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屆 講道會 第1講

第一講 何謂培靈?

經文: 撒母耳記上 16:1-13

引言

感謝神,讓我再有機會和大家一起研讀神的話語。能有這麼輕鬆舒適的環境是不容易的。今天早上非常高興能夠與呂牧師(早堂研經會講員)一起合作。30年前,在美國的芝加哥,呂牧師和師母是我的鄰居,當時我只有十幾歲大。今天能夠有機會和他一起事奉,實在萬幸。另外,我也跟周牧師在上一次培靈會講道時一起合作。他的傳譯非常準確,特別是那些我不曉得怎麼說的普通話,我常常能從他身上學習得到。他也是聖經專家,我錯引經文時,他都會幫我更正。

這幾天我們有機會一起研讀大衛的生平。大衛的生平是一個很複雜的人生。在某個層面上,我們覺得他是個聖人。但他亦是在舊約裡最大奸大惡的人之一。他被神揀選,又被神使用。在人的層面,我們不知道大衛到底是甚麼料子;在神的層面,我們會問神有沒有選錯了大衛───為甚麼神會選一個這樣的人?即使他有那麼多失敗的地方,神也使用他?我們細看上文下理的時候,我們不停會問:大衛在哪些方面比掃羅好?他在哪些方面勝過掃羅呢?掃羅是有犯錯,但他沒有殺人、放火,犯奸淫的罪;但大衛則是犯了這些大罪。如果今天教會的執事會要選執事,我肯定掃羅的票數會比大衛的高。神為甚麼要選大衛這個人?

即使不看聖經所描述的大衛,在我們今天不同的處境當中,很多弟兄姊妹在香港透過直播聽到這個訊息,海外也有二十多個轉播站。在世界不同的角落,社會裡也有不同的張力。在政治社會不同的動盪當中,大衛的故事又跟我們有甚麼關係?

大衛處於一個混亂的時代。他做王是因為以色列的第一任王被神革職,但大衛他自己的繼承人過後便王國分裂。所以,他所處的時代其實是一個相當重要的時刻。在那個時代,大衛如何能夠作神的工人?我們這幾天將會討論大衛的故事。

一、聖經如何介紹大衛 ?
今天我們先看第一個的片段。第一個片段是三個分段中的第一段經文。這三個分段是:16:1-13、16:14-23和17章整章。為甚麼三段要一起來看呢?因為這三段都是在介紹大衛王的某些方面。為甚麼這三段都是在介紹大衛王?在這三段中,每一個分段都好像是從新開始地介紹大衛王。今天所讀的16章1-13節,其中講到耶西家裡有幾個兒子,其中最小的是大衛。這裡用了十三節經文來介紹大衛:他在家中排行最後。

第二段(16:14-23)的出現,彷彿第一段是不存在似的,作者再次從新開始介紹大衛。掃羅需要人彈琴的時候,他要找一個懂得彈琴的人來安慰他。所以,就有一個青年人出來說:「我認識一個人名叫大衛。」然後經文就從新開始介紹大衛是一個怎樣的人。這是第二次的介紹。

第三次的介紹(17章整章)又好像是從來沒有聽過大衛一樣,是出現在歌利亞跟以色列人的爭戰當中的。那時候,大衛去找他的哥哥。他突然聽到打仗的消息,大衛就說「不如讓我來試試吧。」然後那些人便在想,「這小子是甚麼料子、有甚麼來頭?」然後又再次從新介紹大衛是耶西的兒子。

沒有一個王是以這樣的方式來介紹的:三個獨立的介紹,三個介紹都好像前面的介紹沒有存在過一樣。這三段的經文到底有什麼存在意義呢?這三個分段介紹大衛的哪三個方面呢?

