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屆 講道會 第2講

第二講 復興的啟示

經文: 以斯拉記 1:1-4

以色列人在以斯拉領導下,經驗了一個真正的復興,但這個復興不是從以斯拉的頭腦裏想出來的,因為神從來沒有叫我們這些屬祂的人,為祂開始作甚麼工作。神的工作早已計劃好了,我們的責任是要順服神的帶領,若我們只用自己的思想,計劃來做事,恐怕做出來的,不過是我們的工作而已。

神按著祂的時候將祂的旨意啟示我們,多少時候我們不能完成神旨努力工作,可能由於我們不能分辨出神的旨意。所以今天讓我們思想一個關乎「啟示」的問題,藉著神將復興的啟示,賜給以色列百姓的事,更能明白神的旨意。

(一)啟示的對象

聖經告訴我們:「耶和華為要應驗藉耶利米口所說的話。」(拉一1)因此我們明白神整個的計劃並不是突然而來的。祂早已藉著僕人先知啟示了。神要作的工作永遠不會向神的僕人隱藏的。創世記十八章裏,神曾說:「我們要所作的事豈可瞞著亞伯拉罕呢?」,亞伯拉罕與神同行,與神的交通非常親密,以致神並沒有將毀滅所多瑪、蛾摩拉兩城的事向亞伯拉罕隱藏。在歷史上我們也曾自見神的旨意,照樣地向祂的僕人耶利米、但以理,及以後很多先知,使徒們顯明出來。

(二)領受啟示的條件

昔日神把啟示賜與眾先知們,今天神也能將祂的旨意啟示我們。只要我們具備有他們的條件,正如先知耶利米領受神的啟示時一樣。我們從耶利米書中,看見他幾個領受神旨意的條件。

(1)不顧一切順服神旨

耶利米所處的時代,是一個混亂、戰爭,極不容易處的時代,更是百姓落在一個迷失方向需要選擇的時代。一個這樣的時代,要領受神的旨意又遵行出來實不容易。耶利米之所以能夠領受神的旨意,因為他願意不顧一切,按著神的旨意去行;而且又願意為著遵行神的旨意,付上極大的代價。他曾被放在地牢裏、監獄中,最後因著遵行神旨又被擄到外邦地去;還被自己的同胞所迫害,終於為著遵行神的旨意而喪失了生命。耶利米就是這樣肯不顧一切,遵行神旨,置生死於度外的人。

(2)有屬靈智慧辨別真偽

耶利米有一個分辨是非的心,又有屬靈智慧。當時有許多假先知興起與他為敵,假如有五十個假先知與耶利米的意見不一,一個人的意見與五十個人的意見比較,雖然那些人佔多數,但耶利米仍然敢站在神的話語上,因他知道這是神的旨意。在混亂的時代裏,能夠單單按著神的話分辨那個是是神的旨意,實不容易,今天我們這個時代,照樣充滿了人的聲音,若我們要領受神的啟示,也必須在靈裏有分辨的智慧。按著神的話辨別真偽,如此雖有困難和危險在前,仍然可以照著神的話去遵行。因為耶利米有這樣的心志,神的啟示便臨到他。

神的啟示不但臨到耶利米,也激動了波斯王古列的心,使古列領受神的旨意。一個順服神的人,一個有預備心的人,他能成為一個特別的器血。但可惜許多時候神的旨意臨到人身上,有些人不肯順服,甚至屬神的人也不肯按神旨而行。雖然如此,但神的旨意也不會落空的,因為君王的心都是在神手中(箴廿一1),詩篇七十六篇十節告訴我們:「人的忿怒要成全神的榮美。」人對神旨意的不順服只會使自己受虧損,神仍然要照樣成就。因此我們看見神的旨意不單臨到那些順服他的人,也臨到那些不肯順服的人。因為神的旨意,要按祂所定的計劃臨到世人。

(三)啟示的內容

(1)認識耶和華是全地的主宰

古列是一個外邦的君王,不是敬畏神的人,但他領受這啟示時;不得不認耶和華是掌管一切啟示的主,一切都在神的手裏。古列對百姓說,神將天上地上一切賜給他,天上萬國賜給他,神有權柄賜與,因為他是掌管一切的主宰。神啟示的目的,是要叫世人知道祂有權柄作任何事。

(2)認識耶和華是啟示的目標

古列得到啟示後,他就讓百姓回耶路撒冷建造神的殿,這個啟示不單顯明耶和華是掌權天地萬物的主,而且表明一切事情的發生,都是為耶和華的緣故,耶和華是一切事物的目標。神賜下啟示,感動人作工,都是為使神的名彰顯。今天神在我們中間作工,將啟示感動我們,也是為著這一個使神的名彰顯的目的,這樣我們可以藉此測驗所領受的啟示是否從神而來。若這啟示的目標,不是單彰顯主的名,不是高舉主耶穌,那麼這啟示不可能從神而來。

