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福音將義賜給人,也帶來平安和喜樂。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怎樣救呢?「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一17)神把義賜給我們,讓我們稱為義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是甚麼意思呢?可以從以下四方面去看:
[1]神公義的性情──神的本性是公義的。
[2]神公義的行動──神作事是公義的。
[3]神給人公義的性情──人本來是壞的性情,罪惡統治的性情,神把義的性情給人。
[4]神給人公義的地位──我們本是不義的人,但神因耶穌的作為,宣告我們是義人!這好像法官的宣判,神把我們「算」為義的人。
《聖經》裏講神的義,在不同的地方,強調不同的意思;當我們講「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最適合的義的結論在(羅一至五章),就是因信而稱的「義」,是神賜給人的義;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是強調神給人公義的地位!神公義的性情,不在乎我信不信,永遠是公義的;神公義的行動,也不在乎我信不信。「稱義」是強調神把一個公義的地位給人,那是與我們信心有關係的;「神的義在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與我們的信心從頭至尾有密切的關聯,神給我們公義的地位與祂的性情有關,與祂的公義行動有關,因為神公義的性情和公義的行動,才可以給我們公義的地位!為甚麼可以將我們不義的人算為義人呢?因為神讓祂的兒子耶穌代替我們的罪而死,受了罪的刑罰,神才能把我們不義的人算為義人,所以神稱我們為義,把祂的義賜給我們,我們得着公義的地位,因為神作了公義的事情!祂本身是公義的,當我們有了神公義的性情,才能有神公義的生活;我們先得着神公義的地位,神公義的性情才能在裏面活出來。我們是因信稱義的罪人,所以是義人的罪人,神算我們為義,神與人之間有義的存在,人跟神才有正當的關係。甚麼是人與神有正當的關係呢?那就是神是主,我們信服神!一個人心中真誠的信服神,即使行為有不義,在神看起來是義人。亞伯拉罕,他的行為還沒有完全,但信神,神就稱他為義,他因信就被稱為義;同樣,以諾因着信被算為義,挪亞因着信被算為義,以撒、雅各因着信被算為義,摩西、撒母耳因着信被算為義……;許多許多因信被算為義的人,他們的行為並沒有完全,神是看人與神正當的關係,這關係就是信服神!一個人的行為好,如果他不信服神,拒絕神,在神看起來關係不正當,不正當就是不義。在亞伯拉罕時代,神是以信服來判斷義與不義;在摩西時代,神有沒改變方法呢?那時神賜下律法,猶太人就遵守律法;那些能夠遵守的人,他們認為是義人。到底方法有沒改變呢?律法總綱,最中心的意義是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申六5),就是真心信服、愛神,所以神賜下律法最基本的目的,是維持人對神的信服,而不是產生人對神義的關係。法利賽人的錯誤,就是靠行律法,希望產生與神義的關係。但能產生與神義的關係,不是靠自己行律法的義,乃是因信基督的義!猶太人在兩約之間,愈來愈強調律法,因為他們被俘虜了。他們的宗教有三大支柱:聖殿、祭司制度、律法書;被俘虜的時候,聖殿被拆毀了,祭司沒有到聖殿去服事了,只剩下律法書;所以他們在巴比倫及各地,就蓋會堂來專門研究律法書,本來作祭司的改作文士,宣讀律法,要求百姓守律法,後來文士愈來愈看中《聖經》的條文,仔細地去遵守規定,藉着遵守規定產生跟神義的關係,他們遵守律法非常仔細,不犯外面的口傳的律法,來避免犯律法的本身;比如飯前洗手,他們藉着許多的禮儀,演變成「如果不洗手吃飯,對神來說是不潔淨!」所以主耶穌責備法利賽人:「入口的不能污穢人,出口的乃能污穢人。」(太十五11)洗手吃飯不是律法書規定,只是口傳。甚麼是真正義的關係呢?那就是人真心信服神!這一種信服的心,神藉着祂的兒子耶穌基督來,要人真正顯出信服神!信服神的救法,信服神設立的彌賽亞,信服神差來的救主,信服這位神的兒子、天地的主。所以真正信耶穌,是從心裏信服耶穌是救主、天地的主,接受耶穌拯救我們脫離罪惡,接受耶穌做我們生命的主宰。信耶穌是復活的、替我們死的主,耶穌死而復活,到我們生命中來作主。如果你真正的這樣信服,這就是與神正當的關係!當我們與神有正當的關係,這義就不是名稱上而已,而是真實存在的關係。我們今天不再作神的仇敵,而是作神的兒女,我們雖是有罪的人,但現在神藉着耶穌基督的死,赦免我們的罪,給予我們一個新的關係,那就是兒女的關係,我們成為真實的義人!不是我們的行為完全,乃是關係已經正常,這樣算為義人,是因着信!「信」,不單是頭腦知道一點神的道理,「信」是真正信服耶穌基督。信神是公義的神,祂的忿怒臨到罪人;神是慈愛的神,祂的恩典拯救罪人(羅一19-20)!