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屆 研經會 第3講

第三講  努力的方向──同心合意的事奉

經文: 腓立比書 2:1-4

保羅寫腓立比書的目的,就是勉勵腓立比的弟兄姊妹,要在生活中表明生命的道。生命若失去見證,一切的工作也失去果效;因此,在第二章中保羅提醒信徒要同心合意完成基督的使命。

「腓二2」在中文聖經的繙譯上,好像是表達三個不同的思想;但實際上保羅要表達的只有一個中心要旨:同心合意興旺福音;也是整卷腓立比書的中心思想。

腓立比教會熱心於靈命的追求,其生命亦有長進,難道他們中間還有不同心的事情發生嗎?「腓四2」描述友阿爹和循都基兩位熱心愛主的女執事,她們與保羅一齊為福音勞苦。可能在生活中亦有很好的見證,既然如此她們又怎會不能同心合意地事奉呢?在今日的教會裏,我們也常常看見弟兄姊妹不同心的現象;雖然大家都熱心事主、追求成長;在大事上沒有失見證,但在小事上卻時常鬧意見。有時可能因著不同的看法、不同的性格、不同的背景或不同的做事方法而導致不同心。求主幫助我們不要讓小事攔阻同心合意的事奉;不要太介意別人的性格是否率直、保守或做事是否快、慢;要緊的是努力追求、同心合意地傳揚福音。這裏保羅提出之兩方面是值得我們一齊努力的方向。

(一)愛心相同

「腓二1-2」「所以在基督裏若有甚麼勸勉,愛心有甚麼安慰,聖靈有甚麼交通,心中有甚麼慈悲憐憫,你們就要意念相同、愛心相同,有一樣的心思,有 一樣的意念,使我的喜樂可以滿足。」這裏的「意念相同」和「有一樣的意念」都是副詞,用作形容追求「愛心相同,有一樣的心思」的態度;換句話說,保羅要信徒努力追求的不是意念相同,而是愛心相同,目標相同;有一樣的愛心,有一樣的追求方向。

「愛心相同」是指甚麼呢?是提醒我們要同樣地愛主、愛教會或愛使徒嗎?但經文中卻沒有勉勵我們如何愛主,只在第5節勸勉我們當效法主耶穌謙卑的榜樣。因此,這裏的「愛心相同」很可能是指弟兄姊妹之間要有相同的愛心;若我要別人怎麼愛我,那我就要怎樣愛別人;否則的話,我根本沒有要求別人愛我的權利。作傳道的,不能因傳道的身份而要求得到多點愛;平信徒也不能說因不懂得如何表達愛心,或者對教會沒有歸屬感而不去愛。我們要在教會得到愛,那麼我們就要先付出相同的愛;若果我們不拿出自己的愛心,卻單要求別人來愛自己,可以說我們根本沒有這個權利。整個教會要同心合意的事奉,首先要建立的就是「愛心相同」,學習在教會中主動表達愛心。

(二)一樣的心思

這裏的「心思」是指心中所掛念的、思想中看為重要的事情。也即是我們生命中所追求的方向及目標。教會中弟兄姊妹的心思若不一樣,彼此追求的目標若不一致;那麼就無法完成同心合意的事奉。例如說在教會裏有人看重團契,有人看重詩班,有人看重主日學;每個單位各顧各的,彼此沒有連繫;甚至互相指責對方,這樣的事奉又怎能稱得上「同心合意」呢?

有一樣的心思,即追求同一的方向,這是本段經文的中心思想。但基督徒應該追求的方向是甚麼呢?「腓二15-16」講得很清楚:「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神無暇疵的兒女。你們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這就是我們整體追求的方向和目標,我們所努力的也只是為了這件事。既然教會有了同一的方向,同一的挑戰;那麼即使彼此看法不同,意見不同,但思想還是相同的。撒但攻擊教會的最好方法,就是使教會失去同一的目標和方向,因此我們要時刻保持「一樣的心思」。

早期教會的修道士,為了更好地親近主而放棄許多的權利或享受;甚至連個人的婚姻也給放下了。既然他們有了清楚的方向和堅定的心志,那麼在一起事奉必定是同心合意的;但事實上卻剛好相反:他們常常為著眼前的小事而發生爭執,甚至彼此對抗;眼前的小事使他們失去共同追求的方向。取而代之的,是地位、權利、名譽的爭奪。在今天這個世代,我們同樣也需要有清晰的追求目標,否則的話,也必定會失去合一的見證。我們是為了甚麼來參加教會事奉呢?是單為了交通, 分享等目的嗎?我們的前面若沒有一樣的挑戰,那麼我們的生活就一定失去方向;只有共同面對同一的挑戰,追求同心合意的事奉,我們才能衝破困難;在這世代中如同明光照耀,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

存心謙卑

「腓二3」「凡事不可結黨,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只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教會的事奉若是為了貪圖虛浮的榮耀,同心合意是絕對沒有可能的。在一間教會裏有兩位女執事,開始時只是彼此間有點小誤會,後來一年多時間大家互不理睬,也沒有說話。結果雙方均漸有悔意,但為了虛浮的榮耀;雙方互不相讓,大家都不肯謙卑下來,不肯主動地先向對方打開話題。「貪圖虛浮榮耀」的事奉,是絕對不能同心合意的事奉,更不是存心謙卑的事奉。

有時候,謙卑是所有基督徒品格中最難學的功課,但我們若是為了追求同一的目標,而且又真正體會到主耶穌赦罪之恩典;深深感受到自己生命的不配,竭力追求作長大成熟的人。這樣,我們才能學會謙卑的功課;因為只有愈長進的人才愈謙卑,使徒保羅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在哥林多前書,保羅自稱他是「使徒中最小的,不配稱為使徒」「林前十五9」,這是謙卑的表現;後來他屬靈生命再長進了,他不僅自覺是眾聖徒中最小的;更承認「在罪人中是個罪魁」。(提前一15) 由此可見,愈經歷神的恩典,生命會愈長進;我們就愈覺到自己的不配。既然主這樣愛我,我又有甚麼可以誇口的呢?別人看不起我、不尊重我、又有甚麼關係呢? 我是個卑微的人,別人尊重我與否,並不影響我在神面前的地位;更不影響我自己應該努力追求的方向。

保羅在本段經文中,提出三方面是基督徒應該追求的,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同心合意地事奉!


講員: 鮑會園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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