腓立比書從第二章開始就解釋如何在生活中追求完成神的旨意,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以生命來傳揚神的道,這不單是保羅對腓立比信徒的訓勉;也是我們今日的使命。
本段經文看似很特別,與保羅其他的教訓並不相符:「當恐懼戰兢,作成你們得救的工夫」(二12下)得救不是本乎恩又因著信嗎?人怎能作成得救的工夫呢?保羅已在加拉太書再三提醒信徒「既靠聖靈入門,如今是靠肉身成全麼」(加三3)意思是指救恩完全是神的工作,人在「得救的工夫」沒有任何的功勞,一點也幫不了神的忙;人不能藉著任何方式來賺取救恩,甚麼時候人若要以自己的善事、功勞自誇,或者要靠律法稱義,那麼他就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加五4)。既然如此,這裏「得救的工夫」又指的是甚麼呢?
(一)見證主
首先,我們先思想一下「救恩」的真正意義。基本上來說:「救恩」包含與神、與人兩方面的關係,而且這兩種關係是相對的。在與神的關係上來說:「救恩」是指罪惡得赦免,將來不受刑罰,得著永生的盼望等等。這方面的功勞完全是藉著耶穌作成的;人在神面前只是蒙恩的罪人而己,沒有任何的工夫可做,也沒有任何的功勞可誇;但在與人的關係上來說,「救恩」則是指重生得救的表現;或者說一個得救的人,在人面前活出得救的見證來。在生活中追求聖潔,吸引人到主面前來,這就是人應當努力完成的工夫或使命。保羅在提多書中說:「祂為我們捨了自己,要贖我們脫離罪惡」(二14)這是指第一方面說的,然後他又補充:「潔淨我們,特作自己的子民,熱心為善」就是指第二方面說的。既使我們蒙了救恩,就當有蒙恩的表現,許多時候我們明白第一方面與神的關係,但卻忽略第二方面對人應付的責任。保羅就是勉勵信徒要在這方面積極追求「恐懼戰兢作成得救的工夫」。
有的時候,我們過份注重將來的救恩,來生的福氣,而忽略現在的救恩、今生的福氣;結果造成雖然得救,但屬靈生命卻很幼嫩、生活異常貧乏的現像。這也是羅馬書第八章所說的,我們要追求得著「兒子的名份」。中國人不大著重名份,認為「有名無實」沒有用;但聖經中的名份卻是代表著屬靈的福氣,名份若失掉了,福氣也沒有了。舊約以掃把長子名份賣給雅各後,雖然他事實上仍是長子,但卻失去長子應有的福份。今天我們藉著耶穌的救恩得著「兒子的名份」,是否享受神兒子的福氣和喜樂呢?同樣,很多基督徒雖然已經得著救恩的事實;但卻沒有享受到救恩的福氣。整天為家庭、工作掛慮、擔憂,心中沒有平安,臉上也沒有喜樂......。保羅提醒我們要在這方面樍極地追求,不但有得救的生命,更要有得救的表現,「恐懼戰兢,作成得救的工夫」就是指得著救恩的福氣,追求聖潔的生活。
為甚麼我們的生命若不「恐懼戰兢」地努力追求,隨時會失去聖潔的生活及見證呢?主要的原因有兩方面:一是外在的敵人,二是內在的敵人。
(1)外在的撒但:撒但對基督徒的攻擊是厲害的,牠隨時找機會來試探、控告我們;牠知道我們的強弱之處,要在我們的軟弱上叫我們跌倒。有的人在某方面可能特別剛強(例如:不吸煙),但不等於在其他方面也是同樣剛強:有的人很溫柔,但缺乏愛心;有的人有愛心,但缺乏謙卑;有的人謙卑,但缺乏容忍的心。不要以為生命的某一方面得勝了,就忽略了其他方面的儆醒,要隨時小心,免陷入撒但的試探裏。
