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屆 研經會 第7講

第七講 上帝之約的更新

經文: 尼希米記 9:38-10:39

        在舊約中每次上帝與子民更新立約時,都會有大型的事件發生,例如約書亞記第廿四章、歷代志下第廿九章、歷代志下第卅四章等等。每次記念主時,都是在更新主的約。尼希米記第十章的更新立約是一件很特別的事情,今天看看經文的結構,從中瞭解經文對我們的意義和反省。

        先看一看結構。昨天看過眾民的領袖帶領以色列人在上帝面前祈禱,懺悔;全民在上帝面前懺悔。「因這一切的事,我們立確實的約,寫在冊上。我們的首領、利未人,和祭司都簽了名。」(尼九38)

        在尼希米記第一章中,尼希米已經這樣祈禱的了。「求祢記念所吩咐祢僕人摩西的話,說:『你們若犯罪,我就把你們分散在萬民中;你們若歸向我,謹守遵行我的誡命,你們被趕散的人雖在天涯,我也從那裏將他們招聚回來,帶到我所選擇立為我名的 居所。』」(尼一8-9)

        尼希米記得上帝與摩西的對話,他盼望子民回到上帝面前,而回歸的開始是他們建造城牆,認真對待上帝的話語,按上帝的話語悔改認罪。現今的人們,也有去靈修營、奮興會,並經歷到很多情緒上的起伏,但最終在生命上並沒甚麼改變。而尼希米所要的,不單是公開的認罪,更是要促成一次刻意有約束力的協議,是約的更新。從經文中看見不同種類的人,領袖有尼希米等,有祭司、利未人,有唱歌的,有弟兄,有其他民眾的領袖,不單叫領袖參與其中,廿八節將所有人都包括在內。其中很多都是有功績的人,他們的妻子和兒女中有知識、能明白的都去參加了。我們再一次明白,尼希米是要人先對神的話有認識,然後才委身於上帝。

        「但他們得平安之後,又在你面前行惡,所以你丟棄他們在仇敵的手中,使仇敵轄制他們。然而他們轉回哀求你,你仍從天上垂聽,屢次照你的憐憫拯救他們,又警戒他們,要使他們歸服你的律法。他們卻行事狂傲,不聽從你的誡命,干犯你的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着),扭轉肩頭,硬着頸項,不肯聽從。」(尼九28-29)。第廿九節,他們以起誓方式,承諾遵行上帝的話,若不遵守便得懲罰。起誓,是奉上帝的名起誓,與申命記第六章的模式一樣。他們起誓謹守一切律例、誡命和典章。到此為止,這是一個嚴肅的聚會,而上帝預期我們不會守祂所立的約,但尼希米期望趁著當時人們高漲的情緒轉化成對上帝的委身。委身的內容是令人驚訝的;委身內容有六點,分作兩組,每組有三點。

第一組
        一.承諾與未信上帝的人分開
        「不將我們的女兒,嫁給這地的居民;也不為我們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尼十30)因為經文清楚指明,上帝的子民不可跟外族人通婚。一個相信獨一上帝的人,與多神教的人結婚,生出來的孩子如何取向,可想而知,而在家庭裏對上帝的忠誠更會愈來愈淡了。

        二.維持安息日為聖
        「這地的居民若在安息日,或甚麼聖日,帶了貨物或糧食來賣給我們,我們必不買。」(尼十章31上)就算外族人不守安息日,他們仍要守安息日。

        三.每七年要免了窮人的債
        「每逢第七年必不耕種,凡欠我們債的必不追討。」(尼十章31下)這關連到兩條律法,為了窮人的緣故,關乎到七年不再耕種,每七年就要免去欠債人的債。

第二組
        一.所有子民願為聖殿捐獻
        「我們又為自己定例,每年各人捐銀一舍客勒三分之一,為我們神殿的使用,就是為陳設餅、常獻的素祭,和燔祭、安息日、月朔、節期所獻的,與聖物,並以色列人的贖罪祭,以及我們神殿裏一切的費用。」(尼十32-33)與出埃及時一樣,每個男丁都要捐獻,但數量較少。重點不是這些錢用來支持聖殿的事工,而是表示波斯王之前給的有限,或者不足,以色列人自己要供給聖殿的需要。

        二.以色列人繼續早祭和晚祭
        「我們的祭司、利未人,和百姓,都掣籤,看每年是哪一族按定期將獻祭的柴奉到我們神的殿裏,照着律法上所寫的,燒在耶和華我們神的壇上。」(尼十34)這裏重述了利未記第六章提及的事情,以色列人要繼續做。每一個支派,要輪流供應聖殿的物料需要,並要設立一個名單負責這些事情。

