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屆 講道會 第6講

第六講 做忠心有見識的管家

經文: 馬太福音 25:14-30; 路加福音 12:35-48

上面的兩段經文,與救恩無關,只是對主的僕人而言。因為能夠做主僕人的,必然是重生得救的。正如馬太廿五章的十童女,也與救恩無關,只是叫人儆醒等候主再來,忠心於主的交託。同一章裏面講到作在弟兄中最小一個的身上,就是作在主的身上;說明儆醒,忠心都是為愛主,愛弟兄。有時我們會強調工作的重要,慢慢變為愛工作;但要注意,作工的目的是為愛主愛弟兄,而不是為愛那工作。所以主人給僕人五千,二千,一千,乃按他們才幹而給他們;路加所記載的也類似同樣教訓,要他們作忠心有見識的管家。彼得問這比喻是對我們說呢?還是為眾人。主並沒有立界限指定是誰,只說:「誰是忠心有見識的管家,為主人派他管理家裏的人;按時分糧給他們呢?主人來到,看見僕人這樣行,那僕人訧有福了。」祂的意思是指每一個人。保羅說:「所求於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林前四2)他又在提多書說到監督,執事都是神的管家,因此可見我們都是神的管家。神的教會既然是神的家,我們受過肢體生活,若管家責任只落在少數人身上,像家庭只由父母管家,其他成員都不負責任。這樣,做管家的便很難,以後便沒有二代,父母離了世家庭便分散了。

在家庭中哥哥姐姐做管家,乃是父母所交託的,有時也分工給弟弟妹妹。做僕人使女的也如是,主人是按才幹把工作交託給僕人。總之,每個人對家庭都要盡責,這個家就會和諧興旺。從小習慣於管家,當你自己成家,就曉得自己管理家庭,不覺得吃力了。

教會也是如此,若管家光是傳道牧師,那傳道牧師便夠苦了。一個家長管理十人,八人,已感覺到困難。一個教會總有過百人以上,而且還不斷會發展,豈是少數人能理得好的呢?有人說,除傳道牧師之外,還有長老執事,但事實上還未夠的,必須人人都對這個家有責任感。否則,若有一兩個職員差派到別處,或許離了世;其他的人便茫茫然沒有方向,也因之而變質了。一位主的僕人,他說父母管教很嚴,誰看見有東西丟在地上,靠近的那個兄弟便要把他拾起來。不能推諉說不是我丟的。我見到有些少年人,在家裏吃了飯便走開,從不幫忙父母;他媽媽整天忙碌,他也不管,必須要從小就養成愛家庭幫助家庭工作的習慣。以後長大了纔會理家,以致應世。我們對於在家中管家的父母,要體會他們的難處,經常給他們安慰幫助;不是只在生日買點禮物,給他們一些錢就算事。教會也是一樣,倘若弟兄姊妹把來教會的當做客人,這個教會是可悲的。到教會聚會的,要把教會看作自己的家,千萬不要抱漠不相關的態度。聖經有沒有擺好,窗門有沒有關好;雖然小事,我們能夠關心,就表明愛主愛教會。經費情形如何,聚會人數如何,自己都不關心,以為這是長老,執事,牧師,傳道的事。當他們有一天離了職,誰去承繼?若選到你為長老執事,而你從來沒有過為教會工作的經驗,硬著頭皮去做也做不好的,因為你平日與教會的工作脫了節。在教會裏不可能人人都上講台,也不可能人人都有一個名目擔任職份;不過我們仍可以為愛教會,自然而然的工作。正如在家庭裏從來沒有計較,有甚麼名銜說幫助家務的。倘若教會裏人人都有責任感,大事小事都能夠通力合作,這教會一定興旺。第一次來過這教會的,由於被這裏的人彼此合作,關心的態度所影響,也就喜歡參加這裏的聚會。所以我們要習慣有服事主,服事人的表現,成為好管家。

我們之熱心作主的工,是羨慕聖工,而不是羨慕那些職份。凡是與神的家有關心,我們都樂意有一份,盡自己知識,才能去做。常常做,多多做,就越會得著主的賜福。既然做管家是為主而做,因此傳道人牧師不是由於人請自己,才做這工作。同樣,做長老執事不是為這職份而做。做長老執事的,因為一向都熱心服事主服事人,他的人生他的工作,都符合聖經中為長老執事的資格。作監督的也是一樣,是因為他的為人,他的忠心,見識,教會的人都看見了;所以請他牧養全群,不應今年選上便做,明年選不上便不做。在教會中事奉主是不應論名份職銜的。難道在家庭中做哥哥姐姐,也要弟弟妹妹選舉才做?我們在教會中服事主,不是因被分派,也不是靠人的鼓勵,更不是看人。我們有主的靈在裏面,有祂的話語在我們心中:因著祂的愛所感動,我們起來事奉,是理所當然的。

