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晚上,我們要特別注意「順服」兩個字。剛才所唱的詩歌「信靠順服」這是我們一生一世必須牢記的,信靠與順服,是基督徒生活中,最重要的功課。有了信靠,有了順服,我們的生活才有喜樂。
「順服」是人最難學的功課。雖然這兩個字,連我這個外國人也會寫,可是教人行出來,就不容易了。順服人的意思很難,順服神似乎更難。惟有路得,她甘心無條件的順服神。
中文新的聖經,我們常看到「信」字,如(約一11-12):「祂到自己的地方來,自己的人倒不接待祂。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約三16):「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五24):「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新約裏面充滿了「信」字。
我很喜歡研究中國字,原來這信字很有意思。左邊是個單企人,右邊是個言字;言字是由「、三口」合成。相信中國古時,有很多小國,每小國都有國王;所以全國有很多位國王,但皇帝只有一位。如果某國王很好,得到皇帝喜歡,就被召入京朝見皇帝;皇帝就用朱紅筆,在那國王的王字上面點了一點,王字就成了主字。所以那一點是代表「主」,就是三位一體的主口裏所出的話。「信」的定義就是:「一個軟弱的人完全倚靠三位一體的主口裏所出的話。」中國字實在很奇妙!你是否一個軟弱的人?這裏有許多主口裏所出的寶貴話語,可以幫助你。
當我讀神學的時候,我沒有錢,一切所需都是神為我預備的。雖然可免學費,但每月要繳膳費卅元。曾有一時,我僅有十五元,為了急需,我想把一些書賣給同學;但同學也窮得與我同病相憐。後來,我在馬太六章卅三節找到了神的話:「你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所以我就抓住神的應許,天天為所差的十五元禱告。雖然禱告,可是口袋裏,仍然只有十五元,神試驗我非常厲害。到了最後的一天,我不敢到飯堂進膳,因為院長在那裏收膳費。我連忙跑到宿舍,唯一的盼望,是有人寄信給我內附支票。果然有封我的信,是我妹妹小學時候的老師寄來的;他是個基督徒,他很愛我。信的內容是:親愛的費述凱,不知道為何這一個多月來,每當我跪下禱告,就想你的名字。我就求問神說:「神啊!現在費述凱讀神學,是否祢要我送錢給他;如果,求祢指示我應給多少?現在奉主的名送上支票,請你用感謝主的心接受。」我打開支票(看,正是十五元,不多也不少,真奇妙!我這軟弱的神學生,信靠主的話,主果然為我成全了!
「信」的意思,也是「靠」的意思,而且包含順服的成分;正如我們剛才所唱的詩,「信靠順服,以外並無別法;若要得耶穌喜愛,惟有信而順服。」「信」,非單腦子贊成,點頭稱是。比方我對人說,某航空公司的飛機,速度快,又準時;食物好,服務週到,升降平穩。那人邊聽邊點頭,表示頭腦同意我的話,但他不一定敢乘搭那飛機,因害怕飛機在空中失事。他信而不靠,怕飛機靠不住。所以新約裏的信,要加上倚靠和順服,才是真正的信。
很多年前,在菲洲有位傳教士,想把新約譯成當地土語,但找不出合宜的字來譯信字。他只好把凡有「信」字的地方,留下了空白;經過兩年千思萬想,總是沒有辦法。他就把這事求告神!一天,有個土人替他從海口搬運了大批書信來到,汗流滿額,疲乏非常,那土人就往籐椅一躺,說:「啊!我這一百八十磅全身重量躺在這椅子上,多麼舒服呀!傳教士聽見了,恍然大悟!於是將所有「信」字的空白,都填上這一句話。如(約三16)「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將(全身躺在耶穌身上的人);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希臘文新約聖經,多半是用匹,斯,丟,偶(國音)四個音階。