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屆 奮興會 第6講

第六講 公義與憐憫

經文: 約拿書 1:1-12

    看到大家大熱天在教會外繞了幾圈,好不容易才坐進來。今天星期六,特別塞車,我離開酒店等了半小時都沒車,有十二人在排隊等計程車,我排第二,不住禱告神派天使幫我,又硬着頭皮跟第一位說要去講道,那兒有幾千人等着我,對方竟答應順載一程,真是感謝神!

先知為誰抗命
    我給你重溫《約拿書》的大綱:第一章是神要約拿往東邊走,去尼尼微傳福音,但約拿偏往西邊去,到了一個港口就上船,跟着起了風浪,到底是誰犯錯連累大家?約拿知道是自己,索性叫大家將他投入海中。第二章,海中有大魚吞了約拿,約拿在魚腹中禱告。第三章,約拿跟別的傳道人不同;一講福音,全城人悔改信主,他卻大大不悅。第四章,神在烈日下給他一棵樹遮蔭,次日又讓這樹枯槁,使他曝曬,看他如何反應,結果約拿說:『我發怒以至於死,都合乎理。』

    為什麼約拿這麼暴躁?!神每呼召先知,他們一般都有正常反應;摩西說自己沒口才,以賽亞說自己嘴唇不潔,又活在不潔的人當中等等,神通常安慰和鼓勵他們,先知就乖乖地遵循神的旨意作事奉。但這卷書的整段經文就像在某處打了結,停留在約拿反抗的部分,雖然後來他不得已地遵從呼召,卻還是不順服,這又是奇特的呼召記載。

    聖經讀者往往不喜歡約拿,所以鮮有人為兒子改這名字。其實約拿不一定那麼差;相信他事奉神已有一段日子,熟悉舊約聖經,所以神差派他去做宣教士,但有甚麼堵塞在約拿心中,令他如此不高興呢?我們且看這卷書究竟怎樣講。

「有骨氣」的約拿
    尼尼微城是敵擋神子民的一個外邦首都,神呼召先知到敵邦傳道,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許多時我們總以為本書純粹關於向外邦人傳福音,只是約拿對這任命不服氣。細讀經文內容,約拿上了往西去的船,似乎全船都是外邦人,後來還願意犧牲自己以平風浪(拿一:12)。如果約拿真的憎恨外邦人,會這樣捨命相救嗎?再者,要是此書只講外邦人得救,第三章就可結束了,因這三章神已證明福音可以傳到外邦人那裏。而整篇第四章既與得救主題全無關係,又何以存在?

    看來約拿的不服氣,不僅為了要向外邦人傳福音,那還為了甚麼呢?我想,與約拿「有骨氣」相關吧?他覺得世上應該有公義,尼尼微人敵擋神,如果接受了福音,就沒有懲罰在裏面!公義這筆帳又怎計算?第四章的存在,就是討論公義問題。(拿四:1)約拿大大不悅;並非因為他不是好先知,而是違背了公義的良心。你試過嗎?你很討厭某人,不免想到若他臨死前幾秒鐘相信耶穌就慘矣,將來在天家坐在我旁邊!如此公義何存?我們也會像約拿一樣發脾氣。

    『耶和華阿,我在本國的時候,豈不是這樣說麼?我知道祢是有恩典,有憐憫的神,不輕易發怒,有豐盛的慈愛』(拿四:2上) -- 這是本卷書的關鍵,是約拿引用舊約聖經出三十四:6-7中的一段。沒錯,出埃及記講及神的慈愛,但神有公義的原則,『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三十四:7下)而相反約拿卻說神『並且後悔不降所說的災』(拿四:2下)。約拿比別的先知聰明,知道神要走哪一條路;去尼尼微城不是去咒詛他們,而是去講福音!所以大事不妙,耶和華會破壞他公義的原則!

恩典,不易理解
    約拿很喜歡出埃及記中的那位上帝;有豐盛的慈愛,但「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所以約拿認定神會為「並且後悔不降所說的災」而後悔。這就是約拿書與出埃及記不同之處,也就是約拿書的中心思想。耶和華有公義的原則,可是約拿書告訴我們:耶和華同樣是有恩典的上帝,這對於支持公義的人而言,是不易理解的,約拿就不相信這個。

    『耶和華說:「你這樣發怒合乎理麼?」』(拿四:4)接着無緣無故的給約拿一棵蓖麻樹,如果你這麼在乎公義原則,那你付出甚麼去得到這樹呢?第四章不是講外邦人的得救與否,而是講是否合理;講神的屬性問題。第八世紀前,以色列人明白神在公義之外還有慈愛,但甚少人去討論神會「並且後悔不降所說的災」,《約拿書》正是要介紹這個觀念。

    爭論到沒結果時,神對約拿說,現在沒有這蓖麻樹,你這樣生氣合理麼?約拿的回答也很可笑:『我發怒以至於死,都合乎理。』(拿四:9下)約拿情願氣死,也不理睬祢,因祢都不公義!約拿本是恩典的受惠者,卻反而生氣!這樣只抓住公義原則,至少有兩個後果需要承擔:其一,他原可以成為聖經歷史中第一個跨國宣教士,但可惜他做不到。其二,約拿本應只為尼尼微城人的罪惡而生氣,到頭來竟反而朝着上帝發怒,遺憾地與神的關係出現了問題。

