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屆 研經會 第4講

第四講  救恩的功效

經文: 羅馬書 5:1-11

在《羅馬書》一章中保羅說,若我們要蒙恩,必要得著神所接納的正義。若那正義不按著神的標準而定,人就不能在神面前被稱義。人稱義只單憑著我們相信耶穌。(羅四)末後,保羅指出亞伯拉罕被稱義,因著他信神,並非他有甚麼好處,亞伯拉罕如何被稱義,我們也因此被稱義。然而亞伯拉罕又如何相信神呢?有時我們對信心有個模糊的觀念,「相信」就是在意志上,下了一項決定,我們決定了相信,便去相信,或許我們對所相信之事也沒有把握,也不曉得它是否真確。若那事情已有憑據,確知其為真的,我們何必仍要相信呢?其實,就聖經所言,信心並非如此。

 

(約廿30-31)說,約翰將耶穌的神蹟紀錄在《約翰福音》中,為要叫人知道神的作為,叫人知道耶穌是神的兒子。若《約翰福音》並無紀錄此等神蹟,我們大可因著沒證據而不相信。約翰將證據放在人前,顯明耶穌的能力,祂掌管一切,只須單憑一句話,就能使水變為酒,能令死人復活。這樣,人們還不去相信耶穌是基督,他們便承擔不信的責任來。若我們根本沒有證據,我們大有理由不相信耶穌是基督。若然有清楚的證據擺在面前,我們就去相信,跟前所言之「信心」, 有著重要的分別;耶穌令水變酒,五餅二魚變成無數的糧食,但並不等於耶穌便是神的兒子。物質無從證明耶穌,但從神的啟示中,卻給予我們足夠的理由,我們看見了此等理由,我們無從拒絕,諸天述說神的榮耀,人不能不去承認神的存在,但我們不能利用諸天的形象,來證明神秘的力量。亞伯拉罕知道神乃是從無變成有的神,叫死人復活的神。能從無變成有並不就是神;但若沒有神的能力,就不是從無變為有;叫人復活並不就是神,但若沒有神的權威,就不能叫人復活。亞伯拉罕晚年生子,神所說的話得以成就,他豈可否認神的存在呢?

 

在我們的生活中,有不少事情不能用物質的方式來作解釋,從前我們不明白何謂犯罪,聖靈感動我們,讓我們知道得罪神就是犯了罪,讓我們知道自高自大也是犯了罪;就人而言,這是不大可能,為何我們得以知道?這是神給予我們的恩典。在我們尚未認識神時,心中充滿了憂傷、重擔,我們無從解決;聖經教訓我們可將重擔卸給神,祂為我們擔當了重擔,我們滿心平安,不再掛慮。我們經常經歷此等神的恩典,體味祂如斯偉大,但如果叫我們利用物質來證明神的外貌,不,我們無法用照相機拍下祂的相片,也不能藉錄音機錄下祂的聲音,然而我們經歷了神的作為,我們怎可再懷疑神存在呢?神不可用物質來作證明,但在生命中我們可經驗神的真實性。祂大有能力、權柄,又可幫助我們;從前我經歷祂的大能,若我們再遇上困難,神能否為我們解決這些難以應付的問題呢?保羅說亞伯拉罕知道神乃是一位從無變有的神,他深深信賴祂,神告訴他作成一件難以置信的事,祂說以他一百歲的高齡會生一位小孩,他的後裔會日益增加,亞伯拉罕深信不疑,不論是他自己或是別人,都不曾經歷此等事情,但他在靈裏的經驗知道這位神,對祂毫不置疑。當我們也曾經驗神的真實,並經歷無法擔當的困難,那時我們確信神可擔承這等超然的事情,幫助我們解決難題。

 

我很喜歡《約翰福音》所記載耶穌醫治瞎子的奇事。耶穌在安息日醫治他,猶太人為此逼迫耶穌,向得著醫治的瞎子盤問,問他:耶穌是否好人?他只將他的經驗向猶太人陳明,他說不知道祂是不是好人,但知道自己得著醫治。甚麼也不打緊,甚麼也不可改變他自己的經歷。今天,神在某個情況下曾向我們顯現,祂在重擔下將我們拯救出來,在軟弱中扶持我們,在憂傷寂寞中安慰我們。不論人們如何批評耶穌,我們只知一事,那就是在我們有需要之時,我們得著祂的幫扶。我們需要此種有根、有基的信心,認清耶穌、相信耶穌。