(2)內在的老我:保羅做了幾十年的基督徒,還這樣慨嘆道:「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若我去作所不願意作的,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裏頭的罪作的」。(羅七19-20)可見老我是多麼可怕!許多時候,我們的事奉工作表面上確是做得很好;但內心卻沾沾自喜,驕傲不已;甚至以此來顯出別人的不是,高抬自己。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我們的工作表現是很好,但動機卻是錯誤的。要隨時防備老我的攻擊,不要給它任何表現自己的機會;「恐懼戰兢作成得救的工夫」。
(二)順服主
「這樣看來,我親愛的弟兄,你們既是常順服的;不但我在你們那里,就是我如今不在你們那里,更是順服的。」(二12上)這段經文的原意不是稱讚,乃是命令;而在中文繙譯裏有兩個「順服」,但在原文中只有一個,因此這樣的繙譯可能更貼切一點:「你們應當順服,我在那裏是要這樣;我不在時也要這樣」。順服不是做給別人看的,其目的是建造自己的屬靈生命,既是為了建立自己的生命;那麼我們就不應只做表面的工夫,只有眼前的事奉。在世俗社會,許多人為了得到上司的欣賞,就努力做好表面的工夫。因此,作工的需要督工,沒有監督就不作工;學生需要舍監,沒有監察就不守規矩......。這些都是世人做事的態度, 基督徒卻不應該這樣;我們當「恐懼戰兢作成得救的工夫」,無論在任何環境下,都要過著完全順服主的生活;叫我們的生命因此得以建立。
(三)渴慕主
「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裏運行,為要完成祂的美意。」(一13)這裏的「立志行事」就是指追求救恩、建造屬靈生命的工夫。「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裏運行」表明是神主動來感動我們去追求祂,不是單靠我們的決心,或者自己的力量,為的是要完成祂的美意。在得救的事上,我們不能靠自己的功勞;同樣,在屬靈追求的事上,我們亦不能靠自己的努力;乃是主感動我們的心。雅歌書第一章很生動地描寫所羅門王與書拉密女的關係;這裏的君王可以代表耶穌基督,而女子則代表追求的基督徒。當書拉密女面對面看見所羅門王的美好,內裏就產生愛慕、追求的心,但當她願意與王親近時,卻又發現環境、家庭成了她的攔阻。於是他對王說:「願你吸引我,我就快跑跟隨你。」屬靈生命的追求也是一樣,是神藉聖靈主動吸引、感動我們,叫我們立志行事都成為神的美意。使我們的生命能完成神交托的使命,因為聖靈的能力在我們心裏成了追求的動力、生活的力量。
既然聖靈是我們的力量,甚至遠勝過我們的力量;那麼我們的生活還得努力追求嗎?聖靈作事有一定的原則和方法:雖然祂能幫助我們過聖潔的生活,但祂不勉強我們,不違背祂自己的旨意。聖靈若任意發揮其力量,人是擔當不了的,正如使徒行傳第五章的亞拿尼亞和撒非喇因欺哄聖靈而遭殺一樣。聖靈所用的方法是感動我們的心,當我們願意把主權交出多少、順服多少,聖靈的力量也就發揮多少。舊約創世記中,羅得在所多瑪、蛾摩拉城接待兩位天使;而城裏的壞人就來攻破房門,就在羅得跟他們理論之際,天使把他拉到後面,結果問題就解決了。請留意當羅得願意順服天使的命令而退到後面,天使就發揮其能力;否則單靠羅得一己之力來抵擋,就一定失敗。
我們屬靈生命追求聖潔也是一樣,甚麼時候我們願意完全順服聖靈的掌管,甚麼時候就能經歷聖靈的力量。聖靈不僅重生我們,更要賜予屬靈的福氣,幫助我們經過敵人的攻擊和老我的試探;在我們的生命作成得救的工夫,成就神的美意。
講員: 鮑會園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