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屆 研經會 第3講

第三講  隨處得勝的約瑟

經文: 創世記 37:1-36, 50:19-2025

聖經中的約瑟是一個得勝者,他無論作何事都是得勝者,因為他的一生都有耶和華的同在,是一個真正的得勝者。

 

約瑟的一生,可分為四個階段:

 

(一)在他居家的時期,即是他17歲之前的歲月。

 

(二)被賣在波提乏家中作奴隸之時期。

 

(三)被冤枉入獄作囚犯之年月。

 

(四)被升高,作全埃及宰相之時。約瑟的生平可從這四個主要階段來看。

 

現先從第一階段了解約瑟居家時,他的生活及見證。雅各偏愛約瑟,因約瑟為拉結所生;然而,問題是因雅各的偏心,就給約瑟帶來了許多禍患,約瑟不但沒有恃寵生嬌,還與哥哥一起牧羊。雖然約瑟得雅各偏愛,但卻有十個哥哥憎恨他,這使約瑟在家庭的處境非常困難。另一方面,約瑟雖然與哥哥一起牧羊,但卻不在哥哥的惡行上有份。(三172):「約瑟將他哥哥的惡行,報給他們的父親。」約瑟膽敢將哥哥們的惡行告知父親,足以證明他沒有參與他們的惡行,否則一定給哥哥們抓著把柄。可見,約瑟深得父親寵愛,但沒有因此而被寵壞;他一方面幫助哥哥們牧羊;另一方面又將他們的惡行告知父親,這並非為離間父親與哥哥們的關係,乃為雅各家的好處。雅各一家人在當時還是寄居在人家的地方,當時的迦南地並未屬於雅各家。

 

我在東南亞一帶生活了很多年,接觸到很多華僑,他們中間很多非常富有,只是常常受人欺侮。因此,大多數華僑都很愛國,當聽見中國強盛起來,便立即變賣所有產業,回國居住;心裏巴不得祖國可以為他們出一口氣。

 

(一)雅各家在僑居之地並不安全。約瑟將哥哥們的惡行告知父親,並非為討父親的歡心;而是維護雅各家在迦南的處境。否則約瑟不會故意惹哥哥們的憎厭。約瑟這樣做,並非與哥哥們不和,約瑟實在是愛他們。卅七章記載約瑟奉父親之命前往找尋哥哥們,本來雅各只是叫他往示劍找他們。約瑟找不著,便再往多坍去,終於找著了哥哥。為何雅各擔心十個兒子在示劍的安全呢?從創卅四章可知,雅各家與示劍人結下了冤仇。故此,雅各對於示劍人一向提心吊膽;打發兒子到那裏放羊,也可能是迫不得已。雅各打發約瑟前去找哥哥,可能那時他們已過了應該回家的時分。本來,十個哥哥們到示劍已不平安,然則約瑟一人前去更是不安全了,約瑟大可去到示劍便截回,然後告訴父親找不著哥哥們便可。只是,約瑟繼續前往,直至找著哥哥們。可見,約瑟也是擔心哥哥們的安全,他愛哥哥們。故此,他將哥哥們的惡行告知父親,是因為愛的緣故;不想哥哥們再作惡事,以免惹別人的反感。同時,也因為約瑟敬畏神,不忍心看見別人做一些不敬畏神的事。我們看見約瑟在家庭過著得勝的生活,他愛家人,但不包庇罪惡,反而指責罪惡;並不出於個人的私心或怨恨。他愛哥哥們,另一方面,又不想他們行差踏錯,這便是愛。他不惜冒著生命危險,去找那些正計劃殺他的哥哥們。最後被賣在以實瑪利人的手中,淪為奴僕的身份。

 

故此,有說約瑟的經歷很像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祂來尋找一些憎恨祂的罪人,最終被人出賣,釘上十字架。

 

(二)約瑟在波提乏家中的時期。記載於卅九章,先參看1-4節。雖然聖經沒有記載約瑟在波提乏家中住了多少年日,但可推想大概;被賣與升做宰相期間,約有十三年,估計有三、四年左右在監裏,也就是說有八、九年的時間是在波提乏家中度過。初到波提乏家中不過是17歲的童子,是奴隸的身份。主人所以能信任他,是因為經過很多事情,都能看見耶和華與他同在;使他所辦的事情盡都順利。這個階段的處境比較在家裏時更難,在家中是父親的驕兒,現在是人家的奴僕。然而,約瑟卻能扭轉劣境,因為祂敬畏神,神與他同在,以致主人信任他,提昇他為管家。

 

然而,約瑟在波提乏家中遇著很大的試探;波提乏的妻子──約瑟的主母企圖引誘他。約瑟堅決地拒絕她,請參考(三十九7-18)。我們不說約瑟被冤枉之事,而看約瑟所面對的試探。這個試探並非容易對付。試想,約瑟天天在家裏都要面對主母,管家往往要向主母交代;其次,約瑟孤身一個青年人在外,遠離家庭,沒有家人或朋友的約束;同時,當時又沒有第三者在場。這種情況使人很容易接受試探。然而,約瑟如何勝過試探呢?只因為約瑟怕得罪神,他真正地活在神的眼前。今天,基督徒要做得勝者,你是否活在神的眼前,抑或活在人的輿論中?假若是活在神的眼中,無論人家看見與否,都是一樣。這是約瑟勝過試探的秘訣。中國人有曰:君子慎獨,也就是說,君子在獨處時要特別謹慎。

