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屆 研經會 第8講

第八講 獨一的神、主內合一的福音!

經文: 羅馬書 14:1-15:13

引言

 

年幼曾聽過流行曲,「一枝竹會易折彎,幾枝竹一紮斷折難。」我們都知道,合一會帶來無比的力量。在基督教當中,有合一的力量,是值得欣慰。這個培靈大會本身就是一個合一的好見證,不同宗派堂會一同合作,是神給我們很大的恩典。不過,我們也得承認,有時情況不是那麼理想。甚至諷刺的是,基督徒本來最容易合一,因為有同樣的信仰,可惜,不少時候,我們知道教會內部、機構內部、宣教工場,都因為很多人事問題,弄到事情很僵,神的工作受阻。

有些教會可能因為弟兄姊妹堅持不同的崇拜形式(用現代音樂抑或傳統音樂)而產生不愉快。又或者因為弟兄姊妹堅持不同的教會模式(小組教會或非小組教會)而產生不和、衝突。調查發現宣教士流失的原因,佔第一位的,不是工場的困難,而是人際的問題。這是十分可惜的。我亦聽過有信徒說,他的敵人竟是信主的人!這是非常令人難過的。其實,保羅也遇著這問題,他盼望去到西班牙傳福音,他希望羅馬教會能夠給與他經濟和屬靈的支持,但是羅馬教會內部卻充滿不合一的情況,信徒的精力,就花在處理這些人事的問題。究竟保羅如何教導教會內部合
 

一,我們今天有何值得

借鏡的地方?究竟信徒怎樣何以合一?

1. 在福音真理的基礎上合一

今天,信徒可能走兩個極端,一個是要求先有劃一才合一,要別人思想和我完全

一樣才能和他在主內同心,這是一種極端;另一種極端就是在後現代的思潮之下,認為沒有絕對真理,所以各人怎樣見解都可以,只要合一,各人對真理怎樣想法都沒所謂。兩個極端都不是聖經的立場。信徒的合一,一方面,不是劃一;但另一方面,不是大混雜。合一的意思,就是指信徒在同一個福音的聯繫之下,可以有一些不同的表達,但是他們其實是朝向同一個中心,求同存異(英語的講法是 unity in diversity),這就是合一。

 

1.1. 在因信稱義的基礎上合一(比較:羅 14 章;加 3 章)

保羅在羅馬書教導合一,不過,若比較其他保羅書信,他所教導的合一,不是沒有底線的,乃是有底線的。這個底線就是要在因信稱義的基礎上合一。在羅馬書 14:5 保羅說有些信徒守日,「看這日比那日強」,例如,看安息日比其他日子重要;有些信徒則不守日,「看日日都是一樣」。保羅認為抱這兩種看法的信徒都沒有問題,要彼此尊重。但在加拉太書4:9‐10保羅則反對加拉太信徒守日,說他們「謹守日子、月份、節期、年份」,他說這些是「懦弱無用的小學」,所以堅決反對這樣守日。保羅是否自相矛盾,在羅馬書說守日沒問題,在加拉太書則責備信徒守日?

其實保羅不但沒有自相矛盾,而且,當比較這兩個不同處境,就可以看見合一是有底線的。在加拉太書,保羅那麼強烈反對加拉太信徒守日,是因為牽涉到救恩的定義。加拉太信徒是外邦信徒,未信主前根本不會守摩西律法,但他們信主之後,受到從耶路撒冷割禮派人士的影響,認為他們這些外邦人單單信耶穌是不足夠,還要守摩西律法才可以得救,包括要受割禮、守日、守節期等。保羅強烈反對加拉太人聽從這些律法派人士的主張,因為若果聽從他們,救恩就等如要信耶穌加上守律法,即是信耶穌要加上行為,才能得救。這樣,就扭曲了福音的意義,等如是異端,所以保羅堅決反對加拉太人守日。