(四)啟示的方法

在這混亂的時代裏,我們要領受神的啟示,必須要懂得如何分辨,這裏列舉幾種神啟示不同的方法:

(1) 藉著神自己的話

神的啟示永遠是藉著祂口中的話,就是聖經的真理而來,我們所領受的啟示不能與聖經分開,神要藉著聖經把啟示賜給我們,因此追求神啟示的範圍,也不能離開聖經以外。若所領受的真理與聖經不相符合,這便不是屬於神的。有很多人在這事上犯了錯誤,解釋聖經與上下文毫無關係,隨便把某處的意思解釋便以此為啟示,建立一些錯謬的教訓。例如:摩門教引證以賽亞書四章「在那日七個女人必拉住一個男人說,我們歸到你的名下。」他們就以此證明人可以多妻,這樣的解釋是完全錯誤的。今天有許多人解釋聖經只是按個人的喜好,一時的衝動,隨便引出一些錯誤的道理。為此,我們必須要花時間查聖經,按聖經的教訓,上下文的關係,聖經作者的目的而解釋,這樣才能真正明白聖經的教訓。

(2) 藉人心裏的感動

神將這啟示賜給百姓是藉耶利米的話,但神啟示賜給古列時是感動他的心。我們也可以藉著心裏的感動領受神的啟示,耶穌也曾說過,聖靈來為要領導我們進入真理(約十六13),但有不少的人,甚至是信仰純正的基督徒,只尋求心中新的感動,啟示的亮光,便以此為真理。我們該懂得按聖經的教訓和標準去衡量它,辨別這啟示是否從神而來,以下有個建議:

(a)「你們中間若有先知,或是作夢的起來向你顯個神蹟奇事,對你說我們去隨從你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事奉他罷。他所顯的神蹟奇事,雖有應驗,你也不可聽那先知,或是那作夢之人的話……」(申十三1)

對於任何的啟示和教訓,我們都應該先發問:這教訓是使我親近神抑或親近人?更愛神或是更愛某一種理論立場。因此有人雖能行神蹟,但只要他的教訓使我們遠離神,這個啟示永遠不可能從神而來。

(b)「……若有人傳福音給你們,與你們所領受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加一9)

加拉太人已經領受了真理,而且憑著福音得救了。若有另一種新的啟示福音傳來,便要測驗這啟示與從前領受的是否相同,倘若不同這便不是出於神。

(c)「……真理的聖靈來了……他要榮耀我,因為他將受於我的,告訴你們。」(約十六14)

耶穌表明聖靈的工作是要榮耀他,為祂作見證。「榮耀」的意思是指將原來的好處彰顯出來。任何的啟示,都是為要將主的榮美彰顯出來。聖靈將啟示賜給我們,目的要我們在新啟示中更看見主的榮美!所以若有任何啟示高舉聖靈過於主耶穌的,這啟示便有問題。舉例來說:講台上的燈光是很重要,但它的工作只不過為要將講台上的人顯出來,而不是使人欣賞它,否則,便失去它存在的目的。

聖靈來為要為主作見證,彰顯主的榮美,帶我們進入真理,這是祂工作的目的。

以上三處經文是衡量啟示真實性的標準。

這樣聖靈還有甚麼新的真理啟示呢?既已符合聖經的教訓,與從前領受的一樣;為可我們還需要領受聖靈的啟示呢?從聖經裏我們可以看到一個例子:當耶穌復活以後曾向以馬忤斯路上的兩個門徒顯現,他們邊走邊談論,門徒為著耶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心裏難過。耶穌為使他們明白自己,已應驗聖經的話從死裏復活,便與他們讀聖經,從摩西律法開始將凡與自己有關的事解釋清楚。讀的時候他們心裏火熱,後來便恍然大悟。主耶穌與門徒講論的並沒有超越聖經的範圍,可是從其中便領受了新的啟示。今日聖靈也要在人心中動工,藉著心中的感動,將啟示賜給我們。

(3) 藉事實的環境

古列得到神的啟示向百姓宣告,百姓便遵著啟示而行。神的啟示感動臨到,必在人心及世界上發生作用,我們要用這作用的果效,定這啟示的真確性。神的啟示臨到曾否進入心中?是否在我們生命中結出果子?因為神的話進入我們的生命,必在我們生命中有所行動,讓神的話在其中結出真實的果子來。


講員: 鮑會園牧師
速記: 譚雅芳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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