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屆 奮興會 第7講

第七講 跟隨耶穌

經文: 馬可福音 10:46-52

    終於來到新約了!今天看這段經文 -- 醫治瞎子的神蹟。為甚麼在臨近耶路撒冷、臨近耶穌基督受死的處境(可十一),馬可還在強調醫治?耶穌在福音書中不斷要求我們背起十字架跟從祂,在苦難中經歷神的同在。然而在我們身處的教會中,逼迫和苦難,似乎不是切身課題,當沒有現實的威脅時,我們怎樣運用這些經文呢?在福音書時有所聞的苦難,似乎與我們平靜的生活關係不大? 苦難的反義詞是甚麼?

一個拯救的新時代
    整卷馬可福音記錄耶穌的十多個神蹟;在第四章中段開始更是密集出現:四:35-41平靜風和海;五:1-20治好一個被鬼附的格拉森人;五:21-43睚魯的女兒得醫治,中間並加插一個患血漏女人得痊癒的經歷;六:30-44五餅二魚餵飽五千人。接下來還有五個模式近似的神蹟  --  六:45-52耶穌行在海面上;六:53-56耶穌醫好一些病人;七:26-30  希利尼婦人婦人求耶穌醫好她的女兒;七:31-35耶穌令耳聾結舌的人能聽能講;八:1-9耶穌餵飽四千人。

    細看兩組神蹟都有一共同特點,就是同樣依次出現海上的神蹟、三個醫治的神蹟、再來餵飽的神蹟。馬可說耶穌基督是新的摩西;古時摩西帶領以色列民過紅海,在曠野有醫治、有餵飽群體的工作。『耶和華你的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興起一位先知像我,你們要聽從他。』(申十八:15)經文中的「我」即摩西,現在的耶穌基督正是在成全古時的應許。

    四福音書中,耶穌所顯的神蹟絕不限此數,上述事件至少讓人知道:新的拯救來臨了。為什麼要講這十個神蹟呢?因為在這之後似乎沒甚麼神蹟出現了。『法利賽人出來盤問耶穌,求祂從天上顯個神蹟給他們看,想要試探祂。耶穌心裏深深的歎息說:「這世代為甚麼求神蹟呢?我實在告訴你們,沒有神蹟給這世代看。」』(可八:11-12),「世代」一詞,形容以色列人出埃及以後,因忘記耶和華的作為而犯下的罪。耶穌說這世代與古時世代一樣,見到神蹟都不知道是神蹟,故再沒神蹟給這世代看。

神蹟的目的是:要人背起十架跟從主
    那我們所講的十個神蹟又怎樣解釋呢?整整齊齊地出現之後卻說再沒神蹟可看,今天我們的主題經文-- 可十:46-52是不是神蹟呢?治好瞎子當然是神蹟,原來馬可要說的已不在於神蹟本身,而是借此引荐另一種思想。可八:12之前,馬可記述了兩個醫治瞎眼的神蹟,可八:22─26再有耶穌治好伯賽大的瞎子,但重點已不在神蹟而在於瞎子見到真理。呼應耶穌對門徒所說:『你們有眼睛,看不見麼?有耳朵,聽不見麼?也不記得麼?』可八:18這第八及十章中兩個瞎子得見的神蹟,就像三文治的兩塊麵包,夾在中間的,正是門徒所看不到的東西。

    可十:46-52所講的不是一般的醫治神蹟;這段內容跟別的相關經文有三點不同:一,之前十個神蹟中有六個是醫治神蹟,但都沒提到被醫治者的名字,此處一開始就介紹瞎子是底買的兒子巴底買(46節)。二,眾多的神蹟中,沒有一個被醫治者能講出耶穌基督的稱號,而這瞎眼的人卻懂得喊:『大衛的子孫耶穌阿!可憐我罷!』(47節)。三,在49節中有一個動詞「叫」,出現了三次,「叫」的原文就是呼召之意,從文學體裁而言,這段經文要說的不在醫治,而是神的一個呼召。

    一個人被神呼召;先介紹他的來歷,又提及他認出耶穌的重要性,呼召後,『瞎子就丟下衣服,跳起來,走到耶穌那裏。』(50節),甚麼是「丟下衣服」?一個討飯的人,就是拿他的衣服去乞討,耶穌來到,他將養生之物都交出來,這才叫撇下一切跟從耶穌,漁夫放下漁網和漁船,乞丐放下衣服,『就在路上跟隨耶穌。』(52節下)這句話作為最後註腳,也是作者記敘那十個神蹟的目的。