羅馬教會的情況是不同的。守日的信徒,是那些猶太信徒,他們自小就守摩西律法,到了他們信耶穌時,明白不是靠守律法而得救,而是單單靠耶穌基督的挽回祭。他們對救恩的觀念沒有誤解。只不過由於他們一生已經習慣了守日守節期,所以他們信了耶穌之後繼續守節。就好像今天信了耶穌的猶太人,稱為彌賽亞猶太人(Messianic Jews),他們信了耶穌,仍守節期。上兩堂向大家提及的猶太人高恩拉比,他和家人信了耶穌之後,守逾越節時,就更加明白逾越節禮儀背後所代表意義。每次守逾越節,桌子上都放了三塊無酵餅,家主要將中間那一塊擘開,將半塊收起。每個坐席的家族成員會輪流喝四杯葡萄酒,在喝第三杯的時候,一家之主會拿出預先收起的那半塊無酵餅,將它擘碎分給每一個家族成員。高恩拉比信耶穌之前,年復一年執行這禮儀,卻不知道真正的原因。信了耶穌後,他才明白三塊無酵餅原來代表聖父聖子聖靈。中間那塊無酵餅代表聖子耶穌,擘開兩半表明祂的身體為我們的罪擘開。由此可見,加拉太教會和羅馬教會的情況是不同的。保羅在加拉太書表明不會和律法派的人士合一,因為大家對救恩的理解是不一樣的,律法派人士不接受因信稱義。而在羅馬書,保羅鼓勵猶太信徒和外邦信徒合一,是因為大家都已經認同因信稱義的福音。

所以,合一的底線是要對救恩有相同理解,即是若果大家因信稱義的真理,就可以合一,否則,要堅決反對。

有一次我被邀請一個神學會議,參加的學者,有來自不同背景的人,有些雖然是所謂聖經學者,但是根本不信耶穌;有的是不認同因信稱義。這個會議第一個聚會是聯合聖餐,跟著才是一連串發表學術文章的會議。我決定不參加聯合聖餐,因為我不能夠和不接受因信稱義的人一同領聖餐。之後我才參加學術討論部份,和不同學者討論聖經問題。在這種情況下,學術討論是可以,因為學術討論可以有不同立場,但聯合聖餐則不可以,因為大家不是敬拜同一位主。
 

1.2 在與主相交的基礎上合一(比較:羅 14 章;林前 8‐10 章)

在羅馬書 14:2,保羅說有些信徒「信百物可吃」,另外有些信徒,則「只吃蔬菜」,保羅認為抱這兩種看法的信徒都沒有問題,要彼此尊重。但在哥林多前書10:14‐22,他嚴厲責備那些在偶像的廟裡吃偶像之物的信徒。保羅是否自相矛盾,在羅馬書說吃甚麼都沒問題,但在哥林多前書則責備信徒在廟裡吃偶像之物?其實保羅不但沒有自相矛盾,而且,當比較這兩個不同處境,就可以看見合一是另外一條底線的,那就是要在與主相交的基礎上合一。在哥林多前書,保羅針對的是那些在偶像的廟裡吃偶像之物的信徒,類似今天有信徒參與盂蘭節(中國人的鬼節)的筵席。(林前 8:1‐6)那些信徒說世上根本沒有偶像,所以祭過偶像的食物不會有問題,所以信徒在偶像的廟裡吃偶像之物,是完全沒有問題的。保羅回應說,是的,這世上的確沒有偶像,所以祭過偶像的食物不會變成污穢,不過,你們是不應該在偶像的廟裡吃偶像之物,甚至你們應該逃避這種筵席。