1. 戰績彪炳的大衛
我們先來看第三個分段。我們明天再有機會去看第17章,但現在先過來看第三段的重要性。作為一個王需要有甚麼條件(Qualification)、需要有甚麼資歷呢?今天要是選一個總統、總理或王,我們也需要考慮很多方面的因素。當然最重要的就是他行不行、是否聰明、能不能做事情、有沒有能力來帶領一個國家。我們看看撒母耳記上8:6-7便知道當時王最重要的職責:「以色列人說要選一個王,好像列國一樣為他們爭戰。」王的第一個條件就是能為百姓爭戰。能打仗就是一個王最基本的要求,特別是對一個細小的邦國來說。古時的王有兩個責任:邦國初興時,王的責任是去打仗;國家穩定之後,王的責任是負責審判。以色列人當時是在皇朝開始的時候,他們需要一個能打仗的王。所以,第17章這樣詳細介紹大衛其實是相當合適的。歌利亞與以色列人爭戰,沒有人有勇氣跟這個巨人爭戰。大衛自動請纓,他就說:「我去打。」成功以後,在18:7之後,我們便知道第17章的存在價值:大衛所打到的是萬萬,掃羅所打到的只不過是千千而已。這成為第17章的總結。大衛是一個王,是因為他能夠為百姓爭戰;這是不會讓人感到驚訝的事。那還需要介紹大衛的甚麼呢?

2. 經驗豐富的大衛
因此,我們就來討論第二段經文了。第二段經文比較困難一點───為甚麼介紹大衛的時候無緣無故的要說他懂得彈琴呢?當然,在歷史裡,我們不能忘記大衛曾作了很多詩篇,因此這裡可能是描述大衛是一個能夠寫詩和彈琴的人。當掃羅的情緒有需要的時候,他需要大衛去為他彈琴。我們明白,掃羅確實是需要有這樣的一個人在他身邊。但這和他的資歷、和介紹他這一個王有甚麼關係?如果第17章是在說他的威風戰績的話,那16:14又在介紹大衛的哪一方面?更加難回答的問題是,這個彈琴的人需要有甚麽條件、有甚麽資歷?我們來看其中一節的聖經。在第16章,一個少年人這樣說:「我曾見伯利恆人耶西的一個兒子善於彈琴……」(16:18上)我們明白,揀選彈琴的人,第一個條件當然是要善於彈琴。但是我們就不太明白之後所說的───除了善於彈琴之外,他還需要「是大有勇敢的戰士,說話合宣,容貌俊美」(16:18下)。我們培靈會是不是這樣揀選司琴的?我們看看某人彈琴後便問,你能打仗嗎?試過打仗後又再問,你口齒伶俐嗎?最後還要容貌俊美。我們教會揀選司琴是不是一個選美大會?為甚麼揀選一個彈琴的人會有這麼多的要求呢?又要能打仗、又要能言善辯、還要容貌俊美!

其實,這段經文是十分難以解釋的,更加難以解釋的是,為甚麼介紹大衛需要涉及這些東西呢?第17章提及大衛的戰績,16章這裡是在說甚麼呢?這是一個很難回答的問題。但考古學的一個發現或許能對我們有一點點的幫助。考古學發現了一些圖像,是描述一些細小邦國的王,王的身邊常常有一個手拿著豎琴的人。不論是在檢閱儀仗步操,或是在戰場,或宮中召開類似現今的記者招待會等場合,旁邊總有一個彈奏竪琴的人。為甚麼王需要有一個人隨處彈琴的呢?其中一個可能是,當時的邦國比較細小,國家政府內閣機關只有少數幾個人,每名內閣成員都需要身兼數職。如果你能夠負責彈琴這個職務的話,你需要是戰士,因為你將會是王的保鑣;你需要能夠能言善辯,因為你是政府的發言人;你同時是代表國家的公關形像(Face of the Nation),所以需要容貌俊美;你是參謀長,需要顧及多方面的要求。廣東話有句說話:「如果『唔執手尾』就會長『手尾』。」(如果不做好善後工作,就會麻煩多多。)參謀長的責任就是這樣,就是負責善後的工作。