這是希臘文的「信」字,也有其他的字,不過這是最重要的。這個字不但有倚靠的意思,也有是順服的意思。如保羅在(提後一12)說:「……因為知道我所信的是誰?也深信祂能保全我所交付祂的,直到那日。」這個「信」字就是匹,斯,丟,偶,其意思義就是完全交托,不靠自己,將最重要的交托給祂;將自己的重擔,全都躺在祂身上。同一個希臘字也有順服的意思。請看(腓一29):「因為你們蒙恩,不但得以信服基督,並要為祂受苦。」中文把信的原文譯成「信服」,這兩字譯得很好,非常恰當,比(約三16)的「信」字,譯得更為圓滿。「信」,如果單單頭腦信,沒有用;看你服不服,便知道你信不信。如果「信」沒有「順」,那個信就有問題了。正如飛機,飛行迅速;但你不乘搭,對你仍然無用。耶穌的救恩預備好了,你如果單單頭腦相信,單聽美麗的聖經故事;你不倚靠,你不接受,你就滅亡。
中文的國語聖經,翻譯至今五十三年,在這些年間,中外各地言語的習慣,改變了很多。五十三年前譯聖經時,信字的含意和現在已經兩樣了。那時的「信」,是對朋友的態度,忠心信實對待朋友。信耶穌,對耶穌忠心信實,這是我們的信,充滿了意義。但可惜直到現在,已成了頭腦佩服,不是信靠,更不是信服了。
路得的信,因信而順服,具有這兩種的成分。她完全信靠神,她出去找工作,神為她開路。她恰巧到波阿斯的田工作,神感動波阿斯;歡迎祂,安慰她,她才曉得;不是單單她要耶和華,耶和華也要她了。所以,路得信心的試驗,有了很好的成果。
在第三章,我們看到路得需要學習一個新功課,是她在摩押地所沒有機會學到的。她是一位公主,經常有人侍候她,不必她去侍候別人。耶和華要她學習順服,這是一門最難的功課。
記得我兩個孩子小的時候,我吩咐他們做事情,他們不大甘願。可是因為爸爸大於他們,手也大,可以管教,所以只好勉強去做。但他們做,用自己的辦法,把自己的成分加入;不肯百分之百順服爸爸的話。順服看得見的父母,順服看得見的主人尚且不容易;要順服我們看不見的神,更是難乎其難了。路得卻學到了這個功課。
昨天晚上我已經告訴各位,在我應當結婚的時候,因遠離父母,只好請中國的郵局幫我做媒。路得的婆婆很關心媳婦的事。我想,拿俄米一定為路得的問題禱告多日了。以利米勒拿俄米有位至近的親屬,名叫波阿斯;他還沒有結婚,又富裕,又愛主;對待路得一向很好,對拿俄米也很客氣。但他從未表示他的心意。按理,他應自動出來盡至親的本份,負起拿俄米和路得生活的責任;將她們的產業贖回,免得本支派的產業流於外人之手。這是猶太人的規矩。
波阿斯之所以毫無表示,並不是因他缺少金錢,也不是缺少愛路得的心;既然如此,為何他不負至親之責,為何讓路得辛辛苦苦在他田裏,拾取麥穗維持生活呢?拿俄米為這些問題左思右想,不解其意。後來在禱告中,從神那裏得到了亮光。
波阿斯實在深愛路得,可是因自己的年齡和路得相差太遠。路得年輕貌美,盡可找位年青有為的如意郎君,過幸福的日子。波阿斯對路得雖愛慕在心,卻不敢顯露於形,更不敢有所表示。因為他不願將自己的快樂建築在路得的痛苦上。孰知路得自從那天到波阿斯的田地拾取麥穗,發覺波阿斯為人德高望重,暗地裏已經愛慕他了。
拿俄米蒙聖靈光照,從路得的言語和表情,看出祂對波阿斯一見鍾情了。拿俄米想:波阿斯是自己的至親。(按猶太人的規例,男子若沒有兒子而死了,應由至近親屬,娶死者的遺孀,生子歸死者名下,為死者留後。)拿俄米覺得應該挺身而出為這件大事作主,她就對路得說:女兒阿!我不當為你找個安身之處,使你享福麼!你與波阿斯的使女常在一處,波阿斯不是我們的親屬麼!他今夜在場上簸大麥。你要沐浴抹膏,換上衣服,下到場上,卻不要使那人認出你來。你等他吃喝完了,到他睡的時候,你看準他睡的地方;就進去掀開他腳上的被,你躺臥在那裏,他必告訴你所當作的事。路得說:「凡你所吩咐的,我必遵行。」(三1-5),於是路得完完全全地順服了。
講員: 費述凱牧師
速記: 雷麗端姊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