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屆 講道會 第10講

第十講 必按公義審判我們

經文: 列王紀上 15:29-30, 16:1-48-1215-34

列王紀把分國以後的猶大及以色列歷史並行而寫,在這幾段的經文中特別側重北方以色列國的情形。他們越久越得罪神,直至第四朝暗利作王,他得罪神比以前更甚,後來其子亞哈作王,亞哈在神面前行惡尤比列祖更甚,一代不如一代,所以他們的家及以色列國都得到不良的結局。他們以前三朝,得罪神,神把他們除滅。

亞哈是第四朝,比以前的王更壞,他們效法異族的風俗,本來他們的責任是要吸引別人到主面前,怎料反被別人吸引,以前他們種種的失敗,便成為我們現在的借鏡。

保羅寫信給哥林多信徒流淚告訴他們:「濫交是敗壞善行的」,隨便與不信的人建立密切的友誼,很可能敗壞自己的善行。信與不信的人不能同負一軛,我們信主的人不是要做隱士,但我們要小心不可向他們同流合污,教會裏很多失敗,就是與世界分得不太清楚。

「教會」這字在新約原文的意義,是被呼召出來的一個團體,是神在世人當中召出來的。我們被召出來,仍要回去作見證,但我們的身份必須要確立,別人以我們為奇怪,是免不了的,因為根本上我們與他們完全不同,我們有主的生命,聖靈,行事當然與他們有分別。

「暗利用二他連得銀子,向撒瑪買了撒瑪利亞山,在山上造城……」,在以色列人未進入迦南以前,神曾經吩咐摩西在他們進去以後,把土地好好的分給眾民,又用拈分地以示公道,神命定地是永不能賣,地界也不能移,成為他們長久的產業,但暗利不重視聖經的話,任憑自己的意思去行,買了撒瑪利亞山地。正如今日教會中有不少領袖,他們不尊重主的話行事。亞哈,貪愛拿伯的葡萄園,欲得此園,但拿伯對他說:我敬畏耶和華,萬不敢以先祖留下來的產業賣給你。

摩西在申命記十八章,傳神的命令說:「若有人作王應把律法書抄寫一份,平生頌讀」,但暗利、亞哈只憑自己的想法去做,因此聖經除了寫明他拜金牛的罪惡外,還以他不遵行神的律法,不聽神的話為大罪,使他不配作神子民的領袖。現今這個世代,人需要尊重神的話。

耶穌也行主的道,遵行神的話,祂認為神的話是不能改變的,「經上的話是不能廢掉」。當魔鬼來試探耶穌時,耶穌對他說「經上記著說: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經上記著說:不可試探主你的神;」耶穌用聖經的話應付仇敵魔鬼。他也是行在聖經中,以聖經為他生活的原則,完全服在聖經下面。「經上記著說」,原文只得一字,其意思初時沒有人知曉,直到近二三百年也不知道,考古學家在猶大地發掘到一些古物,就是羅馬時代用希臘文所寫的紙章,其中有一稿件有這「經上記著說」的字,原來當時的百姓有此習俗,若有兩人到攻府那裏立約,把約寫好以後由政府官員閱讀一遍,兩者同意後便在他們所簽的約上寫上「經上記著說」這個字,然後將約分成兩半,各執一邊都有這個字作印監,這字是代表政府所確定的,不能更改,神的話有神的權威,也是不能更改的。

今天作為基督徒的應當跟隨主,牢記聖經中的話,照聖經的法則來生活行事為人。有些人讀神的話,只用欣賞的態度,我們讀經聽道,乃是從神面前領受祂寶貴的真理,不能隨便,暗利不讀、不聽、不行聖經的話,這便成了他一生大惡中的一個。

暗利的兒子亞哈作王,他除了敬拜金牛,娶外邦女子為妻,這些惡事外,他還作了一件聖經明載是神所不歡喜的事,他的部下不敬拜神,與亞哈一樣,「…… 伯特利人希伊勒重修耶利哥城,立根基的時候,喪了長子亞比蘭,安門的時候,喪了幼子西割,正如耶和華藉嫩的兒子約書亞所說的話。」上面背道,下面也是背道,上面的人不尊重聖經,下面的人也不尊重聖經,結果國家越來越衰退,離主越來越遠。

以色列人輕看神的話語,又違背主的道,神應把他們放在一邊棄絕他們,自古至今,不少的人起來反對神,甚至逼害那些信主的猶太人,雖然環境如此惡劣,但神仍沒有棄絕他們,因為神的揀選是沒有後悔,堅定不移的,他們違背神的約,所以神便照祂所定的法則來刑罰他們,但他卻沒有離棄他們,只是用愛心來干涉他們。

在整個情勢十分惡劣下面,第十七章突然出現了一位人物,聖經並沒有言及他的來歷,只是把他稍作介紹:「基列寄居的提斯比人以利亞,對亞哈說我指著所事奉永生耶和華以色列的神起誓,這幾年我若不禱告,必不降露不下雨。」現今神的子民犯罪離棄神,神不丟棄他們,反而興起先知來,藉著祂的僕人向他們說話,希望他們能如浪子回頭,神對他子民真有極大的恩情。

我們的神現今對待我們也是如此恩愛,他永不離開我們,不斷用祂的僕人傳出祂的信息感動我們得著復興,我們因著祂有盼望。我們從以利亞的身上可以得著無限的安慰,看出神仍然關心我們,為要使我們得著復興,祂願意在末日的世代裏向我們說話,好像昔日與亞哈王說話一樣。


講員: 胡恩德牧師
速記: 譚雅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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