有兩個原因,第一個原因(8:7‐13),不是所有基督徒都有這種知識,有些人因為拜慣偶像,所以他們覺得吃偶像之物是得罪神的,若果他們看見你們在偶像的廟裡吃偶像之物,他們就會有樣學樣,他們會違背良心吃偶像之物,他們這樣做就得罪神,這樣你們就絆倒人了。第二個原因(10:14‐22),在偶像的廟裡參與筵席有一種屬靈的意義,因為那個筵席等如拜鬼。雖然偶像算不得甚麼,例如一塊木頭做出來的偶像,不是真的神。但是,在偶像的背後,卻是有邪靈在操縱,所以在偶像的廟裡參與筵席,不是中性的問題。正如我們守聖餐,不是純粹吃一塊餅和飲一口葡萄汁,而是和主相交的。同樣,在偶像的廟裡參與筵席,等如和偶像背後的黑暗力量相交,等如拜鬼。所以必須逃避。

逃避拜鬼是很重要的,因為拜鬼的人是不可以得到救恩的,這是為什麼保羅在林前 9:27 說他自己是非常謹慎的,「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由此可見,合一必須在與主相交的基礎上合一,若牽涉和魔鬼相交的成份,影響我們與主相交,就不能合一。合一必須在救恩基本真理的基礎上合一。

 

2. 在為主而活的基礎上合一

若果大家在救恩的理解上有共識,其他的事情,保羅說信徒可以有不同的看法。合一,是求同存異的合一。同,就是救恩相同,異,就在次要的問題上容許有不同見解。在羅馬教會情況是這樣的,羅馬教會中有猶太信徒和外邦信徒。從羅馬書十六章問安的說話看來,羅馬教會並不是有一座大型教會建築物,而是信徒分佈很多間家庭聚會的。有的猶太信徒,由於一直守摩西律法,所以遵守律法中潔淨食物的條例,其中一項條例,是不可吃血。所以猶太信徒吃的肉,必須按猶太人的條例放血才可以吃。但在羅馬城市中買到的肉,未必一定是這樣屠宰的,所以猶太信徒為了不想犯律法,寧願不吃肉,只吃蔬菜。至於外邦信徒,沒有這樣顧忌,所以甚麼都吃,肉和菜都沒有問題。困難產生在守聖餐的時候,因為第一世紀的信徒,是在吃飯過程中守聖餐的,這稱為「愛筵」。若那家主人是猶太人(例如:百基拉、亞居拉肯定是猶太人,而在他們家中聚會的,極可能有很多外邦信徒,16:3‐5),可能飯食只是蔬菜,在那裡聚會的外邦信徒可能因此看不起猶太信徒,覺得他們良心太軟弱了,肉那麼好味道都不吃。而若那家主人是外邦人(例如:拿其數是外邦人,16:11 下),可能飯食是有肉的,在這裡聚會的猶太人感到十分不安,於是就批評外邦信徒,覺得他們不屬靈。在這種情況下,明明聖餐要表明合一,這兩個群體的信徒,卻不能合一,這是何等的諷刺!保羅於是指出大家必須要追求合一。在追求合一的過程中,第二個基礎是所有信徒都必須抱著為主而活的心,這樣才能合一。
 

2.1 抱著向主交賬的心(羅 14:1‐12

每一個信徒,都需要抱著向主交賬的心。我們做基督徒,目標必須向準神,不能夠左顧右盼。正如賽跑的人,眼必須一直朝著目標跑,才跑得快。試過有一個在奧運參加賽跑的運動員,本來帶頭,但就是因為他轉頭看看其他的跑手,就被第二位那位追前奪了金牌了。保羅在 14:7‐8 說,「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為自己死。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14:10 因我們都要站在神的台前,14:12 各人必要將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說明。」14:8「我們是主的人」,直譯是「我們是屬於主的」。基督是我們的主人,我們是屬於祂的,我們要向祂交賬,不是向其他人交賬。因此,14:22‐23 提醒我們要在主前按著信心行事為人。若果良心容許我們吃某些

食物,我們可以吃,但若果良心不安,沒有信心吃,就不要吃,因為「凡不出於

信心的就是罪。」

 

