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屆 奮興會 第7講

第七講 回歸物質生活的豐盛中

經文: 瑪拉基書 3:7-12

在瑪拉基先知的時代,整個以色列社會都出現問題。神的子民得不到所渴慕的財富,生命全然枯竭。要回到真神,就要脫離枯竭,聖經不止釋放屬靈的豐盛,而是全人的豐盛。

近年興起了一種「成功神學」或稱「信心神學」。憑信心向神禱告,就會得到成功,得到神的醫治。在澳洲有間富裕的教會,提倡成功神學,他們的牧師甚至有私人飛機。這間教會的資源豐富,當然要端賴成功神學。成功神學的提倡者相信,屬神的人要穿名牌,因我們的神是豐富的神,是賜福的神!這和聖經的教導似乎不甚吻合。神賜福予順服祂的人如亞伯拉罕,愛神的富人也有很多。但耶穌基督是個窮人,卻活得充足;他沒有做工,卻可支持十二位門徒的經濟需要。神的兒女,要有信心禱告等於有物質上的豐富之說,不是聖經的教訓。

生命回歸的呼召

在瑪拉基先知的時代,天不下雨,地無出產。神的子民對神更多埋怨,更遠離神。在《瑪拉基書》3 章 7 節,神呼召祂的子民要轉向,作生命的回歸:「現在你們卻要轉向我,我就轉向你們。」在 8 至 11 節,則提及金錢的奉獻與回歸。經文中的回轉,欲表達的意思是「回頭到起點」:呼召他們回到成為神子民的地方;神要還原和祂的子民以往的那種美好關係,子民要順服神,遵行神的旨意。

以色列人偏離神的典章,金錢的奉獻沒有按照神的要求。其實,不論在新約和舊約,神在金錢奉獻方面都有清楚的圖景,而且是一致的:先是生命回歸,然後才是金錢的回歸。神要得著的是整個人,所以奉獻必需出自甘心、真心、愛心,神才會喜悅。

有一首詩歌的歌詞這樣寫:「前要的是祝福,現在要的神自己。」神也希望得著我們的全人,不希望我們回教會交一筆巨額奉獻然後又遠離祂。祂要求和我們的關係是祂愛我們,我們也同樣愛祂。基督教和其他宗教最不同之處,是有些宗教收取金錢後可讓信徒為非作歹;但神要的是我們的人,不是要我們的金錢。

大衛的榜樣

《歷代志下》29 章記載了大衛呼籲宗教領袖奉獻建造聖殿。大衛以身作則,做好榜樣,把財寶獻給神:「預備金子作金器,銀子作銀器,銅作銅器,鐵作鐵器,木作木器,還有紅瑪瑙可鑲嵌的寶石、彩石和一切的寶石,並有許多漢白玉。(歷代志下 29:2)」他甚至將自己的財寶也捐出:「且因我心中愛慕我神的殿,就在預備建造聖殿的材料之外,又將我自己積蓄的金銀獻上,建造我神的殿。」(歷代志下 29:3)。大衛將自己的見證放在眾領袖面前,不要他們獻上自己的錢財而是要他們獻上自己:「今日有誰樂意將自己獻給耶和華呢?(歷代志下 29:5)」。順服神旨意的,將自己獻給神的人,最蒙神的喜悅。