所以,當這個段落介紹大衛的時候,它也有這幾方面的介紹。他不僅只懂得彈琴,他在宮中已參與多年;最後被封為王的時候,他不單是一位有戰績的人,他同時是一位有經驗的人。一位王的保鑣,瞭解宮中的運作。美國每四年一次大選,在大選舉行的前後總會有些人出版傳記。這些傳記作品包括是自傳,是一些人在顯露自己的威風;另外是其他人撰述關乎某人的醜聞。2016年6月,希拉莉的保鑣Gary Byrne撰寫了一本書Crisis of Character(講員暫譯:《人格的危機》),書中提到希拉莉在白宮裡的脾氣等諸如此類的事情;由此可見,一位保鑣知道宮中的運作。所以,16:14這段經文很可能就是說明他在宮中多年的經驗,因為負責彈琴的人需要符合這多方面的要求。

3. 敬陪末座的大衛
如果第17章真的是談論政績的話,16:14又真的是談論經驗的話,那麼16:1-13又究竟是談論些甚麼呢?還有甚麽介紹大衛剩餘未曾說完的話呢?經驗和政績都談過了,還有甚麽需要交代的呢?揀選一個王時,當然還有其他事情需要交代:背景、人品、本質等。我們試試看撒母耳記上1:1。這裡還未提到第一任王,只提到第一位先知撒母耳。這裡,作者介紹撒母耳是十分謹慎的───經文說,在以法蓮山地,有一個人名字是甚麼甚麼,然後往上溯源四五代描述,由曾曾祖父起,然後到曾祖父、祖父、父親,最後是兒子。這是一個認真的介紹方式,以表明撒母耳不是某位無名人士,無緣無故的起來承擔先知的身份。他是一個有家庭背景的人。

第一位先知是以這種方式介紹,第一任王又以何種方式來介紹呢?撒母耳記上第9章,當作者介紹掃羅時,他同樣以介紹第一位先知的方式來介紹掃羅───由掃羅的家族起,然後是往上溯源他的祖宗,有一個便雅憫人名叫甚麽甚麽,他是誰人的孫兒等,然後談到掃羅爲止(詳參撒母耳記上9:1-2)。

所以,在介紹重要人物時,總有些事情是需要交代的;特別是在大衛王朝開始的時候,一些背景的事情就更是不可或缺。但請大家留意第16章:這裡完全沒有介紹大衛的背景是甚麽。當然有提及他的父親耶西,因爲整個片段是環繞耶西一家,但作者並沒有溯源他的先祖。我們可以在聖經其他地方找到大衛的家譜,但是撒母耳記上卻不以這種方式來介紹大衛。讀者期待,作者介紹一位重要的王,是會先提及他的家境,但作者卻决定不以讀者所期待的方式來介紹他。如果不介紹家境的話,那還有甚麽值得在第16章裡介紹呢?

當作者在介紹掃羅時,他提到掃羅「又健壯、又俊美,在以色列人中沒有一個能比他的;身體比眾民高過一頭。」(9:2)如果不談家境,可以看看他的體格是怎麽樣,他的本質又是怎麽樣,又或是談談他內在的本性(Nature)是怎麼樣。但是在第16章也不是以這方式來介紹大衛。能夠有能力打仗的大哥全部都出現了,但卻又不獲揀選;撒母耳偏偏找個最矮小的出來;16:7這樣說:「不要看他的外貌和他身材高大,我不揀選他。」在這段落裡,我們期待作者會提及家境,卻沒有提及家境;我們期待作者會提到體質,卻又沒有提到體質;提到掃羅的樣子時,掃羅的外表看上來是比較能爲百姓爭戰似的;大衛卻不是這樣。

你可能會說,不是啊,下文有介紹大衛容貌俊美。當我們看下去時,在16:12,「他面色光紅,雙目清秀,容貌俊美。」但你不要誤解這句話的意思。這句話若以廣東話來說,就是「青靚白淨」,普通話就是「小鮮肉」,也就是說是文弱書生,弱不禁風的意思。在第17章,歌利亞跟大衛對決的時候,歌利亞也是這樣來嘲笑大衛的:「爲甚麽找個面光紅潤的人來跟我决戰!」這些人當文員就可以,武鬥就絕不可能。所以,16:12這裡不是說大衛俊美的事,而是表達大衛缺乏經驗,不是當戰士的材料。