神是宇宙萬物的主宰,主宰宇宙的存在、規律;神給人良心的功能,也給人永恆的羨慕,這是神存在的明證。我們相信創造的神,相信神是公義的、慈愛的神,但停在這裏還不夠使你真的信服神,就要信服神智慧所涉及的救法,神藉着《舊約》眾先知所預言的彌賽亞,這位彌賽亞就要藉着童女降世,長在卑微的人間,還要成為被殺的羔羊!彌賽亞要從死裏復活,升上高天,要掌權作王;這是眾先知書所預言的,這位彌賽亞就是耶穌基督,神的兒子!「耶穌基督」代表兩面的意思:「耶穌」這一個詞是救主的意思,耶穌就是《舊約》裏面的約書亞,約書亞的意思就是耶和華的拯救。「基督」就是君王為主的意思,希伯來文是彌賽亞,彌賽亞是受羔者之意;《舊約》有三種人就職要受羔:祭司,先知,君王。神在先知書預言:有一位完全的先知、君王要誕生,祂來是真正把恩典帶給人,把人帶到神面前;這像祭司的功能,把神的話語帶給人,帶人去認識神;這又像先知的功能,要代表神在人心裏作王,要讓人接受神的統治,那就是真正的君王。誰代表神作王呢?就是三位一體中的聖子到地上來,聖子就是神在地上作王!現在我們信服耶穌,信服基督,不要把耶穌和基督分開來講,耶穌就是基督!許多人只要耶穌,不要基督;有人要耶穌替他死,但不要耶穌作他的王,他的人生不讓耶穌作主。我們不可以這樣,耶穌的死與復活要連在一起的,你要信耶穌,就要信這位復活的主(羅十9)祂是榮耀的君王,在我們心裏掌權!《太、可、路》強調神的國臨到,神的國臨到與我們的關係,就是神的福份臨到我們。怎樣臨到呢?那就是神在你心中作王!神的國就是神的統治,神的王權;神在甚麼地方統治,神的國就在那裏!神藉着耶穌基督來地上,宣傳天國的福音,勸人悔改,使我們的心讓神作王,讓神統治。耶穌說:「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太五3)甚麼叫虛心的人?就是心靈中無依無靠,完全依靠神、仰望主,讓耶穌在裏面掌權;如果你真的心裏悔改,讓耶穌在心中掌權作王,我們就與神的國有份。這樣的心態,是真正信服耶穌的意思。我們信耶穌的人,要像《約》所講,要「信入」於耶穌。「信」這個字在《約》中講了三十六次。多馬由於沒有親身摸耶穌釘痕的手,所以不信;過了幾日,耶穌向多馬顯現,叫他過來摸,多馬卻不敢摸,他說:「我的主!我的神!」耶穌對他說:「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廿28-29)耶穌不但是在十字架上替我們捨命的救主,祂也是死裏復活、升上高天、統管萬有、賜人生命的主。如果你信服耶穌,這樣接待耶穌,讓耶穌到心裏作主,你就是蒙神稱義的人。從《聖經》中最少有兩個基本的意思:
1.「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約一12)
2.「你若口裏認耶穌為主,心裏信神叫祂從死裏復活,就必得救。」(羅十9)
你接待、求告這樣的主,就必得救!就必被神稱為義,就成為因信稱義的人!不單把祂請到心裏來,將你自己交托祂!信託祂!亞伯拉罕信託神,神怎樣說,他就怎樣信,他信叫死人復活的神,使無變有的神,相信神的應許不會錯,他真正尊這位神為自己的主!保羅說:「在萬國之中叫人為祂的名信服真道。」(一5)信而順服!耶穌是我們的主,因此神就接納我們,赦免我們的罪,給我們新的關係,作神的兒女。因着我們的信,被神判定、宣告為義人,宣告的同時,我們與神有了正確的關係,這正確的關係是實在存在的,「信」不是我們的功德,「信」是神的道傳講出來,聖靈在心中感動,神在感動我們的心。我們被神判定為義人,與神和好,跟神之間有了平安。今天的世界不平安,根本的原因是與神失去了平安!人離開神就被魔鬼轄制,自己內心不安,家庭不安,人與人不安,社會不安,國與國不安,所以平安的源頭是人跟神和好。我們得罪了神,但神愛我們,神主動與我們和好,主動派耶穌來作挽回祭,然後派使徒傳和好的福音,勸人與神和好,還要去求與人和好。神太偉大了,這就是福音!神天天作我們的朋友,這是知心的、互相扶持的朋友。神和摩西是面對面認識的朋友;跟神關係好的人,與神一定是好朋友,這是平安的源頭!人生最少有一知心朋友,我們不但藉着主耶穌基督,與神和好、以神為樂,更與神為友!「人的心靈有一個空處,只有神能滿足。」這話是第五世紀,最有名的基督徒奧古斯汀說的,他年青時生活放縱,沉迷罪中之樂;他媽媽是基督徒,天天為他祈禱;在他卅多歲時,聽到一位很有名的主教講道,很受感動,決心不要為肉體安排放縱私慾,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後來他成了傳道人,寫了一本很有名的書認罪《懺悔錄》,這書的第一句話就是最有名的禱告:「神阿,你是為您自己來創造人類,人類除非找到您,心靈沒有安息!」真正的平安,真正的喜樂是從神而來,當我們因信稱義,與神和好,和神作了好朋友,神在我們心裏,神引導我們的人生,才有真正的平安,真正的喜樂!親愛的朋友,要享受真正的平安與喜樂,就要天天跟耶穌!祂願意作你的朋友;你思念祂,讀祂的話語,默想祂,與祂談話,就能享受心靈的平安,神所賜的喜樂!
講員: 黃子嘉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