        三.有三個承諾支持服侍的人繼續聖殿的祭祀
        「又定每年將我們地上初熟的土產,和各樣樹上初熟的果子,都奉到耶和華的殿裏。又照律法上所寫的,將我們頭胎的兒子和首生的牛羊都奉到我們神的殿,交給我們神殿裏供職的祭司;並將初熟之麥子所磨的麵和舉祭、各樣樹上初熟的果子、新酒與油奉給祭司,收在我們神殿的庫房裏,把我們地上所產的十分之一奉給利未人,因利未人在我們一切城邑的土產中當取十分之一。利未人取十分之一的時候,亞倫的子孫中,當有一個祭司與利未人同在。利未人也當從十分之一中取十分之一,奉到我們神殿的屋子裏,收在庫房中。以色列人和利未人要將五榖、新酒和油為舉祭,奉到收存聖所器皿的屋子裏,就是供職的祭司、守門的、歌唱的所住的屋子。這樣,我們就不離棄我們神的殿。」(尼十35-39)

        這第二組的承諾,完全專注在聖殿的祭祀禮儀,這是本章的結構。這裏所重視的是甚麼呢?約的更新是要所有子民遵守,是這樣寫的:「都隨從他們貴冑的弟兄,發咒起誓,必遵行神藉祂僕人摩西所傳的律法,謹守遵行耶和華我們主的一切誡命、典章、律例。」(尼十29)

        頭三個承諾處理每七年要做的事,第二組的三條承諾是與聖殿的日常運作有關。在經文中,沒有提及其他條例來處理其他問題,如貪婪、說謊等,卻採用了嚴肅的承諾來處理這些事。

約的更新的重點
        解讀這段獨特的經文,可按照以下幾個重點。

        一.約的更新 ─ 對上帝忠誠
        希伯來書第七章提及麥基洗德,他在創世記第十四章出場,他的背景是至高無上的祭司與王,而亞伯拉罕就是將十一奉獻給他。這人又是王又是祭司,之後我們讀到摩西的律法。根據律法,祭司須由利未支派出來。數世紀後,約主前一千年,大衞王朝建立,上帝清楚說了王不能作祭司,祭司不能作王。

        第一個王是掃羅,他想做王又想做祭司,他頂撞了上帝並因此遠離神,他的王朝再也不能建立起來。撒母耳記上第七章,大衞王出現的時候,指明沒有一個大衞王朝的王可以當上利未支派的祭司;與此同時,利未支派的祭司也不能當上大衞王朝的王。不同支派有不同責任,即是說不要將所有權力都集中於一個人身上,上帝不容許這樣做。

        麥基洗德則既是王又是祭司。在大衞自己所寫的《詩篇》一百一十篇中提及,他預言將要來的彌賽亞又是王又是祭司。大衞不像掃羅一樣「頂撞」上帝,深知自己不能一身兼兩職;這裏卻沒有提到麥基洗德的事件。大衞當時已是王,他知道自己不能擔任利未祭司,但麥基洗德有兩個身分,又是王又是祭司。這裏似是上帝前言不對後語;然而,大衞這詩篇中包含了兩個預言。彌賽亞是理想的王,理想的祭司;又是完全的王,完全的祭司。希伯來書第七章十一節就是指著詩篇一百一十篇說的。「從前百姓在利未人祭司職任以下受律法,倘若藉這職任能得完全,又何用另外興起一位祭司,照麥基洗德的等次,不照亞倫的等次呢?」(來七11-12)

        很多時候,我們將上帝的律法分為三類:道德、民事、禮儀。第一類道德律是永恆不變的。民事律是被國民使用的。禮儀律是有關祭祀的。禮儀律結束,因為一切都在基督裏完成了。民事律已完,因為子民不再在國家中,而是在教會中。所以一切似乎盡都在道德律中。但是出埃及記、利末記、民數記、申命記中卻又有很多經文記載禮儀律法、祭祀的事。我們若以為利未支派的祭司職任已告終,其實觸動到摩西律法的重要部分,也正是希伯來書七12說:「祭司的職任既已更改,律法也必須更改。」換句話說,在耶穌之前一千年,詩篇110篇已經宣佈將來摩西的律法會更換,因為摩西的律法與利未的祭司體系連在一起,但將來有一位既是君王也是祭司的會興起。希伯來書第七章就是解釋這簡單的一點。在尼希米記第十章,我們看見在舊約要對神和律法忠誠。