看見的與看不見的
    寫於可八:12前的神蹟,清楚交代了耶穌的權柄、威嚴;可八:12之後的神蹟,卻為引伸更深一層的意義。請看可十:36、51下耶穌問門徒和瞎子同樣的問題『要我為你作甚麼?』門徒要在神的榮耀裏,而瞎子要能看見,兩個不同答案就是我們要反思的重點。

    請留意在可八:12之後,作者再三強調門徒看不到一樣事情,看不到甚麼呢?八:27-30,彼得認耶穌為基督,這是一個新段落的開始,經文雖短但很重要。在彼得的腦海裏,基督是榮耀的,然而耶穌卻說:『人子必須受許多的苦,被長老、祭司長和文士棄絕,並且被殺,過三天復活。』(31節) 這是祂第一次談及自己的苦難,可是彼得依然期待一位榮耀的基督。到第九章,耶穌在山上改變了形象,又治好污鬼附着的孩子,門徒看到的仍是榮耀的耶穌。九:31耶穌第二次預言自己受死;十:32-34耶穌第三次預言受死,而門徒仍不明白。

    門徒不肯受苦,如果不明白受苦意義,不懂得背起十字架跟從耶穌,你會做些甚麼?請看八章36節,『人就是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甚麼益處呢?』為什麼講苦難的時候要講「賺得全世界」?

受苦,是被棄絕人間
    耶穌第二次預言自己受難,門徒聽後,彼此爭論誰為大。可九:33-34耶穌第三次預言受死之後,門徒要求『賜我們在祢的榮耀裏,一個坐在祢右邊,一個坐在祢左邊。』(可十:37)三次預言復活,門徒都誤會了,所以耶穌說,莫爭了,莫想「賺得全世 
界」!這就是兩塊麵包中間夾着的,是瞎子都見到,門徒卻見不到的東西!他們以為這些是天國最偉大的表現,所以爭較高下,完全不明白耶穌釘十架的意義,有門徒甚至說,我到時候和祢一齊上去!他連受苦是甚麼意思都不知道。受苦不僅皮肉之痛而已!

    我與一些傳道人交談過,問他們國家發展幾十年,最懼怕甚麼?答案是最怕宗教自由,因為沒有逼迫,就會鬆懈下來,就會「爭論誰為大」,這就是苦難的另一面;競爭成為苦難的反義詞,何解?請再看耶穌怎樣講苦難:『人子必須受許多的苦,被長老、祭司長和文士棄絕,並且被殺,過三天復活。』(可八:31)「棄絕」一詞是關鍵,受苦不止是痛苦,而是完全將自己的生命擺上,被人間所謂的「領袖」遺忘、棄絕,是完全沒有競爭力的,在人間的標準上完全消沒。

    再看九章12節,耶穌講受苦,不單指被掛上十架,更是被人棄絕、被人輕慢,如果十字架是榮耀的記號,門徒可能覺得被釘十字架還不是最難。但當十架成為棄絕和輕慢的標記,門徒卻感費解 -- 祢不是基督嗎?為什麼會被人棄絕?!八至九章中所形容的苦難和棄絕,門徒不明白,所以爭論誰為大。

    今天在許多教會裏,講「苦難」實在太抽象;有時吃飯祈禱被人嘲笑,而我們還堅持謝飯就是為主受苦? 但耶穌告訴我們祂被棄絕的時候,門徒已在爭論誰為大,多麼尷尬!門徒完全不知發生何事,「耶穌上十字架夠威風,我也上!」原來爭論誰為大,就是不懂得上十字架的表現。我們基督徒就是這樣嗎?口口聲聲說要跟隨耶穌,甚至想像當逼迫到來,我們手拿聖經被人燒死都可以!但轉過頭來又爭論誰為大,甚至還會爭論誰受苦較多。

    我們在執事會、團契等等都會私下爭論,教會裏誰的聲音大些?誰的歌喉好些?誰更會帶查經?每個人都在爭,男人之間爭誰賺的錢多,女人爭誰的孩子聰明些,學生之間也爭分數,甚至夫妻間亦會爭誰能幹。傳道人也在爭;哪間教會好些,誰講道好些?誰帶人信主多些?口裏嚷着傳十字架福音,卻爭到一個群體分裂地步,也沒想過這就是沒背起十字架跟隨耶穌!假如耶穌問我們,要幫你做甚麼呢?瞎子說,我想看到真理,而我們呢?想求神給我多一些 -- 多一點點就成功了!?