二、耶和華是看誰的「心」?
那麼,16:1-13究竟是要講甚麼呢?如果16:14之後是在講經驗,第17章是在講政績的話,那麼第16章這上半章經文究竟是在論及大衛的甚麼呢?有甚麼是大衛可以引以為傲的呢?我們說,可能我們應該再來看看16:7,「不要看他的外貌和他身材高大,我不揀選他。因為耶和華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這一句怎麼樣看都是處於這一段落的中間位置,而且是耶和華所說的說話,因此這肯定是最重要的其中一節聖經,或許能夠幫助我們解開這一段經文(16:1-13)存在的謎團。但這段經文究竟是在講甚麼呢?

「人是看人的外貌,神是看內心。」我們忘記了提問一個問題:耶和華是看誰的內心?人是看人的外貌,這句話我們明白個中的意思,也就是說我們是憑人的外表來做選擇。即使我們是如何屬靈也好,我們都會這樣看待人的。若是要選立執事的話,你看到一個人穿著拖鞋,口裡抽著根煙,你也不會選這個人當執事。你不需要知道這個人的內心,外貌就已經足可判斷。人看人就是這樣,但神看人又是怎樣的呢?

我們常常認為這段聖經是這樣說的:我們認為人是看人的外貌,神是看「人」的內心。但是,真的這樣解釋嗎?究竟耶和華是看誰的內心?說實話,若果是衡量內心的話,其實這也輪不到大衛。不單單是因為大衛後期發生了醜聞,而是現存已經有一位更加好的候選人:約拿單。

約拿單在撒母耳記上第14章已經說了大衛在第17章所講的說話:「耶和華使人得勝,不在乎人多人少。」(14:6)掃羅失敗是因為他依靠軍中的勢力,但是約拿單卻依靠神的能力。所以,第13及14章是對比掃羅和他的兒子約拿單的分別。在第13章裡,掃羅沒有聽從先知的說話,隨自己意思獻上燔祭。獻祭之後,撒母耳到來時,就說,「掃羅你到底做了甚麽事?」掃羅回答說,「沒甚麽事,只因百姓要跑走,敵人迫近,但你卻遲到,所以,我就勉强獻上燔祭。」但是約拿單不是這樣。約拿單心想,百姓因害怕而離去是好事,敵人迫近就更加好,因爲這樣就更能夠顯出神的榮耀;因為「耶和華使人得勝,不在乎人多人少」。論家境,約拿單是王子(王儲);論內心,約拿單心地善良;以後大衛當上王時,約拿單甘心樂意地把王的寶座獻上給大衛。真正的英雄說不定是約拿單。如果耶和華是看人的內心的話,為甚麼祂不看約拿單的內心呢?

人看人的外貌,耶和華看內心,究竟是看誰的內心?「心」這個字在聖經裡多次的出現。如果我們看原文,你便會發現,「心」這個字在其他地方出現過───就在掃羅被神革職的時候。撒母耳記上13:14,撒母耳看到掃羅隨己意獻祭時,心中不悅,就向掃羅這樣說:「現在你的王位必不長久。耶和華已經尋著一個合他心意的人」。「心意」跟「心」在原文是同一個字,但這一次講清楚了是誰的心:不是大衛的心,是上帝的心。

人憑外貌揀選了掃羅,這是個失敗的例子。神說,這一次揀選,是憑我的心來揀選,而不是憑任何人的內心來作出選擇。沒有一個人的內心可以清潔無瑕到了一個地步值得被神所揀選。從撒母耳記的下文裡,我們可以看到,大衛的內心的確不是那麼清潔無瑕的。如果你以為神揀選人是根據人的內心的話,你就會認為神揀選大衛是個錯誤。但假若你明白,神揀選不完美的人是按著祂自己的心意來揀選的話,神就是從來都沒有做錯事情了。

