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母耳記上第八章記載君王制的開始,以色列向神求王,而神則指責百姓錯誤的動機 -- 想效法外邦人的君主制。以色列其實遲早會走向君王體制。聖經沒否定君王統治,但指出君王雖有軍政大權,卻仍要服在神的主權之下,這是撒母耳記的重要主題。
神對掃羅是否太嚴格?
以色列人想行君王制,其實是拒絕神權的統治,但透過人間君王權而進行的神權統治並不容易,首位君王掃羅的失敗就是最好的例子。掃羅在信徒心目中多為負面的形象,是聖經中最複雜的人物之一,我對掃羅憐憫歎息多於定罪和指責。上帝對掃羅是否太嚴格了嗎?只犯一次罪就廢掉他另立君王,相反大衞犯下滔天大罪時,神卻決意饒恕他。那麼神對大衞是否太寬鬆呢?
掃羅開始時以謙卑的形像出現,自稱為以色列支派中最小的便雅憫人,又是便雅憫最小的一家。「我不是以色列支派中至小的便雅憫人嗎?我家不是便雅憫支派中至小的家嗎?你為何對我說這樣的話呢?」 (撒上9:21) 。他是上帝主動揀選膏立的王,本是沉靜而被動的,後來神的特殊能力降下大大感動他,他便受感說話;他自始拋棄過去習慣的認知能力,開始超越自己成為充滿靈力的自由人,並開始能擔國家重任。「看哪,這人就是我對你所說的,他必治理我的民。」(撒上9:17) 由此可見,君王制非人間的權勢,而是由神的靈主導。
接下來掃羅就被眾支派抽籤選中。但當時他藏在器具中,表現出他的被動並對王位不熱衷。後來他領導以色列人,多次奮勇抗敵,擊敗亞捫人,表現不俗,即使被基比亞大盜詆譭蔑視,但掃羅依然表現出君王風範。所以說,掃羅初期表現實在不差,但神量給他的時間似乎太短。掃羅的事蹟在一般人心目中會有三個疑問:(一)掃羅豈非神所揀選的器皿嗎?(二)神有否改變心意,後悔揀選掃羅呢?(三)如果神預知掃羅會犯錯,且已預備了大衞,上帝是否自導自演呢?掃羅得救嗎?
掃羅被廢棄
掃羅在拉瑪被膏立,在米斯巴被抽籤選中,在吉甲重新立約,確認他的君王身分。吉甲是個立約最合適的地點,在以色列民征服迦南以前,約書亞在吉甲與神立約,為下一代以色列民行割禮。
撒母耳記13至15章集中寫了掃羅的罪。掃羅兩次在吉甲違命,改變了他的命運,他沒聽從撒母耳的吩咐等候,卻失去耐性自行獻上燔祭,結果先知重重地責備了他,且告訴他神已另備新王的人選。及後他再在吉甲違背神的命令,沒有滅盡亞瑪力人。其實掃羅罪不在擅自獻祭,他犯罪只因沒有聽從神透過先知傳遞的話,終致遭神棄絕。
有人認為掃羅被廢棄對他並不公平。他在吉甲實在等了七天,撒母耳又遲延到達,正在自行獻祭後撒母耳就到了。有人質疑撒母耳是故意陷害掃羅,定意要捉住他的錯處,以試驗掃羅是否服在自己祭司的權威下。當撒母耳來到時,掃羅友善高興地迎接,對自己的行動沒有不安,但遭撒母耳的粗暴對待;掃羅低聲下氣解釋,因為時間緊迫需要宗教性的軍事行動以振興士氣,並說「勉強獻祭」以表明他不是存心違抗撒母耳的權柄(撒上13:12)。但撒母耳的回應,令掃羅措手不及。
