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屆 研經會 第5講

第五講 天父的兒女

經文: 哥林多後書 6:1-7:16

兒女與父母有密切的關係,生命從父母而來,所以生出來像父母。保羅說,我們今日作天父的兒女,我們的生活應在那一方面像天父呢?作兒女的,在父母前有極大的權利或享受大的福氣,是外人不能得着的。

 

保羅勸我們不可徒受神的恩典,我們既蒙了厚恩,我們的生活就應該與所蒙的恩相稱,才不會虧負神。保羅在經文中,提到若有以下幾種的生活表現,就等於徒受神的恩典了。

 

一、知道神一切恩典和救恩的意義

 

聖經教訓作基督徒的,要清楚明白神的救恩是怎麼一回事。若這些只是頭腦的知識,便與生活沒有關係;知道神的恩典,而沒有去體驗它,就是徒受神的恩典了。

 

二、相信基督並知道拯救的恩典

 

在生活中若不能把神豐富的恩典表現出來,他的生活是沒有影響力的。人的生活分兩部份:一是屬靈的,靈魂不再被定罪;離世之後,不經地獄而上天堂。另一是屬世界屬肉體的家庭生活,他所做的一切,與屬靈的事沒有關係,兩者互不相干。如果一個人信了耶穌,得救了;他的生活卻與未得救的人完全一樣!那麼,這個人便是徒受神的恩典了。

 

三、生命沒有長進

 

哥林多教會中有很多人,徒受神的恩典!他們知道得救的整個意義,和脫離死亡得永生;生命要長進,要過聖潔生活,結果子榮耀神。他們都明白了,卻不願去行;生活沒有長進的表現,而且時常過着失敗的生活。甚至一次又一次地,來到主面前流淚悔過祈禱,得着主的安慰和主賜力量;但下次又失敗了,原因是屬靈的原則在他生活中不能起作用。這種人也是徒受神的恩典。

 

哥林多教會有三種人徒受神的恩典,那麼要怎樣做,才能勝過這種徒受神恩典的生活呢?保羅在此提到幾件事,我們必須去做的。

 

一、經常體驗神的恩典

 

耶利米先知說到神的恩典,每一日都是新的。保羅說:「在悅納的時候,我應允了你;在拯救的日子,我搭救了你。看哪,現在正是悅納的時候,現在正是拯救的日子。」這句經文在佈道會時,常被人引用,鼓勵人抓住機會得拯救。但保羅解釋這經文,卻有更深的意義。哥林多信徒都是已得救的人,「拯救的日子」應譯作「救恩顯現的日子」。指神拯救的一切好處,現在在你的生活中發生作用,並在生活中表現出來。現在經驗救恩的工作,而表現出能力來。救恩現在在你生活中發生作用,救恩並非過去的事實。有這經驗的人,便有大喜樂,大福氣。

 

基督徒的生活,切勿靠得救那時的經驗過生活,但很多基督徒卻如此。今日沒有經驗神的恩典,以致無法過得勝的生活。遇上的試探便無法招架了,而完全失敗了。神的恩典每一天都是新的,所以我們要親自去,天天經驗神的恩典;這樣,我們的生活便會被神悅納。

 

二、過屬靈的生活永遠要用屬靈的方法

 

對於屬靈的事,永遠要用屬靈的原則,解決屬靈的問題。從(林後六4)開始,保羅說到生活中經受許多苦難和困苦,或受攻擊和欺騙。這種困苦和壓力,在人看來,是又大又難的擔子。保羅在這種情形下,仍然用基督徒的標準和方法去幫助人;他所用的兵器是仁義,在左在右。這句話「仁義的兵器在左在右」很難翻譯,保羅說,對方用窮困、逼迫、毀謗為武器攻擊我;我卻用神的仁義,握在左手和右手中與仇敵作戰。我們在生活中若用這原則和標準;過天父兒女的生活,就不會失敗。

 

有人為了達到目的,而不擇手段,可惜今日有許多基督徒也採用這種方法;為了要達到目的,用什麼方法也不在乎了。好像請人來禮拜堂聽道,竟用欺騙對方的方法,這是很錯誤的。基督徒的目標很高,所以用的方法要與目標相稱。即使人家受欺騙,人家也會發覺的,這樣我們如何在基督台前交帳呢?我們作神工作的人;一定要用誠實的方法去完成,否則便不能蒙神賜福。

 

主受撒但試探時,撒但帶祂上了一座最高的山,將世上的萬國,與萬國的榮華,都指給他看。對祂說:「你若俯伏拜我,我就把這一切都賜給你。」(太四8-9)這句話用我們的話是這麼說:「你到世上來做什麼,豈不是要將世界奪回交給神麼?」主說:「不錯!」撒但問:「用什麼方法?」主答牠:「十字架。」於是撒但對祂說:「釘十字架不好受,我給你的方法,要比上十字架容易多了;只要你拜我,我便把世界賜給你。」主對他說:「撒但退去吧!因為經上記着說,當拜主你的神,單單要事奉他。」做屬靈的工作,如目的不堅定是不行的。

 

三、從憂愁中生出懊悔來

 

保羅說:「依着神的意思憂愁,就產生沒有後悔的懊悔來,以致得救。但世俗的憂愁,是叫人死。」(林後七10)保羅說你們要按着神的意思來悔改,叫你們聖潔,便在試煉中得救,脫離捆綁。唯一的方法,是向神悔改。

哥林多的信徒,由於悔改了,心裏便充滿喜樂,同時神的心也得着喜樂。因有悔改的心,整個屬靈的情況都改變了!在試煉中不會失敗,因而得救,脫離捆綁。

 

在神面前悔改,每一個基督徒都應該有這個經驗。但很多人解釋悔改只是一次的經驗,指在信耶穌時一次得救的悔改;信主後不悔改的基督徒是失敗的基督徒。所以基督徒對於在神面前的悔改,有幾件事是必須注意的。

 

一、基督徒犯錯後在神前應有悔改之心

 

悔改並非是一個動作,也不是在人面前和神面前痛苦一番;乃是在神面前的一種態度和存心,在靈裏重新經驗神的恩典。在神面前,人對罪沒有悔改的心,靈命就無法長進,生命便沒有轉機。所以失敗後要向神認罪悔改。

 

二、天父的兒女要過分別為聖的生活

 

天父的兒女,要遠離罪惡,過一個分別為聖的生活。(參看林後六12-18)我們與不信的人不相同,經上記着說:「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我就收納你們。」今天,聖靈在我們裏面,如果我們不聖潔,沾染污穢,那麼聖潔的靈,怎能在污穢的人身上彰顯出來呢?

 

我們要怎樣過分別為聖的生活呢?

 

首先,在我們的目標和思想中分別出來,心中的目標和意念要聖潔。

 

其次,在我們的生活行為上要分別為聖,要明白信主和不信主的,有什麼相干呢?特別在婚姻上,信與不信原不相配;不信的人,其生活沒有得救。所以在這事上要很小心。

 

在工作上,我們要與罪惡分離;不聖潔的工作方法,不能在基督徒的工作上有份。

 

在我們的生活中,不可有不聖潔的娛樂。

 

我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被神收納,作天父的兒女。求神保守我們,使我們的目標與崇高的生活相稱。


講員: 鮑會園牧師
傳譯: 陳黔開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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