大衛之後回想起他被神揀選的經文時,我們可以看撒母耳記下第7章,看看撒母耳是如何憑他的記憶回想起之前在撒母耳記上第16章的記述。撒母耳記下7:18,「大衛王進去,坐在耶和華面前,說:『主耶和華啊,我是誰?我的家算甚麽?』」這對應了第16章,不用再提家境。「我的家算甚麽?」「『你竟使我到這地步呢?』」你爲甚麽揀選了我呢?「『主耶和華啊,這在你眼中還看爲小,又應許你僕人的家至於久遠。主耶和華啊,這豈是人所常遇的事嗎?主耶和華啊,我還有何言可以對你說呢?(你這多麼奇妙的計劃。)』」(7:18-20)。撒母耳記下7:21,「你行這大事使僕人知道,是因你所應許的話,也是照你的心意。」

大衛明白到,被揀選不是憑自己的內心有多好,而是憑神的心意。大衛知道自己是失敗的,而在這章聖經之後的四章(即撒母耳記下第11章)就是拔示巴事件。大衛沒有可誇的地方,但神揀選了他。感謝神,因為神揀選人不是憑人的內心,而是憑神自己的心意。

大衛犯罪之後,他寫了一篇詩篇,也就是詩篇第51篇。在詩篇的開首:「神啊,求你按你的慈愛憐恤我!按你豐盛的慈悲塗抹我的過犯!」他知道自己心裡的邪惡。所以,在第10節,大衛這樣向神祈求:「神啊,求你爲我造清潔的心,使我裡面重新有正直的靈。」人如果有良好的內心,這是神所賜予的,並不是自己所能擁有的。由始至終,大衛都知道自己心中的邪惡。

因此,撒母耳記上16:1-13這段介紹大衛的經文是要說明,神的揀選比經驗和政績更為重要;在神的計劃裡,神要揀選大衛,因爲大衛要切合神的心意。這並不是因爲大衛高大威猛,家境良好,又有好的內心;事實上大衛統統都欠缺,但就是在甚麼都欠缺的時候,神就揀選了大衛。16:1-13這段差不多根本就沒有提及大衛的名字,一直到了最後那節聖經才提到大衛的名字。這段聖經不是在說大衛有甚麼料子,而是要說明神是甚麼樣的───神揀選的人,是因為神要用這個人,不是因為這個人有清潔的良心,也不是這個人有足夠的料子能被神用得上;縱然一無所有,神也用得著。

教會歷史裡有幾位比較出色的神學家,其中一位是我們剛剛慶祝宗教改革500周年的馬丁·路德。馬丁·路德在宗教改革之後被教廷所追殺,有一句說話是在1653年流傳的,相傳是馬丁·路德親口說的。他如此說:「我的真正敵人不是教廷那些人,我最厲害的敵人不是那些人;我最厲害的敵人是我自己的心。」請你記得,馬丁·路德是一位全時間治理自己的心的修道士。他是一位全職在神面前認罪悔改的人,但是他的心仍然是污穢的。他明白,除了神以外,他不能夠使到自己的心清潔。他說:「我的心是我最大的敵人。」

在馬丁·路德之前,最出名的神學家可能就是第四世紀的奧古斯丁(Augustine)。他在他的自傳裡論到他自己心中的污穢。他明白到,人心比萬物還要醜惡,但是他卻尋回保羅的教訓:在保羅無能的時候,是神的恩典拯救了他。神揀選保羅便是如此,不是因爲保羅有甚麽過人之處,縱然他迫逼教會,但是神仍然揀選他,乃是因爲保羅合神心意。

我們的內心又是怎麼樣?許多時候,我們說我們的內心不夠好,不能夠被神所使用。但是我們試想想,又有誰的內心是「夠好」,足以能被神所使用?你可能說,不要緊,我參加培靈會,我的內心就會好一點吧。於是我們就要繼續討論,甚麼是「培靈」?