撒母耳說:「你做了糊塗事了,沒有遵守耶和華 --- 你神所吩咐你的命令。若遵守,耶和華必在以色列中堅立你的王位,直到永遠。」(撒上13:13)有人認為這應許是奪走掃羅的王位後才宣佈,亦有人認為掃羅可能不知道即使等了七天仍不可獻祭,但不管如何,已沒有機會扭轉局面,故事已將好牌給大衞了。似乎撒母耳或神似偏袒大衞,掃羅還未弄清狀況已被勾出局,先知馬上宣告政權已被轉移了,神所授的王位已經撤回了。
神學家布格曼說:「掃羅其實是被耶和華、撒母耳和大衞聯合打敗的。」掃羅的罪狀在撒母耳的話中可以知道,當中的關鍵字是「聽從」,這是申命記中心思想,要求以色列人絕對順從。「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的神是獨一的主。」(申6:4)撒母耳上15章1節是撒母耳神學基本的大前提:「撒母耳對掃羅說:耶和華差遣我膏你為王,治理他的百姓以色列;所以你當聽從耶和華的話。」而2至3節是實踐性的任務:「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候,在路上亞瑪力人怎樣待他們,怎樣抵擋他們,我都沒忘。現在你要去擊打亞瑪力人,滅盡他們所有的,不可憐惜他們,將男女、孩童、吃奶的,並牛、羊、駱駝,和驢盡行殺死。」這經文中「殺盡」及「不可憐惜」引爆了掃羅落馬的地雷,他憐惜戰利品,沒聽從先知的吩咐將它們盡行殺死。雖不能肯定這違命是出於掃羅還是百姓的意思,但可以肯定他們明知故犯、不肯聽命。
神說:「我立掃羅為王,我後悔了;因為他轉去不跟從我,不遵守我的命令。」(撒上13:10)在這裡掃羅很難找到脫罪的藉口,他的解說更令人失望,「撒母耳就起來,從吉甲上到便雅憫的基比亞。掃羅數點跟隨他的,約有六百人。」(撒上13:15)他不單推卸責任給百姓,犯了以利祭司同樣的錯誤,尊重人過於尊重神,且以獻祭神的藉口粉飾自己的錯誤。更令讀者不安的, 是他稱耶和華為「你的神」,如此與撒母的信仰劃清界線,與神更遠。掃羅對撒母耳說:「我實在聽從了耶和華的命令,行了耶和華所差遣我行的路,擒了亞瑪力王亞甲來,滅盡了亞瑪力人。百姓卻在所當滅的物中取了最好的牛羊,要在吉甲獻與耶和華你的神。」(撒上15:20-21)掃羅進一步走上自我毁滅的道路。他指出私藏戰利品是為了獻給神,但先知指出獻祭要按神喜悅的方法去作,他說聽命勝於獻祭的信仰核心價值,完全確定掃羅的罪狀:「你既厭棄耶和華的命令,耶和華也厭棄你作王。」(撒上15:22-23)
掃羅意識到事情的嚴重,向撒母耳認罪,最後扯住撒母耳的衣襟,令撒母耳更殘忍地再提到,神已將他的國位賜給比掃羅更好的人!撒母耳對他說: 如此,今日耶和華使以色列國與你斷絕,將這國賜與比你更好的人。撒母耳與神始終站在同一陣線,表面上他對掃羅不假情面,但其實撒母耳亦是柔腸寸斷,為掃羅撤夜哀求神。但諷刺的是與此同時,掃羅正為自己的勝利再立紀念碑。此後撒母耳再沒有主動找掃羅,在他心目中掃羅已死了。
上帝後悔什麼?
