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屆 研經會 第7講

第七講 悔改的呼召

經文: 何西阿書 5:1-6:11

本書悔改的話語,一而再的向百姓呼召。「來吧!我們歸向耶和華,他撕裂我們,也必醫治;他打傷我們,也必纏裹。過兩天,他必使我們甦醒,第三天,他必使我們興起,我們就在他面前得以存活。」(六1-2)照此段經文,百姓似乎有悔改的心,但我們仍未能照字面解釋。因「主說:以法蓮哪,我可向你怎樣行呢?猶大啊,我可向你怎樣呢?因為你們的良善,如同早晨的雲霧,又如速散的甘露。因此,我藉先知砍伐他們,以我口中的話殺戮他們;我施行的審判如光發出。」(六4-5)可見百姓的悔改是表面的,是虛假的,所以神要更厲害的責備他。

看看他們虛假的悔改

(A)藉自己的功勞代替內心的悔改

神已宣佈他們的罪,但他們想在神面前行賄賂。神啊!我給你一些好處,不要審判我吧!「以色列的驕傲,當面見證自己。故此,以色列和以法蓮必因自己的罪孽跌倒;猶大也必與他們一同跌倒。他們必牽著牛羊去尋求耶和華,卻尋不見;他已經轉去離開他們。」(五5-6)神既宣佈百姓的審判,他們應當悔改,但他們說,將牛羊獻給神,但內心違背神,獻祭行動與內心不同,所以神不接納。

我若生活上有罪孽,可以向神說,我多些奉獻,你可不責備我嗎?這是不可以的,一切奉獻,不能代替心中真正的悔改。百姓以為奉獻牛羊就行,但牛羊不能帶他們到神面前。有悔改的行動,但無悔改的心,神是不悅納的。

(B)遮蓋自己的困難

「以法蓮見自己有病,猶大見自己有傷,他們就打發人往亞述去見耶雷布王,他卻不能醫治你們,不能治好你們的傷。我必向以法蓮如獅子,向猶大家如少壯獅子。我必撕裂而去,我要奪去,無人搭救。」(五13-14)百姓生活有危險,國家有難,不悔改所行的,卻去求助他國。他們不查出危難的原因是甚麼。

教會工作沒有見證,信徒生命沒有長進,不能結出屬靈的果子,雖有嚴密的組織,也不能解決問題。

心靈寂寞,與主的交通中斷。想得一時的滿足,追求自己喜悅的事。滿足肉體的享樂。

有一位弟兄,因有困難,以致影響青年團的氣氛,其實一個困難解決,又有新的困難。有人以為純正信仰教會未得到應得的果效。是因世界的聲勢,異端,新神學派的聲勢太大,其實真正的困難,不是這些原因,是因為神的靈已不在我們中間,失去屬靈的作戰能力。

(C)覺得自己的罪大太難對付

不是沒有悔改的心,也不是不恨惡罪惡。只是他們的悔改是暫時的,出現如同早晨的雲霧。巴勒斯坦氣候乾燥,白日海風吹來,潮濕成一層雲霧,看起來很大,但太陽一出,便不見了。他們不能保持悔改的心,永遠不能得到神的悅納。

(D)用信心做口號,來遮掩缺乏的信心

「過兩天他必使我們甦醒。第三天他必使我們興起。」他們說,我有軟弱,神不祝福。但神是不輕易發怒的,過兩天神會使我們甦醒,用不著擔心。神的教會永不失敗,到了時候,神必賜福,他們用神的恩慈,信實,權柄來作藉口。他們又說,我知有罪,但我已是得救的人,聖靈重生了我,我一生在神的家,還怕甚麼。他們表面似乎很有信心,其實是用來遮掩剛硬的心,藉神的恩慈來放縱自己。

真正的悔改

真正的悔改,首先對罪有所認識。甚麼是罪?兇殺、偷盜、貪心等是罪,當然是,但不是罪的基本意義。罪不是外表的,乃在內心與神的關係,不可把罪看得太輕,太淺,或用行動來遮掩罪。

比如丈夫得罪妻子,拿一塊糖給妻子,請她不發脾氣。恐怕因此使妻子更大發脾氣,因為這樣不能解決困難,而且加深了問題。如要解決困難,捨此並無別法,就是丈夫要向妻子認錯。同樣的我們犯罪得罪神,只有向神認罪,才能得到饒恕。

要知道罪是攔阻我們與神交通,要認識罪的可怕,就要認識神是多偉大,多聖潔,這樣便可認識在神面前,罪是多可怕,多可惡。

以賽亞看見神的偉大與聖潔,便說:「禍哉,我滅亡了。」

認識罪的性質,就是神多偉大,罪是多可怕,為罪要有痛悔的心。

遊子在外面想起母親不喜歡罪惡,便不敢犯罪。我們若知道神的心難過,就能恨惡罪惡。

認罪與道歉,亦有不同。比如我踏了你的腳,我便說:「對不起。」我道歉後,就沒有責任。你若不饒恕我,我還可以定你的罪。但認罪不是如此,認罪後,不是將責任推卸給神,而是仍然願負起罪的一切後果。

故真正的悔改,先有謙卑的心,且願為罪負責。不但有決心離罪,且願為罪付任何代價。不遮掩,不推卸,最後用行動將神的話行出來,不是單單聽道,還要行道。

神說,轉回吧,何必死亡呢?不推卸,不遮掩,用誠心在神面前,神正等待將福氣賜給我們。神要賜福給我們的心,比我們要得福的心更大。願神賜福大眾!


講員: 鮑會園牧師
速記: 蔣國仁




版權聲明
大會現場速記只供信徒溫習用,全文未經講者過目,版權屬港九培靈硏經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