保羅的教導

保羅呼召信徒為耶路撒冷的信徒需要捐資時,馬其頓教會在極窮之間「再三的求我們,准他們在這供給聖徒的因情上有分」(哥林多後書 8:3),保羅稱許馬其頓教會把自己獻上,歸附教會,然後奉獻金錢——愛神、愛教會自然就奉獻金錢。沒有盡力在金錢奉獻,很大程度便是代表不愛神、不愛教會。基督說:「財富在哪裡,心就在哪裡」,愛主的教會在金錢奉獻很少出現問題,事工自然會豐富。有些人奉獻是為了面子,或怕神不喜悅,不奉獻就不賜福,甚至責罰。其實,正確的奉獻心態,是要抱感恩的心,被十字架的愛激勵,將自己獻給神。金錢奉獻的意義,在於象徵生命回轉歸向神,按照神的旨意過生活。「回歸屬神」是每一個基督徒的責任。因為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呼召信徒,將自己歸回給神,將身體獻給神。至於何以是身體,而不是靈、魂,是因為身體是與世界的接觸點,神要我們奉獻全人,在末世為主而活,傳福音,是聖潔的,充滿神聖動機;是事奉,是真敬拜!因為將生命獻給神,回到生命的源頭,等同敬拜神。敬拜,是全人24 小時的生活方式,以心靈誠實敬拜,塑造心靈。

我們的生命是基督在十字架上用寶血買贖的,神大可藉保羅命令我們獻上自己,但勉強的愛情是沒有意思的。神要我們謙卑自己,將自己獻給神;不效法世界,生活要常察驗,將生命回歸給神,這就是活在神的旨意當中。這並不是失去自由,而是真自由的開始。

人常用雙手作工,不等待神的賜福。其實一切都在神手中,不由我們為所欲為。將生命回歸神,活於基督的主權下,是蒙福生活的開始,神賜予的將被我們想像的更多。

金錢奉獻的呼召

以色列人在神要求他們轉向時質問:「我們如何才是轉向呢?(瑪拉基書 3:7)」所謂轉向,就是更新,復興。而在回轉的過程當中,金錢奉獻是屬靈價值觀和生命的最大考驗。在《瑪拉基書》3 章 8 節,神譴責以色列人奪取祂的供物。「奪取」是一個強烈的字眼──人們大膽放肆,忘恩負義。他們的作為是自毀前途。神發出了驚訝的感嘆,因為祂的子民奪取本屬於祂的供物。在奉獻上,以色列人沒有按照神的規定:沒有奉獻當立的十分之一收入,當獻的供物也沒有給神。在舊約聖經,什一是當獻的,是屬於神的,這律法所規定的;另外,舊約聖經還記述了三個什一奉獻:第一項是供給聖殿、祭師和利未人的需要,還有窮人的需要;第二項每年三次到耶路撒冷敬拜神的旅費;第三項每隔 2 至 3 年要獻出什一給窮人。此外,獻祭的祭牲需要用錢買,安息年時要捐出全年七分之一的收入。策結算起來,一個以色列人每年要獻上 40%的收入給神。如沒有這樣做,就是把神的錢財搶奪,也沒有照顧窮人,是缺乏愛神的心的表現。

神對祂的子民不奉獻應有的供物甚為惱怒:「因你們通國的人,都奪取我的供物,咒詛就臨到你們身上。(瑪拉基書 3:9)」這是人罪性的表現——其他人都不獻,那我就不獻了!這明顯是犯罪。神呼召子民回歸,就要他們在金錢上學順服的功課。對此,神的應許是,祂會「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瑪拉基書 3:10)」。若果奉獻是甘心樂意的,天上的一切豐盛便都要傾倒下來。

新約的奉獻法則

物質的貧乏,代表著生命的枯竭。神的子民受到咒詛,所以充滿悲哀。回應神的呼召回歸,就不會再遇災苦。物質貧乏,是因為人的信心不足。在今日的教會,真正奉行什一奉獻的如九牛一毛,更遑論遵行舊約的三個什一奉獻!神向子民說:「你們試試我!」只要我們肯嘗試真心的奉獻,神就會賜福。神的應許是真的,祂不會虧待願意順服他的人。舊約規定信徒要作什一奉獻,到新約的恩典時代,沒有什一奉獻的規定,所以應比舊約律法時代更完美、超越!耶穌訓斥法利賽人堅守什一奉獻的律例,卻沒有行道:「你們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薄荷、芸香、並各樣菜蔬,獻上十分之一,那公義和愛神的事,反倒不行了;這原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路加福音 11:42」)新約的奉獻原則,可從以下四方面觀瞻:

1. 生命屬主

從救贖角度,基督是生命之主,我們全人都是基督在十架上用寶血買贖的,故要把全人獻上──我的一切都屬於我的神。神是所有人的主人,祂是恩賜、生命、才幹的主人,一切都屬於神的名下。故我們所奉上的本來就全部屬於神。

2. 管家職分

管家替主人管理錢財,是分內的職責;這些東西不是屬於他的,而是屬於主人。管家的職分是人與生俱來的,《創世記》便清楚提到神創造人為其管理伊甸園。神給我們各樣的恩賜,將社會交託給我們管理,所以我們有社會責任,神也將家庭和兒女交付給我們,要我們作管家;還有傳揚福音使命——我們是福音的管家。我們的錢財,也是屬於神的,是祂交託給我們管理。在奉獻的時候,我們應按負擔能力和感動,但絕不應比舊約時代少,因為這是恩典的時代,奉獻的標準應該更高,我們做不到,便是虧欠了神。

3. 貧乏中的捐獻

神的標準不是世界的標準。在貧乏時,我們也應該要有捐出。在《路加福音》21章中,耶穌說捐得最多的是窮寡婦:「因為眾人都是自己有餘,拿出來投在捐項裡;但這寡婦是自己不足,把她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路加福音 21:4)」神看重的不是我們捐出多少,而是剩餘多少給自己。窮寡婦相信別人的需要比自己更大,便將養生的都捐出,相信神會恩待。有能力奉獻是恩典,不是為了盡責任,應付神。所以保羅說馬其頓眾教會的熱心捐獻是「神賜給馬其頓眾教會的恩」(哥林多後書 8:1)。捐獻是耶穌基督最多用的比喻。耶穌 38 個比喻中有 16 個是有關錢財的;福音書每四節就有一節講錢財,可見神對我們奉獻的重視。

4. 基督的榜樣和教導

基督將自己的所有都奉獻給我們。《瑪拉基書》3 章提到神承諾子民若願意行什一奉獻,便「傾福與你們」。事實上,勿論神是否賜福,我們也應當奉獻。因為物質的富豐是神賜給我們的,當然也有權收取。

5. 新約的財富觀

保羅提醒提摩太:「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提摩太前書 6:6)。保羅所講的敬虔,就是要先求他的國、他的義!一切生活運作都要按照神的道德原則,因為祂的主權要在我們的生命彰顯,讓我們蒙恩成為祂的子民,不再有缺乏。基督徒不止敬虔,還要有知足的心:「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提摩太前書 6:8)。敬虔的心,加上知足,就是大富大貴——真正滿足的人。中國有一俚語:「不知足者富亦憂」。就算有一千億在手,不覺得滿足的人便是窮人;有知足的心的人,有幾元在手也滿足。聖經教訓我們要做積蓄於天、樂意奉獻的人,神必大大賜福;只求擁有,最終會被物質所擁有。願意給出、積極傳福音、幫助有需要者的人,才是真正快樂和富有的人。

《瑪拉基書》中講的原則在今天仍然適用:遵守神的旨意,在物質上神便會賜福,成為真正知足、快樂的人。《標竿人生》作者華理克牧師(Rev Wick Warren),行的是「逆性什一奉獻」——將收入的百分之九十奉獻!真正富有的人不求自已擁有,而是捨出自己所有。我們在奉獻上仍要以基督為榜樣,回應新約對我們在捐獻上的探驗。

今年是西方宣教士來華 200 週年。他們當中有很多出身富裕家庭,條件優越,但為了中國人的靈性需要,放棄一切,來到中國傳福音。如施達德牧師便將父親分給他的家產全數捐出予中國的福音事工。中國人有福,是因為西方宣教士在最艱難時期撒種,將自己的所有獻給中國人。神要求我們將生命獻上,把自己獻給失落的世代,捐資給福音事工,給貧窮的人,神定必施恩,賜福!


講員: 張慕皚牧師
速記: 鄭俊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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