        二.焦點更集中於聖殿
        尼希米的做法,是將重點放在人與上帝的關係上,這事最為重要。上帝在聖殿中,將自已和祂的榮耀顯給祂的子民看。聖殿乃是讚美神的地方,也是獻祭贖罪的地方。人在舊約中如何被上帝悅納?人是否努力而行,盡力做好,就可蒙悅納呢?即使最好的人都不能達標 ! 我們必須為自己的罪獻祭,而祭司就是連接神與我們的中保。在舊約聖殿讓人與神見面,人的罪在此地得蒙赦免。羊象徵子民,羊被殺則象徵它為那些因罪該死的子民,擔罪而受死,牲畜的血則放在約櫃之上,就是至聖的地方。

        請留意很重要的一點,就是如今我們不再需用任何祭壇和牛羊物品,主耶穌才是贖罪的終極的祭物(來9-10章)。耶穌被獻作終極的逾越節—這逾越節的羔羊,它的血被塗於門楣上,在家中的人就得保護,免去天使的烈怒。基督是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就是說基督受死使我們免去神對我們的忿怒,得蒙他悅納。他除去我們的死亡,我們領受他的生命,我們的罪咎全都歸到基督身上,而祂的義就在我們身上,我強調這就是福音的核心。很多福音派的教會,現時面臨一個很大的危機,就是花太多時間只在道德教育上講論。很多講章都重覆告訴教友,應做甚麼,不應做甚麼,要讀聖經,要多禱告,不要看色情的東西,要有誠信……。雖然這些都是對的,但不是福音。如果只是經常說這些事,會令會眾羞愧,情緒困擾,因為他們實在不能改變甚麼,實在無力。若我們將來見神,單是靠我們今天在工作上、言行上的表現,早晚我們會對自己感到絕望。有些基督徒,因為當天早上沒有靈修而感到困擾,自覺活在神怒氣之下,深感不安。教會中,我們的確需要有各樣的提醒,像忠告人不可姦淫,但我們不應該給人一個印象,以為再努力再努力,就是福音的重心。無論在舊約還是新約時代,道德教育從來不是福音的核心。福音的核心就是耶穌白白犧牲,為罪人作了挽回祭。

        昔日尼米希米時代的百姓,並非因為認罪而得神悅納。神悅納他們,全因神已立約,在聖殿所表徵的環境中,預備了一個代替的祭物。當日尼希米十分明白這一點,所以他堅持討神喜悅,更新與上帝所立的約,且以聖殿為保護和中心,按神命定,因獻上的祭使神人相會。同樣,我們在新約之下,要維持高道德水準,但不論人有多麼高的道德水平,我們仍是罪人;要與上帝連繫相通,仍要靠賴耶穌的十字架。我們要活出高的道德,但不是認為可以靠善行得神收納,一切只是出於感激上帝的恩典,因上帝在基督裏為我們所做的事情,因此我們以行動懺悔,活出信仰,全是出於回應並順服那愛我們,並為我們死的主。福音帶給我們的不是一種責任感,而是對上帝的感激與敬拜、信靠與順服。所有基督徒的道德行為,全是因為福音帶來的改變。

        在舊約的架構中,尼希米對此心領神會,所以他專注於聖殿的事。

四.新約中,更新與上帝的約的儀式是聖餐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十一章廿三節指出,耶穌被賣當夜,主提醒我們,他的血就是立新約的血。這是一個立新約更新的禮儀。因此,與尼希米當時的猶太人一樣,每當我們到主的聖餐面前,都需要省察自己和悔改。保羅叫我們省察自己的罪,免得遭上帝審判,又叫我們要記念耶穌的死,如同尼希米時代的人,要回望神律法的制度和獻祭的事。舊約更新立約的禮儀,是要讓人看見新約彌賽亞的來臨。新約更新立約的禮儀,也同樣要讓人看見並等候彌賽的將臨。每逢來到主桌前,我們認罪,我們回望十架;我們重新向上帝許願,期望主的回來。千萬不要以為聖餐僅是一個宗教儀式,它是與舊約獻祭一樣嚴肅和榮耀,重要在指向更美好的現實,指向耶穌基督的十字架與復活。

禱告:
        「我們的創造者,我們的救贖者,感謝祢的幫助,讓我們看見《聖經》由始至終的內容。當我們看見舊約的信徒,在祢面前更新與祢所立的約之時,也幫助我們在聚會中,能嚴肅地更新與祢的立約。當看見祢所命定那暫時的獻祭,求祢幫助我們,讓我們也看見祢所命定的永恆的獻祭。他們的服從出自祢對他們恩典,現在求祢讓我們因你在基督耶穌裡的恩典,也耐心順服。奉主名求。阿們。」


講員: 嘉信博士
速記: 鄭坤英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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