2.2 尊重別人自由的心(羅 14:410

當我們持定自己是向神交賬的同時,我們必須明白,別的信徒,也是直接向交賬,我們不應介入他和神之間中,甚至指指點點。保羅提醒猶太信徒,你們自己不吃肉沒有問題,因為你愛神,這一點你們要在主前守住。但是外邦信徒也是愛神,他們認為百物都是屬於神,所以他們放心吃,那麼你們不可以批評他們,論斷他們為不屬靈。保羅提醒外邦信徒,你們自己吃肉沒有問題,因為你愛神,認為百物都是屬於神,所以你們放心吃,這一點你們要在主前守住。但是猶太信徒也是愛神,那麼你們不可以看不起他們,覺得他們信心太軟弱。攔阻信徒的合一,往往就是我們作了其他信徒的主人,而沒有看清楚,我們不是其他信徒的主人,基督才是別人的主人,我們必須要尊重別人的自由。有很多事,是神和個人之間的事,別人是不知道,不應該論斷。有一位菲傭,她的主人很喜歡吃她所煮的涼瓜炒牛肉。某一天,她在市場她看見賣的涼瓜很新鮮,於是她不但自己買,也催促她碰到的菲傭朋友也買。怎料,朋友一點興趣也沒有,說:「我不買。」第一位菲傭就很生氣,說:「這麼新鮮的涼瓜我介紹你也不買,你都不識貨!」第二位菲傭就回答:「為什麼你要管我買的餸?我的老闆最不喜歡吃我煮的涼瓜炒牛肉,所以我一定不買涼瓜。他最喜歡吃我煮的魚香茄子,今天茄子很新鮮,所以我當然買茄子!」今天,很多信徒都好像第一位菲傭,干預別人服事主人的自由,又隨便批評別人。我們不應把自己插在別人和他們的主人之間中,要求別人跟我們一樣與主相交。我們實在要學習尊重別人服事主的自由。有一段時間,我移民新西蘭,去過不同的英語教會聚會。雖然那些英語教會都是福音派教會,但風格各有不同,舉行聖餐的方式都很不同。雖然他們用的餅和葡萄酒或葡萄汁都不同,但我都樂意參加他們的聖餐,為的是表達合一,因為他們的信仰都是純正的。有一次我參加一間教會,他們所用作餅的東西,就是匪夷所思,竟然用 weebix(很多西方國家叫 weetabix, 澳洲新西蘭則叫 weebix,全穀麥的早餐,造成餅乾模樣的)!我想,怎可能用 weebix?若果你們用有酵的麵包,而不用無酵的餅,我都可以接受,你們竟然用 weebix!不過,驚訝之餘,我仍然和他們一同領主餐,因為他們尊重基督是生命之糧,而他們用 weebix 是要以生活慣吃的食糧代表基督,他們是按他們良心敬拜主,所以,我應該尊重他們,不要隨便批評他們。
 

2.3 體貼獨一的主的心(羅 15:7‐13

我們的神,是獨一的主,雖然是三位,卻是一體,是一位神。既然神只是一位,那麼信祂的人,應該合一而不是分散的。若果我們體貼神的心,我們應該和弟兄姊妹合一,令神歡喜。很多家庭很不快樂,是因為兄弟姊妹不和。他們有同一對的父母,但是兄弟姊妹間卻不和睦,這令父母最傷心。年三十晚吃團年飯,阿哥單獨和父母吃。阿弟和阿哥不和,所以就避開年三十,用另一晚和父母吃團年飯。雖然,父母因此有兩晚分別和兩個兒子吃飯,但是他們寧願同一晚,一家四口吃飯,這才是真正的團年飯!甘農博士(John Cannon)有一回被請到一所最愛鬧糾紛的教會當顧問。兩個委員會對如何重新粉刷教會的看法不肯讓步,一邊堅持使用白色,另一邊主張使用較時髦、吸引人的黃色。雙方爭執的結果,火藥味越來越濃,用詞越顯得不客氣。甘農博士面對這個場面,很冷靜地說:「各位,按我意見,不要用白色,也不要用黃色,寧可把它刷成黑色,因為黑色更能表現出意見不和的教會特色!」這句話果然一針見血,使委員先生們發現自己的固執已經使聖靈憂傷,於是在和睦的氣氛下很快達成協議。當我們追求自己為主而活,又讓別人為主而活,教會就容易合一了。
 