是和好,還是審判?
    心理學家認為,你與一個人關係出現問題時,與另外一組人的關係也會受牽連;如果你與太太不和睦,輔導員一定會追問你與母親的相處。我們今天是否抓住公義的原則去審判弟兄姊妹,以致與上帝的關係也受障礙?約拿沒任何付出卻平白有樹遮蔭,純粹是神的恩典,但為什麼他卻膽敢用公義作審判?這就是書中的關鍵問題。我們與弟兄姊妹發生了衝突,就毀壞了我們與父神的關係 -- 因為你與神的關係是基於恩典,我們就要與弟兄姊妹以恩典相待,不可以求神用恩典接受我,而我卻用公理去審判兄姊。

    九四年一月,我太太離開了世界,還以為自己各方面都可以康復,但最後發現與神的關係有問題。當年九月,教會舉行退修會,主題是與神的關係。那個週末下午,我再一次將生命交給神,禱告後腦海裡驚訝地出現了一位姊妹的樣子;我與她沒任何瓜葛,只是她對不住我同房朋友,故我很長時間生她氣。我問神是否要跟她和好?這其實很難啟齒,因她根本沒有得罪我。於是跟神說,退修會有一百人,如祢讓我睜開眼第一個見到她,就跟她和好。偏偏睜開眼就看到這姊妹在我面前經過!這是巧合吧?不代表神的旨意吧?

    出營後神一直感動我,靈修都不安樂;因為答應了神卻沒去作。終於我致電給她,這是人生最痛苦的一通電話,我排練了很久,不知要講「對不起」還是「我原諒了你」,最後總算開口了:「對不起,我雖然不知道妳的事,但不應該生妳氣。」掛電話後,我與神的關係恢復了。結果第二年退修會主題就是「與弟兄姊妹的和好」。怎樣實踐呢?我們準備給大家整整兩小時,靜靜回想與哪位兄姊有芥蒂,可以給對方寫下歉意、改善的方向等等。到營會當天正式開始這環節,我們還擔心大家要是不合作去睡覺怎麼辦?誰知一百人都坐在那兒寫信。我才發覺教會原來有那麼多「仇家」,連牧師都收到不少信!

饒恕的福音
    不久前在一個地方講道,想起這間教會有兩位同工多年來彼此不和,有感動要針對這兩人傳講一篇關於饒恕的信息。誰知講道時只有一位主角,另一位正在休假,我很少在主日崇拜作呼召,但那天講道後呼召時,一位同工流淚起來,對我說知道該怎樣做了。這次講道時,有弟兄反常地站起來獻詩,使我記起七年前,在同一地方,我與他有很小的誤會,於是講道後也流着淚向他道歉。

    我慢慢發覺,彼此饒恕不是容易的功課,但基督徒更要彼此饒恕,傷害我們最深的人,可能就是我們最親近的人,很少人為一九四零年的獨裁者而睡不着。但是你男朋友,你太太、你兒女、你父母對你所作的事,一輩子都記得。

    「合乎理嗎?」最後的下場,會不會好像約拿一樣。拿二中約拿的禱文,多數學者都認為未必是真心的認罪,然而哪管他真心抑或假意的禱告,整章都是述說神對約拿的施恩。原來約拿知道神的恩典,他個人領受了,卻以公理去對待弟兄姊妹,最後無法成為宣教士,就算作為一個先知,跟神的關係亦出現了問題。我們是否膽敢藉着不饒恕以攔阻神恩典的工作?倘若我們一直要以公理相待,那麼,恩典的十字架就顯得不再重要了!

    一九九六年我再婚,與岳父相處不錯,但總覺得他對我們的婚禮有所保留。為此我困惑十年,有一天忽然想起一件事,我自小在外國讀書,認為談戀愛是兩個人的事,慢慢才知道原來結婚要先徵得對方父母的認同,但當時我沒這樣做。那時岳父還未信主,我愈想愈怕這是否間接影響他信主呢?為此我決定向他道歉,也一直琢磨怎樣開口,甚至在做夢時以為講了還很開心,後來終於有機會講一聲「對不起」。不久之後,岳父信主了!

當原則變成包袱……
    如果我們不彼此認罪,為此攔阻了神的工作;如果我們以公理去對待、阻礙弟兄姊妹與神的關係,甚至厭棄十字架恩典的道理,我們能否承擔這罪過?!約拿書不是針對尼尼微城居民,而是先知約拿憑着公理,不肯放下原則,最後對神對人的關係都出現問題。多少兄姊背着包袱可能已幾十年,影響着自己與神、與周邊的關係,這包袱你是否想一直背下去呢?

    你腦海裏有沒有這樣一個人,每次見到就想轉頭走,也許按理他可能犯了大錯,但你是個蒙恩的信徒,願意以愛去接受他嗎?請將名字交給上帝。你對神說不願意做約拿,願意用恩典待弟兄姊妹,只是作這禱告並不輕易;也許你受了多年的傷害,也許今天才發現得罪了別人,聖靈此刻在你心中奇妙動工,這就是向神悔改回轉的立志,說「對不起」是一個最不自然的動作,卻是十字架能力的彰顯!


講員: 鮑維均牧師
傳譯: 周志豪牧師
速記: 周安息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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