如耶穌基督也這樣問我們,你還有多一點的空間嗎?祂問我愛你比這更多呢?我們該如何回應?這位受苦的僕人將來還要受害、受死。我們跟隨主耶穌基督也一樣要受苦,因為他是我們的榜樣。彼得在晚年有這樣的感慨:「你們若因犯罪受責打,能忍耐,有甚麼可誇的呢?但你們若因行善受苦,能忍耐,這在神看是可喜愛的。你們蒙召原是為此;因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他的腳蹤行。」(彼前2:20-21)

如果神使我們受苦,他當然有美意。我這樣說不是說我是虐待狂。有時候,很多苦是自找苦吃。我不敢說受苦越多、得到祝福越多。但是,多年的侍奉經歷讓我看清一件事情:神使用的人,沒有一個不受苦的,而且是使用越多,苦頭就越多。現在輪到你要決定了,你要多吃苦嗎?兩難嗎?如果有選擇,我不想選擇吃苦。我真的不想吃苦,因為太苦了。但是不吃苦,神怎麼使用你呢?你說,主啊,隨便你吧,兩般皆可,就照你的意思吧,我實在沒辦法了。但是苦中也有喜樂的,我相信你有體會過苦盡甘來。神要使用的人,沒有不吃苦的。我看到每一個神使用的人都是如此。換句話說,神要祝福的人,神都讓他吃苦。那我今天可不可以說「我求神祝福你」?某種層面來說,這意思是讓你多吃點苦頭!如果這樣能讓你在永生中得到多一點的獎賞,我還真樂意做這樣的事。苦難的事是奧秘,我們不能完全理解,但是我們應該清楚,神讓受苦的僕人受苦、受害,是為了讓我們得救贖。如果神讓我們吃苦,是為了祝福我們,那麼這位受苦的僕人就是我們的典範,我們就心甘情願地說「神啊,就照你的意思吧。」(太26:39)

二、受害的僕人(53:4-6)
1. 更認識基督為我們受害的意義
這個神的僕人不單單是受苦,還是受害。「祂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祂受責罰,被神擊打苦待了。哪知祂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祂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祂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53:4-6)這三節經文是核心中的核心。祂被藐視和被厭棄還是小事;祂現在要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死在十字架上。祂受害不是為自己,是為眾人的罪孽。

這裡用簡單的代名詞做強力的對照。第4節可以這樣說:「的確,就是祂。」是祂擔當我們的憂患,是祂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呢?我們卻以為祂受責罰是被神苦待,是自作自受。我們哪裡知道是因為我們的緣故?這兩個代名詞互相對照,一個是釘十字架的祂,一個是被祂救贖的我們眾人。祂和我們有強烈的對照,祂知道我們一切的罪惡軟弱,我們的懵懂無知,特別是我們沒信主之前還敵對神。但是,祂順服天父的旨意。

如果你記得當年耶穌問彼得「我是誰」的時候,彼得說「你是永生神的兒子」。耶穌說,祂要被交在十字架上被釘死。彼得說,「千萬不可,你被釘死了我們的前途就沒有了。」耶穌責備彼得體貼人的意思,不體貼神的意思。(太16:21-28)我們真的認識神嗎?我們徹底體會神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嗎?所以以賽亞說「我們也不尊重祂」,好像「我們」也在裡面。以賽亞侍奉得越久,他的體會就越深。保羅也有類似的經歷:「在罪人當中,我是罪魁。」(提前1:15)經過不知道多少年的侍奉,他才有這樣的體會,才體會他是罪魁。

葛培理牧師是一個偉大的佈道家。他一生侍奉這麼有果效,我們根本望塵莫及。他的回憶錄可以用一句話來描述;“I am but a sinner(我甚麼都不是,只是一個罪人)”。一個八、九十歲、侍奉了這麼久的傳道人竟然這麼說。我們尊重我們的主嗎?如果基督徒都尊重主,如果教會都尊重主,我相信今天的世界會不一樣。因為我們連我們錯在哪裡都不知道。但是,我們在沒有清楚自己的罪之前,耶穌已經擔當我們的痛苦,而且把眾人的罪都歸在祂身上。歸罪我們都懂,歸罪給別人也不是這麼困難。以色列人也知道,他們把罪歸在無辜的動物身上,然後自己的罪就得赦免。今天是永生神的兒子耶穌替我們擔當我們的罪。神叫那無罪的為我們擔負罪孽,好叫我們成就神的義,所以神的愛向我們顯明了,所以耶和華的怒氣就轉消了。