 

另一方面,約瑟更面對重大的考驗,他雖然拒絕了試探,卻反被主母誣告他,因而被放在監裏。相信約瑟屢次拒絕試探時,一定深信他沒有犯罪,神也必定會救他。但結果約瑟勝試探,卻沒有好下場,神也沒有救他;使他白白蒙上這種罪名。以前是驕兒,接著做奴僕,現在是囚犯,身份不斷下降。然而,約瑟並沒有怨天尤人,相信他心裏一定有很多疑問,不明白神為何讓他受苦,只是,他仍堅信神有祂的美意。故此,他沒有怨言,雖在監獄中,仍然有耶和華的同在(創三十九23)。神不救他出獄,不為他伸冤,但是,卻與他同在。因此,不要以為我們的處境不好,便不敬畏神、不愛主、一再失敗、沒有喜樂……但願約瑟的經歷成為我們的榜樣。

 

一位姊妹,未信主時常騙取其母,以得多些零用。信主後,知道這樣做是不當的,便不敢再作。然而,她心裏一直禱告,希望神因她不再欺騙母親,而感動母親加添零用。結果,幾個月過去,禱告都沒有實現,她便以此詢問牧師。結果該堂牧師請她檢討自己的動機:她拒絕犯罪,是因為恨惡罪惡,抑或是為了得到一些好處呢?喜愛公義又恨惡罪惡,這才是體會神的心意。

 

約瑟拒絕試探,並非要神拯救他,或給他一些好處,是因為他敬畏神;怕得罪神,因而拒絕主母。故此,就是在監獄中,也有神的同在。假若神真是聽他的禱告,為他伸冤,頂多也只能回復管家的身份。神暫不拯救他,讓他繼續受很多苦,這樣,才能當上埃及的宰相,不但管理波提乏的家,而是做法老的管家,管理全埃及的人。故此,神並非不聽禱告,只是神遲延成就祂的旨意,是有祂的美意。只藉著法老的一個夢,便使約瑟擢升為宰相。

 

(三)我們看看約瑟做了宰相後,他的靈性生活如何。多年前有則新聞,記載一位做苦力的人中了彩票,在一夜間成為富翁,先行享受一番,把剩下的錢開辦酒樓,因不善經營,在兩年間虧蝕了所有資本。那時,酒肉朋友也都離他而去;只好再回頭做苦力。但可惜兩年間的富足生活,不但養胖了他,同時使他喪失了從前的力氣;不能搬東西了。他走投無路,頓覺人生乏味,便投海自盡。可見,一個人從貧窮的境況忽然做了富翁,並未能受得住這遭遇。同樣,約瑟本是囚犯,卻升做宰相,他如何應付呢?這個試探很大,然而,約瑟做了宰相,也如常地敬畏神。能伸能屈,堪稱為大丈夫。

 

以下請查看數段經文:(創四十一51)記載約瑟給長子命名為瑪拿西,意即神使他忘了一切困苦和我父的全家。換言之,這名字有感謝神的恩典之意。52節記載他給次子起名為以法蓮,意即神使他在受苦的地方昌盛。同時有感恩的意思。

 

四十二18約瑟說:「我是敬畏神的。」

 

四十三23約瑟考驗哥哥們是否善待便雅憫。其家宰說:「是你們的神,和你們父親的神,賜給你們財寶在你他的口袋裏。」證明了約瑟的家宰也認識神的作為,同時知道他主人是敬畏神的人。

 

五十章記載雅各死後,約瑟的哥哥們恐怕約瑟會報仇,以前只是因為父親的顏臉才暫且放過他們,現在約瑟只要下一道命令,便可將他們置諸死地,然而,約瑟安慰他們說:「從前你們的意思是要害我,但神的意思原是好的,要保全許多人的性命,成就今日的光景。」

 

(四)約瑟的遺囑交代要將他的骸骨搬回迦南,葬在列祖的墓地。這說明了約瑟雖然在埃及為宰相,但他沒有忘記神的應許,終有一天以色列人要歸回迦南地。

 

約瑟17歲被賣,卅歲做宰相,110歲逝世,做宰相的年日也有八十年之久,被賣往埃及的日子這麼長,並沒有改變他的心志,也沒有動搖他的信仰。今天,很多人移居外地,只要八個星期便可將一個人改變。約瑟離開家庭時只有17歲,可知他在17歲前,已建立起他的信仰基礎,以及人生目標。故此,他能夠經受得起在埃及漫長的日子,富貴榮華,絲毫不搖動他的心志。蓋棺定論,直至死的那天,他的心仍然想望迦南──神應許之地。他不知道為何神讓他經過那麼多坎坷的道路;但他認識一件事,就是他何時敬畏神,神就與他同在。因此,約瑟被賣在埃及,成就了神計劃及旨意。約瑟把他父家接到埃及,使他們生養眾多,成為以後以色列立國的根基。在神要設立屬祂的國度之計劃中,約瑟作了這個貢獻。這是因為約瑟一生敬畏神,凡事信靠神,不知不覺間,成就了神在他身上的計劃。

 

今天,我們應該把自己放在神全能的手中;讓祂在我們的身上,完成祂要成就的旨意。


講員: 陳終道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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