在家庭中管家有困難,要做有忠心有見識的管家更難,因為人事是最複雜的。中國文化重在人倫,做臣子的不管君王怎樣,也要忠心。做兒子的不管父親怎樣,也要孝順。而教會的情形比中國之專注重人倫更深一步。因為在人之中有得救與未得救的,得救的人裏面又分屬血氣的,屬肉體的,屬靈的,教會又是永生神的家。這個家是永存的,換言之,把天上的事搬到地上來。我們有責任把天上的榮耀向世人彰顯,所以做神的管家是比較困難。保羅為我們立了一個榜樣,他把我們認為難做的做出來。哥林多教會是他辛辛苦苦建立的,他織帳棚來自給,他為那些因信主受逼迫遭反對的,花了很多心血,想不到後來有人傳假道,進入來混亂他們;不但否認保羅是使徒,裏面還分黨結派,甚至對保羅人身攻擊,說他氣貌不揚言語粗俗。試想,像保羅對哥林多教會,如同父母養育子女一樣,竟然被攻擊,豈不心碎?但,他表示:「所求於管家的,是要有忠心,我被你們論斷;或被別人論斷,我卻以為極小的事,連我自己也不論斷自己。」這是做管家應有的態度,而教會裏面,追求和事奉比較熱心的,許多時會招來誤會批評。因為在一大群人中,靈性,背景經歷與主交通的深度,都各有不同。不可能絕對要求自己所說的,別人必須阿們。所以被人反對的時候,只要檢討自己,卻不要失望灰心。

保羅個人被人誤會批評,他完全接受,不申辯不解釋。因為既然別人有了成見,解釋就難!若爭取別人的同情,可能會事先就維護自己,而責備他人,反為不美。別人若不同情,若在這事情上加上甚麼,自己就會苦上加苦;惟有到主面前,單從祂那裏得力量得安慰。但若為了主的道,為了十字架的真理,非爭辯不可。這樣的爭辯不是為自己,是為了見證,主耶穌在地上的時候也是這樣。可惜,現今多少基督徒對人對事分不清。公私也分不清;因此教會內部所發的爭執,只是人事問題而非真理問題。我們不能推諉到信仰上去。這樣動機就會錯誤,巴不得我們像保羅一樣,個人的問題不予爭論。

還有,神的家和自己肉身的家要分明,尤其在教會中負有責任的,不要把教會的難處帶回家裏講論;若然,就會影響下一代不愛主,不肯為主工作,這是我們極重大的損失。在新加坡一位已離世的老牧師,他受了委屈,當場昏倒,但回到家中也不講出被欺負的內情,兒女勸他辭職他也不答應;所以在他過世之後,他的兩個兒子竟繼續承擔聖職。若我們把教會難處帶回家去宣揚,有意無意之間就領家人得罪主,帶來灰心失望,雖然自己還可以受得住的,妻子兒女卻受不住。或許當時自己的態度不好,語氣粗暴,留給家人的印象也不好,以後便沒有辦法改正了。在教會有職份的,是服事弟兄姊妹,他們難免有軟弱,我們要為他們禱告。個別約他們談話,不應把他們的事宣揚出去。有誰會對人說自己兒女不好的呢?屬靈的兒女也是自己用福音所生的,用主的道所栽培的;又怎可以把他們的弱點公開,而不好好地教導他們呢?所以應該在主的愛裏包容,忍耐他們。

至於應該怎樣做管家,聖經說要按時分糧,這有養育的意思在內的,養育就包括衣食住行。做父母的處處為兒女著想,因此我們在教會裏既是管家中的一份子,不但自己穿得好、吃得好,也要顧到全教會的需要。若自己在一群不太富足的弟兄中間,穿著得特別華麗,很容易使人難於接近,比較貧苦的弟兄就不肯來,這樣便失去弟兄了。我們雖然富足,也不該浪費,因為這些財物是主所交託管理,生活夠用就該知足了。應該節省下來,幫助貧寒的弟兄,尤其要為傳福音而獻上自己的財物。世人追求物慾,奢華宴樂,這不足為怪;但我們是不屬這世界的,在神家中都是一家人,怎可以不相顧呢?


講員: 黃聿侯先生
速記: 袁方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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