三、何謂培靈?
其實「培靈」這個詞彙可以說是華人教會獨有的一個傳統的詞彙。外國人很難明白甚麼是培靈。我們明白奮興或復興(Revival),但是培靈是甚麼來的?這是我們90年的傳統,但外國人卻不明白。然而,當我們再思想何謂「培靈」的時候,我們會不會都開始不明白甚麼是「培靈」呢?我們會認為,「培靈」就是培養自己的靈性,讓自己愈來愈高超,彷彿我們到達了哪一個階段、哪個空間似的。我曾聽聞過,不少年輕人談戀愛分手時用靈性來作藉口的例子:「對不起啦,我發現我的靈性不及你的高,我們都是分手吧。」又或是倒轉過來,「你的靈性不及我的高,我們都是不匹配的。」我們把靈性作為一個量度人與神關係的一種準則;然而,是不是這樣的意思嗎?

到底何謂「培靈」呢?有沒有人知道港九培靈研經會早年名稱的英語翻譯是甚麽?現在的翻譯是Hong Kong Bible Conference(直譯:香港聖經研討會),但是,在1980年代或之前的英語翻譯又是甚麽呢?在1987年之前,港九培靈研經大會的英語翻譯叫作Hong Kong Pui Ling Conference。「培靈」這個詞無法翻譯成英語!請不要誤會,以為當年的董事的英語能力差勁;其實他們的英語能力很強的,但是卻不曉得該怎樣把這個詞彙翻譯成英語。其實「培靈」是一個困難的詞彙。因為在保羅書信裡,「培靈」裡的「靈」並不是指到人的靈性,而是聖靈。「培靈」是指培養一個人來順服「聖靈」,而不是培養自己的「靈性」,使自己的靈性超越,高過所有人。「培靈」是指我們每一個無能的人來到神的寶座前,屈服於聖靈的帶領,使我們在神國進程中有分的意思。如果你不相信我的講法的話,你可以看看培靈會首屆的開會講道。第一屆的開會講員是現在已離開世界的黃原素牧師,我昔日在美國時有機會認識他。他在開會講道裡曾這麼說:「我們把焦點放在神的國裡面,因爲我們要順從聖靈的帶領,降服於聖靈。」

我們來參加培靈會不是要把焦點放在自己身上。縱然這樣說彷彿很屬靈、很好聽,但是焦點不是在我們自己身上;也不是說,我們參加了十天的培靈會,我們的靈性會有甚麽超越;而是我們要服從聖靈的帶領。縱然不完美,縱然我們仍舊會有一顆犯罪的心,求神憐憫,讓我們能夠降服於神的計劃裡。這樣來看待「培靈」的話,培靈就不會是一個私有的動作;或者用香港流行的說法,培靈不是一個「離地」(普通話:「不接地氣」)的動作。培靈是我們順服於神國進程(the unfolding of the Kingdom of God)。這一種神國進程裡面,在神裡面我們有分。

聖經談到悔改,並不只是turn away(轉離)離開你的罪這樣簡單,而是轉眼仰望創始成終的耶穌,這才是悔改的意思。如果你只是望著自己,即使用盡你一世人的時間,你都沒有足夠時間用來認罪。我在2011年的培靈會裡曾經提過這一個例子。有一個在三一神學院的學生,他畢業的時候,突然發覺他在自己其中一份功課上做了些不誠實的事。這不是老師發現的,是他自己發覺的。然後,心裡有很大的罪疚感。開始時,他在神面前認罪,然後就去找教授來彌補那次的錯誤。這一科目辦妥之後,他再發覺在其他科目上可能也做過類似的行為。教授要求讀完若干頁的書,我真的讀完了嗎?他不是記得十分清楚。於是,他開始逐一懷疑自己的過去的所作所為,然後就不停地找教授來認罪。他後來發覺,他怎麼好像沒有足夠時間來認罪似的。他回想到,在進入神學院之前,他曾就讀於美國最著名的西點軍校。在那裡,他也曾做了些不誠實的行爲。長官告訴他游泳游了多少次,但實際上他根本沒有這樣做。於是他坐飛機回到西點軍校裡去認罪,補償沒有完成的次數。然而,他一直發現實在沒有足夠時間來認罪,因為他一邊認罪,一邊仍會犯罪。於是,他說:「我怎麼能被神所使用!」我就對他說:「你有沒有聽過恩典的道理?」只是我不能勸服他。他多年在神學院裡,最後只能夠當上神學院守門的人。他不願意再去事奉,十年來都是這樣子。他說:我不配事奉上帝。