3. 在為人而活的基礎上合一
 

3.1. 消極:不要絆倒別人(羅 14:13‐23

除了為主而活,我們也要在為別人而活的基礎上合一。我們要小心,不要因為自己的自由而絆倒人,14:15 說,我們要珍重每一位信徒,因為主為他/她而死。15:1 說,我們信心強的話,要顧慮那些信心比較弱小的。即是說,外邦信徒信心比較強,知道百物都可以吃,但是,他們應該顧念猶太信徒軟弱的良心。猶太信徒既然不想食肉得罪主,那麼,外邦信徒不妨在愛筵不要吃肉,「唔食肉唔駛死」,遷就猶太信徒,那麼,猶太信徒就可以放心參與愛筵和主餐,大家亦能合一地敬拜主。有一位屬靈長輩,五六十年代時從美國回香港事奉。有一次講完道,有一位稍為年長一點的姊妹就和他說,你不應該戴那麼鮮艷的紅色領帶講道!那時是五六十年代,男士服飾的顏色比較深沉,不像今天那樣。那位傳道人非常體恤這位姊妹,雖然他自己覺得紅領帶沒有甚麼問題,但是既然有人因為他戴紅領帶而影響她聽道的心,他就寧願犧牲自己的自由不戴這領帶了。3.2. 積極:總要建立別人(羅 15:1‐315:2,我們務求叫鄰舍喜悅,使別人得益處,建立他們的生命。我們不要因食物毀壞神的工程(14:20),要幫助他們好像起房子一樣。

14:18 的意思是說,我們這樣為別人活 = 服侍主。有一對宣教士夫婦為別人而活的態度,很令我感動。二十年前,我去美國芝加哥進修,是我一生人第一次出國讀書,所以有點緊張。我有一個舊同學,他和他太太住在芝加哥,於是我問到一個朋友有關香港和芝加哥的時差之後,就打了幾個長途電話給這對夫婦,請教他們有關在美國生活的情況。後來,到美國,都是他們接我飛機。等我到了美國之後,才發現那個告訴我兩地時差的朋友講錯資料給我聽,我發現原來我幾次打長途電話給這對夫婦的時候,都是他們半夜的時間。但是他們從來沒有告訴我知道,聽電話時也沒有半點不樂意或埋怨我半夜吵醒他們。其實,若果他們當時在電話中立刻告訴我他們那裡是半夜,那樣都是十分合情合理的做法。但是,他們沒有這樣做,是因為他們顧念到我這個人,從未在外國生活,十分緊張,所以他們放下他們的舒適,充滿耐性回答我的查詢。回想這雖然好像是一件小事,但卻看到他們服事主和服事別人的心態。他們好像為我而活一樣,為了我的好處而服事我,建立我,使我能安心去美國讀者,令我十分感動。在現代這個事事爭取個人權益的社會裡,我們有多少基督徒願意因為主的緣故而為別人而活呢?

 

結論和挑戰

三個問題:

1. 今天你的教會內部有沒有不和?你是不是引起不和的其中一個人呢?若果你不是,你願不願意作和平之子,為教會合一禱告?若果你是其中一個堅持自己意見的人,你願不願意為主放下你的看法呢?
 

2. 今天你有沒有和任何一位弟兄姊妹產生嫌隙呢?你是否明白天父是很難過的,因為祂不願意祂的兒女不和?你願意先放下自己的面子,尋求和睦嗎?
 

3. 教會合一是需要每一位信徒都是專心為主、為別人而活。若果每一位信徒都是專心為主、為別人而活,信徒之間必定更加和睦,教會必定更加合一!你願意專心為主而活、為別人而活嗎?


講員: 楊詠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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