繞過十字架的路?
    苦難臨到,人們才懂親近上帝。很多時我們在那裏爭,是按着世間的標準去努力,這不就是拜偶像嗎?怎樣才可以不用人家的標準去衡量自己的工作呢?回想我們的生命,是否不停在爭,以致影響你與神、與人的關係呢?耶穌說,人子必須受許多的苦,被人棄絕,輕慢 -- 原來這就是成全救恩的方法!換句話說,我們每次在這裡「爭」,就是背棄十字架的恩典,就是告訴神:我不想走十字架的路。但耶穌說,作祂門徒一定要背起十字架跟從祂!

    苦難來臨時,我們才知道自己與神距離有多遠。有位作家 -- 羅拔遜,他曾是美國一間大學的校長。後來他辭去大學校長一職,原來他太太患上了老年癡呆症,幾年後許多事都做不成了,那時他才五十一歲,所以他辭去校長職位,全時間服侍太太。之前他們夫婦都是忠心的傳道人,曾經去日本做了十二年的宣教。他服務的大學上了軌道,在他人生最高峰期,他說,太太需要我,我放下。他服侍了太太二十四年,直到零三年,太太離開了世界。他每天幫太太換尿片,喂她吃東西,死前十年,太太已經認不得他了,他每天照舊服侍她……。

    他的人生有兩個心得:1. 有時從太太的眼神看出她認得他,已令他開心一整天。他說,我們與上帝也一樣,每天早上敷衍了事地望一望祂,我們就以為做完了應做的事,我現在明白了上帝有多麼痛苦! 2.神給人有美貌,但將美貌拿開後,我們才可以見到永恆的美麗。太太沒病,他未必如此渴望永恆的臨格。

    我們是否要等到地上的美完了之後,或是有病之後,才肯不爭?才肯背起十字架跟隨耶穌基督? 到底馬可講甚麼呢?留心地看,十二章有寡婦的奉獻,十四章有婦女用油膏抺耶穌,十五章前段有西門背十字架,39節講到百夫長認耶穌為義人。從十至十五章,從巴底買開始,馬可無緣無故地提到許多小人物。相形之下,門徒領袖彼得、猶大出賣耶穌,十二門徒離開耶穌,這樣看來,瞎子真的看見了!門徒跟從耶穌,因為有榮耀的冠冕,他們以為可繞過十字架來跟從耶穌!

    馬可提到的小人物沒有競爭力,但他們跟隨耶穌,我們今天是怎樣的信徒呢?神給我們恩典,我們有競爭力;在股票市場發揮得很好,在家庭做得很好,在教會也做得很好,但我們是否在競爭?競爭到一個地步:忘記了在十字架上被人棄絕的耶穌?!

榮耀,於最卑賤之處
    跟隨耶穌不是舉手同意就可以,而是願意被人輕慢棄絕,這樣神要我們舉手,我們舉手嗎?不單是金錢上吃虧,連命都要賠上,呼吸都不順暢,你願意這樣做嗎?抑或我們願意繼續「爭」下去?「我在這裏,請差遣我」,我們可以看這是榮耀的呼召,但神今天呼召我們不是做最偉大的工作,而是作最卑微的-- 在每天的生活中被人輕慢,被人棄絕,我們肯不肯呢?

    今天神提醒我們,其中一部分人,可能要為主去受苦,另一部分人要學習在十字架上跟從耶穌,不管在金錢、人際關係、權力、利益等等方面,倘若耶穌叫我們放下這些,我們願意嗎?被人棄絕、被人輕慢,卻使十字架得到榮耀,耶穌的名得着讚美,我們願意嗎?如果每一個信徒都能這樣做,神會復興我們的家庭,復興我們的教會,復興我們的社會,我們願意放下競爭,將餘生放在另外一個目標嗎?


講員: 鮑維均牧師
傳譯: 周志豪牧師
速記: 周安息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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