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失真理的時代
耶穌出生前 500 年,以色列人生命枯竭,病入膏肓。神派瑪拉基到他們當中,為他們提出解決問題的秘方。《瑪拉基書》1 章提出了當時各種心理、社會問題的癥結,是以色列人離開了神,離開了必須的愛。神是所有愛的源頭。人需要父母的愛、朋友的愛、同事的愛、教會弟兄姊妹的愛去鼓勵和關心,這些人給予的愛都是來自神。離開神,就離開了生命活水的源頭。
神興起祭師,是要他們教導祂的子民、帶領祂的子民到神的真理。不論人類社會和個人都需要神的道德律例去規範,使他們不致偏離。基督說,這是神的真理。可是,祭師沒有履行神給他們的職責,沒有教導祂的子民過貞潔的生活,使以色列人生命枯乾、社會一片混亂。當社會黑暗,屬神的人會責備社會;但施圖德牧師提醒了我們:房間黑暗,何不找燈在哪裡?光在哪裡?今日,社會也在黑暗中,神也責備今日的傳道人、教會領袖,因為教會失職,沒有好好教導這個世代神的真理。
婚姻和家庭的重要性
撒但要摧毀一個社會,先會破壞它的婚姻和家庭制度。因為破壞婚姻,就可破壞家庭;破壞家庭,就能破壞整個社會。家庭是社會最基本的單元,現代社會所出現的種種問題,基乎都和家庭有關;家庭是人類的第一所學校。在家裡,父母將自私的孩子,教導為懂得分享、懂得等候、懂得尊重、懂得順從,遵守秩序的人。在家庭之中,青年人學習脫離自私,進入家庭生活,然後進入婚姻生活。
破壞婚盟是背叛的罪
破壞婚盟是一樁嚴重的罪惡。因為婚盟是神為人類幸福而訂立的;所以,破壞婚盟,就犯了背叛神的罪。有很多人以為,婚姻是個人的事,但其實任何個人干犯的罪都得罪了社會、得罪了神。在瑪拉基先知的時代,以色列人破壞婚盟,干犯了兩個嚴重的罪:第一,他們和外族女子通婚,拋棄元配妻子,犯了離婚罪;第二,他們敬拜偶像。
破壞婚盟是詭詐的罪
《瑪拉基書》2 章 10 節提到:「我們豈不都是一位父嗎?……我們各人怎麼以詭詐待弟兄,背棄了 神與我們列祖所立的約呢?」。在本章往後的第 11 節、第 15 節和第 16 節都有提到詭詐的罪。詭詐是背叛、不忠的意思。有婚外情,拋妻棄子,就是背棄神與列祖所立的約,對神犯詭詐的罪,是「褻瀆耶和華所喜愛的聖潔」(瑪拉基書 2:11)。破壞婚盟,是出賣上帝,對神不忠,所以破壞婚盟比叛國罪更嚴重,神的懲罰是嚴重的:「你若不聽從耶和華你 神的話,不遵行祂的一切誡命律例……咒詛都必追隨你,臨到你身上。」(申命記 28:15)
瑪拉基先知向以色列人重申,他們都是父親,是要從選民國度讓以色列人知道神是他們的立國父親,與他們立約建立以色列。背叛與神立的約,就是背叛了整個國家和另族。神不容許他們和外族通婚,不是因為民族不同,而是因為怕祂軟弱的子民落入外邦人拜偶像的罪,遠離神;這正是保羅說的「不能同負一軛」(哥林多後書 6:14)。婚姻是神聖的,不只是兩人的事,神也有分:「耶和華在你和你幼年所娶的妻中間作見証」(瑪拉基書 2:14)。一段正常的婚姻關係是丈夫、妻子和神三方面的關係;破壞婚盟,就是破壞與神和整個社會的關係。
在《瑪拉基書》2 章 11 節中,上帝斥責猶大人「行事跪詐,並且在以色列和耶路撒冷中,行一件可憎的事」。以色列作為與神立約的國度,和神有特別關係,故神特別注重和他們的盟約。但神對我們的婚盟的重視比以色列人有過之而無不及——基督徒是基督以寶血買贖的,是駁在橄欖樹上的野枝子。
破壞婚盟是不忠的罪─—背叛配偶
以色列男子與外邦女子通婚,虧待配偶,元配妻子無處申訴,唯有在神面前哭訴:「使前妻歎息哭泣的眼淚,蓋過耶和華的殿」(瑪拉基書 2:13)。虧待配偶是神所憎惡的罪,不僅得罪配偶,也得罪自己,得罪神。背叛配偶的結局是可怕的:「就是獻供物給萬軍之耶和華,耶和華也必從雅各的帳棚中剪除他」(瑪拉基書 2:12)。「剪除」可解作開除上帝子民的身分,同時也可以離開這個世界!