2. 效法受害的僕人:與主聯合(在生,在死)
這三節經文中還說到要效法受苦的僕人,還要聯合,就是生死與共。因為耶穌基督為我們死了,我們可以為祂活。在生死之間,我們和主完全聯合。這樣的關係,哪怕是死都不能分離。第5節是核心的核心:「哪知祂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祂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祂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53:5)因祂為我們死了,於是我們就活了。與主聯合,這是一個奧秘。當我們憑著信心領受了,就能進入這樣的聯合。不管我們有多大的罪孽和破碎,我們都能得這樣的拯救。

保羅這樣說:「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祂一同埋葬,好使我們也能以生命的新樣式行事為人,就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人中復活那樣。」(羅6:4)我們與主聯合,在主裡面與主合一。只有這受苦的僕人為我們死了,我們才可以與主聯合。保羅進一步說:「我們如果活著,是為主而活;如果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無論是活著,還是死了,總是屬於主。」(羅14:8)主耶穌上了十字架,我們才能與主聯合。所以,耶穌才會責備彼得:「撒旦退後去吧。」(太16:23)因為你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說甚麼,我不死你根本不能活。我們的主,因為我們的緣故,必須受害。

三、至高的僕人(52:13-15;53:10-12)
主耶穌被釘十字架了,但是神將他升為至高:「我的僕人行事必有智慧(或譯:行事通達),必被高舉上升,且成為至高。許多人因他(原文是你)驚奇;他的面貌比別人憔悴;他的形容比世人枯槁。這樣,他必洗淨(或譯:鼓動)許多國民;君王要向他閉口。因所未曾傳與他們的,他們必看見;未曾聽見的,他們要明白。」(52:13-15)「耶和華卻定意(或譯:喜悅)將他壓傷,使他受痛苦。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譯:他獻本身為贖罪祭)。他必看見後裔,並且延長年日。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必在他手中亨通。」(53:10)注意第11節:「他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便心滿意足。有許多人因認識我的義僕得稱為義;並且他要擔當他們的罪孽。」第12節說到「與位大的同分,與強盛的均分擄物。」

耶和華讓這位受苦的僕人升為至高,是指著復活的基督所說的。52:13節說,「看哪我的僕人」。和合本沒有「看哪」這兩個字。「看哪」這兩個字呼應第一首僕人之歌,「看哪,我的僕人─我所扶持所揀選、心裡所喜悅的!我已將我的靈賜給他;他必將公理傳給外邦。」(42:1)第一首僕人之歌就是神揀選這位僕人出來侍奉,給他信息,讓他傳講天國的道。第53章經文是第四首僕人之歌。這位受苦受害的僕人不僅傳講天國的道理,他還要捨身流血流在十字架上,他的生命就是侍奉。不只是他傳講的道理,而是他的生命就是侍奉。

我知道有位宣教士,他的名字叫苗學厲(音譯),我不認識他。我有幾個朋友是傳道人,都是這位宣教士帶領出來的。他是加拿大人,1947年到了上海,後來去了香港侍奉了不到一年。他在調景嶺(舊名:吊頸嶺)侍奉差點死掉。1948年的時候,調景嶺是甚麼光景,你知道的。他差一點病死,就回國養病。後來他去了台灣,侍奉了47年。他專門收留流氓(粵語:飛仔),像那些從監牢裡放出來的人、三更半夜在馬路上遊蕩的人,並將他們接到家裡面。他家的所有地方都是這樣的人。一般人沒辦法服侍這些人。這些人需要關懷,但是哪裡這麼容易?有一次他管教一位少年人,他說話重了點,少年人的刀就出鞘了。最後時刻,少年人沒有動手,刀尖就在鼻尖那裡。少年人說:「如果我不知道你愛我,你就沒命了。」苗學厲繼續招待他,長達47年之久。

生命就侍奉。他為了這些人,決定不再結婚了。他說:「我去哪裡找一個老婆,可以照顧這些飛仔呢?」他本來有著可以做電影明星的樣貌,可能和劉德華差不多。但他為了福音,他決定不結婚;結了婚怎樣照顧這些稀奇古怪的少年人?將近50年的侍奉,海外校園團契出了一本書,叫做《平凡的人生,不平凡的50年》。這就是「生命就是侍奉」。

