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講到父在愛子裏接納我們,但罪的問題若不解決,便不能得到。為了解決這問題,神又給我們另一個恩典──赦免我們的罪。「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祂豐富的恩典。」
(一)赦免的需要
每一個人,甚至基督徒都有求神赦罪的需要。戴德生是神忠心的僕人,中國內地會的創辦人,他每晚都在神面前,求神赦免他每日所犯的罪。人犯罪可分三方面來看:
(1)我們本身是罪人,故我們常犯罪。雖然大衛王愛上帝,但他仍犯大罪。故他寫詩篇第五十一篇,省察過去,求神赦罪。他說:「我是在罪孽裏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我們是罪人,故孩子不用人教,便會說謊,自私,貪心等。
(2)人自己揀選犯罪。有時,我們不服從神,不要神管治我們,不以聖經為標準。我們自己揀選道路,自己作主,結果犯罪變壞。有人年老時,回顧一生就傷心,痛悔。因他們所揀選的成了罪。
(3)罪的奴僕。起初,人犯罪以為是一種享受,但結果卻被罪轄制,而為罪的奴僕。
無論我們所犯的罪是體面的或是難看的,它們的根源都是一樣,所以結果也是一樣。基督徒要離開罪,才能與主同享天上的福樂。
世人多不肯認罪。他們認為若把環境改好,人自然會變好。只要各人生活一樣,就沒有罪的存在。他們怕提起「罪」,否認罪的存在。他們以為罪只不過是小毛病,或者把罪歸於別人,像亞當犯罪就推諉夏娃。人亦常找藉口,或自己想辦法來掩飾自己的過犯。有人賺很多錢,但虧負了別人,於是便做善事,或苦待自己。來彌補自己的過錯。但他們除不了罪,心中沒有平安。
幾十年前,有位老先生住在廟宇中,每日只喝水及吃松子,但心中沒有平安。有位牧師問他,你得到了平安沒有?便和他同讀約翰三章十六節「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又告訴他天上的神已為我們預備了赦罪之恩。便離開拜偶像的生活,信主得救。世人都需神親自來救我們。
有一位在大學讀書的美國小姐,他不信神存在,一切只不過是偶然而成,沒有道德,只有相對。有一天,他犯了罪,雖然他不認罪,以為沒有律法,但他失去了心中的平安,覺得心裏有重擔,他懷疑自己的人生觀錯了,最後他說,恨不得在宇宙間有一位可赦免她的罪。
(二)赦免的方法
這是一個十分寶貴的方法,祂藉愛子的血,為我們的罪,釘在十字架上。祂心破碎,為我們流盡全身的血。流血是代表捨命。這恩典是七個恩典中最當中的一個。我們單效法主是不能得救。
美國報紙,曾報導英國倫敦大學哲學系的主任祖博士,他和哲學家羅素及歷史學家 H. G. WELL 常談世界問題。他們是人民主義者,故稱人能自救,並不接納人是罪人的道理。第一次大戰後,大受打擊,覺得人不甚好,但仍希望人能找到一些自救的方法,二十年後,看見第二次大戰及納粹黨行為,知道自己以前想錯了,人畢竟是敗壞,不能自救的。雖然科學,哲學及教育很發達,但人仍然是敗壞墮落的。他覺得聖經所講的對,便信主,極力為主作見證。神救贖我們用了很大的代價,祂以寶血及那無限的生命來換取我們,故祂能赦免我們的罪。當癱子被放到主面前時,祂看見他內心的重擔及沒有平安,所以對他說:「放心,你的罪赦了」。這是一句最寶貴的話。有一個女人犯了很多罪,但當她認罪,主說:「女兒,放心吧,你的罪赦了」。赦了,我們的罪就像雲彩消散。有很多人本來憂愁,但信主後,因罪得赦,便很快樂,與主和好。
(三)赦免的程度
「這恩典是神用諸般的智慧聰明,充充足足賞給我們的。」(弗一8)
神赦免我們的罪非一件簡單的事。記得以前在鄉下佈道時,有一個青年人問我為何要浪費時間,金錢,天天講神愛世人。若講一句赦罪的話,豈不簡單嗎?但這宇宙是道德的宇宙,而神是道德的根基,是公義,是光。因此,祂不能違背本性,只說赦免我們。若如此行,祂便失去公義的本性。神的十字架是一項十分聰明的恩典,祂擔當我們的罪,出代價,乃願我們得救。聰明的父母,會用智慧來管教兒女,並不放縱他們。神的赦免也有二個條件,(1)叫我們看見祂公義、聖潔的本性。(2)世人必要認罪,主才赦免。我們必須有此二條件,才能得到那永遠的福氣。
到天堂見主時,我們能見祂釘痕的手及肋旁的槍傷。我若有機會與主說話,就必感謝主,因祂赦免我的罪,又改變了我,我們要常感謝祂,因祂的恩典豐富偉大。
基督徒的危險,就是犯了罪便隱藏起來,神曾應許我們說:「祂是信實,公義,我們若認罪,祂就必赦免我們,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當我們一犯罪,就立刻求主赦免,這是非常要緊。若要維持屬靈的生活,就要做到這一點。若將我們的失敗和過犯藏在心內,沒有和主算賬,就成為我們心中的包袱。有好些信徒的失敗,便是犯小罪沒清賬,故越積越多,而成為與主間的障礙物。故我們要每日認罪,靠主得勝。
講員: 孫維廉牧師
速記: 吳天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