 

保羅在第五章說我們在生活中,神讓我們經歷一切的豐富。他舉一些例子,道出信徒信主後的好處,經文中並無將全部的好處都說明出來。若我們能經歷此等好處,在生活中再遇上考驗時,我們站立得住,在軟弱中得力量,在困難中得安慰。

 

(羅五1)中「和好」一詞與其他經文中「和好」一詞有點差異,此處保羅顯然選用一特別的詞語,意思是「與神相和,和平」。我們因信稱義,在神面前得著和平或平安。這是神與人之間基本的關係。在相信主之前,我們與神相互為敵,然而被稱義後,彼此的關係得著改變。我們常誤解在主裏得平安,乃指外在環境上而言。但聖經所言之「平安」,則為人心靈在神面前所得的福氣。從前我們與神為敵,犯罪的人來到主的跟前,只可得著刑罰,未能得享平安,但主耶穌為我們成就救贖,扭轉了敵對的神人關係,我們與神相和,因此我們在生活經驗中得享平安。我們受環境的影響,心中滿有掛慮,無所適從,然而神已將最好的賜給我們,甚至祂的獨生子也為我們受死,祂為我們預備了一切好處,我們尚要擔心甚麼呢?即使我們遇上陌生的環境,碰上困難的事情,但神掌管一切,將最好的賜給我們,我們大可在神面前享受內心的平安。

 

另一方面,我們是在恩典中(羅五2)。「恩典」一詞,不是單指某一些事情,保羅取用這詞語,乃是指完全的、恩典的環境;神將我們擺放在「恩典」的環境裏,週遭滿有恩典,我們在生活中所需,神早已作預備;我們有軟弱,神又早有安排;我們心存懼怕,心感孤單,神亦滿有恩典,足以解決問題。不論我們遇上甚麼困難,只需到神的跟前,支取恩典,祂可滿足我們一切的需要。我認識一位基督徒,他在信主前跟兩、三位基督徒一起生活,他們經常在危險的情況下為主作見證。有一次,他們遇上了考驗,幸虧困難得著解決。未信的人耳聞目見他們的生活,體味他們心中的感受,感知他們對神的態度,神在意料之外給予他們極大的幫助;為此,他也決志信主。信主後他遇上不少困難,神也賜他恩典。

 

「並且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羅五2),保羅藉此表達了兩種情況,一方面若我們身處於恩典中,即使遭逢患難,也可滿心喜樂,因我們深信這也是神所賜的恩典,這也是神的旨意,我們仍要感謝主。另一方面,若我們曾經歷豐富的恩典,我們不單在患難中感到歡喜,也為著困難而歡喜。神為著建立我們屬靈的生命,祂賜我們考驗,患難生忍耐,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盼望不致於羞愧。神賜我們患難是為著我們的好處,為此我們滿心歡喜感謝。我們並非自找苦頭,自以為義,而是我們經歷考驗,從而建造生命。為著此等考驗而發出感謝。有時,我們會傾向於以物質、肉體的好處來視作神的恩典,神定然會將好處賜給我們,但為了我們屬靈生命的好處,神讓我們經歷患難,保羅所用的「患難」一詞,是指著從外在而來的患難,他說若有此等患難臨到我們身上,我們為此而歡喜,為此而感謝, 因此等患難是為著我們屬靈生命的好處,而且這也是神的恩典的一部份。

 

我們不單在患難中滿心歡喜,也為我們生命的患難而歡喜,神允許我們遇上困難,都為了我們的好處。亞伯拉罕對神滿有此等信心,神便稱他為義,神也以所有具有亞伯拉罕這般信心的人為義。求神賜我們擁有這樣的恩典。


講員: 鮑會園牧師
傳譯: 陳黔開牧師




版權聲明
大會現場速記只供信徒溫習用,全文未經講者過目,版權屬港九培靈硏經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