以賽亞在第53章用了一個很天才的字比喻神長闊高深的愛;就像約翰福音,用字很淺顯,但是信息很深奧。有趣的是,這個字大家都懂。用了哪個字呢?是一個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字。受苦的僕人只有一位,僅僅只有一位。但祂要拯救的人是許多人,不只是猶太人,還有許多的外邦人,有著不同的語言、文化、膚色。畢竟人子來,不是受人服侍,而是服侍人,還要捨命,做多人的贖價。但是藐視祂的,使祂受害的人卻很多;相同的,因為祂的受害,蒙受拯救的人更是無數的。因此,這位僕人被稱為「義僕」。以賽亞書的僕人用的是單數,用到現在為止;從此之後,這個字都是用複數。第53章之後,這個字總共用了四次。第56章講到神要從外邦人興起僕人,或者說僕人們。從一個僕人,到眾僕人。第10節說祂必看見後裔,並且延長年日。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必在祂手中亨通。有許多的人因為祂得到拯救。(53:10)認識義僕,就能夠因信稱義。

歸根到底,這是一個代價的問題。神要復興,要安慰祂的百姓,祂會怎樣做呢?有甚麼辦法從死裡復生呢?第53章提供了答案。從滅亡得到盼望,是因為這位僕人;得到安慰,是因為這個僕人;得到生命,也是因為這位受苦的耶穌。祂擔當憂患,使我們得平安、得醫治。為了拯救整個世界,祂必須走上十字架的道路。那我們呢?我們沒有第二條道路。教會若想影響世界、改變世界,就只能走上十字架的道路,甚至是犧牲的道路。所以,歸根結底還是代價問題。我們的主已經為我們付上代價,現在輪到我們了。我們準備好付上甚麼代價了嗎?復興大,代價就大。我們期盼神的大復興,我們就預備付出相應的代價。我們如何回應耶穌基督的犧牲呢?

讓我們到神的面前來禱告:我們尊重祂嗎?我們讓祂看見勞苦的功效嗎?我們能讓我們的主心滿意足嗎?我們在生活的各方面都尊重祂嗎?當我們禱告的時候,求聖靈感動你,求主親自向你說話。如果你聽見了,不要消滅聖靈的感動,你向主說我在這裡,願祢的旨意行在我的身上。

結束呼召
今天早上我有三個呼召,要和大家一起來尋求神的心意。

第一個呼召是神向眾人說的。主耶穌不單要人起來做祂的門徒;門徒就是跟隨主、效法主、付代價。我們來思想,我們願意更多一點討主喜悅嗎?你說我已經尊主為大了,但如果主問你「你愛我比這些更深嗎?」你覺得你還有空間嗎?你可以嗎?如果你願意,聖靈這樣感動你,請你站起來,說「主我願意愛祢更多。」主我已經愛祢很多,但我相信我可以愛祢更多,我也願意愛祢更多。我用信心將自己放在主的手中。如果以前愛祢不夠,求祢幫助加添。祢願意嗎?

第二個呼召:我們也為主受苦。如果受苦了,我們心裡會不平、抱怨、不再熱心,甚至停止侍奉,我們還會到處責怪。讓我們來到神的面前說,如果有必要,我願意為祢受苦。如果祢感動我,我願意再一次起來侍奉祢。我可能能力不足、恩賜不足。但主能擔當;祂只問你願不願意為祂受苦。如果你願意,請你走到臺前。你說我願意為主多吃一點苦,不是我能,是我願意。我願意的心也是你賞賜給我的。

第三個呼召:你願意被神使用。神要祝福你。這個苦是化了妝的祝福。如果神這樣感動你,讓你出來全時間的奉獻,你就站出來。如果你願意回應神在你身上的呼召,請你進一步走到臺前。如果你願意跪在臺前,說你願意一生侍奉祂,全時間為祂宣講福音。你到前頭向主跪下,你願意一生交在神的手中。祂使你受苦,祂以後也讓你升高,神要你成為眾人的祝福。


講員: 呂紹昌牧師
傳譯: 湯鎮華先生
速記: 彭程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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