「神會後悔嗎?」耶和華說:「我立掃羅為王,我後悔了;因為他轉去不跟從我,不遵守我的命令。」在歷史過程中,關乎神至高的主權和旨意,祂改變與否,人需要以信心去接受和欣賞。倘若說神一開始定意棄絕掃羅,似乎是不通的。難道掃羅是神計劃中的犧牲品嗎?預定論是神學的高級課程,神的後悔涉及與人的互動,神不單預知人的動機與行動,也能預先修訂祂自己的回應,連神的後悔亦是自己預定的掌控下。神預定和預知掃羅的命運,神的預定不排除人有責任,神的主權與人的抉擇之間,有無法解釋的矛盾和張力,神學上稱之為奧秘。人得救是神白白賜予的恩典,不能得救是人負的責任,
我嘗試用電影《關鍵報告Minority Report》,解釋神學預定論中那深層的矛盾,電影講述華盛頓首都有一先進犯罪防禦系統,犯人犯罪前會被警察制裁,司法部一群精英警察,加上三個超自然女先知,致力打擊罪犯。其中最優秀的警長,被人陷害反成被人追捕的嫌疑犯。故事中他講了一句:「你仍舊可以選擇,你永遠有翻身的機會。」雖然上帝預定一切,但掃羅仍有悔改機會;他沒法推翻神的預定,但卻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就像士師記的參孫,與新約的猶大是否有機會得救的問題,亦涉及「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敏感神學課題。對於掃羅的得救問題,有人認為神只棄絕掃羅作王,未棄絕他這人。
掃羅既然拒絕神透過先知所說他王位將移交別人的話,神則透過先知棄絕掃羅,但掃羅將一切歸咎於神。撒母耳之母「哈拿之歌」,是整本聖經救恩歷史的詮釋,哈拿說:「耶和華使人死,也使人活,使人下陰間,也使人往上升。他使人貧窮,也使人富足,使人卑微,也使人高貴。」(撒上2:6-7)我們都是上帝眷顧的貧窮人,但驕傲人將自己阻隔在救恩的門外,掃羅遠離神,有惡魔三番四次攪擾他,或是讓他陷於道德靈性的深淵,或預告他的命運,令他困擾不安。大衞因此被召到掃羅那裡彈琴,結果引發受膏君王殺害受膏君王的劇情。「掃羅殺死千千!大衛殺死萬萬」的話令他幾近發瘋。他忘了他的對手不是大衞,而是上帝。掃羅上台時謙卑低調,對王位和權力無野心,但初嘗權力的滋味時就難於割捨,坐在王的寶座上就難以下來。
身為一個國家元首,掃羅沒有領袖交捧的雅量,他沒有滅絕亞瑪力人而遭神棄絕,日後屠殺羅伯城祭司、男女老幼和牲畜,是報復上帝的舉措,令人心寒。忘記上帝是造物主,與神抗爭,一較高下,猶如以卵擊石,不自量力,也是一切人類苦難、悲劇的根源。
上帝提供歸回之路
掃羅頑抗到底,並用自己的方法結束生命,留給後世深深惋惜。反之,大衞勇敢誠實面對自己的過犯,抓住神的應許,選擇上帝的歸回之路。從人的角度來看,大衞所犯的罪甚重,十誡中他至少犯了四誡,罪過遠比掃羅為重,但在神看來罪無分大小,只要人肯認罪悔改,必能得着赦罪之恩,無人不犯錯,上帝給人的回歸之路一定有把握。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人永遠有翻身的機會,這是人手中永遠有效的皇牌,恩典就是人永遠可以在神面前撒嬌。大衛與神有生命的關係,掃羅與神只有工作的關係,他最大的致命傷是他不願意進入上帝為他預備的避難所,不接受神為他預備的下台階。大衛在神面前很有安全感,掃羅則不然,並且孤立無援,連子女都投效他的勁敵。電影《魔戒》 講述人對權力的慾望,越接近權力核心的人越容易陷入軟弱,任何人亦無法倖免權力的試探。歷代有權力的領袖,誰有更多的權威,誰要付出更大的代價。當公眾人物談何容易,常會讓人用放大鏡來檢視自己的過犯,莎士比亞《亨利王》說:「戴王冠的頭不容易,隨著偉大而來的是多麼難堪的地位?」作為君王,多少民間樂趣都要放棄,對大衞如是,對掃羅亦如是。
一同禱告:
「天父,祢知道我們脆弱,面對權力試探時往往會逃離現場,明知權力危險仍不願放手。掃羅謙卑地上台,但一旦嚐到權力的滋味就再也無法下台。祢話語的鏡子照出你我的本相,希望透過讀經被你提醒和光照。我們每個無論大角色小角色,希望因著聖靈得到保護與提醒。求祢保守每一位,都能有正常的團契生活,不做獨行俠,當我們面對試探時有人提醒;走過神交付的舞台,就漂亮下台;願祢祝福教會的交棒工作,走得穩走得好,並合乎神的心意。靠主耶穌基督聖名求,阿們!」
講員: 蔡麗貞博士
速記: 鄭坤英姊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