幾年前,有另一位學生也是來跟我這樣說。他說:「糟糕啦,那份作業我沒有做完」,然後又開始每一科每一科的去認罪。在我教書的時候,他在門外守候,又說:「糟啦,那次我所說的好像是不誠實。」他來不及的認罪。但是,這並不是聖經悔改的意思。我們不能夠把每一項罪都記得清清楚楚。但我們的責任是仰望著神的恩典,回轉仰望上帝。你望著自己,用盡你一世時間,你全時間拿來認罪的話也是不夠的、趕不及和做不完的。但我們要把眼目轉向神的國度。培靈就是這樣意思。培養我們順服聖靈,在神國度裡的進程。

弟兄姊妹,我們有沒有因為神話語光照我們內心的黑暗而感到內疚?我看到有許多弟兄姊妹在罪裡面掙扎,在痛苦中不能夠相信恩典的存在,更加不需要再多講「神用得著我」這類的話。但神使用大衛並不是因爲大衛有清潔的良心,而是神按著祂自己的心意,揀選一個合祂計劃的人來使用他。

我們的認罪又是怎樣的呢?神要我們承認的罪,就是不要以自我為中心的罪,甚至是以為自己靈性不能超越的罪───這也是一種偶像。我們的焦點是放在神國度的進程裡面。在我們靠賴神的恩典塗抹我們的罪的時候,我們要順服聖靈的帶領,成爲一個合用的器皿。然而,我們是否相信恩典的道理呢?這不是保羅發明的,是舊約裡神一直所強調的。最偉大的王也是如此。神並沒有揀選錯誤。大衛不是完美,但是神卻憑祂自己的心意,可以用得著大衛。我們要被神所用,就一定要有悔改的心;但是悔改不等於追逐記起我們所犯的每一件罪,並且作出彌補,因爲這是十字架的工作。我們要做的事,是要把焦點從自己轉移到神國度裡去。我們是否願意這樣做嗎?

結束禱告
在低頭靜默的時候,請你自己向神作一個承諾的禱告。你願意在神面前去悔改的時候,神會祝福悔改更新的靈。十字架的恩典夠我們用。我們要放下自己,轉眼仰望十字架和神的國度。我們是否願意這樣做嗎?

如果弟兄姊妹在罪裡面有多年的掙扎,請你在神面前立志去悔改;但是如果我們把焦點放在自己身上的話,就更加需要去悔改。讓我們轉眼仰望耶穌,望著神國度的進程,順從聖靈的工作。我們是否願意在十字架面前作出這樣的承諾嗎?

親愛的天父,我們獻上感謝和讚美。祢容讓我們在祢面前許下承諾。縱然我們心中敗壞,十字架的寶血能夠遮蓋我們的罪。為祢的恩典,我們獻上感謝。讓我們從今天開始把焦點從自己轉移到神國度裡;我們所事奉的是上帝,我們所順服的是聖靈,讓我們能夠在神的靈裡面降服下來,讓祢的十字架饒恕我們的罪,也讓我們轉眼仰望耶穌,讓我們能夠成爲一個事奉神的工人。這並不是因爲我們內心善良,乃是因爲祢的心接納我們。為祢的說話,我們獻上感謝和讚美,禱告是奉主名求。阿們。


講員: 鮑維均牧師
傳譯: 周志豪牧師
速記: 鄭譚佩雲姊妹




版權聲明
大會現場速記只供信徒溫習用,全文未經講者過目,版權屬港九培靈硏經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