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屆 研經會 第3講

第三講 苦難中的喜樂

經文: 哈巴谷書 3:1-19

當你讀到本書第三章的時候,有沒有一個感覺,發現先知對神的態度,與第一章的時候完全不同了。進入第三章,是喜樂的一章;先知從發問題到順服神,他沒有問神為什麼。他在痛苦中有歡欣、有快樂。

在第三章裏面,先知禱告的態度,有幾點值得我們注意的:

一、謙卑的態度

他在第二節說:「耶和華阿!我聽見你的名聲,就懼怕。耶和華阿,求你在這些年間復興你的作為,在這些年間顯明出來;在發怒的時候,以憐憫為念。」這話正可表明他的謙卑態度,他沒有靠自己,沒有為自己求什麼。他的心思,集中在神的聖潔和偉大方面。

基督徒禱告,常缺乏謙卑的態度,甚至祈禱時向神討價;注力集中在自己的要求上,作有條件的禱告。但,先知來到神面前,伏服在祂腳前,沒有為自己求什麼,也沒有求神把苦難拿去;他聽見神的名字,就懼怕。今日在教會中的信徒,也應該有這種態度。

二、敬畏神的心

先知聽見神的名字就懼怕,但這種懼怕不是為了拜偶像獻長子的害怕神,乃是事奉祂,敬畏祂而畏懼祂。

三、先知的祈求

先知祈求什麼呢?他沒有求神將苦難挪去。他反而祈求神說:求你在這些年間復興你的作為。換言之,神既准許仇敵來攻打我的國家,乃是神的美意;願神懲治我們之後,再復興我們。

「這些年間」是指受痛苦,受逼迫的時候。他求在自己的國家中,成就神的旨意,他關心神的計劃和神的工作,卻沒有關心到自己的利益和工作,但求神藉苦難成就祂的計劃。

我們的祈求卻與先知的祈求相反。當苦難臨到時,我們會求神將苦難挪去。這種祈禱是不成熟的祈禱,也是不信靠神的祈禱。基督徒要關心神的計劃和工作,當苦難打擊發生時,應要祈求神「在這些年間復興祂的作為。」求神藉著苦難,「復興祂的作為在我身上」,除此以外,我們不應有別的關懷了。

我住的地方,離開蔡蘇娟姐妹寓所不遠,開車半小時可達。所以我常有機會去探她。當我進入她的暗室之後,感受到的是神,是光、是心靈的滿足。她時常這樣說:「我躺在床上四十多年,從無問神為什麼?我只有一個問題問神:神阿,你要在我身上作什麼?」

我不知在座弟兄姐妹,有沒有生活上的難處?疾病的纏繞?所愛的人患了不治之症?在家中沒有喜樂,夫婦是否不和?但我們來到神面前,要像先知的態度一樣,求神藉這些苦難成就祂的計劃。

這一次我回到香港和東南亞事奉神,曾經受過神的對付。我答應過神回來遠東事奉,事後我覺得似乎對神的答覆是錯了,我想到環境、兒女、工作、居住的地方,師母的那一份工作,心裏起了惆悵。本來在去年就要回來的,但心中一直掙扎,掙扎不捨得離開自己的崗位。然而神有方法對付我,祂用苦難加在我們身上,起初,我像先知哈巴谷一樣,求神拿去我身上的苦難,我不明白神的旨意。神藉著苦難,趕我回到遠東。

哈巴谷書第三章,在信仰上能夠幫助我們。這一章講到神曾在以色列民族中的所作所為,神從提幔而來。先知在祈禱中,忽然想起神非常愛祂的子民,帶領他們過紅海,四十年在曠野,過約但河,進入應許的流奶與蜜之地。神在以色列人中施行恩典,叫先知大得安慰。

哈巴谷先知的信心,有事實作為根據,他看到神在他國家中所做的工作,給他很大的信心。因此,基督徒也應該用這個原則,想到神在我們身上所做的工作,就能克服對神的懷疑了。

有一位弟兄,忽然遭受很大的打擊,精神上和物質上受極大的痛苦。因此,對神起了懷疑,他也埋怨神,說神不愛他。我對他題及神不變的原則,勸他祈禱,等候神。並問他說:「弟兄!你幾時得救的?」他答:「十年前。」我再問他:「你能否將你得救的經過講給我聽?」他答:「我是個大罪人,我的得救實在是一個大神蹟。」於是他把得救的大神蹟告訴我,並且他一連講了四、五個信心的經歷,忽然之間就醒悟過來;睜大了眼睛,因為他已經驗到神的慈愛和信實。最後我對他說:「你這次雖遭遇苦難,神沒有理由不愛你的。」他答:「是啊!」

哈巴谷先知從過去的事,再從自己實在的經驗,恢復了對神的信心。

一個信靠神的人,雖落在百般試煉中仍要以神樂。喜樂是神所賜給我們的,並非是我用勞力賺回來的;喜樂是神給每一個基督徒的禮物。無論落在任何環境中,都應當以神為樂。

在任何環境中,都不要失去喜樂,神是信實的。在絕對痛苦時,請採用哈巴谷先知所持守的態度,仍要因耶和華歡欣,他說:「雖然無花果樹不發旺;葡匋樹不結果,橄欖樹也不效力,田地不出產糧食,圈中絕了羊,棚內也沒有牛;然而我要因耶和華歡欣,因救我的神喜樂。」以色列人多數務農,以務農為生。雖然地裏不出產,甚至牛羊也絕種了,落在這個環境中,先知對神說:「我要因耶和華歡欣,因救我們的神喜樂。」這就是哈巴谷書的信息。

瑪拉基書:一個離開神的心所發的怨言
 


講員: 張子華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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