小心選擇婚姻
婚姻關係是一生之久的,神聖的,所以要小心進入婚姻關係。錯誤的婚姻讓夫妻折磨彼此一生,痛苦非常;離婚則有如從熱鍋跳出來,卻掉進爐火,是絕望的、錯誤的行為。故此未婚的人必須認真學習如何進入婚姻生活。屬靈、愛主的人如約翰衛斯理,都在曾在婚姻生活的選擇上犯下大錯,故我們更要小心。
破壞婚盟是情欲的罪
在《瑪拉基書》裡,對神的各種指責,以色列人都辯駁;唯獨被指控婚姻的罪時,他們沒有辯駁。他們在情情欲下不由自主,被捆綁,破壞了婚盟。故此,破壞婚盟的罪是情欲的罪。情欲是一個「巨大的火」,力量強大,若不加限制和約束,就會造成破壞。以色列人放縱情欲,無視神的道,破壞了婚盟。他們的後果在士師參孫表明:參孫一開始就破壞婚盟,追求情欲滿足,只打私人的戰爭,結果失去召命、失去品格、失去士師職分,最後被非利士人挖去雙眼。因情破壞婚盟,將自吃苦果。而且,情欲一如吸毒和賭博,是會上癮的,令人不能抗拒,不斷地干犯神所憎惡的罪。
婚前性行為是姦淫的罪
今日,破壞婚盟是一個很「闊」的罪。它是背叛的罪、詭詐的罪、情欲的罪。以色列離棄元配,娶外邦女子,犯了淫亂的罪。其實,現代人也不斷犯同樣的罪,他們美化了這種拋棄配偶的姦淫之罪——是「婚外情」。破壞一男一女,一生一世的婚盟,後果是可怕的。舊約聖經中的律例指明人要結婚,但現代人卻沉淪於性濫交、婚前性行為之中,這些都是嚴重的罪。現代人不看重婚姻的關係是如何構成,經常出現「柏拉圖式婚姻」——建基於肉體關係的感情和婚姻,在情欲上追求自我滿足,忘卻婚姻不是一個人的事。現在,不少已婚或未婚的男士都沉淪於色情刊物和網頁上的滿足。誠然,基督的教訓「對婦女動淫念就是犯姦淫」一話需要進一步的解釋,不過思想不正確本身就是何等嚴重的罪。現代人在婚姻、在情欲都犯神憎惡的罪:同居違返了神設定的婚姻聯約——不只是肉體關係和兩人之間的盟約,而是在人、在神前許下的承諾;同性戀、亂倫和人獸交等都是神所憎惡的罪,最終自討苦吃。
香港年青人對婚姻的聖潔愈看愈輕,對男女關係的態度愈來愈開放。愈來愈多人不結婚或遲婚,離婚率已追上美國;大部分青少年認為婚前性行為是正確的。基督徒必須相信婚姻是神聖的,要持守婚姻盟約,要求神憐憫。其實,絕大部分的婚外情都因情欲而產生,只有不到十分之一的人因想離開配偶而有外遇。產生婚外情的感性作用、化學作用不能持久,最多只能維持三年;這不是真正的愛——真愛可以等待,但情欲說:「我現在就要!」。現代年青人要立刻擁有,要享受、滿足,結果干犯破壞婚盟的、嚴重的情欲之罪。
不少專家提出了防止因情欲產生婚外情的建議。如夫妻相敬如賓、做未婚前有情趣的事;甚至有牧者建議,元配要扮演情婦的角色,以逃避造成婚外情的激情。其實《聖經》早有關於保持婚姻,防止受情欲操控的秘方。保羅勸勉提摩太要「逃避少年的私欲」(提摩太前書 2:22)。要逃避情欲,不接觸色情網頁;遇同事引誘自己,甚至需要辭工來規避。
除了消極地迴避,我們也要從積極方面著手,認識愛主的基督徒朋友,互相鼓勵、監察,像保羅所講的清心禱告的人一樣「追求公義、信德、仁愛、和平」(提摩太前書 2:22),要知犯情欲罪的人,多是孤單的人!
我們也要禱告追求聖潔的生活:遵行神道,逃避私欲。要放下自己,依靠神,按照聖潔的生活原則,勝過情欲,維持婚姻。這是理性和靈性所不能做到的——大衛和所羅門都充滿理性和靈性,卻也同樣在情欲上跌倒犯罪。你自問比這兩人更有理性和靈性嗎?今日的傳道人都在犯情欲的罪,年長的人也不能規避情欲。所羅門到了 70 歲,收納了 700 個妃,300 個嬪!
破壞婚盟帶來的災難
《瑪拉基書》2 章 13 節提到以色列人的妻子的淚遮蓋了耶和華的殿,這是哭泣的眼淚。以色列人以強暴待妻——不止拳頭、刀劍、言語、無言語(冷漠)的暴力,還有精神虐待的暴力、經濟抵制的暴力,帶來極大傷害。一個對單親家庭的孩子做的 10 年觀察研究,發現這些孩子在進入成年期時帶著憤怒、焦慮和缺乏自尊;某權威雜誌的研究也指出家庭分裂的人容易出現緊張、失眼等問題、離婚10 年的的人比一般人更易有重病如心臟病等。破壞婚盟,就破壞了個人生命和整個社會的生活。在一次調查訪問中,有六成表示家庭給他們帶來最大的快樂。這是現代人自己承認的,基督徒要在這方面有良好的見証!
講員: 張慕皚牧師
速記: 鄭俊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